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
A. 我們單位是企業,公車私用怎麼處理
領導謝檢查,使用者給記大過或解職處理。所以不用公車私用,太不劃算了。
B. 國企領導幹部用車標准有什麼規定
國企有經營自主權,用車沒有標准。但是政府管理或黨的組織管理上往往又出現國有企業參照執行的規定。所以國企領導幹部的配車標准只是參照標准,參照政府標准執行。
以湖南國企領導幹部用車標准為例:
根據《湖南省省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
新配備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轎車型的價格要控制在18萬元以內、排量1.8升(含)以下;商務型的價格控制在30萬元以內、排量3.0升(含)以下。新購置公務用車,要嚴格執行購置標准,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不得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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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用車要求:
1、採取配備公務用車方式的,要嚴格執行中央以及有關部門關於公務用車配備的規定,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公務交通補貼。採取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方式的,要取消為企業負責人配備的公務用車,每月按標准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者按年度計算的補貼標准內據實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2、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上限由有關部門綜合考慮所屬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需要、所在地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標准、公務用車改革成本節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備案後執行。
3、全面推動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實行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如總經理助理等崗位)公務出行全部實行社會化保障,取消配備公務用車方式。
4、中央企業根據崗位特點和生產經營實際,在有關部門核定的公務交通補貼標准上限內,分檔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准,每月按標准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或者按年度計算的補貼標准內據實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5、有序實施中央企業經營和業務保障等其他公務用車改革。中央企業應當取消與經營和業務保障無關的車輛,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服務(生產)、商務接待、執紀等實際需要保留適當的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
6、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車型應根據實際用途按照實用節儉的原則合理確定,並嚴格控制數量。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優先淘汰使用效率低、運行維護成本高、配置標准明顯偏高的公務用車。
7、取消為退休、離任或者調離本企業的人員配備的公務用車,不得為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其他員工、非本企業人員等配備公務用車。
8、分級推進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含分支機構,下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中央企業要統籌協調推進各級子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根據子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所處自然環境等客觀因素以及規模、效益等情況合理確定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9、具備公務出行社會化保障條件的子企業負責人及其他符合公務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原則上要以社會化、市場化為方向進行改革,確需配備公務用車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業要從嚴確定子企業的公務交通補貼標准和參改人員范圍,合理控制其經營和業務保障用車的數量和配備標准。
C. 國家大力發展新能源 為什麼「公務用車」不用電動車 導彈 飛機 火箭 輪船 航母等等不應該都改成電動的嗎
我覺得你混淆了「技術不成熟」,飛機跟你小電動車耗電能一樣么...航母用電還不如直接用核動力呢.....你倒是思考思考吧....
D. 北京市政府公務用車大變樣,蔚來零跑也能成「官車」
近日,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官網發布了《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20-2022年度公務用車定點購置政府采購項目中標公告》。公告顯示,江淮汽車、奇瑞汽車、蔚來汽車、金龍客車等16家車企成功中標。具體中標名單如下:
1.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奇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3.北京汽車集團越野車有限公司
4.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5.重慶東風風光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6.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
7.廣汽豐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8.國機智駿汽車有限公司
9.河南森源鴻馬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10.南京金龍客車製造有限公司
11.上海愛馳億維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12.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蔚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14.神龍汽車有限公司
15.浙江合眾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16.浙江零跑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零跑T03公務車
在當前國內汽車電動化及智能化的浪潮下,未來毫無疑問還將會有更多的純電動車進入到全國的政府公務車或其他類型用車采購目錄中,就像先行一步的北京公交集團,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公交車換成了純電動車型。
對於此次北京市政府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對列入國家相關部門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並滿足北京行政區域現行汽車排放標准要求且適用於政府采購的乘用車、客車(新能源車僅限純電動汽車)進行采購。該項目在2020年9月28日發布招標公告,於10月23日定標,采購用途為辦公。
據悉,各家中標車企都收到了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下發的「定點供貨單位」證書,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接下來,為便於中標單位充分理解框架協議、正確操作系統,了解購車及結算流程,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還將對上述中標車企進行相關培訓。
可以預知的是,未來還會有更多的造車新勢力品牌中的電動車,出現在公務用車的采購名單中去,而在當前汽車電動化的浪潮下,汽車向電動車、新能源汽車轉型,也是大勢所趨。
評中評說:
不難發現,此次成功中標的16家車企中,除了奇瑞、長城這樣的傳統中國品牌以外,還加入了蔚來、合眾、零跑等新勢力造車品牌,並明顯加大了純電動汽車采購比例。可見北京市政府對於創新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發展十分重視。
其中,最熟悉的當屬蔚來,數據顯示,蔚來公布2020年9月銷量為4708輛,同比增長達133.2%,突破了該品牌成立以來的單月銷量記錄。第三季度交付量共計12206輛,同比上漲154.3%。有了政府訂單的加持,或許對於蔚來的銷量有很大的助益。
