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管理
㈠ 農用拖拉機拖掛是否合法
拖拉機拖掛拖是合法的。但是掛車要達到國家標准,且要有氣制動裝置。
(1)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GA802-2014《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3.2規定:機動車是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有軌電車、特型機動車和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但不包括雖有動力裝置但最大設計車速、整備質量、外廓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
拖拉機是用於牽引和驅動作業機械完成各項移動式作業的自走式動力機。也可做固定作業動力。由發動機、傳動、行走、轉向、液壓懸掛、動力輸出、電器儀表、駕駛操縱及牽引等系統或裝置組成。發動機動力由傳動系統傳給驅動輪,使拖拉機行駛,現實生活中,常見的都是以橡膠皮帶作為動力傳送的媒介。按功能和用途分農業、工業和特殊用途等拖拉機;按結構類型分輪式、履帶式、船形拖拉機和自走底盤等。
㈡ 運輸拖拉機掛斗新規定
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對拖拉機上道路從事運輸活動採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在大中城市市區、旅遊風景區、主要干線公路及其他公路的交通擁擠地段,要規定一定的區域、路段和時間,不準拖拉機上路。
各地要加強對拖拉機運輸的監督管理。用拖拉機從事運輸,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拖拉機在道路上行駛時,遇到後邊車輛發出超車信號時,駕駛員必須靠陵嘩右行駛,並減速讓行。
用拖拉機從事運輸,必須按照一九八八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公安部、農業部關於實施拖拉機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的通知,向車輛登記地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
市場發展顯示,2010年我國拖拉機市場運行平穩,呈現諸多新特點。工業總產值和銷售收入分別達到348.13億元和400.23億元。與此同時,出口交貨值繼續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國內大中型拖拉機市場需求持續高位運行,但增幅趨緩,需求繼續向大馬力方向延伸;小拖拉機市場繼續以兩位數的幅度持續攀升。
另一方面,各個區域市場需求不均衡,品牌競爭日趨梁汪辯激烈,市場集中度進一步提高。然而,與歐美等農業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遠沒有達到需求飽和程度。此外,產品結構性能落後是我國拖拉機產品普遍存在的問題,技術水平還有待提高;同時市場的秩序混亂和企業的無序競爭引發的質量問題也暴露出我國拖拉機產品質量還有待提升。
從國家農機化發展戰略要求看,目前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正處於中級階段,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剛剛超過50%左右,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要求,到2020年,我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農機化率要達到65%以上。也就是說,目前我國的農機工業發展與國家農機化發展戰略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拖拉機作為農機產品的動力源,其市場需求空間仍然很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橡缺條例》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㈢ 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四米小於十米,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㈣ 我們的越野車帶拖掛車有什麼規定
越野車是不允許牽引掛車的。機動車在牽引掛車時應當遵守的規定包括
1、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
2、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交通法規,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
只有小型載客汽車、半牽引車、拖拉機允許掛車,s v可以掛拖斗車上路,但只能拖掛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s v掛拖斗後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越野拖掛車的上路要求有
1、只是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公斤以下的掛車,而且掛車不得載人;
2、連帶掛鉤全長長度不超過8000毫米,寬度不超過2500毫米,高度不超過4000毫米;
3、9座以下汽車允許拖掛中置軸拖車一部,無論裝載什麼貨物,必須是中置軸,對駕照無要求,普通小車C1駕照,也可以拖掛拖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㈤ 轎車後面加個拖掛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法律方面的還有就是駕駛證的要求
機動車牽引拖掛車法律是由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5)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管理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第六十一條
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被牽引的機動車除駕駛人外不得載人,不得拖帶掛車;
(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於牽引機動車的寬度;
(三)使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牽引車與被牽引車之間的距離應當大於4米小於10米;
(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
(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轉向或者照明、信號裝置失效的故障機動車,應當使用專用清障車拖曳。
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鍾;(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㈥ 越野車加拖掛車違法嗎
越野車加拖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不違法,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6)交通法規對拖掛車的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㈦ 私家車拖掛房車有什麼規定
1、私家車拖掛房車的規定:拖掛式房車重量尺寸界定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牽引重量不超過2.5噸,長度不超過8000mm,寬度不超過2500mm,高度不超過4000mm的中置軸旅居掛車。若目前已有的拖掛式房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車輛類型為輕型置軸旅居掛車及輕型旅居半掛車,行駛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礙。並且私家車拖掛房車,與車的排量也有關,家用汽油轎車牽引房車建議1.5排量不要超過600公斤,1.8排量不要超過750公斤,2.0排量不要超過900公斤,3.0排量不要超過1.2噸。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型載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2、但是家庭轎車是不可以拖掛房車的,機動車登記條例規定:
(1)旅居掛車(包括旅居半掛和旅居全掛)在機動車登記范圍內,也就是說必須登記才能上路行駛,所以購買旅居掛車要特別注意是否為正規的能上牌產品,不要購買那些私自組裝的非法掛車。目前在成都等地均有拖掛上牌照先例;
(2)高速路收費標准目前對旅居掛車處於空白,現行的收費標准只有兩種收費方式,一是按重量標准計費(通常用於大中型貨車),二是按核載人數計費(通常用於載客汽車);
(3)因為家用小型乘用車是按核載人數計費,而拖掛車不允許載人,所以只能按照你牽引車的載客人數標准來收費。高速公路管理方沒有任何向你旅居掛車收費的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六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准;
(二)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
(三)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㈧ 拖掛式房車交通新規
法律分析:我們的家庭用車可以允許牽引重量不超過2.5噸,長度不超過8000mm,寬度不超過2500mm,高度不超過4000mm 的中置軸旅居掛車。這是拖掛式房車的重量和尺寸的規定,只要不超過這個數值,就能牽引。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於列入《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國產旅居掛車及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進口旅居掛車,應當依法予以辦理機動車登記。安裝符合國家標准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可以拖掛重量不超過2.5噸的中置軸旅居掛車上路行駛,要記住不能超過這個重量,還要看拖掛式房車的底盤結構。這個後軸與前軸之間的距離不能小於3M,牽引中置軸掛車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