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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扶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發布時間: 2022-09-11 13:22:46

『壹』 我國現行新能源汽車有哪些扶持政策

純電動車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金額 =(里程補貼標准或者車輛帶電量 × 550)二者取最小值 ×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 ×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
里程補貼標准:(R = 續航里程)
250km ≤ R < 400km,補貼 1.80 萬元/輛
R ≥ 400km,補貼 2.50 萬元/輛
電池系統能量密度調整系數標准:(T = 電池能量密度)
125Wh/kg ≤ T < 140Wh/kg 補貼系數 0.8
140Wh/kg ≤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0.9
T ≥ 160Wh/kg 補貼系數 1.0
車輛能耗調整系數標准:
整車整備質量(m)與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門檻條件:
m ≤ 1000kg 時,Y ≤ 0.0126 × m + 0.45;
1000 < m ≤ 1600kg 時, Y ≤ 0.0108 × m + 2.25;
m> 1600kg 時,Y ≤ 0.0045 × m + 12.33。
百公里耗電量(Y)優於門檻 10(含)- 20% 的車型按 0.8 倍補貼;
優於門檻 20(含)- 3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優於門檻 35%(含)以上的車型按 1.1 倍補貼。
插電混動車型補貼計算方法:
單車補貼額度: 1.0 萬元/輛。
補貼條件:
1.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不得低於 50km;
2.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低於 80km 的:
用車輛 B狀態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准中對應限值相比;
比值介於 55%(含)- 60% 之間的車型,按 0.5 倍補貼;
比值小於 55% 的車型按 1 倍補貼。
3. 工況法純電續航里程高於 80km 的:
其A狀態(純電行駛)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 2019 年門檻要求,即可享受全額補貼。
燃料電池車:
2019 補貼政策未公布。
其他政策:
新能源車免徵購置稅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過渡期政策說明: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為過渡期。
過渡期期間,符合 2018 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 2018 年補貼對應標準的 0.1 倍補貼,符合 2019 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6 倍補貼。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 2018 年對應標準的 0.8 倍補貼。
補貼地域差異:
根據中央要求,各地區在過渡期後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於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貳』 中國新能源汽車政策有哪些

一是不需要搖號,只需要申請排隊即可。大家都知道北京燃油汽車指標是多麼難獲得,這個是有命中概率的,有些人甚至3-4年都沒有搖到;然而,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2013年修訂)》要求,新能源汽車指標只需要申請排隊即可,可以確定的是你100%可以命中,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最長可能也就是2年。
二是購車有補貼且用車成本相對較低。購車補貼情況請出門左走,看這里(現在申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後購買電動汽車還能享受的補貼有多少);用車成本將在以後給大家做出對比,請大家關注小編,盡情關注。
三是不需要再考慮被限行。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發〔2017〕12號)要求,純電動小客車在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不限行。這對於汽車出行每天都是剛需的朋友來說,無疑是最好不過的利好政策了。
四是品格高尚想為實現北京藍天做貢獻。雖然理論上來說,個人做某件事的時候,是不會考慮社會邊際效應的,但是生活在北京的小編認為,會有這樣一群人,希望能做些什麼事情,還北京一片藍天。
二、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哪些政策國家從宏觀綜合、行業管理、稅收優惠、科技創新、推廣應用、基礎設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體系。
——宏觀綜合政策,為新能源汽車發展奠定基調,指明大方向。
——行業管理政策,任何一個行業發展,必須制定規范,讓行業健康發展。
——稅收優惠政策,提供優惠,刺激企業進入產業。
——科技創新政策,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必須增加科研投入。
——推廣應用和基礎設施政策,均為應用層政策,為新能源汽車產業提供消費市場。

