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36x6皮卡15年報廢嗎
A. 皮卡的車齡到了15年會強制報廢,這是為什麼
15年的車不強制報廢,但車齡夠15年了,需要上線驗車每年二次,即半年檢測上線一次。主要是是環保和安全達不到標准,車輛經維修仍然不達標標准,可以報廢。我國採取的排放報廢規則是在現行標准基礎上回溯辦法,如當前執行國五排放,私人車輛低於國三及國三車就要強制整改或報廢。歐美成熟國家採取的是私家車排放不得低於原設計排放水平,車輛報廢主要基於車輛安全。
車型劃分:皮卡屬於輕小型載貨汽車,此類車的檢測與報廢規定為落地十年內一年檢測一次,十年後一年檢測兩次,車齡滿15年強制報廢。目前沒有皮卡不屬於此類車型,進口車也不例外。現階段皮卡車主要還是商用為主,所以柴油車比較多,柴油車優點就是油耗低,馬力足,缺點就是噪音大一些,低溫啟動難一些。也有很多汽油版,優缺點也都差不多。現在皮卡車沒有不十五年報廢的,只有小專車不是十五年報廢,但小專車不是你買台皮卡車經過改裝再去申請小專車手續,是你在工信部核準的改裝廠買車,可能15萬就不夠了。
B. 皮卡車馬上就要到15年了要強制報廢嗎
非營運性車輛,沒有強制報廢一說。
只要樓主的皮卡可以通過檢測,就可以取得檢驗合格證,繼續上路行駛。
C. 皮卡車是不是15年都強制報廢
皮卡車應該不是15年強制報廢,正常皮卡車使用年限應該是10年,這個具體應該還是去當地車管所再進行核實比較穩妥。
D. 聽說2017年汽車新政策十五年就要強制報廢嗎
不是的。
2013年,私家車取消了以前15年必須報廢的規定,改為60萬公里引導報廢。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和環境保護部聯合公布《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規定中提出,對小、微型私家車,取消原來的15年使用年限限制,只有里程的控制,即達到上限60萬公里後,強制對機動車進行報廢。
在新規定出台後,加大了年檢力度,所以各車主必須要按時參加年檢。如果逾期未年檢,被抓到,將被扣分罰款。如果連續三年沒有參加年檢,汽車將被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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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轎車報廢年限取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車自注冊登記後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一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
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凈功率的65%。同時,新標准提出,在一個機檢周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功率檢驗項目也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標較差的車輛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范圍及補貼標准為:
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掛牽引車和總質量大於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載貨車(含普通貨車、廂式貨車、倉柵式貨車、封閉貨車、罐式貨車、平板貨車、集裝箱車、自卸貨車、特殊結構貨車等車型,不含全掛車和半掛車),補貼標准為每輛車18000元。
E. 皮卡車報廢年限
皮卡使用年限達到15年,或者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車輛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
新修訂的《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已經正式公布,《辦法》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解禁「五大總成」再製造(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
不再對回收企業實行數量控制,並對回收企業在環保方面制定相應的要求規范。報廢車輛的「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按廢鐵價格回收後進行再回爐。
2017年我國二手車交易量為1240多萬輛,在整個汽車交易市場中佔比巨大。影響二手皮卡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15年強制報廢」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是我國汽車行業中政策的一個趨勢,目前,太原、大同、大連、宜昌等多地已發文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
從車輛本身來說,不說皮卡,即使是轎車和SUV,也極少有人能把車開到15年,一般汽車使用了5-8年之後,機械損耗導致維修成本激增,車價折損比例更高,此時許多車主都會選擇換車。
柴油皮卡車報廢最高補貼可以達到每輛車4萬元,還有一些地區的國三車報廢補貼標准。有條件的地方可依託市場交易平台,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汽車同時購買新車的車主,給予適當補助。
F. 常說的皮卡15年強制報廢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從新車賣出的時候開始計算的,系統里都有記錄的。現在好像不安年計算了,達到60萬公里,才強制報廢。但是15年以後,要一年審2次。
G. 2015新規皮卡報廢年限
皮卡車型屬於輕型普通貨車,報廢年限為十年,可以申請延期,一年兩審,最長到十五年強制報廢。使用年限的報廢標准為: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八年,達到報廢期後,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後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貨車,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遊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4、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准後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6、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准《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
7、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H. 皮卡多少年強制報廢
皮卡車在我國屬於輕型載貨汽車,報廢年限是十年;不過可以申請延期,最多可以延長五年,延期期間一年兩審。
也就是說一台皮卡車最多可以使用15年後才會強制報廢。
但是其實也不用太在意這個報廢年限是10年還是15年,畢竟不管什麼車子用個10年,性能上也已經大打折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