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安規要求
1. 新能源電動汽車在安全方面國家都有哪些規定
盡管新能源電動汽車的起初目標是節能、低碳、減排、環保,但是就目前的形式來看,新能源電動汽車所帶來的電池消耗和電池污染在某種方面上甚至超過了燃油類汽車所帶來的污染。所以針對此類情況,國家會對2017年WTO官方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分析,並以此出台符合我國國情的新能源電動汽車電池回收法,這方面如果得到實施,那麼新能源電動汽車製造廠商就必須嚴格要求自身汽車電力供給方面的問題。
2. 《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細節公開 11月1日開始實施
3. 避免電動車自燃悲劇 國家頒布《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等標准
今日(5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准,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並發布,新規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我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會非常關注電動汽車的安全,新能源汽車自燃事件已經屢見不鮮。為了能夠保障新能源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的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於今日發布電動汽車安全三項強標制定工作,希望能夠進一步提高和優化了對電動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電池系統熱事件報警信號要求,能夠第一時間給駕乘人員安全提醒;強化了整車防水、絕緣電阻及監控要求,以降低車輛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況下的安全風險;優化了絕緣電阻、電容耦合等試驗方法,以提高試驗檢測精度,保障整車高壓電安全。
《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針對電動客車載客人數多、電池容量大、驅動功率高等特點,在《電動汽車安全要求》標准基礎上,對電動客車電池倉部位碰撞、充電系統、整車防水試驗條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為嚴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壓部件阻燃要求和電池系統最小管理單元熱失控考核要求,進一步提升電動客車火災事故風險防範能力。
《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在優化電池單體、模組安全要求的同時,重點強化了電池系統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試驗項目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燒、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等。特別是標准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後,電池系統在5分鍾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三項強標是咱們國內電動汽車領域的首批強制性國家標准,這對於提升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保障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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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電動汽車維護時,有哪些安全防護要求
如果不接觸高壓電,和燃油車的維護一樣的,如果需要接觸高壓用電設備,要把低壓電瓶負極拆掉,等十分鍾,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鞋,用絕緣工具,可以拔維修開關的要把維修開關拔掉,希望能幫到你?
5. 電動汽車使用注意事項有哪些
新能源汽車和傳統燃油汽車的區別還是很大的,在平常用車方式和保養時都會存在一些不同之處。很多車主雖然買了新能源汽車,但對於這些不同之處都是一知半解。下面就來談一談關於新能源電動汽車使用時要注意的那些事項。
第二:車輛的保養要重視新能源汽車的構造和燃油汽車不一樣,在保養項目上也存在很多不同。像我們比較熟悉的換機油。在電動汽車上就完全不需要了。電動汽車的很多常規保養項目都是以檢查檢測為主的。有些車主就會覺得反正不用換保養材料,檢查不檢查都不重要了。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也是很危險的。新能源電動汽車主要是靠電路來鏈接工作的,所以電路復雜,車輛經過一段時間的使用。也可能出現一些安全隱患。每一次的保養檢查檢測就是為了排除這些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所以對於保養要重視。
第三:要清楚環境對於車輛的影響新能源電動汽車使用的大多都是三元鋰電池。在低溫環境下,它會出行衰減現象。冬天外部環境溫度低,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化學反應會變慢。這會導致電動汽車的充電速度變慢,續航里程縮短,外部溫度在零下10度左右,動力電池就能夠衰減30%的續航里程。而且溫度越低,衰減 的越多。所以在冬天使用電動汽車的時候,要考慮到動力電池衰減的情況,合理安排用車強度。有長途用車需求的時候,最好不要使用純電動汽車。
第四:其它方面的一些注意事項
1:不要在室外露天充電,溫度低,充電效率會降低,還有可能會對電池造成損傷。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選擇在室內充電,或溫度較高的時段充電。
2:空調溫度不要設置太高,這樣可以省電。開車時寧願多穿件衣服也要降低一點溫度的設定。
3:盡量不要室外停車,冬天室外的溫度和室內的溫度相差很大。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最好是在室內停車。
4:不要極限耗電,這樣會導致動力電池出現饋電,不僅汽車會拋錨,還會損耗動力電池的壽命。
5:充電時間不應該過長,最好是選擇白天充電,這樣好掌握充電時間。現在電動汽車充電幾乎都有跳燈的功能,當電已充滿的指示燈亮起之後,會自動停止充電。但保險起見,變燈1-2小時之內還是要及時將電源拔下,防止過度充電。
綜上所述:以上這些就是新能源電動汽車在平時用車時的一些注意事項,做好這些,可以更好的保障車輛的正常使用。
6.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T18384最新版是2015版的嗎
目前,現行的標准最新版確實是2015版沒錯,不過更新的標准馬上會推出,徵求意見稿在2017年底已經出來
當然,在標准沒正式發布之前,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以新版標准公布內容為准,更多關系新能源汽車測試相關的知識可以聯系我們溝通了解。
7. 三項強制性國標出台電動汽車有準可依
5月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公告,三項強制性國家標准GB 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將於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在《電動汽車安全要求》標准基礎上,對電動客車電池倉部位碰撞、充電系統、整車防水試驗條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為嚴格的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後,電池系統在5分鍾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
其實,上述三項強制性國家標准於2016年就已經啟動了制定工作,與聯合國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全面接軌,真正達到了國際化標准。
消費者對電動汽車一直持懷疑態度,一是電池續航、壽命問題,再有就是安全問題。相較於燃油車,電動汽車因電池、線路等部件出現自燃的幾率更大。近期就有熱門新能源車出現自燃的現象,讓本打算購買電動汽車的消費者再次猶豫不決。本次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出台,無疑為這些猶豫不決的消費者吃了定心丸。同時也將助力電動汽車在今年的銷量盡快取得突破,拉動汽車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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