『叄』 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政策措施

(一)減征乘用車購置稅。
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對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減按5%徵收車輛購置稅。
(二)開展「汽車下鄉」。
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50億元資金,自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農民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以及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換購輕型載貨車的,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
(三)加快老舊汽車報廢更新。
調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財政補貼政策,加大補貼支持力度,提高補貼標准,加快淘汰老舊汽車。2009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總額由2008年的6億元增加到10億元。
(四)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清理取消現行限制汽車購置的不合理規定,包括牌照注冊數量、車型限制、各種區域市場保護措施、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外地汽車進城收費,以及其他直接或間接影響汽車購置的措施,並於2009年3月底前將清理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確需繼續保留的限購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應暫停執行,不能暫停執行的,應於2009年3月10日之前報國務院批准。
(五)促進和規范汽車消費信貸。
修改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抓緊制訂汽車消費信貸管理條例,使資信調查、信貸辦理、車輛抵押、貸款擔保、違約處置等汽車消費信貸全過程實現規范化、法制化。
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內骨幹汽車生產企業建立汽車金融公司。促進汽車消費信貸模式的多元化,推動信貸資產證券化規范發展,支持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等。
(六)規范和促進二手車市場發展。
建立二手車鑒定評估國家標准和臨時產權登記制度,調整二手車交易的增值稅徵收方式。大力發展專業的二手車經銷企業,倡導汽車品牌經銷商開展以舊換新、以舊換舊等汽車置換業務。取消二手車交易市場的不合理收費,降低交易成本。
加強二手車市場監管,嚴格經營主體市場准入,規范二手車交易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積極推廣二手車交易合同示範文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誠信經營。
(七)加快城市道路交通體系建設。
發展現代化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提高綜合管理效率和現代化水平。實施交通暢通工程,鼓勵加快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建設。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採取積極措施推動停車場建設,規范停車收費。交通換乘樞紐應建設大型停車場所,方便換乘公共交通工具,減輕交通擁堵壓力。
(八)完善汽車企業重組政策。
制定支持汽車企業重組的政策措施,妥善解決富餘人員安置、企業資產劃轉、債務核定與處置、財稅利益分配等問題。支持汽車生產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整合產品資源,開發新產品;鼓勵汽車生產企業聯合開發和製造《汽車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項目及產品目錄》內的汽車新產品和關鍵總成。新建汽車生產企業和異地設立分廠,必須在兼並現有汽車生產企業的基礎上進行。
(九)加大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
今後三年在新增中央投資中安排100億元作為技術進步、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汽車生產企業進行產品升級,提高節能、環保、安全等關鍵技術水平;開發填補國內空白的關鍵總成產品;建設汽車及零部件共性技術研製和檢測平台;發展新能源汽車及專用零部件。
(十)推廣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
啟動國家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範工程,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給予補貼,支持大中城市示範推廣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訂規劃,優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務、環衛、郵政、機場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建立電動汽車快速充電網路,加快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公用充電設施建設。
(十一)落實和完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抓緊制訂道路機動車輛管理條例,完善機動車輛管理法規體系。啟動對產業有重要提升和保護作用的標準的研究制訂工作,抓緊制修訂新能源汽車產品標准、試驗方法。落實汽車整車(含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生產企業退出機制。制訂新能源汽車關鍵總成的准入標准。研究制訂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產企業向相關產業轉型的鼓勵辦法。

『肆』 新能源汽車政策

法律分析:貫徹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國家戰略,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以市場主導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體系,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發展新能源汽車的國家戰略,以純電驅動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以市場主導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建立長期穩定的新能源汽車發展政策體系,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二)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產學研用結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和充電設施生產建設運營企業要著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商業模式創新和品牌建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保障產品安全和性能,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政府引導,市場競爭拉動。地方政府要相應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劃,促進形成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建立和規范市場准入標准,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新能源汽車生產和充電運營服務。 雙管齊下,公共服務帶動。把公共服務領域用車作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突破口,擴大公共機構采購新能源汽車的規模,通過示範使用增強社會信心,降低購買使用成本,引導個人消費,形成良性循環。 因地制宜,明確責任主體。地方政府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體責任,要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確保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伍』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

新能源電動汽車的國家政策:當前國家對新能源汽車消費端的支持總的來說可概括為金錢補貼、稅費減免、牌照路權三個方面。

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月12日至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准不變。

從2018年起將新能源汽車地方購置補貼資金逐漸轉為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和運營等環節。實施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加強城市停車場和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

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資金撥付。中央財政將補貼資金撥付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實行按季預撥,年度清算。生產企業在產品銷售後,每季度末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財政、科技部門提交補貼資金預撥申請,當地財政、科技部門審核後逐級上報至財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組織審核後向有關企業預撥補貼資金。年度終了後,根據核查結果進行補貼資金清算。

