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電動汽車充電樁
1. 怎麼獲得建設電動汽車充電站(樁)的許可
需要辦的手續要根據各地工商局的規定而定,每個地方工商局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個人可以注冊成某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先起一個名字,去工商局核名,再辦營業執照,再辦代碼證,再辦稅務登記證。經營范圍,經營者可以寫上充電站系統管理服務與咨詢。具體以工商局核定的為准,所需手續和證件詳情建議到當地工商局咨詢。
汽車充電業務的模式是指電動汽車用戶在汽車電能將要耗盡的時候選擇到固定地點的充電站和充站樁為汽車的電池進行直接充電的模型。這是電動汽車充電站最先考慮的業務模式,在這種業務模式下,電動汽車用戶通過在充電站/充電樁直接為汽車充電,即時消費電力產品並通過現場付費的模式支付費用,完成交易。
(1)建設部電動汽車充電樁擴展閱讀:
修建充電站和小型充電樁等設施,也可以把現有一些分布過密的加油站改建成充電站。這種充電站外形類似加油站,但投資成本僅為普通加油站的10%,並且安全要求比加油站低。
參考資料:網路-電動汽車充電站
2. 購買新能源汽車小區必須可以裝充電樁嗎
在小區內安裝充電樁需要經過物業的同意,在一些老舊的小區,由於電力負荷有限,難以承受充電樁的折騰,物業通常不同意安裝充電樁。
不過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國家針對這種現象已經做出明確指示,新建小區必須預留充電樁位置,而這一點也會作為工程檢驗是否合格的一項基礎標准。
既然需要預留充電樁的位置,那麼電網負荷能力的問題肯定考慮在內,在新建的小區內,電網將不會成為安裝充電樁的阻礙,物業也不能夠以此為借口拒絕安裝私人充電樁。
安裝充電樁先要得到小區物業允許
市民9月份新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自己有車位,他到物業申請安裝充電樁。當時,物業負責人讓他提供相關資料,如果確實有政策,物業不會阻攔。
隨後,列印出《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規[2015]199號文件,以及車輛相關信息來到物業,這次物業同意安裝,並在車位處提供了一個接電源的地方。接下來,又去供電部門申請,找充電樁廠家安裝,最後由物業、供電部門驗收,最終,充電樁可以使用了。「前後用了大約一周時間。
針對充電樁的安裝問題,有人總結出了安裝指南,共分五步:
第一步,找小區物業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安裝充電樁;
第二步,向供電部門進行用電報裝申請,需要客戶或委託人有效身份證明以及《新能源小客車購車充電條件確認書》;
第三步,現場考察階段,最好電力公司、充電樁安裝公司同時到場,安裝電表、確認電源點、走線;
第四步,安裝充電樁;
第五步,驗收通過後充電樁就可以使用了。
3. 高速公路建設電動車充電站(樁)的主要困難在哪裡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Road)。個人認為應該是技術困難。理論上布點可以在加油站進行布局,這不存在誰的阻力問題,賣電也能賺錢。但是問題在於,如何實現快充?要實現快充需要很大的儲能空間,也就是把電網的電先存儲在充電站的充電電池堆中,然後用再給電動車充電。所以如何建立巨型的蓄電堆是關鍵,成本很高。我記得知乎上有講過這么個例子,北京機場的電動牽引車用的是高速充電技術,但是那個蓄電堆成本很高。
4.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可以裝在居民摟摟下嗎
這個完全是沒有問題的,可以裝,但是小區要有一定規劃,盡量不要安裝在居民中下面,這樣很危險 一個固定的安裝充電樁的位置規劃起來
5.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屬那個部門負責
新能源汽車屬於新型行業,目前各地主要是發改委在整體協調,因為牽涉到的部門較多,例如供電、城建、城管、停車場、物業、土地使用權等,比較麻煩。國家能源局是發改委下面二級局 是副省部級,但能源局局長多屬於高配行政級別是正部級。內設有綜合司、法改司、規劃司、科技司、電力司、核電司、煤炭司、油氣司、新能源司、監管司、 安全司、國際司、機關黨委(人事司),按照你所說的新能源管理辦公室應該是隸屬於新能源司,級別是正處級。主要職責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組織擬訂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新能源補貼歸縣市財政部門管。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第十三條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6. 電動汽車充電站和充電樁 如何建設
一、建設方法:
首先肯定是容量預測,統計電動汽車的數量及進行預測。
其次就是充電站布局規劃的技術思路。
電動汽車充電站布局包括「需求」和「可能性」兩個因素。衡量充電站需求的主要指標是交通量與服務半徑兩個要素,決定可能性與否關鍵在於交通、環保及區域配電能力等外部環境條件與該地區的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充電站分布與電動汽車交通密度和充電需求的分布盡可能一致。
充電站的布局應符合充電站服務半徑要求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分布可以參考建設部《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1995)中的加油站服務半徑規定,結合電動汽車自身的運行特點以及各區域的計算服務半徑按實際需要設定。
動力電池的續駛能力是影響充電站服務半徑的另一大因素。故充電站的服務半徑應以電動汽車單次充電行駛里程100km(甚至更短)計算。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保障電動汽車的持續行駛能力。
充電站的設置應滿足城市總體規劃和路網規劃要求
充電站的選址定點應結合地區建設規劃和路網規劃,以網點總體布局規劃為宏觀控制依據,經過對布局網點及其周圍地區規劃選址方案的比較,確定網點設置用地。
充電站的設置應充分考慮本區域的輸配電網現狀。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時需要高功率的電力供應支撐,在進行充電站布局規劃時,應與電力供應部門協調,將充電站建設規劃納入城市電網規劃中。充電規劃應充分考慮電動汽車未來發展趨勢
