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規律
『壹』 定向越野規則是哪些
什麼是定向越野?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犯規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違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成績無效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比賽成績將被判為無效:
1.有證據表明在比賽前勘察過路線者;
2.未通過全部檢查點,即檢查卡片上點簽圖案不全者;
3.點簽圖案模糊不清,確實無法辨認者;
4.在檢查卡片上不按規定位置使用點簽者;
5.在比賽結束(指終點關閉)前不交回檢查卡片者;
6.超過比賽規定的終點關閉時間(檢查點一般也在同一時間撤收)而尚未返回會場者。如確系迷失方向,應向附近任意一條大路或原檢查點位置靠攏,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置;
7.有意無意地造成國家或他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破壞自然風景者。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特殊情況的處置辦法——仲裁方法參考
在定向越野比賽中,某些特殊的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例如:
——檢查點被無關人員拿走或遭自然破壞;
——檢查點的位置與圖上的位置不符;
——比賽中出現個人或團體的成績完全相等。
『貳』 定向越野有什麼技巧
1、看懂地圖
定向越野的地圖和一般的導游圖或街道圖可不一樣,圖中的地域名稱不是必要的,但定向地圖會更詳盡地記錄地面的真實情況,利用等高線表示山的形狀及升高,利用各種顏色表示前進的易難,植物分布等
2、利用磁北線(MN線)標定
先使透明式指北針圓盒內的定向箭頭「↑」朝向地圖上方,並使箭頭兩側的平行線與越野圖上的磁北線重合(或平行),然後轉動地圖,使磁針北端對正磁北方向,地圖即已標定。
3、地圖正置及拇指輔行法
把地圖拿正,把拇指放在地圖上自己所在的位置上。這樣你要前進的方向便在地圖前方。當前進時,拇指隨著移動,當改變前進方向時,地圖也要隨著轉移,即保持地圖北面向正磁北方。這樣可以在任何時候都能立即指出自己在圖中的位置。
4、確定站立點
熟練地掌握在圖上確定站立點的各種方法是學習使用地圖的關鍵。對於這些方法,除了要記住它們各自的步驟、要領,尤其重要的是要學會根據不同情況,對他們進行選擇使用和結合使用。
(2)越野規律擴展閱讀:
定向越野的一些規則: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犯規: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叄』 百米定向越野的規則是什麼哦
所謂的"百米定向"就是在一塊100*50米的場地內進行比賽。在比賽的過程中,觀眾可以看到運動員比賽的全過程,而且賽場上還伴有音樂。有意思的是運動員可以在出發區得到一張地圖,並且在賽前分析地形和做路線選擇。起點和終點和比賽區是有嚴格界限的,因此,以上的這些活動都只有在出發區做。(未出發的運動員是不能夠看到別的運動員的比賽過程的)比賽的地圖採用1:500的大比例地圖,等高距為1米。 在比賽區域內的每一棵樹木都被標注在圖上---非常細致!與此同時,組織者還要另外加上一些CONTROL FLAG以增加比賽的難度。比賽的線路一般為150-400米,設置5到13個點標。預計勝出時間為1-3分鍾。
『肆』 越野跑基本規則是什麼
世界各地舉行越野賽跑的環境差別很大,特別是季節、氣候條件及比賽距離各異,因此不可能對此項運動作出世界性的統一嚴格規定。但下列規則可用來指導和推動各國開展越野賽跑,使之既作為一項獨立的運動項目,也作為田徑運動的輔助訓練手段。
1.季節
越野賽跑通常應在田徑賽季結束後的冬季進行。
2.路線
越野賽跑路線應盡量限於空曠的田野、荒野、空地及草地。橫穿公路的次數應減至最低限度。
必須為比賽路線作出明顯的標志,較為可取的是在比賽路線兩邊設置柵欄或障礙物。如不能做到這—點,至少應在路線兩邊用連續的帶子攔起作為標志。
勘測路線時應避免很高的障礙物和危險路線,如深坑、危險的上下坡、密茂叢林等。
總之,應避免一切給比賽帶來困難而違背比賽宗旨的障礙物。不宜設置人工障礙,但為了進行此項運動而必須設置時,也可模擬曠野中的自然障礙。若參加比賽的運動員人數較多,在起跑後的1500米內不應有狹窄地段或其他障礙物,以免造成阻滯。
應測量比賽路線,在發出邀請時宣布比賽距離,應利用此機會對路線作簡要介紹。當比賽路線為環形時,建議每圈距離不少於2200米。