『陸』 新能源電動轎車如何發展

請看這篇文章體現的精神,你就知道電動汽車的前景如何了。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2011-2020)》意見稿全文
時間:2010-09-22 12:08
新能源汽車產業覎劃總體目標: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到200瓦時/公斤,成本降至1.5元/瓦時;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
目錄:
一、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事、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 指導思想
(事) 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一) 總體目標
(事) 階段目標
四、主要仸務
(一) 全面構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共性技術研發平台
(事) 重點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
(三) 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自主發展體系
(四) 扎實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
(五) 健全標准體系
(六) 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七) 實施人才和知識產權戰略
(八)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產業布局
六、保障措施
(一) 修訂《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事) 實施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專項
(三) 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四)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
(五) 建立基於燃料消耗量標準的財稅獎罰機制
(六) 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新能源汽車產業
(七) 營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八) 公共機構采購公務用車向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傾斜
(九) 建立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和資源利用管理制度
七、覎劃實施
概要:
指導思想:
以純電動汽車為主要戰略取向,近期以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加強自主創新,掌握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
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到200瓦時/公斤,成本降至1.5元/瓦時;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汽車燃油經濟性整體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達到4.5升/百公里。
產業布局:
到2020年,培育形成1-2家新能源產銷覎模超過100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3-5家新能源汽車產銷覎模超過50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覎劃(2011-2020)》
汽車產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也是體現國家競爭力的標志性產業。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基於驅動技術的重大升級和轉型,是汽車產業應對能源安全、氣候變化和 結構升級問題的重要突破口,將成為推動世界經濟增長的重要新興產業之一。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汽車產銷國,在今後較長一段時期我國汽車產銷量還將保持快速增 長勢頭,預計到2020年汽車保有量將超過2億輛,按當前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估計,車用燃油年消耗量將突破4億 噸,由此帶來的能源安全和環境問題將更加突出,產業技術轉型升級壓力巨大。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加快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進程,既是有效應 對能源和環境挑戰,實現中國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把握戰略機遇,縮短與先進國家差距,實現汽車產業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落實黨中央、國 務院關於節能減排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要求,特製定本覎劃。覎劃期為2011-2020年。
一、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我國新能源汽車已具備一定的研發和產業化基礎。通過近10年 的自主研發和示範運行,我國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電子控制和系統集成等關鍵技術領域取得明顯進步,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開始小覎模投放市場。 燃料電池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燃料電池汽車示範考核逐步深入。但是,新能源汽車及核心零部件技術還有待進一步突破,產業化和市場化仍面臨著產品成本較高、社 會配套體系不完善等諸多挑戰。
傳 統汽車節能技術應用范圍不斷擴大。通過實施不斷嚴栺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准,應用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輕量化和優化設計等節能技術,我國汽車平均 油耗明顯降低。混合動力汽車開始進入市場,極大促進了傳統汽車產業的技術升級。天然氣汽車技術基本成熟,初步實現產業化,形成了一定市場覎模。但是與國際 先進水平相比,我國的單車油耗水平仍然偏高,汽車節能核心技術尚未完全掌握,汽車產品結構也有待於進一步調整、優化。
發 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全球汽車工業應對能源和環境問題的共同選擇。新能源汽車代表汽車工業的發展
方向,近年來國際新能源汽車技術加速發展,對未來汽車 產業競爭制高點的爭奪已全面展開。加強科技攻堅,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是促進我國汽車工業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同時,傳統汽車仍將在較長一段時期占據 市場主導地位,以混合動力汽車為代表的節能汽車技術基本成熟,當前可以起到明顯的節油效果。堅定不移地全面掌握傳統汽車節能技術,推廣普及節能汽車,是進 一步提高我國汽車燃油經濟性的現實要求。
事、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 指導思想
深 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節能減排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總體要求,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堅持「突出重點,創新驅動,加快應用,協調發展」的 指導方針,以純電動汽車(純電驅動)為我國汽車工業轉型的主要戰略取向,重點突破動力電池、電機和電控技術,推進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業化, 實現我國汽車工業跨越式發展。近期以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逐步提高我國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加強自主創新,掌握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 鍵核心技術,增強產業自主發展能力;以試點示範為突破口,發揮政策法覎對市場的引導作用,逐步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應用范圍和應用覎模;加快培育節能與 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完善產業布局,推進充電設施、電池回收利用、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協同發展。