但是對於這些造車新勢力來說,他們的口碑和質量到底如何?值得購買嗎以及怎樣得到保證?很多網友發出一系列質疑。
譬如,對於愛馳合眾零跑車型,相信大家也有很多問號,泡泡也很好奇愛馳的車會用在什麼地方?話說現在愛馳就一款U5在賣吧?感覺街上很難見到。
重視新能源汽車發展,支持創新企業都無可厚非,但只能希望這些造車新勢力車企能變壓力為動力,爭取為新勢力打個樣。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E. 省部級幹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
以四川省為例,省直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購置或更新一般公務用車, 由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審核其編制及購車資金來源、 擬購車輛標准等情況, 出具同意購置或更新批文, 省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機構依據批文辦理資金支付和車輛采購等事項。
省直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公務用車編制,由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核定。公務用車只能用於公務活動,不得參與社會經營活動和出租。單位職工因私需使用公務車輛的,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並按照有關規定交納車輛使用費。
黨政機關及領導幹部不得借用、換用、佔用企業和下屬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嚴禁在企業和下屬單位報銷車輛運行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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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公務用車維修、加油、保險政府集中采購和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制度。公務用車必須到定點企業維修、加油、保險,才能報銷由財政部門支付的相關費用。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降低運行成本。
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和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對公務車輛費用使用情況和定點維修、加油、保險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和檢查。任何單位不得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夾帶其他費用。
加強車勤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行車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維護黨政機關形象。
F. 現在政府部門新買的公務車是不是都是新能源汽車
現在政府部門新買的公務車不一定都是新能源汽車。是要根據自己所在的地區來決定的。如果是比較發達的地區,是會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這樣更節能環保,充電也更方便,如果是偏遠地區還是以燃油車為主的,這樣更適用一些。
G. 新能源汽車如何增加公務出行供給
北京密雲區政府大院停車場西側,六七輛新能源車整齊排列,這些為履行公務量身定製的新車,充滿30度電能跑200公里。6月27日一早,密雲區委組織部幹部科副科長楊秦源要前往古北口鎮調研,古北口鎮距離密雲城區將近50公里,只有密25路公交可以通行,每天單向發車4次,車程大約1.5小時,而且公交往返的時間很難保證。
根據中央公車改革的要求,改革後黨政機關一般性公務用車全部取消,普通公務出行採用社會化方式自行保障。但對於工作或生活在遠郊地區的廣大基層幹部來說,社會化公共交通還不能全時全域地滿足公務出行需求。
H. 公務用車管理規定
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1、公司公務車輛僅限公司經營活動使用,未經分管領導批准,不得用於私人活動;
2、公司所有車輛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調度管理。綜合管理部經理是車輛管理責任人,各駕駛人是本車直接責任人;
3、未經允許不得公車私用,嚴禁無派車單出車,不按規定出車,責任由駕駛員承擔;
4、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由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落實每輛車具體保養責任人;
5、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和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一般公務用車是指用於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執法執勤用車是指用於辦案、監察、稽查、稅務征管等執法執勤公務的專用機動車輛。
公務用車包括轎車、越野車及多功能乘用車。
第七條 申報《目錄》的車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公告》內車型;
二、申報企業應擁有申報車型的產品工業產權、產品改進及認可權、產品技術轉讓權及國內外市場銷售權;
三、申報前已經連續生產銷售3個月以上,並保證進入《目錄》後連續生產銷售時間不低於6個月;
四、申報《目錄》的轎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其中機要通信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6升,價格不超過12萬元;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等新能源轎車扣除財政補助後價格不超過18萬元。申報《目錄》的其他車型:具體要求結合實際用車需求並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I. 紀委對規范公務用車的建議意見有哪些
限制公車使用范圍,禁止公車私用。許多國家都明確規定,專車只能用於公務,不能用來辦私事。嚴格控制公車調派,制定公務用車公里數計劃額度。實行交通補貼,鼓勵、幫助公務人員購買汽車。
J.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公務用車有何禁止性規定
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務用車資源,創新公務交通分類提供方式,保障公務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
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採取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第二十六條黨政機關應當從嚴配備實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准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嚴格按規定配備專車,不得擅自擴大專車配備范圍或者變相配備專車。
從嚴控制執法執勤用車的配備范圍、編制和標准。執法執勤用車配備應當嚴格限制在一線執法執勤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後勤崗位以及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一律不得配備。
第二十七條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公務用車嚴格按照規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不得因領導幹部職務晉升、調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采購,降低運行成本。
第二十八條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執法執勤用車應當噴塗明顯的統一標識。
第二十九條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嚴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領導幹部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因私使用配備給領導幹部的公務用車。
(10)公務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作出全面規范,對宣傳教育、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
是一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綜合性、基礎性黨內法規,是黨政機關做好節約工作、防止浪費行為的總依據和總遵循。《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於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