主辦機構應負責提供適用的、作好標志的比賽路線,在秩序冊中說明比賽路線的細節。為比賽指派路線管理員、檢查員以及必要時在復雜地帶為運動員指引正確路線的引導員。
除國際比賽外,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修改上述有關路線的規定。3.建議將運動員分成年齡組
4.比賽距離
國際田聯世界越野團體錦標賽的距離大約為:男子長距離12公里、男子短距離4公里、青年男子8公里;女子長距離8公里、女子短距離4公里、青年女子6公里。
建議其他的國際比賽和國家比賽也採用類似比賽距離。
5.出發
使用長跑比賽的標准口令,鳴槍出發。
如果比賽人數較多,應在出發前5分鍾進行預告,必要時可增加預告次數。出發時,應為各隊提供起跑位置,各隊隊員應在起點處排成一路縱隊。
運動員在越野賽跑時不得接受任何人提供的幫助。
6.計分
比賽結束時,裁判員應判定各隊計分隊員的名次,然後將名次分數相加,總分最少者為優勝。
計算總分時,可以去掉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名次,對後繼名次進行相應調整。但參賽運動員人數較多時,不宜使用此種方法。
如總分相等,則以最後一名計分隊員名次較好的隊為優勝。
7.飲水、用水和飲料站
在所有比賽的起點和終點均應放置飲用水和其他適宜飲料。
在所有項目比賽中,如果天氣條件需要,應以2~3公里的間隔距離設置飲水、用水站或每圈設置。
8.山地越野跑
山地越野跑的主要路段應離開公路在山野舉行,其中包括一定數量的上坡(主要是上坡)或上坡/下坡(起點、終點在同一高度)跑。
建議國際比賽的大致距離和上坡總量如下:
(1)主要為上坡跑項目比賽距離上坡距離成年男子12公里1200米成年女子7公里550米青年男子7公里550米
(2)起點、終點設在同一高度項目比賽距離上坡距離成年男子12公里700米成年女子7公里400米青年男子7公里400米
跑經瀝青公路的路線長度不得超過全程的20%。比賽路線可設計成一個環形。
『伍』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一:犯規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定向越野遊戲規則二:違例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5)越野規律擴展閱讀:
定向運動起源於瑞典。最初只是一項軍事體育活動。「定向」一詞在1886年首次使用,意思是在地圖和指南針的幫助下,越過不被人所知的地帶。真正的定向比賽在瑞典(1888年)和挪威(1895年)的舉行,標志著定向運動作為一種體育比賽項目的誕生。
定向運動本身作為一種體育項目開展是從20世紀初在北歐開始的。1932年,第一次世界定向運動比賽成功舉行。
1961年5月,國際定向運動聯合會(IOF)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成立,現有成員國63個,是世界定向運動的行政實體,也是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之一。定向運動也是國際承認的奧林匹克體育項目。
『陸』 定向越野規則是哪些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違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成績無效
『柒』 定向越野的簡介,規則和技巧有哪些
體能基礎,技術是關鍵~
以下是最基本的定向技術~
有什麼疑問歡迎討論哈~
(一)、出發階段
1、標定地圖定好方向
2、對照地形選准路線
路線選擇時要遵守的基本原則(適用校園定向全過程)
①充分利用道路,堅持「有路不去越野」的原則
②起伏不大,樹林稀疏可跑的地段,堅持「選近不選遠」的原則
③地形變化較大,樹林密集,障礙大的地段,堅持「統觀全局提前繞」的原則
(二)、行進階段
1.沿線運動法
2.沿點運動法
3.分段行進法
5.連續運動法
6.一次記憶運動法
原則:盡量減少行進途中的停留
比賽時,除了向終點作必要的沖刺外,途中應作類似長跑的勻慢加速運動,如上坡稍慢、下坡要快;接近檢查點稍慢,離開要快等。在途中運動速度寧可慢一點,也要盡量減少停下來看圖、對照地形的次數。例如正常奔跑1000m需4分鍾,速度是每秒4.17m,但途中如果不自覺地停下來對照3次,每次20秒鍾,那麼3分鍾要跑完1000m,速度就要達到每秒5.56m。在起伏不大的地段作短時間奔跑雖然能達到這個速度,但不能長時間堅持下去。短時間內急劇消耗體力對整個比賽是極為不利的。再說定向運動是包括思考與跑步,當進行快速跑步時,大量血液會流到足部,目的是增加養分的供應;但同時腦部也需要氧分作思考之用,故此如何平衡兩者就是取勝之道。因此,比賽中寧可放慢速度在運動中對照,也不要停下來。
(三)、尋找檢查點階段