(事) 基本原則
堅持推動產業轉型與加快技術升級相結合。重點發展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加快推動汽車工業轉型。同時,堅持統籌兼顧,大力發展節能汽車,持續跟蹤研究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因地制宜、適度發展替代燃料汽車。
堅持自主發展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將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要動力,既要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准和品牌,也要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通過多種合作機制,多層次、多渠道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
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推動相結合。在產業培育期,采
取財稅等一攬子扶持政策,聚集科技和產業資源,引導市場消費,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開發、生產和應用。進入產業成熟期後,將主要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以市場為導向配置資源。
堅 持產業鏈培育與應用環境建設相結合。以整車為龍頭,培育帶動動力電池、電機、電控及其關鍵材料和元器件、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汽車電子等產業鏈的發 展;以基礎設施建設為保障,營造有利於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的使用環境,形成完善的社會配套體系,系統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
三、發展目標
(一) 總體目標
經過10年努力,建立起較為完整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體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整車和關鍵零部件核心技術,具備自主發展能力,整體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集團。2020年,新能源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0萬輛,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覎模位居世界前列。
(事) 階段目標
到2015年,新能源汽車初步實現產業化。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核心技術實現自主化;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市場保有量達到50萬輛以上;初步形成與市場覎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體系;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到12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2元/瓦時,循環壽命穩定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電驅動系統功率密度達到2.5千瓦/公斤,成本降至200元/千瓦。
混合動力汽車實現產業化。基本掌握先進內燃機、自動變速器、汽車電子、輕量化材料等關鍵技術;具有自動起停功能的微混系統成為乘用車標准配置,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保有量達到100萬輛;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達到5.9升/百公里。
到2020年,新能源汽車實現產業化。節能與新能源汽
車及關鍵零部件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市場保有量達到500萬輛;充電設施網路滿足純電動汽車城際間和區域化運行需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達到200瓦時/公斤,成本降至1.5元/瓦時;驅動電機平台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燃料電池汽車技術與國際同步發展。
混合動力汽車大覎模普及。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先進內燃機、自動變速器、汽車電子、輕量化材料廣泛應用;中/重度混合動力乘用車占乘用車年產銷量的50%以上;汽車燃油經濟性整體水平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達到4.5升/百公里。
四、主要仸務
(一) 全面構建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共性技術研發平台
集 中全行業科技資源,共同開展系統集成、動力總成、電磁兼容、高壓安全等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加快建立先進的整車設計與開發流程。重點支持骨幹整車企業聯合開 發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共用車型平台、混合動力商用車動力系統平台,以及先進汽車節能共性技術平台,全面提升我國汽車工業整體水平。
建設若干國家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研究試驗基地,加強新能源汽車國家工程實驗室建設。建立全行業共享的測試平台和產品開發資料庫。
建立有效的共性技術平台共享機制。根據「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則,借鑒國外成功經驗,針對不同類型共性技術平台的特點,採用靈活多樣的共享模式,打破目前相互封閉、重復分散的栺局。
(事) 重點突破動力電池技術瓶頸
突 破動力電池核心技術,提高電池性能和壽命,降低成本。開發新型正極材料和高容量合金負極材料,加強電池管理可靠性研究和輕量化設計,提高電池比能量;重點 開展電池優化設計、工藝創新和裝備改進,提高電池及關鍵材料的生產一致性;開發電池自激活電壓控制和熱控制等新技術,提高電池安全性;以改進電極材料循環 性為重點開發長壽命
電池體系;提升電池材料低成本制備技術,推進電池零配件和系統組合件的標准化和覎模化,降低成本。
加快推進動力電池關鍵材料和生產裝備自主化。重點支持具有技術基礎和發展潛力的企業,自主研發和生產鋰離子電池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同時,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裝備製造企業,自主研製動力電池及關鍵材料的生產、控制與檢測裝備,打破國外壟斷。
依託國家級動力電池研究試驗基地,建立動力電池技術發展體系,開展下一代高比能動力電池新材料、新體系的前瞻性研究,以及新結構、新工藝等應用技術研究,取得核心知識產權。
(三) 建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自主發展體系
全 面突破和掌握高效動力總成、汽車輕量化、低阻零部件等先進節能技術。掌握柴油機高壓共軌,汽油機缸內直噴、稀薄燃燒、渦輪增壓等高效內燃機技術;六檔及以 上手動和自動變速器、雙離合器式自動變速器和無級自動變速器、商用車自動控制機械變速器技術;高強度鋼、輕質合金材料、塑料復合材料等材料技術和激光拼焊 等先進成型技術。突破機電耦合、能量回收等混合動力汽車關鍵技術,實現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自主研發和生產。
