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拖掛車斗廠家
1. 私家車拖掛車規定
法律分析:1、拖掛式房車重量尺寸界定 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牽引重量不超過2.5噸,長度不超過8000mm,寬度不超過2500mm,高度不超過4000mm 的中置軸旅居掛車。
2、若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
3、拖掛房車上高速,是有法有理有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在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公安部134號文明確旅居掛車非全掛拖斗車,是可以上高速行駛的。
2. 半掛車 全掛車 全掛拖斗車的區別
它們的區別主要有三點:
1、類別不同
半掛車是掛車的前面一段打在牽引車後段上面的牽引鞍座上,牽引車後面的橋承受掛車一部分的重量,車上裝有可將水平或垂直力傳遞到牽引車的聯結裝置,牽引裝置直接與轉軸相連,可將水平或垂直力傳遞到牽引車上。
全掛車是掛車的前端連載牽引車的後端,牽引車只提供拉力,不承受重量,與前面的貨車用掛鉤連接,在長途運輸中很常見貨車後面掛一個車廂(也可以是多個),就是全掛車。
全掛拖斗車屬於全掛車,只是後面拖得是一個車斗,一般不大,只能裝一些小型貨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半掛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掛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掛拖斗車
3.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嗎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只要是在道路行駛的掛車均需要辦理登記上牌,請車主提供廠家生產全格證和正規發票到車管分所辦理登記注冊業務。
按照《機動車登記規范》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時,查驗崗查驗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的井口憑證;不屬於免檢的機動車,還應當審查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查驗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製作機動車標准照片,並粘貼到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上。符合規定的,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上簽字;錄入機動車信息。與被盜搶機動車信息系統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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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4. 轎車拖掛車需要什麼手續
拖掛車屬於牽引車,牽引車需要駕駛人持有A2駕駛證。
A2駕照的准駕車型為牽引車,持有我國公安交警車管機關核發的有效A2駕照能駕駛重型、中型全掛、半掛汽車列車,還可以駕駛B1,B2,C1,C2,C3,C4,M所准許的車型。
年審時間:
1、持有準駕車型為A、B、N、P駕駛證的駕駛員,准駕車型為C並從事營業性運輸的駕駛員,以及年齡超過60周歲的駕駛員,每年年審一次。
2、持有其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每兩年年審一次。
3、年審期限以駕駛證《副證》年審有效期為准,逾期未審的駕駛員要接受1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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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1、申請A2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3、身高:155厘米以上
4、視力: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矯正視力指戴眼鏡以後能達到5.0
5、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6、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7、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5. 天龍汽車拖掛車哪裡生產的好
您好,您問的是天龍汽車拖掛車哪裡生產的好。天龍汽車拖掛車是由中國著名汽車製造商天龍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天龍汽車拖掛車在中國擁有良好的口碑,其產品質量穩定,性能可靠,並且價格實惠,深受消費者的喜愛。天龍汽車拖掛車的生產工藝先進,採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嚴格按照國家質量標准進行生產,保證了產品的質量和性能。此外,天龍汽車拖掛車也擁有完善的售後服務,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總之,天龍汽車拖掛車是一款性價比較高的產品,可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是消費者的一個不錯的選擇。
6.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嗎
私家車可以加裝拖掛車,但需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十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於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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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規定:
第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未按照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游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後,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後,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7. 私家車能掛車斗嗎
私家車能掛車斗 絕大多數私家車都是可以掛車斗的,不過對於掛的車斗重量有要求,一般是不能夠超過700kg的。
8. 中國 的轎車 可不可以加 拖掛 房車 或 後斗
中國的轎車是可以加拖掛車的,但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且掛車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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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一條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2、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3、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4、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5、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9. 轎車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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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