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車間消防安全
1. 請一些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規定各項消防管理要求,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工作過程。
3.責任人
安全部、保衛科
4.程序
4.1總則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4.2防火安全職責
4.2.1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盡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4.2.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2.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4.2.3.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4.2.3.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2.3.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2.3.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2.4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4.2.4.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4.2.4.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4.2.4.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2.4.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2.5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4.2.6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3消防管理
4.3.1消防設施
4.3.1.1公司內設置與生產、貯存、運輸相適應的消防設施。
公司內除設置全廠性的消防設施外,還應在露天生產裝置、建築物、倉庫、裝卸站台和罐區等場所設置小型滅火機和其它簡易滅火器。
4.3.1.2公司內應設消火栓,並配備消防水帶及水栓。
4.3.1.3消防器材應固定在取用方便地點,由保衛科負責管理更換和補充。
4.3.1.4每季度檢驗一次,乾粉三年換一次,其它隨用隨灌,保持完整好用。
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濕地方。
4.3.1.5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4.3.1.6消防器材不準隨意作為它用,不準擅自移動和損壞,否則按《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暫行辦法》處理,並照價賠償。
4.3.2滅火器管理制度
4.3.2.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 安全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 安全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4.3.2.2滅火器的儲存
a) 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 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3滅火器的使用
a) 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安全生產手冊》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 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部安全主管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4滅火器的報廢
a) 各部安全主管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 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4.3.2.5員工培訓
a) 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
b) 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4.3.3檢查巡邏制度
4.3.3.1每月保衛科協同公司安全部組織有關部門(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制度、工藝、設備、環境條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築防火、危險品存放與管理,靜電接地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逐級解決。
4.3.3.2保衛科每天下車間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3.3.3各崗位交接班時即交生產,又交防火安全,接班後要檢查安全、設備、電器開關和消防器材,有問題迅速處理。
4.3.4宣傳教育制度
4.3.4.1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防火知識技能應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訓之中,防火知識考核成績,應作為轉正、定級依據。
4.3.4.2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活動,義務消防隊機動隊每年進行一次消防訓練,協同安全部門對全公司職工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消防技術培訓。
4.3.4.3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3.4.4搞好宣傳工作,每周出一期宣傳板報,努力使職工達到「三懂」、「三會「、」形成一種「人人講防火,處處講防火」的良好風氣。
4.3.5火警、火災事故管理制度
4.3.5.1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鎮火警電話6651119)
4.3.5.2不得誤報、謊報。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4.3.5.3發生火警、火災事故,全公司職工要全力以赴,聽從指揮,奮勇撲救。
