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丁電動汽車撞人
① 電動車帶人被後面小車撞了。該怎麼辦人被撞傷了,該怎麼理賠
非機動車載人屬於交通違法過錯,按理會承擔一定責任比例,若報警處理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責任比例。
② 汽車撞傷電動車上的人,賠償是怎麼賠
撥打122報警,讓交警來處理。
③ 電動車撞人是否屬於交通肇事
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二)「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④ 電動車撞到人後又撞上汽車上是誰的責任
要看汽車怎麼行駛的?還要看電動車是怎麼撞上汽車的?首先以人為本的,應該是汽車的責任比較大,本來是撞上人了,然後汽車又撞上了,如果汽車在行駛,應該會降低速度,電動車和人體都屬於弱勢群體。汽車責任比較大的可能。
⑤ 電動車被汽車撞了,人受傷,這個責任劃分怎麼認定
汽車負全責。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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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交通事故調查後,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分為四類:全部責任、同等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
全部責任。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擔事故的責任。
同等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當的,雙方負同等責任。
主要責任。雙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方以上的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⑥ 汽車撞傷電動車上的人,賠償是怎麼賠
汽車撞了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要認定事故責任,由責任人購買的保險公司在限額內賠償,超出賠償的,超出部分由責任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申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1、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後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後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麼維持原決定,要麼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⑦ 電動車撞人把人撞死了責任劃分
電動車負事故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中的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是相對而言的。由強至弱分別是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汽車和摩托車同屬於機動車,作為機動車管理,二者是平等的。電瓶車和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第二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這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保護道路交通事故中「弱勢群體」的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36次會議通過法釋〔2000〕33號)
為依法懲處交通肇事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將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從事交通運輸人員或者非交通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責任的基礎上,對於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第四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第五條「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等規定定罪處罰。
第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三十萬元至六十萬元、六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條第(三)項的起點數額標准,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⑧ 我是雷丁電動車四個輪的、前天和一個汽車撞了、事是小事但車被扣了,
無證駕駛,按法律規定處罰如下:超標電動車也是按機動車來處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一般不會沒收你電動車,是暫扣。下來就是看你電動車是什麼情況了1.如果你是非機動車,無牌、無行駛證,新車無購車發票,屬於手續不全,都會暫扣。2.根據國家標准管理委員會公布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等4條關於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的相關國家標准,於2010年1月1日起實施,「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駕駛機動車,需要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兩輪摩托怎麼也要個E照,你有C照或者沒有駕照,就屬於准駕車型不符或者無照駕駛,都會暫扣你車輛。機動車要辦理機動車行駛證,並且懸掛機動車號牌,這兩項沒有,也會暫扣你車輛。3.駕駛電動車進行營運活動,也會被暫扣車輛4.部分城市在某些區域,比如說北京2環以內,對於電動三輪車是禁行的,如果你跑進去了,可能會按照地方法規進行暫扣。
叫賣車也讓上路,為了你問他的安全,有證還是很有必要的。只不過是以前大家都違法沒人管而已,現在管了人才不舒服。
⑨ 電動汽車人行道上撞死人了,怎麼量刑
如果電動車駕駛人對死亡的結果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參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