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拉貨高度規定
『壹』 小型貨車限高多少米
2.5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2、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3、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4、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小貨車條款里的其他載貨機動車,限高2.5米。
擴展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一、貨車超高處罰標准: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規的上限給予處罰。
二、貨車超長處罰標准:
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貳』 皮卡車裝貨的限制高度是多少
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叄』 皮卡汽車載貨可以超長超寬多少
不能超長超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3)皮卡拉貨高度規定擴展閱讀
車輛違法超限運輸的,由公路管理機構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准,但未超過1噸的,予以警告;超過1噸的,每超1噸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肆』 皮卡上高速裝貨高度限度是多少
皮卡車拉貨高度多少才算超高,還有後卡車長1.6米,貨物1.8米長算超長嗎
『伍』 新交通法規有沒有限制貨車的寬度和拉貨的高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以下條款:
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小貨車屬於其他載貨機動車, 自地面起不超過2.5m。
『陸』 皮卡車上高速可以拉貨嗎貨物體積超出了卡車五十公分,會罰款嗎
1.可以拉貨。皮卡這樣的小型貨車上高速的時候要記重,超載了上不了高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五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
2.貨物體積超過超過了車身50公分肯定是會被罰款的
『柒』 皮卡拉貨多寬多長多高算違章
高是一般是限地面算起不超過2米,寬長 只要不超過汽車貨箱本身。
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須均衡平穩,捆紮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後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後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後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捌』 小型貨車拉貨據地面限高多少
參見其他載貨的機動車:
《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