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超載怎麼上道
⑴ 皮卡車超重上高速會被罰款嗎 准備拉1噸的貨走高速
皮卡超重走高速會被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1)皮卡超載怎麼上道擴展閱讀:
規裝載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2]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違規裝載處罰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⑵ 皮卡車超載一倍以上要怎樣處罰啊
你好,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此類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望採納 謝謝
⑶ 皮卡車人員超載要辦什麼手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⑷ 皮卡車高速跑多少四車道走哪條道
皮卡屬於小型貨車,可以在貨車車道行駛。
《實施條例》第78條: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時速,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機動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⑸ 如果皮卡乘客已超載重怎麼辦
皮卡乘客已超載重罰款扣分
⑹ 皮卡車在兩車道的高速上該開在哪個車道,按什麼車型開
在右側車道行駛,皮卡車屬於小型貨車,按貨車車型開。在高速上,貨車的車速不得超過100km/h,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高速路,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所以皮卡車應該在右側車道行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6)皮卡超載怎麼上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第八十二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⑺ 皮卡車在高速超載
車的說明書有。
⑻ 皮卡車在高速公路上應走哪條道
皮卡屬於小型貨車,可以在貨車車道行駛。
《實施條例》第78條:
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時速,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機動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機動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