最後就是具體的選址和現場情況了。在電動車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充電標准不統一問題非常明顯。京滬高速公路充電站全線開通後,有企業派工作小組去做電動車運行試驗,結果是在這個充電站這輛車能充電,那輛車不能充電。原因在於一方面標准還需完善,同時設施和汽車做的介面是否真正符合國標需認證,另一方面,原先國標還沒有出來時,各地先行按照自己的想法制定了地方標准,也形成了現在的過渡階段。
二、電動汽車的簡單介紹:
電動汽車(BEV)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機驅動車輪行駛,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各項要求的車輛。由於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其前景被廣泛看好,但當前技術尚不成熟。工作原理:蓄電池——電流——電力調節器——電動機——動力傳動系統——驅動汽車行駛(Road)。
7.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符合國家什麼政策
國家對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建設只有總體要求,沒有具體鼓勵措施。
各省市會按照國家能源部等三部委要求出台具體的鼓勵措施和獎勵措施,一般是由發改委牽頭發文。
8. 租的車位可以安裝充電樁嗎
車位的長期承租方,有權安裝自用充電樁。至於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等安裝條件,應由供電等相關部門現場勘查判決。
安裝充電樁是新能源汽車實現使用目的不可或缺的設備,業主作為車位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在取得小區業委會同意後,有權在其使用車位上安裝與其汽車配套的充電樁。對於業主在其使用車位安裝充電樁的申請,小區物業公司應予配合,在相關申報材料上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至於業主承租的車位安裝充電樁等所涉的用電條件、消防等問題是否符合安裝條件,應由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依據現場勘查情況判斷。物業公司同意業主安裝充電樁,並不意味著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放鬆、放棄管理,在發現充電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履行物業管理義務予以糾正、制止,相關人員應予配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6 年7月25日發布的《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 [2016]1611號)第四條規定:
對於佔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6 年7月25日發布的《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發改能源 [2016]1611號)第六條規定:
發揮物業服務企業積極作用。在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安裝過程中,物業服務企業應配合業主或其委託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相關圖紙資料,積極配合並協助現場勘查、施工。
9. 充電樁的建設有哪些要求
充電站的基本功能包括:充電、監控、計量;擴展功能包括:電池更換、電池檢測、電池維護。
6.2 充電站應具有對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充電的功能。
6.3 充電站應完成對整個充電站監控,包括供電系統運行監控、充電機運行監控、充電站安全監控等。
6.4 充電站應具有對充電站輸入電能、充電機輸入電能、充電機輸出電能進行計量的功能。
6.5 充電站應包括:行車道、停車位、充電機、監控室和充電站供電設施。充電站的布置和設計應便於被充電車輛的進入、駛出以及停放。
6.6 對於採用電池更換模式的充電站,還應具備電池更換、電池存儲的設備及場所。
8.1 電氣連接
8.1.1 充電機充電介面的功能要求、技術要求應符合《電動汽車充電介面》的規定。
8.1.2 充電介面在結構上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8.1.3 可移動的充電介面在不充電時應放置在人不輕易觸及的位置,並採取防水、防塵措施。
8.1.4 充電機的輸入電源介面在屋檐防雨線外或室外時:
a)安裝高度應在離地面0.4m以上的位置。
b)應安裝在合適的防雨箱內(防護等級IPX3及以上)或者採用其他防雨形式。
8.2 安裝和布置要求
系統
7.1 供電系統技術要求
7.1.1 供電系統為充電站提供電源,供電系統的容量要滿足充電、照明、監控、辦公等用電的要求。
7.1.2 該系統符合常規配電系統設置,其輸出為0.4kV、50Hz,宜採用三相四線制。
7.1.3 根據充電站的容量、規模和重要性,可以選擇是否採用專用供電線路或兩路供電線路為充電站供電。
7.1.4 充電站供電系統的設計應符合的要求;專用變電所或配電室的設計應符合的要求;低壓配電部分的設計應符合的規定。
7.1.5 充電站應盡量減小對公用電網電能質量的影響,如果達不到相關標准規定的功率因數或諧波控制要求,應採取有效的無功補償或諧波治理措施。
7.2 供電系統布置要求
7.2.1 供電系統的布置不應妨礙充電站的發展,要考慮擴建的可能性。 7.2.2 考慮電源的進線方向,供電系統應位於充電站內偏向電源的一側。 7.2.3 供電系統應考慮進線、出線方便。
7.2.4 供電系統應考慮設備運輸方便。
7.2.5 室外配電裝置與其他建築物、構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的規定。
8.1 電氣連接
8.1.1 充電機充電介面的功能要求、技術要求應符合《電動汽車充電介面》的規定。
8.1.2 充電介面在結構上防止手輕易觸及露電部分。
8.1.3 可移動的充電介面在不充電時應放置在人不輕易觸及的位置,並採取防水、防塵措施。
8.1.4 充電機的輸入電源介面在屋檐防雨線外或室外時:
a)安裝高度應在離地面0.4m以上的位置。
b)應安裝在合適的防雨箱內(防護等級IPX3及以上)或者採用其他防雨形式。
10. 要建設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哪個部門審批需要哪些資料
摘要 到工商管理局進行注冊,這個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到稅務局進行辦理,相應的登記,汽車充電站其實跟加油站是非常的相似的。你還要向供電局進行申請,要填寫電動汽車充電樁配套建設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