4.3.5.4火災撲救後,保衛部門應立即劃出警戒區域,設置糾察,保護好現場。
4.3.5.5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均由保衛部門主管。
4.3.5.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保衛部門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從工藝設備、生產、管理等方面調查事故原因。
4.3.5.7全公司職工都有向調查人員提供火災情況的義務,不得拒絕、阻撓、刁難,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
4.3.5.8找出根本原因後,要三不放過追查責任,制訂防範措施,落實整改。
4.3.5.9由安全部負責調查和處理結果呈報上級機關。
4.3.5.10對全公司職工要進行事故教訓教育,杜絕後患。
4.3.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有關規定:
4.3.6.1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報經市消防科大隊審核批准。
4.3.6.2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並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4.3.6.3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竣工後,必須經市消防大隊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3.6.4搭建易燃工棚和臨時建築,須經市消防大隊批准。
4.3.6.5研製易燃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必須對研製的每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經上級主管部門鑒定批准後方可交付生產。
4.3.6.6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按國家標准或專門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測定,並將其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儲運等注意事項寫在產品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3.7獎懲制度
4.3.7.1責任人每年對本公司消防工作要全面總結,評出消防工作先進部門和個人,懲罰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
4.3.7.2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4.3.7.2.1消防措施落實,宣傳普及教育,、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保護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的。
4.3.7.2.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的。
4.3.7.2.3對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2.4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一這成績的。
4.3.7.3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3.7.3.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的;
4.3.7.3.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罅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的;
4.3.7.3.3及時發現和消除險火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3.7.3.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
4.3.7.3.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較大貢獻的;
4.3.7.3.6對廠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3.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績的;
4.3.7.4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之一的應從嚴處罰。
4.3.7.4.1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4.3.7.4.2在明令禁止吸煙、用火的區域或場所內吸煙、用火的;
4.3.7.4.3禁煙內動火不辦理動火手續的;
4.3.7.4.4違反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經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4.3.7.4.5對消防員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4.3.7.4.6損毀消防設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較大損失的 ;
4.3.7.5擅自將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
4.3.7.5.1發生火災事故不報警或阻攔報警,謊報火警的;
4.3.7.5.2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4.3.7.5.3在火災現場擾亂秩序,妨礙滅火救災工作進行,不聽勸阻的;
4.3.7.5.4在滅火救災的緊急情況下,需調用交通、水、電及其它有關力量,拒不執行的;
4.3.7.5.5拒絕和阻礙消防負責人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
4.3.7.5.6無理拒絕、阻撓、刁難火災原因抽查、事故處理、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的;
4.3.7.5.7破壞火災現場的。
4.4火警應變
4.4.1撲救火災原則
報警早,損失小;邊報警,邊撲救;先控制,後滅火;先救人,後救物;防中毒,防窒息; 聽指揮,莫驚慌。
4.4.2生產車間人員的對策
4.4.2.1發生火警所在車間人員的對策通則:
4.4.2.1.1本車間義務消防隊員或滅火技能較高的人員,立即使用適當方式進行滅火。
4.4.2.1.2如火勢不是一般應急措施所能撲救的,本車間副主任(或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投入滅火戰斗。
