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去台灣旅遊團
A. 請問現在吉林市人去台灣旅遊個人的通行證能辦下來嗎怎麼辦
好像要在當地的派出所開證明,然後去政務大廳辦理吧。具體的你只能去派出所問問了,或者是你可以跟團旅遊,他們應該有代理辦這些手續的。
B. 大陸赴台灣旅遊開放的省市
你好,08年開放第一批13個省市,現在有開放第二批,開放第二批有一下省。
有一下部分,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經兩次公布的大陸地區開放台灣旅遊的省市包括:北京、天津、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廣東、重慶、雲南、陝西、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 這25個省市「團隊旅遊」入台程序。
還有,在2011年6月28日,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游在47個城市啟動,分別是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廣州、杭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哈爾濱、太原、南昌、貴陽、大連、無錫、溫州、中山、煙台、漳州、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
C. 台灣旅遊目前在吉林省有沒有可以辦理到台灣旅遊的旅行社
吉林 獲赴台旅遊業務資質的旅行社:L-JL-GJ00026延邊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L-JL-GJ00067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L-JL-GJ00015吉林市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0,(^_^)∠※? }
D. 吉林四平可以去台灣自由行嗎
可以 明年我也打算去
E. 吉林去台灣的機票多少錢
這個看你的出發時間和出發地點了,不知道你是吉林哪裡的~
以長春到台北的桃園機場為例是1800-3000不等。
你可以關注一下可以訂機票的各大旅行網站參考一下價格的~
還有就是要注意一下在台灣的通訊問題,內地卡到那邊上網打電話都是很貴的,可以考慮使用境外上網電話卡,例如柚子出境游通訊卡,不要押金也不限速,國內激活,出境後插卡就可以使用了,超級方便。
F. 去台灣旅遊異地組團怎樣辦理手續我是吉林通化想跟吉林長春組團去台灣需要什麼手續
去台灣旅遊異地組團的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
G. 我想問問我要去台灣自由行吉林市怎麼辦理自由行手續!
吉林市暫時不屬於台灣自由行城市,因此如果要去台灣要辦理團隊(L簽)和大通證。
辦理可以選擇去戶口所在地的出入境大廳辦理,帶上身份證戶口本還有申請表(可以先在網上預約),照片可以去那裡拍也可以提前拍,但是提前拍要在有數碼回執資格的照相館拍。
H. 我戶口在吉林,想在北京參加旅遊團去台灣可以嗎通行證要咋辦
辦不了,得報省內旅行團才行
I. 大陸個人去台灣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居民因私事前往台灣地區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台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大陸公民出入台灣地區證件申請表》。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張,規格為33×48mm。
3、交驗身份證件。交驗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除外)、戶口簿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交驗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證件原件。
6、單位意見。
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前往台灣,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持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的人員申請前往台灣,無須提交所在工作單位意見。
7、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1)應邀前往台灣的,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 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復印件。
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的,提交工作證明,交驗暫住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由組團單位代辦的,代辦人須提交單位介紹信。
(2)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 「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復」原件。
8、申請補發、換發證件,須提交下列有關證明:
(1)補發證件的,提交證件報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
(2)換發證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