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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網傳版本

發布時間: 2022-06-09 21:41:26

❶ 最高退坡30%,售價超30萬不再補貼!2020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曝光

近日,一份「2020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准」在網上流傳,網傳補貼文本顯示今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將繼續退坡。其中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退坡幅度10%;插電式乘用車補貼退坡30%;新能源貨車退坡10%;設置3個月補貼過渡期。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客車補貼標准不作調整,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另有方案。

網傳2020年新能源客車補貼金額標准不做調整,繼續按照2019年補貼金額執行。不過,新能源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Wh/km·kg)有微調,2019年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於0.19Wh/km·kg,今年調整至不高於0.18Wh/km·kg。其中,0.16Wh/km?kg-0.18Wh/km?kg(含)的車型按照0.8倍補貼;0.14Wh/km?kg-0.16Wh/km?kg(含)的車型按照0.9倍補貼;0.14Wh/km?kg及以下的車型按照1.0倍補貼。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仍要求不低於135Wh/kg,與2019年一致。

過渡期3個月

盡管今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標准退坡力度較小,但仍設置了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不滿足新標準的車型,將按照標准50%予以補貼。事實上,此前很多業內人士曾呼籲由於2019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已經大幅退坡,建議2020年補貼標准不再進行調整,減輕企業負擔。網傳2020年財政補貼雖然退坡力度較小,但仍然退坡了,或許設置三個月過渡期是出於此考慮。

據氫雲鏈獲悉,2020年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預計將於本周內發布。設置三個月過渡期,也就意味著今年補貼標准將於7月初正式執行。這也與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此前表態的「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會大幅退坡」的口徑基本一致。

財政補貼、購置稅延長兩年後續還將調整

3月31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促進汽車消費,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購置稅政策將再延長兩年。網傳2020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細則也顯示,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延續兩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網傳細則還顯示,2021年、2022年具體指標及補貼額度還將根據市場情況再研究確定。也就是說,未來兩年財政補貼政策仍將根據市場變化及技術提升進行調整。

網傳補貼細則還顯示,燃料電池汽車會另有推廣方案,具體待定。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❷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

新能源汽車補貼2022年最新政策如下: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方案(非公共領域)。

❸ 2022年新能源補貼政策

新能源補貼政策的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進行確定。對於已經滿足了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照每千瓦時三千元人民幣進行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最高的補助是每輛車補助五萬元。純電動乘用車的最高補助是每輛車補助六萬元。如果每家公司賣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及純電動乘用車都達到了五萬輛車的規模之後,中央財政將會適當地降低補助的標准。
在補貼政策退坡面前,新能源客車迎來最後發展的良機,在最後的兩年時間內,公交、旅遊企業將加速把柴油車輛替換為新能源車,享受到史無前例、中國獨有的新能源汽車補貼盛宴,補貼結束後,新能源客車銷售雖然不會大幅下降。但在相對較高的價格面前,用戶並不僅僅只有純電動車可選,天然氣車、燃料電池車等燃料類型的車型也有成為主銷車型的機會,在充電樁仍舊嚴重不夠用、續航里程依然有限、價格居高不下的現狀下,新能源汽車將在兩年後迎來真正的大考。
法律法規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七條 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
(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
(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
(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
(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
(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

❹ 2022新能源車補貼政策

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如下:
1、純電動乘用車單車補貼金額=Min(里程補貼標准,車輛帶電量*400元)*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2、對於非私人購買或用於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0.7倍給予補貼;
3、補貼前售價應在30萬元以下(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企業官方指導價等為參考依據,「換電模式」除外)。
根據相關規定,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
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
1、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
2、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3、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法律依據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
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第九條 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
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❺ 新能源補貼2021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一、堅持平緩補貼退坡力度,保持技術指標門檻穩定 為創造穩定政策環境,2021年保持現行購置補貼技術指標體系框架及門檻要求不變。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為加快推動公共交通行業轉型升級,地方可繼續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

❻ 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2021

1、2021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20%。與2020年補貼標准從4月23日起實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為過渡期不同,通知明確2021年補貼標准從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且未設過渡期。
2、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產品的補貼標准,為補貼政策精準執行提供依據。為推動公共交通等領域車輛電動化,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補貼標准在2020年基礎上退坡10%。
(6)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網傳版本擴展閱讀:
政策影響
2021年新能源汽車將採用新的試驗方法標准,對部分車輛產品的技術指標值將造成影響。為保障新老標准平穩過渡銜接,通知提出,對按照新試驗方法進行檢測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產品,按同等技術難度,合理規定續駛里程、能耗等技術指標門檻值要求。
其他新能源汽車在新試驗方法標准下的技術指標門檻,適用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通知還明確,新標准發布實施前,按照老標准進行檢測的產品,只要符合補貼政策技術門檻要求,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
截止到2019年9月,購買新能源汽車是有補貼的,根據車型的不同,補貼高低也會有一定的差異。
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對象車型主要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
國家對補貼的新能源車企會有一定的要求,具體如下。
1、新能源車型必須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
2、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
3、車企對所售新能源車型必須有完整的售後服務,提供5年或10萬公里的電池質保。
4、車企必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按照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
關於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就是除了燃油汽車之外的車型,主要包括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截止到2019年,新能源汽車是造車行業的一種趨勢,更加的低碳環保。

❼ 新能源補貼政策2021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關於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的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

二、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發布《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實施管理。自《目錄》發布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

三、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以下簡稱汽車企業)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以下簡稱車輛電子信息)時,在「是否符合免徵車輛購置稅條件」欄位標注「是」(即免稅標識)。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汽車企業上傳的車輛電子信息中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傳送至稅務總局。稅務機關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後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

四、汽車企業應當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車輛產品相一致,對因提供虛假信息或資料造成車輛購置稅稅款流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五、從事《目錄》管理、免稅標識審核和辦理免稅手續的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時,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

(7)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網傳版本擴展閱讀:

補貼原因:

中央財政從2009年起對新能源汽車購置給予補貼。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顯著進步,產品性能明顯提升,年銷量從2009年的不到500輛增長到2019年的120.6萬輛,連續五年世界第一。但受多重不利因素疊加影響,2019年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下降4.0%。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1-3月份新能源汽車銷量同比下降56.4%。

從國際汽車產業發展趨勢看,電動化是轉型升級的方向。歐美等汽車發達國家都在加大支持力度。中國有必要延續對新能源汽車的財稅政策支持,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提升產業競爭力。

❽ 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還有補貼嗎具體政策是怎樣的

現在購買新能源汽車還要補貼新能源汽車分離純電動和油電混動兩種,目前政策補貼僅對純電動汽車,油電混動,新能源汽車不在補貼范圍之內購買新能源汽車時需要特別注意。
具體政策如下:
2022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充電設施獎補、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但是補貼幅度較2021年退坡30%。

同時,相關部門確認,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在2022年內正式終止,今年12月31日後上牌的車輛將不再給予補貼。

自2013年起施行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在過去的幾年中極大促進了國內新能源汽車行業、全產業鏈的發展,使國內普通消費者在短時間內了解、認知並接受以及開始使用這一新鮮事物。
新能源補貼在2022年後正式取消,說明我國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已經逐漸成熟,不再需要政策的扶持和助力。
國內各個新能源企業,已經有了較為完備的產業布局和供應鏈系統,在成本和產品研發上具有了一定的控制能力和底蘊。
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以上條件可以使得整車企業更好的控制生產和銷售成本,最終體現在市場終端售價上,與此前無太多差異。
注意:購買新能源汽車要在2020年底之前還將享受政策性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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