4.4.2.1.3本車間操作經驗豐富的人員,應指揮緊急停車,並採取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防止火勢擴大。a:關閉與火警有關的閥門,易燃容器加蓋;b:停止加料及一切物料的輸送;c:關閉輸液、輸氣閥門及蒸氣加熱閥,開冷卻水;d:停止機械通風;e:協助上下崗位的操作人員做好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f:協助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
4.4.2.2其他人員應視情況,分頭協助工藝操作處理和協助滅火,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以及為消防隊員順利到達現場做好各種准備。
4.4.3相鄰車間的對策
4.4.3.1立即停車,並採取一系列現場停車及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
4.4.3.2關閉相鄰閥及通風系統,並留下1-2人照管現場。
4.4.3.3其餘人員一部分支援火警崗位,另一部分迅速遷出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服從班組長或義務消防人員的指揮。
4.4.4公司義務消防隊員的行動
4.4.4.1出動要快,接到火警警報後要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力求使用火警在初始階段或發展階段的初期就被撲滅。
4.4.4.2迅速弄清情況,確定使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集中力量猛攻火源要點為
4.4.4.3.1起現場指導作用,集中適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2佔領有利地形。
4.4.4.3.3最精乾的人員組成第一梯隊,決戰決勝,一鼓而下是為成功。
4.4.4.3.4注意消滅飛火,防止飛散火勢。
4.4.4.3.5戰術靈活,強調實效。
4.4.4.3.6保護就近重要部位,阻止火焰蔓延。
4.4.4.3.7撒退危險物資。
4.4.4.4撲救火災,全體職工應互相配合,協同作戰,不得作避上觀。
4.4.5科室人的行動
4.4.5.1車間辦公室人員
發生火警,迅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清點上班人員,指揮疏散、撒離、停產、聯絡,協助滅火,消除消防通道,做好萬一成災後滅火戰斗的輔助工作。
4.4.5.2幹部值班人員
根據火警所在部門或崗位的危險性,作出相應決策,及時下達調度令,調用水、電、滅火器材等各種力量。
4.4.5.3保衛部門
全體出動,兵分幾路,負責警戒和指揮義務消防人員滅火,其他人員應到要害部門巡視,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混亂發生人為事故。
4.4.5.4總經辦
總經理應親臨現場,與現場指揮人員共同指揮,總經辦其他有關人員應配合調度做好相應工作及與外界聯系工作。
4.4.5.5安全技術部門
原則上全體上馬,部分人員趕到現場協助滅火,並作好現場指揮員的參謀,部分人員協助火警車間做好應急處理工作,還應與醫院保持聯系,提供火警崗位的生產性質和使用危險品的品種和性狀,以利於搶救傷員。
4.4.5.6科室其他人員
部分人員聽從指揮,奮勇撲救,部分人員協助保衛人員堅守要害部位(特別是危險品倉庫),在火警成災的危急情況下,組織力量,迅速把危險物品搬運到安全地點。
4.4.6危險品倉庫發生火警時的對策
4.4.6.1立即報警,報警中要說明本庫原料品種和性狀。
4.4.6.2全力撲救,一要快,二要滅火器材對路,三要集中力量,沉著冷靜,奮勇撲救,速戰速決。
4.4.6.3火警如已成災,各部門人員按上述條例行動。
4.5化工單位情況千變萬化,火警應變不能千篇一律,應力求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火警在初始階段就被撲滅為原則。
2. 車間消防安全注意事項
1、工作時請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廠牌,不得穿涼鞋、拖鞋、高跟鞋、背心、裙子和露膝蓋的褲子進入車間,打線班若是長發要戴帽子或發網。
2、嚴禁在車間內嬉戲、打鬧,嚴禁在車間穿梭。
3、認真佩帶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
4、必須嚴格遵守危險性作業的安全要求。
5、嚴禁在車間吸煙、動火。
6、嚴禁在上崗前和工作時間飲酒。
7、上下班時,嚴禁在樓道擁擠。
8、工作期間要精神集中,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9、及時搬走或移開阻礙通道的障礙物
10、在使用叉車搬運過程中請確保周圍沒有其他人或機器
11、把刀交給別人時,讓對方握住刀柄再鬆手,或將刀放在台上讓對方自己拿起。
12、在工作中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班組長、主管反映。
13、生產現場發生事故(包括重大事故)時,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向班組長、主管如實反映情況,協助領導分析原因,提出預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14、思想健康,行為端正,自覺抵制歪理邪說和錯誤行為。
15、不酗酒、不鬧事、不打架、不罵人、不賭博、不貪公司財物。
16、每位員工都有責任注意周圍的安全情況,當你發現其他人有不安全的行為,或是存在不安全的環境因素時,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進行制止和改正。發現安全隱患有必要相互提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16、自覺遵守公司內一切安全制度和本工種內的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三、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要熟悉自己生產設備電源的位置,一旦發生火災、觸電或其它電氣事故時,應在第一時間切斷電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
2、當設備內部出現冒煙、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切斷設備的電源,並通知電工人員進行檢修,避免擴大故障范圍和發生觸電事故;當漏電保護器出現跳閘現象時,不能私自重新合閘,及時通知電工人員。
3、發現有人觸電,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者,要盡快拉開電源開關或用乾燥的木棍、竹桿挑開電線,立即用正確的人工呼吸法進行現場搶救。
4、每台生產設備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5、打掃衛生、擦拭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抹布擦拭,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6、經常接觸使用的配電箱、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