1.檢查點的「捕捉」
(1)定點攻擊法:當檢查點設在明顯高大的地物、地貌點上或一側,運動時先找到這些明顯點的實地位置,然後根據檢查點與明顯地物、地貌點的相對方位、距離尋找檢查點。如圖,第6號點設在獨立房的西南台地的東北邊緣,運動時先找到獨立房,再檢查點就十分容易了。
(2)有意偏離法:當檢查點設在線狀地物上或一側且運動方向與線狀地物的交角較適宜時,可有意向左(或向右)偏離檢查點,以該線狀地物為攻擊目標。運動到該地物時,再向右(或向左)沿線狀地物尋找檢查點。
例如:你要去大山腳下的一家獵屋。你可以直接定向指北針在獵屋,但很可能在行進中偏左而錯過獵屋。反之,你定向在獵屋的右邊,等地勢開始明顯上升,證明你已到達山腳,只要左轉便很快找到。
(3)數步測距法:在地勢較平坦、無道路、植被較多、觀察不便的地域內尋找檢查點,一般採用「距離定點法」,數步測距法,先在地圖上量度兩點間的距離,然後利用我們的步幅准確的測量要走的路程。方法:先量度100m我們所 需步行的步數,(設120步),當我們在地圖上發覺由A點到B點的距離是150m便可伸算出應走180步。為了減少數步的數目,我們利用「雙步數」,只數右腳落地的一步,便可把步數減半。上面的例子雙步數為90步。
(4)地貌分析法:地貌有一定起伏,檢查點設在低小地物附近時,採用「地貌分析法」尋找檢查點比較理想。主要是根據地圖上檢查點與地貌的關系位置.分析出實地兩者相對應的關系位置,並依據這種關系位置來尋找檢查點。如圖,如圖,第13號檢查點設在小山東側陡坡南拐角,運動時先找到小丘頂上,在山頂位置通過地圖與現地對照,判定出檢查點所在的山背,然後沿山背下山就能看到陡坡,再找小陡坡南拐角檢查點就十分容易了。
『捌』 定向越野的比賽規則
定向越野(Cross-Country Orienteering)是定向運動(Orienteering)的主要比賽項目之一。參賽者要依靠標有若干檢查點和方向線的地圖並藉助指北針,自己選擇行進路線,依次尋找各個檢查點,用最短時間完成比賽者為優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即為犯規,應取消比賽資格:
1.有意妨礙他人比賽(包括犯有同一性質的其他任何不良言行)者;
2.蓄意損壞點標、點簽和其他比賽設施者;
3.比賽中搭乘交通工具行進者;
4.未通過全部檢查點,而又偽造點簽圖案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違例,應給予警告。裁判人員將根據違例的性質和程度,採取從降低成績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罰:
1.在出發區越位(提前)取圖和搶先出發者;
2.接受別人的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3.為別人提供幫助,如指路、尋找點標、使用點簽者;
4.為從對手的技術中獲利,故意在比賽中與對手同路或跟進者;
5.故意不按比賽規定順序行進者;
6.不按規定位置佩戴號碼布者;
7.有其他違反比賽規則行為者。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比賽成績將被判為無效:
1.有證據表明在比賽前勘察過路線者;
2.未通過全部檢查點,即檢查卡片上點簽圖案不全者;
3.點簽圖案模糊不清,確實無法辨認者;
4.在檢查卡片上不按規定位置使用點簽者;
5.在比賽結束(指終點關閉)前不交回檢查卡片者;
6.超過比賽規定的終點關閉時間(檢查點一般也在同一時間撤收)而尚未返回會場者。如確系迷失方向,應向附近任意一條大路或原檢查點位置靠攏,等候工作人員的處置;
7.有意無意地造成國家或他人的重大經濟損失和破壞自然風景者。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責任由肇事人承擔。 在定向越野比賽中,某些特殊的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例如:
——檢查點被無關人員拿走或遭自然破壞;
——檢查點的位置與圖上的位置不符;
——比賽中出現個人或團體的成績完全相等。
對於這類問題,通常應在比賽前的准備階段由籌備組長領導各委員仔細地研究、確定處置辦法,形成文字,由技術委員在制定《比賽規程》時列入。如果這些問題是出現在比賽的過程中,則應由裁判長決定處置辦法(參見裁判長職責)。當某個領導小組成員對裁判長的決定有異議時,應經比賽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召集全體成員,以舉手錶決的方式另行選擇處置辦法,但必須獲得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數通過。對於在比賽後提交到領導小組的訴訟,原則上也應按此辦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