美國部隊越野車圖片
① 美軍是什麼時候開始使用軍用吉普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的軍用吉普車閃亮登場,其中最著名的是1/4噸吉普車,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美軍吉普」。它廣泛用於指揮聯絡、戰場偵察、輕型運輸,有時還投入戰斗,可謂是美軍不可或缺的「萬能馬」(workhorse)。「美軍吉普」的結構簡單、越野性能極佳、速度驚人、一般情況下無需保養,深得美國大兵的喜愛。
② 美國陸軍為什麼不用喬治巴頓越野車
你覺得美軍會看上一輛民用車嗎?美軍還有大量的防雷車沒有用完,你說巴頓這車去當軍車,可以啊!反正和普通的悍馬載椇在防護上沒什麼區別,ied一炸死一車,人家亨特和水牛都是在高強度環境下作戰的專業防雷車,車底有v字防浪裝甲,車身和車橋都是獨立的模塊化的,車內有特殊的緩沖材料且防火,美國的士兵都很金貴,大傷亡在現代的美軍中是不允許的,所以防護是第一位,巴頓(防彈)車最多在低劣度戰斗環境下當當vip車輛,而且這樣的車太顯眼,沒有什麼保安公司會把他們的vip塞進這樣的車里,除非僱主要求
③ 中國的猛士越野車和美軍的悍馬相比到底好多少
好在便宜。十缸柴油改成六缸,省錢,外觀看著像,性能反正也用不上。我軍沒有利用車輛長途奔襲的傳統,因為我軍從來沒有空中優勢。
④ 美軍在二戰中使用的吉普車的名稱。尺寸,圖片。
美軍很早就認識到了軍用水陸兩棲車的重要性:早在1941年3月開始生產軍用吉普車時,他們就根據國防研究開發委員會的意見啟動了一個名為「QMC-41/4噸兩棲車輛」的軍用兩棲車研發項目。按照該項目的要求,軍用車輛專業生產廠家馬爾蒙-赫靈頓公司(Marmon-Herrington)和斯帕克曼&斯蒂芬斯(Sparkman&Stephens)船舶製造廠以及福特汽車公司聯手,希望以陸上使用的1/4噸車輛為基礎開發出一種水陸兩棲型軍用運輸車。按照軍方的進度要求,新型兩棲運輸車應該趕在1942年9、10月以前投入使用——因為那是美軍在歐洲開辟第二戰場的預定時間。
起初,斯帕克曼&斯蒂芬斯公司設計了三種船形殼體,福特公司負責生產相關部件,樣車完成總裝後發現,車輛自重接近1500公斤,超過計劃中1182公斤將近300公斤。由於車重較大,不得不提高懸掛的彈簧剛度,而且車重的增加還直接影響了行駛性能。
1941年8月末,斯帕克曼&斯蒂芬斯公司完成了原型車車體的設計開發工作,而此時標準的吉普車設計方案也已經出籠。但偏偏事與願違,水陸兩棲改型的開發工作十分困難且耗費時日,第一台QMC-4水陸兩棲原型車直到1942年2月才最終完成,樣車在密歇根州休倫湖上進行了試驗。緊接著3月30日又在弗吉尼亞州的海邊進行了抗浪試驗。此時,威利斯和福特公司已經開始全速生產吉普車,軍方迫切希望水陸兩棲型吉普能夠盡早投產。1942年5月福特公司獲得了首批5000輛兩棲吉普車的訂單,按照福特公司的命名方式,政府用車用G表示,軸距80英寸的車輛用P表示,水陸兩棲車輛用A表示,這樣一來新車就被定名為GPA兩棲運輸車。不過士兵們更樂於稱其為「SeaJeep(越洋吉普)」或者Seep。
GPA兩棲吉普車採用加長的福特GPW4×4吉普車底盤加裝水密車體製成,車長4.62米,寬1.63米,採用一台排量2.2升的4缸8氣門汽油機,在3600轉/分時能夠輸出60馬力的功率。GPA可以切換成4×2驅動或4×4驅動方式,油箱容積12加侖。水上行駛時利用分動箱上的動力輸出軸驅動車體後部的螺旋槳前進,水上最大行駛速度為8公里/小時;此外輸出軸還能夠驅動車底的排水泵。通過利用方向盤偏轉前輪以及車體後部的舵,GPA能夠方便的完成水上轉向。
首批GPA兩棲吉普車的交付十分倉促,因此該車在野外使用的實際情況無法及時反饋回工廠用於設計改進,而吉普車也面臨同樣的問題。GPA兩棲吉普車的設計中存在一些缺陷,首先是車重過大且干舷太低,抗浪性和抗沉性不足。其次,該車需要較大精力進行維護保養,降低了實際使用效能。從1942年11月起,生產廠家開始對GPA進行改進。改進內容包括:改變發電機調節器的安裝位置;為分電盤加裝防水墊;為排氣管加裝隔板,防止燙傷乘員;啟動搖柄改為安裝在船體內側,乘員能在車內重新啟動車輛。改進工作一直進行到1943年6月GPA停產,截至此時,GPA兩棲吉普車的總產量為12778輛。