7、需要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導線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導線被壓時不要硬拉,防止拉斷。
8、在濕度較大的地方使用電器設備時,應確保通風良好,避免因電器的絕緣變差而發生觸電事故。
9、停電後必須切斷電源總開關。
10、在送電時,要仔細檢查設備內及其周圍是否有人,並發出信號或聯絡後再送電。
11、嚴禁不用插頭而直接將電線末端線頭插在插座里。
12、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使用乾粉、二氧化碳或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泡沫及其它絕緣性能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四、設備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每天下班前,車間各崗位的班組長要負責檢查
2、要保護並管理使用生產設備、工具和安全裝置,使之處於完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班組長。
3、對規定的設備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在生產前要測試安全保護措施的的有效性。
5、設備作業人員要按時檢查生產設備情況,班組長、主管要不定時巡視安全生產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6、車間內的電氣設備不要隨便亂動,發生故障不能帶病運轉,應立即請電工檢修。
7、生產人員要定期對本崗位的設備進行點檢和維護,並做記錄。
8、要確保生產設備良好散熱,不能在其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雜物,防止因散熱不良而損壞設備或引起火災。
9、對於設備有旋轉機構的,切勿帶手操作,防止捲入造成傷害。
10、嚴格執行設備的操作規程,嚴防事故的發生。
3. 生產車間改造增加進出通道門有什麼消防安全要求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14
3.7.1 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5m。
(強條)3.7.2廠房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內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於2個;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1甲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100㎡,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數不超過5人;
2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150㎡,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數不超過10人;
3丙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250㎡,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數不超過20人;
4丁、戊類廠房,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400㎡,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數不超過30人;
5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層建築面積不大於50㎡,且同一時間的作業人數不超過15人。
3.7.3地下或半地下廠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布置,並採用防火牆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牆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獨立安全出口。
首層外門的總凈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上疏散人數最多一層的疏散人數計算,且該門的最小凈寬度不應小於1.20m。
3.7.6高層廠房和甲、乙、丙類多層廠房的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或室外樓梯。建築高度大於32m且任一層人數超過10人的廠房,應採用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
4. 企業消防安全知識包括哪些
作為一個企業,在向市場要經濟效益的同時,又要重視安全生產,防患於未然,這樣才能實現利益和安全「雙贏」。
1、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等內容。
4、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中型企業、專用倉庫以及被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的古建築群管理單位等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並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演練。
5、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要組織員工進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撲救初期火災的演練。
6、定期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要時刻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7、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生產、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8、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
9、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1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11、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12、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特殊工種、重點崗位員工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培訓率要達100%,並持證上崗。
