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單越野車撞人
㈠ 越野車別轎車致5名路人被撞死,肇事車逃逸什麼游戲
可以試著通過附近路口監控,周圍商鋪群眾收集證據,或者看現場是否留有殘留物,最後通過地方網路,求助知情者提供線索,留下自己電話,以便方便聯系。
㈡ 人被車撞了,肇事車逃逸,交警查不到,怎麼辦
人被車撞了,肇事車逃逸,交警查不到的情況下,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並追查肇事逃逸車輛。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2、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3、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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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不嚴格執法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依據職責及時查處。
3、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㈢ 關於醉酒駕車撞死人肇事逃逸的判罰
關於醉酒駕車撞死人肇事逃逸會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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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案例:
1月8日晚,南寧市長虹路段發生一起涉嫌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一行人被撞擊致死!肇事車主卻想借著朦朧雨夜逃之夭夭……
當晚22時37分左右,南寧交警七大隊值班室接到報警稱:在長虹站北三支路路口發生一起小車撞人事故,疑似小車撞人後肇事逃離現場,現場有人受傷。接警後,民警和救護人員在接警後迅速趕到現場。
在現場,被撞行人的物品散落一地。經120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被撞行人當場死亡。
記者了解到,事故發生時剎車燈亮了一下,司機應該是有所覺察。但撞擊後車輛並未停下,還從行人下半身碾過,導致被撞行人腿部多處骨折。
當晚23時,冒著冰冷的雨水,專案組兵分兩路,一組到達現場後立即展開現場勘查,經初步勘查、取證後,辦案民警發現現場除了散落的機動車部分碎片及被撞的一名行人外,沒有發現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另一組則通過走訪、調查,調取出事路段沿途卡口視頻進行逐一排查、研判,尋找肇事車輛蛛絲馬跡。9日凌晨1時許,民警在雨夜朦朧的監控中敏銳地發現一輛白色豐田越野車(桂AA68**)的軌跡,發現該車輛有明顯損壞的痕跡,具有重大嫌疑,迅速鎖定嫌疑車輛。
獲取車輛信息後,辦案民警迅速聯系車主,多次在電話中向其闡明法律後果,規勸其爭取主動,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在強大的法律和政策的攻心下,車主谷某向民警透露車輛及其本人所處位置,專案組人員迅速趕赴並控制嫌疑車輛及嫌疑人。
據悉,肇事司機34歲,男性。當晚他酒後從三塘駕車經長虹路回位於柳沙的家。事故發生後,因為害怕酒駕被發現,他心存僥幸地開車離開。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還在市區內漫無目的地行駛了一段時間。民警最終在金湖路某酒店將其歸案。
經酒精檢測,肇事司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3.9毫克,已經達到醉酒駕駛標准。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參考資料來源:光明網-南寧一司機撞死人後逃逸
㈣ 故意開車撞人是故意殺人還是交通肇事
故意開車撞人絕對是故意殺人。
交通肇事在主觀上是過失,不可能存在殺人的故意。
㈤ 「3名學生被撞飛」江西越野車闖紅燈釀大禍後逃逸,意味著什麼
肇事逃逸是非常惡劣的違法行為,一旦逃逸就意味著必須要予以嚴懲。但為何要逃逸?我覺得這背後肯定有不可見人的原因,如果僅僅是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操作不當,何至於逃走呢?再說了,現在肇事後根本跑不了,唯獨的解釋就是找一個迴旋的餘地。對於江西上饒弋陽縣發生的越野車撞人逃逸案件,是否也屬於這種情況呢?答案有待警方調查。但此次逃逸一定意味著嚴懲。
依據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規定,在事故後逃逸的人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並且還要吊銷駕照,一輩子不得再考駕照,另外刑事責任也非常重,需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為逃逸又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見肇事逃逸的後果非常嚴重,面對如此嚴重的後果,駕駛人不可能一點都不知道,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需要等待警方調查。在這里,我買也奉勸那些交通違反者,不要以身試法,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安全駕駛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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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1小時48碼速度的越野車能把人撞起來飛向後方把擋風玻璃撞碎嗎
是有可能的。但是幾率比較小,比如,人被撞起來後落在後檔玻璃正上方的頂棚處,由於力的作用至玻璃上而震碎玻璃。
㈦ 成都一男子駕越野車瘋狂撞人是什麼情況
5月13日下午,有網友在微博等空間,上傳一則成都鹽市口附近的發生一起車禍。一輛白色越野車從順城大街逆嚮往鹽市口方向沖去,與附近多輛電瓶車發生碰撞,最終撞向一輛汽車後停止。事發後,路口執勤交警和公安立即將肇事車駕駛員控制。目前,警方正在調查。
據@成都交警,5月13日18時20分許,一輛牌照為川A7****的車輛在人民東路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此事故造成3車受損,3人輕傷。目前,3名傷者已送往醫院,肇事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看來不是酒駕就是毒駕,希望早日查明真相。
來源:封面新聞
㈧ 越野車和豪華轎車撞上了那個傷的更重和跑車撞上呢
最佳答案是﹕一樣重,力是相互的
㈨ 越野車惡意碾壓拖行致交警殉職,司機會被判什麼罪
從我們呱呱墜地開始,父母長輩以及老師都教導我們要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素質,有文明的公民。不管自己有多大的成就,我們都要學會怎麼去做人,與人為善。面對社會的險惡,我們都是秉著批判的態度,從中汲取教訓,讓自己變得更好。對於那些為社會盡職盡責的國家幹部、警務人員以及醫護人員,我們都抱以最大的敬意。但是近日在內蒙古通遼市發生一起影響惡劣的事件,造成一名交警失去生命。
一、交警遭碾壓這位石光宇同志在嚴查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行動時,碰到一輛黑色越野車在距離他和他的同事不到5米處時突然轉向加速,沖向他們。導致石光宇當下被車輛撞出幾米遠,面對這種情況,他的同事准備上前救他,但是沒想到嫌疑人卻又調頭沖回使得石光宇遭到二次碾壓拖行,最終不幸以身殉職。嫌疑人還手持短刀從車上跳下來,沖向人群,為了防止他的進一步動作,執勤民警成功將其制服。
㈩ 賓士Suv越野車把人撞出19.9米遠,車速能達到多少
賓士有主動主動系統和行人保護系統,不像很多低端車型,所以賓士想把人撞出19.9米有點難。我認為可以以某型國產SUV為例,假設汽車質量為m1(千克),速度為v1(米/秒),被撞人的體重為m2(千克),被撞飛時飛出去的速度為v2(米/秒)。根據動量守恆定律有m1*v1=m2*v2 可計算出人被撞出去的速度v2,然後近似考慮一個阻力F(空氣主力,單位為牛,這個值就是難點,因為實際空氣阻力隨速度變化而變化)為恆量,則人受到的阻力加速度為a=F/m2,假設人飛出去的距離為s(米),由加速度公式v2*v2=2*a*s可計算出s。大概時速60-80公里左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