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純電動汽車政策
㈠ 新能源汽車下鄉政策來了,但為什麼很多人並不看好
主要是因為很多人覺得新能源汽車的性能沒有燃油汽車那麼好,而且價格也會更高
㈡ 國家對於電動車的行駛有關規定有哪些希望全面點的回答,有法律依據的。
國家對於電動車的行駛有關規定的法律依據依據提現在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第五十八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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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一百零七條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㈢ 成都電動車相關政策
《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5月1日施行,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最高可處3倍以下車價罰款
今年5月1日起,《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省政府日前以政府規章形式正式發布《規定》,與此前的草案相比,《規定》新增兩個條款:非機動車登記只能收成本費;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出台了細化可行的罰則。
新增條款
收費:上牌照只收成本費
《規定》新增條款:非機動車登記,按照省人民政府財政、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收取成本費。辦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不收取費用。
增設原因:負責起草《規定》的相關處室負責人透露,非機動車登記,此前我省也會收取一定費用。省政府對《規定》草案進行審議時指出,非機動車登記費用要嚴格把握標准,只能收取成本費,嚴禁亂收費而加重群眾負擔。
罰則:最高3倍以下罰款
《規定》新增條款第十六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管理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增設原因:草案中已明文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但未有條款指明對違令者如何處罰,據了解,省政府審議草案後,要求有關處罰條款要明確具體,出台細化、可行的處罰措施。
成都市交管局八項規定
一、我市新增電動自行車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行總量控制。
二、未取得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許可標志的外地籍牌證的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禁止在我市繞城高速路以內的道路上行駛。
三、2008年5月5日至2008年10月31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我市已辦理登記取得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免費實行安全檢驗、換發牌證。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的換發牌證;不符合國家標准或未換發牌證的電動自行車,自2010年10月1日起不得在我市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的道路上行駛。
四、2008年5月1日以前購買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國家標准,且未辦理登記取得牌證的兩輪電動車經登記,不得在我市三環路以內(含三環路)的道路上行駛;各區(市)、縣內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車經登記,只能在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所劃定區域的道路上行駛。
五、在城區道路上停放電動自行車,必須進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停車場(點)並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交納停車費。禁止在道路上亂停亂放。
六、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嚴格取締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依法嚴處電動自行車侵走機動車道、超速行駛、違法載人、違法停放等違法行停行為。
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車輛,責令其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給予處罰。
八、本通告自2008年5月5日起施行,過去本局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適用本通告。
㈣ 四川省上牌電動車可以到廣東中山市開嗎
電動車可以到廣東中山市開嗎?我認為應該可以的,應該沒有限制的,但是具體的話還是以實際情況為主。
㈤ 動輒上千萬!四川重金鼓勵新能源,以後也是個電動車大省了
[汽車之家?行業]?近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擬制了《四川省支持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進一步鼓勵、推動新能源與智能汽車的發展。該《徵求意見稿》具體包括18條措施(詳細舉措),涉及主機廠、零部件、充電基礎設施等多個產業鏈主體,每一條都針對性地給出具體獎勵/補助金額。
