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頭車對撼皮卡
1. 皮卡基本不限行!深圳實施貨車限行新政
昨天,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貨車限行新政,為在防疫期間支持運輸企業復工復產,兼顧防疫和復工復產需求,深圳交警針對提前申報信息的貨運車輛推出一系列便利措施。其中,包含微型貨車、輕型貨車在內的小型貨車除深南路每天7時至20時禁行、沙灣路每天0時至24小時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許全天通行。
據了解,在復工復產期間,交警部門對貨運車輛的輕微交通違法免於處罰。如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違反警告標志標線,未按規定鳴喇叭等輕微交通違法原則上不予處罰。前期已經被暫扣的貨運車輛,以及行駛證、駕駛證暫扣期滿的貨運車輛和駕駛員,推出通過視頻辦理進行結案,並郵寄返還證件的便利。
具體規定如下:
一、大型貨車限行調整:
除深南大道等14條重要干線道路仍保持24小時限行外,原則上對其他所有實行0時至24時限行(限全天)和實行7點至22點限行(限白天)的區域和道路全部調整為每天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行(限高峰),原有限高峰的道路調整為不限行,具體如下:
(一)每天0時-24時限行的道路:
深南大道、深南東路、濱河大道、濱海大道、北環大道(龍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泥崗路(黃木崗立交至紅嶺立交段)、皇崗路、梅觀路、福強路、福龍路(香環立交至南坪立交段)、羅沙路、沙灣路、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紅嶺路方向的右轉匝道、沙河西路(北環大道以南段)、機場南路(含輔道)。
(二)2020年1月15日印發《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限制貨車行駛路線和區域的通告》(深公交(通)〔2020〕19號)中除第一款道路外所有實行0時至24時限行和所有實行7時至22時限行(限白天)的區域和道路全部調整為每天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行(限高峰),原有每天7時至9時30分、17時至20時禁行(限高峰)的道路調整為不限行。
二、小型貨車限行調整:
除深南路每天7時至20時禁行、沙灣路每天0時至24小時禁行外,全市所有道路允許小型貨車全天通行。
三、外地貨車限行調整:
暫停對外地貨車工作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的全市通行限制,執行和深圳貨車相同的限行調整政策。
四、綠色物流區限行調整:
暫停實施《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繼續設置綠色物流區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38號)中「綠色物流區」的全部限行政策。
五、以上所有貨運車輛必須通過「深圳市車輛申報登記系統」進行防疫申報登記(通過星級用戶或掃描入深車輛申報系統二維碼),才可以適用以上限行政策,未進行防疫申報登記的車輛,仍按原限行規定執行。
六、特殊車輛管理:
對於重、中型自卸貨車(泥頭車)仍實行原有限行政策,但通過「深圳市車輛申報登記系統」完成申報登記的,原則上予以辦理避高峰全天通行證。輕型自卸貨車(小金剛)目前已執行電子登記,享有優待通行路權,如不完成申報登記,則暫停RFID電子車證,按照2019年12月24日發布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於繼續對柴油輕型自卸貨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深公交(通)〔2019〕340)限行范圍進行執法。
純電動物流車現已執行RFID電子登記制度,享有優待路權,未按規定進行申報登記的,將暫停RFID電子車證使用,按照普通貨車的限行范圍進行管理。
劇毒化學品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低速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農用機械車不執行上述調整,仍按原限行范圍執行。
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及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通行證》的車輛不受我市貨車限行規定限制。
七、對於涉及防疫工作和保障城市生產生活供應的車輛,仍需在禁行道路通行的,我局將進行全天24小時網上辦理。確保隨時受理、當日辦結,盡全力保障好防疫和復產復工工作。
八、本通告所稱大型貨車是指懸掛大型車號牌(黃牌)的貨車,包括重型或中型貨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不含重、中型自卸貨車;小型貨車是指懸掛小型車號牌(藍牌)的貨車,包括輕型或微型貨車,不含輕型自卸貨車。
九、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准。對於違反本通告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將於3月1日起依法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3日起施行,結束時間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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