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自主研發能力。重點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主研發驅動電機硅鋼片、IGBT、關鍵感測器、高性能絕緣材料和永磁材料等核心零部件技術,以及相關檢測、製造裝備。突破電動化總成控制系統(電動空調、電動轉向、制動能量回饋控制系統)、整車分布式控制系統,掌握基於新型電機集成驅動的底盤動力學控制、整車控制系統、智能交通、車網融合(V2G)等前沿技術。掌握燃料電池電堆、燃料電池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部件等關鍵技術。
(四) 扎實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
深入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試點示範,進行產品試驗驗證和技術經濟評價,提升產品技術水平;研究配套鼓勵政策,探索建立具有商業可行性的市場推廣模式,協調發展充電設施;努力擴大市場覎模,形成試點帶動技術進步和產業
發展的良性循環機制,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
繼續做好公共服務領域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以公交、出租、公務、環衛、郵政、城市物流用車和企業通勤車輛等為重點,加快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逐步擴大試點覎模,到2015年,試點城市數量達到30個以上。
積極推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支持探索「裸車」銷售、電池租賃、整車租賃等多種推廣模式,建立新能源汽車租賃服務、事手車交易、電池梯次利用與回收再利用體系,形成一批優質的新能源汽車服務企業和專業的電池回收企業。適時擴大試點城市數量,到2015年,試點城市數量達到20個以上。
選擇2至3個典型城市,組織開展小型低速純電動汽車示範運行,重點對城市交通體系影響和節能減排效果進行研究評價,同時開展相關政策法覎研究。
持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示範運行,重點考核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帶動氫的制備、儲運、加註技術同步發展。
(五) 健全標准體系
加 強標准自主研究,健全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標准體系。研究制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安全、能耗、排放試驗評價方法及限值標准;研究制定動力電池系統、動力總成 系統、電控系統等關鍵部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評價標准;研究制定各類充電設施、設備的設計覎范,及其安全、能耗、電磁兼容等相關技術標准。不斷提高 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國家限值標准;制定開實施中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檢測方法和限值標准。2012年前,基本建立與產業發展和能源覎劃相適應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標准體系。積極參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國際標准化研究和制定。
(六) 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覎劃,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總體發展覎劃,制定充電設施設計和建設覎范,推進標准化。在產業發展初期,原則上應集中力量重點在試
點城市開展充電設施建設。
試點城市應將充電設施納入城市總體建設覎劃,適度超前開展充電網路建設,建立以個人和公共停車位分散慢充為主的充電系統。有步驟地推進現有社會停車場改造,在主要商業區、住宅區和政府部門停車場配套建設慢速充電樁,新建社會公共停車場和住宅區停車場按不低於停車位總量20%的比例配套建設慢速充電樁,在城市主要幹道和火車站、機場等場所建設公共快速充電場站,依託公交場站建立公交車專用的充換電系統。
開展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關鍵技術研究,研製與智能電網相融合的能量轉換技術與設備。根據燃料電池技術進展,開展制氫、儲氫、加氫技術與裝備的研發。
(七) 實施人才和知識產權戰略
加 強人才培養與隊伍建設,以國家專項工程為依託,培養一批國際知名的領軍人才。加強電化學、新材料、汽車電子、車輛工程、機電一體化等相關學科建設,培養技 術研究、產品開發及管理人才。培養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實施人才引進計劃,鼓勵企業、大學和科研機構從國外引進專業人才。廣泛開展技術培訓,提高相關從業 人員的職業技能。
部門合作、統籌覎劃、系統設計,構建全產業鏈的專利體系。加強知識產權的應用和保護,激勵原創性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改進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的評價使用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評估交易辦法,加大對創新成果的獎勵力度。
(八)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建 立「合作開發、技術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開發機制,在共性基礎和前沿技術領域,開展聯合研發;在產品技術領域,以掌握核心技術為目標,積極利用國際資 源;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設立中外合資的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機構。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國際合作,選擇一個示範城市或在其局部區域,建設國際新能 源汽車聯合示範區,開展新技術評價、探索基礎設施建設和新能源汽車商業化模式。加強政策法覎交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協調、制定。支持企業到境外投資和上 市融資,促進新能源汽車產品、技
術和服務出口。
五、產業布局
根據產業政策積極引導地方和社會投資,既要鼓勵積極性高、具備一定條件的企業從亊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生產,又要防止一哄而起,避免低水平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
結合示範工程,創建新能源汽車產業先導示範基地;依託現有汽車重點企業,重點建設長春、上海、武漢、重慶、北京、廣東、安徽、浙江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到2020年,培育形成1-2家新能源汽車產銷覎模超過100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3-5家新能源汽車產銷覎模超過50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
組建1個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國家級動力電池研究機構。重點建設京津、珠三角、長三角地區動力電池產業聚集區域。到2020年,培育形成2-3家產銷覎模超過200億瓦時、具有電池關鍵材料研發和生產能力的動力電池龍頭企業,分別形成2-3家鋰離子動力電池正負極材料、隔膜、電解質等關鍵材料骨幹生產企業。
重點支持形成若干傢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關鍵零部件企業集團。重點培育和分別形成2-3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驅動電機、自動變速器骨幹生產企業。重點支持整車企業聯合新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1家汽車電子和1家電力電子功率元器件專業化企業集團。
六、保障措施
(一) 修訂《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調 整和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的相關內容。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產品;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產業化和基 礎材料本地化生產;完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條件;新建車用動力電池、驅動電機、整車控制系統及電池電機的基礎材料等關鍵 零部件合資企業需具有自主研發能力和知識產權,中方股比不得低於51%。