例如對車企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到:對省內企業新開發的新能源乘用車、客車、貨車和氫燃料電池汽車產品,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發布車型,且在進入目錄後一年時間內銷量分別達到1000輛、200輛、500輛、50輛的,每個車型給予開發生產企業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此外,四川省將進一步支持省內整車企業提升產品品質、擴大銷量,對新能源乘用車、貨車、客車產品年銷量達到10000輛、5000輛、3000輛,且年銷量同比增長10%以上的,給予銷售額0.5%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意見稿強調了對氫燃料電池產品的支持力度,將把氫燃料電池產品納入四川省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支持范圍,根據成套設備和單台設備的單價和實際銷售總額按一定比例給予研製單位和用戶單位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在智能汽車方面,支持建設國內領先的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對投資大、產業帶動強的項目按相應測試設備投入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支持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
《徵求意見稿》還提到,鼓勵新能源汽車在公路客運、出租、環衛、郵政快遞、城市物流配送、機場、港口等領域的應用,黨政機關更新公務用車的,除特殊情況外,應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全力推進公交電動化(含氫燃料電池汽車)。2021年,成都市公交車新增和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為新能源汽車。為了在充電方面給予支持,《徵求意見稿》計劃將充電基礎設施及加氫站建設用地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在用地指標方面予以支持。(消息來源: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編輯/汽車之家才麗媛)
㈥ 四川地區的電動摩托車要開始上牌照了啊
你說的是電動車吧
市民關心的涉及電動自行車的新號牌顏色和樣式、初次上牌、變更轉移等登記上戶相關內容的《四川省非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正式出台。
規范提到,我省電動自行車牌照將分為2種新樣式:符合國家標準的,為綠底白字白邊線號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為白底紅字紅邊線號牌。也就是說,此後只有掛著綠色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在成都市區「敞跑」。但同時,交管部門並不強制要求之前已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換牌。目前已經有牌照,但「超標」的電動自行車仍可保留現在的藍色牌照,2年內可在三環路內行駛。
號牌
據了解,《四川省非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依據《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對我省的非機動車號牌作了規定。我省的非機動車號牌將分為5種,為單面反光號牌,分別為:①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號牌;②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號牌;③人力客三輪車號牌;④人力貨三輪車號牌;⑤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號牌。
◆初次申領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
應當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資料:①《四川省非機動車牌證申請表》;②車主身份證明;③車輛來歷證明;④車輛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⑤車架號拓印模。
申請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人下肢殘疾證明。申請人只應是僅下肢殘疾,上肢功能和聽力正常,不影響駕駛的人員。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限一車一人、定車定人,不得轉租或轉借。
㈦ 四川現在對低速電動汽車是什麼規定
四川省出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5年度實施計劃》,明確提出,加快推進低速汽車升級換代,在農村地區積極推廣電動低速汽車,成為全中國第一個將扶持低速電動汽車明確寫進省級文件的地區。7月,雅安市發布《低速電動車生產及管理暫行辦法》,在全省率先為低速電動汽車上牌、上路正式「放行」。
㈧ 成都電動車上牌標准
成都市有關部門日前為加強管理,對電動車實行限制上牌,並採取現場「稱重」「測速」等方式判斷達標和上牌與否,此舉引起多方爭議。
成都電動自行車目前登記上牌的已超過100萬輛。曾參與國家電動車標准制定、中國電工學會電動車專委會輕型電動車專家委員倪捷介紹說:「1998年國家有關部門和電動車生產企業共同研究制定電動車國家標准,定為40公斤。」
參與國家標准制定的成都倍特電動車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駿介紹說:目前受消費者青睞的電動車大多配備4個電池,光電池重量就達28公斤,「40公斤」的國家標准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群眾需求。記者日前來到成都交管三分局,一名警官告訴記者:「車重40公斤、速度每小時20公里,任何一項超標都不予上牌。」
據了解,目前成都城區僅有三個分局開放電動車上牌業務,日上牌量從過去200餘輛減少到目前不足100輛。
成都電動車行業協會副會長周衛標說:「成都交管部門採取現場『稱重』等來判斷是否達標的做法,曲解了我國標准中對重量限制的規定。現行國家標准雖然明確規定『電動車整車重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內』,但這項標准並不是達標的強制性項目。」
倪捷介紹說,目前強制規定的只有三個硬性技術要求,即「最高車速、制動性能和車架及前叉」,這三項指標中只要存在一項技術型指標不合格就可判定整車不合格。此外,出於安全考慮,國家標准中還作出了若干附加規定,包括「整車重量」在內的18個重要項目中,合格項目必須達到15項。也就是說,即使整車重量超過40公斤標准,其他指標滿足要求,該電動車仍是達標的。
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副總隊長張朴告訴記者,統計顯示,四川交通事故有40%是電動車造成的,電動車已經危及到行人及自行車使用者的安全,所以有必要對照國家標准對電動車嚴格管理
㈨ 四川微型電動汽車出台新規定了嗎
網路查詢一下不就知道了【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鍾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