GPA在美軍中沒能贏得良好的口碑。士兵們在使用中發現,GPA兩棲吉普比較笨拙,在陸上行駛時速度較低,而在開闊水面使用時,該車體積又明顯偏小,儲備浮力不足,在較大風浪條件下極易進水沉沒,其乘員需要穿著救生衣,美軍士兵戲稱其為「大澡盆」。
盡管如此,GPA兩棲吉普車還是參加了一些盟軍重大軍事行動,如1943年9月9日的西西里登陸作戰。但是美軍還是無法容忍它的諸多問題:首先,西歐水系的堤岸大多為人工構築,非常陡峭,即便是GPA這樣4×4車輛要克服這樣的障礙也是力不從心;其次,GPA干舷太低,只適宜在內河水系中使用,不適合在海上使用。正因如此,美軍後來將許多GPA都被作為租借法案的「饋贈」轉送給蘇聯。1942-1943年,總計有大約3500輛GPA被提供給蘇聯紅軍。
有趣的是,GPA卻是「牆內開花牆外香」——蘇聯紅軍認為該車的江河泅渡能力非常出色,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使用環境的不同,蘇德戰場不存在海上使用問題,而那裡的內河河岸一般都是自然平緩的,剛好可以讓GPA大顯身手。在東線戰場上,蘇聯紅軍經常要穿越許多河流湖泊,奪取河岸的橋頭堡,GPA當然成了他們理想的泅渡工具,這幫助東線的GPA贏得了不錯的聲譽。GPA給蘇聯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戰爭後期的1944年,蘇聯高爾基汽車廠開始仿製GPA,由此產生了外形和GPA如出一轍的GAZ46兩棲吉普車(俗稱嘎斯46)。該車在GAZ69吉普車基礎上設計製造,改為船形車身,加裝了必要的水上行駛部件。車長5米,寬1.74米,高1.8米。GAZ46採用一台M20型55馬力4缸汽油機,但由於其車重比GPA增加較多,達到近2噸,因此陸上和水上的機動性都要遜於GPA
⑤ 吉普車成為美國陸軍二戰標志,它的誕生很復雜嗎
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德國將歐洲攪和得昏天黑地、戰火紛飛。遠在大西洋彼岸的羅斯福和馬歇爾等人,十分關注歐洲戰局的變化,未雨綢繆的開始擴軍,以及加強軍事工業生產,將大量的武器裝備運往英國,終於遏制了德國攻佔英倫三島的企圖。
美國人剛剛喘了口氣,日本就偷襲了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菲律賓、馬來西亞、緬甸等地紛紛告急,要增援、要武器,所有的事務全部壓給了陸軍參謀部,各種麻煩一大堆,各部門相互扯皮、職責不清的問題暴露了出來。馬歇爾決定進行改組。
潘興「慧眼識珠」,為美國選了一個偉大的參謀長,而馬歇爾更是未雨綢繆,提拔了一大批優秀的軍官。與其說是「亂世出英雄」,不如說是「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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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第二次世界大戰》、《馬歇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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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美軍現役軍車里有一款很像二戰威力斯的吉普車
M151 吉普么?我也沒看過這電影,樓主如果懂可以先判定哪些不是。
⑦ 美國陸軍現役什麼吉普車
悍馬車,不過美軍現在想要換掉悍馬了!
⑧ 60年代美國最強越野車復活,牧馬人、吉姆尼的頭號勁敵來了!
60年代美國最強越野車復活,牧馬人、吉姆尼的頭號勁敵來了!
