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買房車戶在子女名下
1. 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名下的房產會被查封嗎
房子是否會查封主要還是看房子的來源進行判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子女,跟父母沒有關系,法院不能查封。如果是為了規避債務惡意轉移,法院有權進行查封用於清償債務。
法律分析
沒有收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雖然登記在其名下應視為子女的個人財產,但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購房款實際出資人不是登記人時,也需要根據實際出資情況確定房屋的歸屬,像這種情況有可能將房產認定為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共同房產、車輛只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是這不能改變這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登記在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當中屬於老賴的那一半同樣屬於可執行財產,通過析產分割可以進行強制執行。有時雖然是老賴一人所欠債務,但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那麼該筆債務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其配偶也應承擔償還義務,可以另行起訴其配偶償還債務。被執行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義務的,也可以強制執行。因此,屬於上述所屬情況的子女房產都會被查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八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採取前款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
2. 被執行人的房產在兒子名下,但是兒子還小,可以執行嗎
可以執行。無法證明來源的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可以執行。
法律分析
實踐中,將自己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情況較多,有些屬於意圖躲避執行,有些是真實贈與,有些是代持有產權等,實際權利人和名義權利人不一致的情形較多,尤其是轉移至子女名下較多。執行法院可以將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列入查控范圍,是否予以執行,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判斷該財產是否屬於未成年子女本人所有。未成年子女本人營收的財產不能執行。未成年子女擁有自己的單獨營收,或者是他人主動贈予,例如壓歲錢屬於子女個人財產。另外,也有一些童星,通過拍電影或者宣傳片獲得的收入,也有一部分是屬於自己的,其次就是家長的朋友轉贈給孩子一些相當貴重的物品,這些物品也是屬於孩子的私有財產,其父母沒有支配權,這部分財產也不能被強制執行。如果發現未成年子女名下銀行賬戶內大額資金的存儲和支配行為與其年齡不相符,且案外人無充分證據證明該資金的合法來源,應當認定為其父母的財產,法院可以予以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3. 對方欠錢不還,子女名下上千萬房產(全是對方出資購買),起訴有用嗎
不能,。
你打官司起訴對方,只能申請凍結債務人名下住房財產和他自己名下銀行賬戶,不能申請凍結屬於登記在他人名下財產住房。
你可以舉證這些住房是在他欠你錢之後,由他出資購買,登記在他兒子名下,這樣有證據,你可以申請凍結。
4. 失信人買房子寫孩子名可以嗎
失信人買房子寫孩子名可以。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記買房的民事權利,所以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辦理過戶手續,應由他的法定監護人(一般是父母)代為辦理。
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5. 老賴給子女買的房子會查封嗎
老賴給子女買的房子是否會查封主要還是看房子的來源進行判定。
原則上不能查封,根據法律規定,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子女,跟父母沒有關系,所以法院不能查封。但是如果這是為了規避債務的不合理出讓或者是遺產的繼承則有權進行查封用於清償債務。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申請執行人認為被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並作出決定。人民法院認為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職權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人民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應當製作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寫明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理由,有納入期限的,應當寫明納入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八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6. 事故發生後,被執行人給子女買車在子女名下可以執行不
你好,如果經過核實,購買車輛的款項全部是被執行人所支出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車輛進行執行。
7. 老賴買房子在孩子名下可以嗎
法律分析:有權進行查封用於清償債務。老賴給子女買的房子是否會查封主要還是看房子的來源進行判定。原則上不能查封,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其物權就歸子女,跟父母沒有關系,所以法院不能查封。但是如果這是為了規避債務的不合理出讓或者是遺產的繼承則有權進行查封用於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8. 老賴將房產轉移給子女名下,子女又將房產抵押其他人怎麼辦
現在你需要做的是申請財產保全,或者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惡意轉移財產。
因此,你可以大膽地啟用法律程序。具體的流程為:
首先,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發生在債權存續期間,並且對你的債權造成損害(造成不能履行債務的實際後果)。
第二,拿著你的證據向法院起訴,主張債務人轉移財產的行為無效。
需要提醒的是,其中涉及的手續較為繁瑣,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因為不必要的糾結而錯過舉證的最佳時期。
9. 被執行人購買商服房產落子女名下可否執行
這個問題,有不同的意見和做法, 提供幾個作為參考。
《蕞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七條規定,登記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登記名義人(案外人)書面認可該土地、房屋實際屬於被執行人時,執行法院可以採取查封措施。如果登記名義人否認該土地、房屋屬於被執行人,而執行法院、申請執行人認為登記為虛假時,須經當事人另行提起訴訟或者通過其他程序,撤銷該登記並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之後,才可以採取查封措施。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疑難問題的解答》第四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與其收入明顯不相稱的較大數額存款,登記在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單方名下的房產、車輛或者登記在被執行人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等,執行法院可以執行。……」
10. 失信被執行的人,子女能貸款買房子或買車嗎
失信被執行的人,其後果是需要他自己承擔的,不影響他的子女的徵信,子女是可以貸款買房子或買車的,子女一定注意按時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