13、不要在宿舍、生產車間、廠房等場所亂接亂拉臨時電線和私自使用電氣設備,禁止超負荷用電。嚴禁在倉庫、車間內設置員工宿舍。
14、企業的熱處理工件應堆放在安全的地方,嚴禁堆放在有油漬的地面和木材、紙張等易燃物品附近。
15、褐煤、濕稻草、麥草、棉花、油菜籽、豆餅和粘有動、植物油的棉紗、手套、衣服、木屑以及擦拭過設備的油布等,如果長時間堆積在一起,很容易自燃而發生火災,應勤加處理。
16、植物堆垛應存放在乾燥的地方,同時做好防潮。堆垛不宜過大,應加強通風,並設專人檢測溫度和濕度,防止垛內自燃或引起飛火蔓延。
17、企業職工要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識、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人員。
18、火災發生後,要及時報警,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撥打火警電話「119」時,要講清起火單位、所在地區、街道、房屋門牌號碼、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電話的號碼。報警後,應派人在路口接應,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19、電器或電線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實施滅火,否則很可能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20、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並用濕毛巾、手絹等捂住口鼻低姿前進,防止有毒煙氣的危害。
21、發生火災後,住在比較低的樓層被困人員可以利用結實的繩索(如果找不到繩索,可將被褥、床單或結實的窗簾布等物撕成條,擰好成繩),拴在牢固的暖氣管道、窗框或床架上,然後沿繩索緩緩下滑逃生。
22、如果被困於三樓以上,千萬不要急於往下跳,可以暫時轉移到樓層避難間或其他比較安全的衛生間、房間、窗邊或陽台上,並採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23、在被困房間內可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5. 工廠消防有哪些要求
滿足工廠性質的室外消防 、室內相應消防設施(這些是根據建築規模和建築使用性質決定的),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這個具體見GB50016-2014的第三章。
(5)廠房車間消防安全擴展閱讀:
它最主要的生理作用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從而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症狀。
而一氧化碳是火災中致人死亡的主要燃燒產物之一,其毒性在於對血液中血紅蛋白的高親和性,其對血紅蛋白的親和力比氧氣高出250倍,因此,它能夠阻礙人體血液中氧氣的輸送,引起頭痛、虛脫、神智不清等症狀和肌肉調節障礙等。
火災中產生的一氧化碳在空氣中的含量達到0.1%時,即可導致人在60分鍾之內感到頭痛、嘔吐;達到0.5%時,有致人死亡的危險;達到1%時,人呼吸數次,就會失去知覺,在一兩分鍾之內即可導致人中毒死亡。
1993年12月,福州市馬尾鎮一台商獨資企業發生火災,60餘名打工妹大多是被毒煙熏倒後被火燒死;同年4月,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發生火災, 79人喪生, 經過法醫鑒定,這些遇難者中除一人系跳樓摔死以外,其餘均為一氧化碳以及其他毒氣窒息死亡後被焚燒。
6. 工廠消防制度都有哪些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企業消防制度
1.目的
規定各項消防管理要求,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工作過程。
3.責任人
安全部、保衛科
4.程序
4.1總則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4.2防火安全職責
4.2.1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盡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4.2.2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2.3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4.2.3.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4.2.3.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2.3.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2.3.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2.4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4.2.4.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4.2.4.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4.2.4.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2.4.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4.2.5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4.2.6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4.3消防管理
4.3.1消防設施
4.3.1.1公司內設置與生產、貯存、運輸相適應的消防設施。
公司內除設置全廠性的消防設施外,還應在露天生產裝置、建築物、倉庫、裝卸站台和罐區等場所設置小型滅火機和其它簡易滅火器。
4.3.1.2公司內應設消火栓,並配備消防水帶及水栓。
4.3.1.3消防器材應固定在取用方便地點,由保衛科負責管理更換和補充。
4.3.1.4每季度檢驗一次,乾粉三年換一次,其它隨用隨灌,保持完整好用。
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濕地方。
4.3.1.5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4.3.1.6消防器材不準隨意作為它用,不準擅自移動和損壞,否則按《浙江省消防管理處罰暫行辦法》處理,並照價賠償。
4.3.2滅火器管理制度
4.3.2.1滅火器的配置與灌裝