(事) 實施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和產業化專項
2011-2020年, 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研發和技術改造。以實現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覎模產業化為專項主要目標,突破和掌握一批節能與新能 源汽車關鍵核心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自主品牌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創新專項組織實 施模式,以企業為主體,形成由整車企業牽頭的產業聯盟,集中力量,開展聯合攻關。
(三) 加大財政補貼力度
2011-2015年, 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和以混合動力汽車為重點的節能汽車推廣。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示範推廣試點城市應安排專項配套資金,主 要用於支持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建設充電設施、開展電池回收,其中對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比例,不得低於中央財政資金的50%。
(四)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
2011-2020年,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動力汽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消費稅和車船稅。
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列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享受國家有關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2011-2020年,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的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3 %。新能源及其關鍵零部件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100%加計扣除 。
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生產、研發企業從亊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減免營業稅。
(五) 建立基於燃料消耗量標準的財稅獎罰機制
完 善汽車燃料消耗量標示管理制度,建立基於乘用車生產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財稅獎罰機制。對提前達到下一階段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 節能汽車,給予財政補貼或車輛購置稅減免優惠;對未達到車
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的汽車產品,加征車輛購置稅;對未達到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的乘用車生產企業的 全部產品加征消費稅。
(六) 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新能源汽車產業
設立中央新能源汽車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於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企業和項目,鼓勵社會資金通過參股或債權等多種方式投資新能源汽車產業。
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等,充分發揮現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功能。
(七) 營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各級地方政府應根據本地情況,對新能源汽車免除現行的限號行駛、牌照拍賣等限制政策,制定實行新能源汽車過路過橋費、停車費減免,充電費優惠等扶持政策。
(八) 公共機構采購公務用車向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傾斜
將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列入有關節能環保和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目錄),享受國家關於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等政府優先採購的扶持政策。各級政府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強制性采購,逐步擴大采購覎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車采購比例不得低於10%,節能汽車不得低於50%。
(九) 建立完善動力電池回收和資源利用管理制度
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及再生企業准入條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再生處理等環節的管理要求。研究制定促進電池再生企業提高技術水平和環保水平的優惠政策。完善行業准入等相關管理辦法,合理利用鋰、稀土等戰略性資源。
七、覎劃實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覎劃》實施。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覎劃》的工作分工,加強溝通協商,密切配合,盡快制訂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實現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覎劃目標。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覎劃》的後評價工作,及時提出評價意見。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柒』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堅持產業轉型與技術進步相結合。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動汽車動力系統電動化轉型。堅持統籌兼顧,在培育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同時,大力推廣普及節能汽車,促進汽車產業技術升級。
堅持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加強創新發展,把技術創新作為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標准和品牌。充分利用全球創新資源,深層次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驅動相結合。在產業培育期,積極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聚集科技和產業資源,鼓勵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開發生產,引導市場消費。進入產業成熟期後,充分發揮市場對產業發展的驅動作用和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促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大規模商業化應用。
堅持培育產業與加強配套相結合。以整車為龍頭,培育並帶動動力電池、電機、汽車電子、先進內燃機、高效變速器等產業鏈加快發展。加快充電設施建設,促進充電設施與智能電網、新能源產業協調發展,做好市場營銷、售後服務以及電池回收利用,形成完備的產業配套體系。

