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購置2年可以過戶嗎
㈠ 新買的新能源汽車可以馬上過戶嗎
首先,二手電動汽車買賣後是需要辦理車輛過戶的,有正式的牌照,需要准備的手續是:
買賣雙方的身份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到場。若是單位的,需要有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公章,買方若是外地人需要有本市的居住證或者開具相應的居住證明。
辦理車輛過戶的流程是:交費開具二手車統一銷售發票---驗車--拍取新的號牌。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電動汽車發動機號和別的車不同,驗車的時候稍微有些麻煩,也是可以正常查驗。其他都是正常辦理。
㈡ 電動汽車為啥新車要過戶
那是因為新車的國家補貼已經到期,為了不影響補貼,需要先上牌,所以個人再購買只能過戶。
因為新能源汽車的號牌系統和汽油車的號牌系統不一樣,所以不能在隨意的車管所服務站辦理。
需要到指定的新能源汽車過戶大廳辦理。
具體的流程是:
1、准備手續
2、到二手車市場開具二手車統一銷售發票
3、辦理汽車過戶驗車
4、在大廳選號。
以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相關政策規定為例,4S店銷售已經上牌的新能源汽車,2年內不能過戶給購車人。要想過戶,需要2年以後。
一位汽車銷售商介紹,2年時間內,如果購車人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找汽車銷售商聯系,他們會負責找上牌客戶聯系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但是業內人士提醒:購買銷售商的2016年囤車,別只顧貪圖價格便宜,一定要4S店簽訂詳細的合同,其中就包括保險賠償等具體事宜,千萬不能僅憑口頭協議,以防萬一。
㈢ 置換買新能源車後可以轉讓嗎佛山
摘要 4月初,省財政廳和省工信廳聯合印發《通知》,取消了新能源汽車5年內不能過戶轉讓的限制。是取消五年內。但沒有說三年內是否可以。有條政策是如果過戶就沒有補貼。
㈣ 新能源汽車過戶政策
法律分析:不同地區的要求稍有區別,具體以當地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 第五條 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取得免費專用牌照額度的,實行一車一牌制度,不予辦理退牌業務,且自專用牌照額度啟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過戶。
㈤ 新能源車三年內不能過戶
法律分析:上海新能源車三年內是不能過戶的。2016年上海新政規定,新能源汽車三年內不能過戶,一車一牌,牌照隨車。此外,上海市政府發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 (2016年修訂)》中,不僅在補貼資金上實施了退坡機制,在新能源汽車的准入的門檻上也有一定抬升。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三)機動車登記證書;(四)機動車行駛證;(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㈥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可以過戶給別人么
可以。
深圳新能源汽車是可以過戶的,但是車牌是不可以轉讓的,新規規定不允許車牌進行過戶。目前車輛過戶車牌是隨人不隨車,是不能隨車過戶,更不能單獨過戶車牌。目前只有夫妻雙方可以實現轉讓或過戶。
㈦ 重慶新能源車多久可以過戶給別人
三年後。根據相關法規重慶新能源車屬於免稅車輛,單位和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三年內不得轉讓過戶。
㈧ 新車全款多久可以過戶
摘要 那肯定的,貸款車可能要還清貸款,以後再進行過戶。
㈨ 新能源汽車可以過戶嗎
一、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燃料汽車一樣,都是可以變更登記過戶的。 二、不能過戶車輛和情況 1、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2、達到報廢年限的(如車況較好,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可以過戶,但不準轉籍; 3、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但法院判決的除外); 4、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5、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 6、違章、肇事示處理結案的或公安要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7、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8、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9、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未滿的。
㈩ 新能源車過戶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燃料汽車一樣,都是可以變更登記過戶的。
二、不能過戶車輛和情況 :
1、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2、達到報廢年限的(如車況較好,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可以過戶,但不準轉籍;
3、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兩年的,但法院判決的除外);
4、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5、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
6、違章、肇事示處理結案的或公安要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7、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8、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9、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未滿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