a) 安全部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按國家標準定量配置合格滅火器,使用後的滅火器須到當地消防部門進行灌裝。
b) 安全部對全公司所使用的滅火器統計,在《消防器材(設施)檢查表》中做好記錄,並對每一隻在用滅火器進行掛牌標識。
4.3.2.2滅火器的儲存
a) 各使用部門配置的滅火器須有滅火器存放裝置,且有保護裝置,應標識清楚,便於取用。
b) 公司備用的滅火器儲存於消防室中,須做到防潮、防雨、防爆,並定期進行檢查滅火器壓力表,若指針在紅線區,應作重新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3滅火器的使用
a) 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需使用滅火器的,應按《安全生產手冊》規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過程中注意個人安全保護及環境保護。非必要情況,優先選用乾粉滅火器,以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b) 滅火器使用完畢之後,使用部門須處理好現場。檢查使用後的滅火器,若壓力表指針在藍線區以上,則送回原存放點;若指針在紅線區,則送部安全主管作灌裝或報廢處理。
4.3.2.4滅火器的報廢
a) 各部安全主管確認無法進行灌裝的滅火器要作報廢處理。
b) 滅火器的報廢送專業部門處理。
4.3.2.5員工培訓
a) 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
b) 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4.3.3檢查巡邏制度
4.3.3.1每月保衛科協同公司安全部組織有關部門(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制度、工藝、設備、環境條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築防火、危險品存放與管理,靜電接地等各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逐級解決。
4.3.3.2保衛科每天下車間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3.3.3各崗位交接班時即交生產,又交防火安全,接班後要檢查安全、設備、電器開關和消防器材,有問題迅速處理。
4.3.4宣傳教育制度
4.3.4.1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防火知識技能應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訓之中,防火知識考核成績,應作為轉正、定級依據。
4.3.4.2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活動,義務消防隊機動隊每年進行一次消防訓練,協同安全部門對全公司職工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消防技術培訓。
4.3.4.3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3.4.4搞好宣傳工作,每周出一期宣傳板報,努力使職工達到「三懂」、「三會「、」形成一種「人人講防火,處處講防火」的良好風氣。
4.3.5火警、火災事故管理制度
4.3.5.1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鎮火警電話6651119)
4.3.5.2不得誤報、謊報。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4.3.5.3發生火警、火災事故,全公司職工要全力以赴,聽從指揮,奮勇撲救。
4.3.5.4火災撲救後,保衛部門應立即劃出警戒區域,設置糾察,保護好現場。
4.3.5.5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均由保衛部門主管。
4.3.5.6發生火警、火災事故,保衛部門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從工藝設備、生產、管理等方面調查事故原因。
4.3.5.7全公司職工都有向調查人員提供火災情況的義務,不得拒絕、阻撓、刁難,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
4.3.5.8找出根本原因後,要三不放過追查責任,制訂防範措施,落實整改。
4.3.5.9由安全部負責調查和處理結果呈報上級機關。
4.3.5.10對全公司職工要進行事故教訓教育,杜絕後患。
4.3.6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有關規定:
4.3.6.1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必須報經市消防科大隊審核批准。
4.3.6.2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並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4.3.6.3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竣工後,必須經市消防大隊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3.6.4搭建易燃工棚和臨時建築,須經市消防大隊批准。
4.3.6.5研製易燃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必須對研製的每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的具體辦法,經上級主管部門鑒定批准後方可交付生產。
4.3.6.6生產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按國家標准或專門標準的規定,對產品進行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的測定,並將其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儲運等注意事項寫在產品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3.7獎懲制度
4.3.7.1責任人每年對本公司消防工作要全面總結,評出消防工作先進部門和個人,懲罰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
4.3.7.2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4.3.7.2.1消防措施落實,宣傳普及教育,、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保護完整好用,無火災事故的。
4.3.7.2.2及時組織撲救火災,避免重大損失的。
4.3.7.2.3對公司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2.4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一這成績的。