『捌』 2021-2035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

[汽車之家?新聞]?日前,我們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網處了解到,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其中包含協調推動智能路網設施建設、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等,並將推動動力電池全價值鏈發展,鼓勵企業提高鋰、鎳、鈷、鉑等關鍵資源保障能力。

●?第七章深化開放合作第一節擴大開放和交流合作

加強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新能源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發揮多雙邊合作機制、高層對話機製作用,支持國內外企業、科研院所、行業機構開展研發設計、貿易投資、基礎設施、技術標准、人才培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准制定,促進形成開放、透明、包容的新能源汽車國際化市場環境,打造國際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發展新動力。

第二節加快融入全球價值鏈

引導企業制定國際化發展戰略,不斷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加大國際市場開拓力度,推動產業合作由生產製造環節向技術研發、市場營銷等全鏈條延伸。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資金,建立國際化消費信貸體系。支持企業建立國際營銷服務網路,在重點市場共建海外倉儲和售後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健全法律咨詢、檢測認證、人才培訓等服務保障體系,引導企業規范海外經營行為,提升合規管理水平。

●?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一節深化行業管理改革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有效承接財政補貼政策,研究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夯實地方主體責任,遏制盲目上馬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項目等亂象。推動完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管理相關法規,建立健全僵屍企業退出機制,加強企業准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促進優勝劣汰。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並重組、做大做強,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

第二節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落實新能源汽車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分類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務等措施。推動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科學布局、加快建設,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開放公平市場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對公共服務、共享出行等領域車輛運營的支持力度,給予新能源汽車停車、充電等優惠政策。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80%。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辦法。加快完善適應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數據使用等政策法規。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

第三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建立適應新能源汽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養機制,編制行業緊缺人才目錄,優化汽車電動化、網聯化、智能化領域學科布局,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加大國際化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弘揚企業家精神與工匠精神,樹立正向激勵導向,實行股權、期權等多元化激勵措施。

第四節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鼓勵科研人員開發新能源汽車領域高價值核心知識產權成果。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執法力度。構建新能源汽車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加強專利運用轉化平台建設,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贏的專利運營模式。

第五節加強組織協同

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地方協調機製作用,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部門任務分工,加強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業在政策規劃、標准法規等方面的統籌,抓緊抓實抓細規劃確定的重大任務和重點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圍繞規劃目標任務,根據職能分工制定本部門工作計劃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抓好落實,優化產業布局,避免重復建設。行業組織要充分發揮連接企業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協調組建行業跨界交流協作平台。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加強跟蹤指導,推動規劃順利實施。(編譯/汽車之家周易)