越野車裡面不少人都非常喜歡牧馬人的風格,因為它的設計確實很棒,當然價位上它會比較高一點,還有就是吉姆尼了,它的價位平民一點,兩者是各有千秋,適合不同的消費水平。兩款車也可以說是越野車市場中的強者了,事實上在越野車界,血統純正的短軸硬派越野車一直都受到車迷喜愛,無論是牧馬人(兩門短軸)還是吉姆尼都是如此,更別說帕傑羅、普拉多等各種短軸版本了。而這個硬派陣營,也將要迎來一位新成員,它就是福特Bronco。
這款車未來會成為牧馬人、吉姆尼等車型的競爭對手,它在性能各個方面上的表現都值得求帶,據福特目前的動力技術儲備,Bronco很可能搭載野馬和福克斯ST上的那套2.3T的發動機,加上四驅,動力水平應該非常出眾,未來只要價格上合理就可以獲得不錯的市場。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⑨ 目前軍隊使用的越野車是什麼車型
中國共有四種類似悍馬的最新軍用越野車,分別是: 「東風鐵甲」; 「沈飛獵鷹」; 「北汽勇士」; 「獵豹飛騰」。
此前,我軍團級以上幹部,作戰訓練用湖南長豐獵豹(中國版的三菱帕傑羅);團以下指戰員用北京吉普212型。
其中,「東風鐵甲」、「沈飛獵鷹」完全按照美國悍馬仿製;
「北汽勇士」是北京吉普自主開發的軍用越野車車;
「獵豹飛騰」是湖南長豐仿三菱帕傑羅io型的。
「東風鐵甲」、「沈飛獵鷹」這兩種國產「悍馬」和美國悍馬均有一定的血緣關系,其底盤系統皆為「悍馬」原產,車身結構和發動機、變速箱等為國內自行設計。
「沈飛獵鷹」同「東風鐵甲」的用途並不完全一樣,「獵鷹」採用了較輕的鋁合金車身結構,而「東風鐵甲」則採用了鋼結構車身。
「東風鐵甲」主要是為了戰場人員輸送,對防護性要求較高;而「獵鷹」則屬於通用吉普,因此採用較輕型的車身以提高行駛性能。
「東風鐵甲」(外號「東風鐵馬」)將是我軍的攻擊越野車改裝平台。
⑩ 為什麼美國軍隊都用悍馬車
介紹如下:
美國軍部於七十年代末期,根據越戰經驗,發現需要新一代的輕型多用途軍車。當時軍方所要求的軍用車需要符合高機動性、多用途、有輪(非履帶式)汽車,簡稱HMMWV。軍用悍馬誕生於1980年,其開發過程只持續了短短11個月。眾所周知,美國國防部對其所用機械向有嚴格要求,經過長達八年的測試階段,於八十年代末期,正式授予「M」字編號,軍方要求「Hummer」最少要有十二年的服役期。
悍馬的歷史
「Hummer」直譯為「蜂鳥」,悍馬的根源可追溯到1903年美國的Standard Wheel公司,一家自行車製造商。當時該公司決定在將初成氣候的汽車貿易中新建一個「陸地汽車分部」(Overland Automotive Division),於是研製出了「陸地牌小型單座敞篷車」作為自產的第一款發動機車型。
「陸地品牌」於1908年被John North Willys購買,新東家注意到陸地牌汽車的價值潛力,遂於1912年成立了Willys-Overland公司。新公司開始生產著名的「Willys Knight」車型系列,後來推出了「輕型戰車」。40年代,美國受二戰的影響,Willys-Overland公司設計出了最初的吉普車,這對以後的美國乃至全球越野車的發展起了非常重大的影響。Willys-Overland公司傳奇般地生產了35萬多輛「4X4」車型,「Willys」這一舉世聞明的全球越野車之父從此誕生了。以後的幾十年裡,隨著盟軍解放全世界「Willys」也在世界各地安家落戶。
1953年,Willys-Overland公司被Henry J. Kaiser公司購買,將公司更名為Willys發動機有限公司,名字後來又被改成Kaiser-Jeep公司。不久,該公司從倒閉了的Studebaker公司手中接過了生產美國軍事卡車的合同定單。1970年,Kaiser-Jeep被美國發動機公司(AM)購買,更名為吉普公司,該公司分成兩個相對獨立的部分:商業生產部和綜合生產部。1971年,綜合生產部被運作成為完全附屬於美國發動機公司並有一定自主獨立性的公司,並以AM綜合公司(AM General)出現。
1979年,這是悍馬的歷史真正開始的一年,悍馬通過與「高靈活性多功能汽車(HMMWV簡稱悍威)」競爭的勝出而受到美國軍隊的高度評價。1980年7月,AM綜合公司的悍馬原型車在內華達州的沙漠進行了全面測試,它自設計出來到向公眾發布前後不到一年的時間。
1981年,美國軍方「要求AM綜合公司為其開發多用途全地形原型車」的協議進入實質性階段。1982年,AM綜合公司為美國政府提供了11款原型車。1983年3月,AM綜合公司得到了5.5萬美元的第一個生產軍車的合同。該年底,AM綜合公司被美國發動機公司賣給了LTV公司。
1984年,第一批悍馬車型出廠;1985年,悍馬正式批量生產;1986年,AM綜合公司開始在內華達州、密執根州設立工程分部;1989年,AM綜合公司又獲得33331輛軍車生產合同;1990年,開始民用悍馬車型的設計工作;1991年,AM綜合公司向公眾宣布將正式投產民用悍馬。
1992年,第10萬輛軍用悍馬出產,同時也是第一輛民用悍馬出廠,標志著進入了民用悍馬的量產期。為配合銷售,在美國展開了大規模的悍馬宣傳攻勢,隨著美國影視紅星施瓦辛格接受美國陸軍贈予的第一輛悍馬開始,許多美國「硬漢」也越來越喜歡悍馬,掀起的悍馬狂潮直熱到今天。
由於AM綜合公司生產的車型少,1992-1999年共7年間,每年非軍用車型的銷售量僅在800-1000輛,而且悍馬作為民用車並不能充分發揮其性能,漸漸成為了專業運動員和狂熱的運動越野車愛好者或一些影星嘩眾取寵的乘駕。
1999年10月,AM綜合公司終於將悍馬這一品牌賣給了通用汽車,希望悍馬能獲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