4.3.7.3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4.3.7.3.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活動的;
4.3.7.3.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罅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的;
4.3.7.3.3及時發現和消除險火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3.7.3.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
4.3.7.3.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較大貢獻的;
4.3.7.3.6對廠消防工作提出各種有效建議和技術革新的;
4.3.7.3.7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做出一定成績的;
4.3.7.4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規定行為之一的應從嚴處罰。
4.3.7.4.1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不聽勸阻的;
4.3.7.4.2在明令禁止吸煙、用火的區域或場所內吸煙、用火的;
4.3.7.4.3禁煙內動火不辦理動火手續的;
4.3.7.4.4違反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經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4.3.7.4.5對消防員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4.3.7.4.6損毀消防設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較大損失的 ;
4.3.7.5擅自將消防器材工具挪作它用的;
4.3.7.5.1發生火災事故不報警或阻攔報警,謊報火警的;
4.3.7.5.2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消防管理規定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4.3.7.5.3在火災現場擾亂秩序,妨礙滅火救災工作進行,不聽勸阻的;
4.3.7.5.4在滅火救災的緊急情況下,需調用交通、水、電及其它有關力量,拒不執行的;
4.3.7.5.5拒絕和阻礙消防負責人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
4.3.7.5.6無理拒絕、阻撓、刁難火災原因抽查、事故處理、或者有意隱匿實情,提供假情況的;
4.3.7.5.7破壞火災現場的。
4.4火警應變
4.4.1撲救火災原則
報警早,損失小;邊報警,邊撲救;先控制,後滅火;先救人,後救物;防中毒,防窒息; 聽指揮,莫驚慌。
4.4.2生產車間人員的對策
4.4.2.1發生火警所在車間人員的對策通則:
4.4.2.1.1本車間義務消防隊員或滅火技能較高的人員,立即使用適當方式進行滅火。
4.4.2.1.2如火勢不是一般應急措施所能撲救的,本車間副主任(或班長)應立即報警,同時投入滅火戰斗。
4.4.2.1.3本車間操作經驗豐富的人員,應指揮緊急停車,並採取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防止火勢擴大。a:關閉與火警有關的閥門,易燃容器加蓋;b:停止加料及一切物料的輸送;c:關閉輸液、輸氣閥門及蒸氣加熱閥,開冷卻水;d:停止機械通風;e:協助上下崗位的操作人員做好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f:協助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
4.4.2.2其他人員應視情況,分頭協助工藝操作處理和協助滅火,遷出火警周圍的易燃可燃物品,以及為消防隊員順利到達現場做好各種准備。
4.4.3相鄰車間的對策
4.4.3.1立即停車,並採取一系列現場停車及工藝操作方面的應急措施。
4.4.3.2關閉相鄰閥及通風系統,並留下1-2人照管現場。
4.4.3.3其餘人員一部分支援火警崗位,另一部分迅速遷出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必須服從班組長或義務消防人員的指揮。
4.4.4公司義務消防隊員的行動
4.4.4.1出動要快,接到火警警報後要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力求使用火警在初始階段或發展階段的初期就被撲滅。
4.4.4.2迅速弄清情況,確定使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集中力量猛攻火源要點為
4.4.4.3.1起現場指導作用,集中適用滅火器材的品種。
4.4.4.3.2佔領有利地形。
4.4.4.3.3最精乾的人員組成第一梯隊,決戰決勝,一鼓而下是為成功。
4.4.4.3.4注意消滅飛火,防止飛散火勢。
4.4.4.3.5戰術靈活,強調實效。
4.4.4.3.6保護就近重要部位,阻止火焰蔓延。
4.4.4.3.7撒退危險物資。
4.4.4.4撲救火災,全體職工應互相配合,協同作戰,不得作避上觀。
4.4.5科室人的行動
4.4.5.1車間辦公室人員
發生火警,迅速趕到現場,維持秩序,清點上班人員,指揮疏散、撒離、停產、聯絡,協助滅火,消除消防通道,做好萬一成災後滅火戰斗的輔助工作。
4.4.5.2幹部值班人員
根據火警所在部門或崗位的危險性,作出相應決策,及時下達調度令,調用水、電、滅火器材等各種力量。
4.4.5.3保衛部門
全體出動,兵分幾路,負責警戒和指揮義務消防人員滅火,其他人員應到要害部門巡視,安定人心,堅守崗位,防止混亂發生人為事故。
4.4.5.4總經辦
總經理應親臨現場,與現場指揮人員共同指揮,總經辦其他有關人員應配合調度做好相應工作及與外界聯系工作。
4.4.5.5安全技術部門
原則上全體上馬,部分人員趕到現場協助滅火,並作好現場指揮員的參謀,部分人員協助火警車間做好應急處理工作,還應與醫院保持聯系,提供火警崗位的生產性質和使用危險品的品種和性狀,以利於搶救傷員。
4.4.5.6科室其他人員
部分人員聽從指揮,奮勇撲救,部分人員協助保衛人員堅守要害部位(特別是危險品倉庫),在火警成災的危急情況下,組織力量,迅速把危險物品搬運到安全地點。
4.4.6危險品倉庫發生火警時的對策
4.4.6.1立即報警,報警中要說明本庫原料品種和性狀。
4.4.6.2全力撲救,一要快,二要滅火器材對路,三要集中力量,沉著冷靜,奮勇撲救,速戰速決。
4.4.6.3火警如已成災,各部門人員按上述條例行動。
4.5化工單位情況千變萬化,火警應變不能千篇一律,應力求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火警在初始階段就被撲滅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