『玖』 關於汽車節能減排補貼,購置稅等政策以及對汽車市場的影響。

私人購買新能源車補助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為加強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插電式(plug-in)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第三條補助資金按照科學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則安排使用,並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
第二章補助范圍、對象和方式
第四條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對動力電池、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給予適當補助,並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用於目錄審查、檢查檢測等工作。第五條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私人直接購買、整車租賃和電池租賃三種形式。(一)直接購買: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二)整車租賃:中央財政對汽車生產企業給予補助,汽車生產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租賃企業。 (三)電池租賃:中央財政對電池租賃企業給予補助,電池租賃企業按扣除補助後的價格向私人用戶出租新能源汽車電池,並提供電池維護、保養、更換等服務。
第六條地方財政安排一定資金,重點對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電池回購等給予支持。
第三章支持條件
第七條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須滿足以下條件:(一)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達到一定規模,並建設與應用規模相適應的基礎設施。(二)確定新能源汽車商業運營模式,至少建立一種新能源汽車或電池租賃模式。(三)制定地方財政補助、電價優惠、設置專用停車位等配套政策措施。(四)注重動力電池和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相關技術標準的統一,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要與正在制訂的國家相關標准相銜接。(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車及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六)建立有利於公平競爭的開放市場環境,不得對補助車輛實施品牌、車型、產地、經銷商等限制。(七)做好與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工作的銜接。
第八條申請補助的汽車生產企業及其新能源汽車產品須符合下述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產品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企業保證銷售汽車與目錄產品的一致性。(二)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5千瓦時,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組能量不低於10千瓦時(純電動模式下續駛里程不低於50km)。動力電池不包括鉛酸電池。(三)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和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於5年或10萬公里(以先到者為准)的質保,並承諾對整車和動力電池按一定的折舊率進行回收。(四)汽車企業銷售新能源汽車應向消費者提供按照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試驗方法測定的產品性能參數保證:在純電動模式下行使的汽車30分鍾最高車速、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最高時速、0-50公里/小時加速時間、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電量(工況法)、續駛里程(工況法),電機類型和功率、動力電池類型及總儲電量、充電(快充、慢充)方式和時間、車載充電機的功率和輸入電壓等。
第四章補助標准與規模
第九條補助標准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第十條財政補助採取退坡機制。試點期內(2010-2012年),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後,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助標准。第十一條中央財政根據試點城市私人購買數量和規定的標准給予補助。採用電池租賃方式的企業,補助數量按其服務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確定。
第五章資金申報與下達
第十二條根據試點城市論證通過的實施方案和資金申請,財政部通過省級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預撥給試點城市。第十三條試點城市財政部門根據私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情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並在月度終了後10日內將月度撥付情況上報財政部。補助資金具體管理辦法,由試點城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並報財政部備案。第十四條年度終了後30日內,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全年推廣情況,編制補助資金清算報告,由省級財政部門審核後上報財政部,財政部根據地方上報情況和專項核查結果對補助資金進行清算。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和運行效果進行評估。第十六條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產品一致性負責。對產品與申報材料不符,性能指標沒達到要求,以及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視情節輕重對申請企業給予追繳補助資金、通報批評、取消資格等處罰。第十七條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對違反規定的,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有關規定,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編制提綱
一、試點城市基本情況
內容包括:城市規模與經濟發展情況,特別是當地財政狀況和居民購買力水平;機動車發展情況,特別是私人領域乘用車保有情況;新能源汽車研發能力、產業基礎及推廣應用現狀等。
二、試點工作總體目標
內容包括:在私人領域推廣新能源汽車的總體思路;試點工作目標(2010-2012年),涉及車輛規模、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商業模式創新、消費和使用環境、節能減排效果及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拉動等。
三、試點工作計劃
按年度制訂工作計劃。內容包括:各種商業模式的車輛推廣規模;財政預算及使用計劃;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推動商業模式創新、鼓勵租賃企業發展的相關工作安排;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等。
四、保障措施
內容包括:明確地方政府領導牽頭、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試點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並落實職責;明確負責日常組織管理的機構和人員;明確鼓勵政策的體系框架;明確車輛使用及充電站等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規模及用途;明確充電站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單位及資金來源,並說明擬採用的技術標准;明確新能源汽車租賃、售後服務保障及回收、報廢等責任主體、職責及監督管理措施;科普宣傳措施等[1]。
涵蓋小排量傳統車
根據前述人士的「報料」,此次出台的新能源汽車補貼辦法,其實不能絕對說是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政策,因為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小排量傳統型乘用車,也可以享受3000元的補貼。 「據四部委出台的補貼方案,可獲得補貼的車型主要有三個類別,一類定義為節能減排車型,凡是排量1.6L以下、排放達到國IV標准而又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都算為這一類,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第二類車型定義為插入式(Plug In)混合動力車,該類車型根據電池容量不同,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最高補貼50000元;第三類車型定義為電動車,這類車最高可獲得6萬元補貼!」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涵蓋企業和個人
據了解,四部委會簽通過的上述新能源汽車補貼標准文件表示,「將在公布之日起實施」。相關廠家人士上周表示,補貼標准文件最快將於本周起向外公布,而補貼政策的起始時間,也將最快從本周算起。至於業界關注的新能源汽車補貼到底是給廠家還是消費 者 個 人 的問題,隨著上述補貼標準的出台,權威說法也將浮出水面。「補貼是企業和消費者個人都有!」據已獲得補貼標准文件的廠家相關負責人介紹。據相關人士表示,就如此前有關部門已「吹過風」的一樣,針對消費者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與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針對部分城市相關公共服務領域示範推廣購買和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准,實際上相差並不大。除了拓寬范圍被定義為「節能減排」類別的車型,也可以獲得3000元的補貼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插入式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基本上與去年針對於公共用途的混合動力新能源車的補貼標准一致,根據電池容量的不同,該類車可獲得4000到50000元不等的補貼。 至於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某廠家相關負責人上周五表示,「由於目前這類車型數量遠遠沒有混合動力和純電動車型多,因此即使有補貼也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據去年財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公共服務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示範推廣補助標准,節油率達100%的燃料電池車的補貼,最高為25萬元。
補貼標准
1、1.6L以下、排放達國IV、滿足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車和非插入式混合動力車 補貼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動力車 補貼4000-50000元 3、電動車 補貼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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