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遊安全可戴首飾
1. 上飛機時戴首飾能通過安檢嗎
身上佩戴的金飾品是可以過安檢的。過安檢時,手錶、手機、打火機等放到小筐里,但首飾不用摘。在過安檢門的時候身上如果有金屬,比如:皮帶扣、首飾等會讓這些安檢設備發出報警聲,但一般工作人員檢測出來,沒有危險物品就沒有問題。注意的是,不要將金飾品放到行李中托運,如果在行李中檢測出來,是要取出的。出入境黃金外露佩戴可以,但限量。
拓展資料:
航空安檢是指乘坐民航飛機的旅客在登機前必須接受的一項人身和行李檢查項目,這也是為了保證旅客自身安全和民用航空器在空中飛行安全所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攜帶《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見附件一)所列物品的,安檢部門應當及時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1、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三十三規定,攜帶《禁止旅客隨身或者托運的物品》(見附件二)所列物品的,應當告訴旅客可作為行李托運或交給送行人員;如來不及辦理托運,安檢部門按規定辦理手續後移交機組帶到目的地後交還。 不能按上述辦法辦理的,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安檢部門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對超過三十天無人領取的,及時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2、對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實行限量攜帶(見附件三)。對超量部分可退還給旅客自行處理或暫存於安檢部門。 安檢部門對旅客暫存的物品,應當為物主開具收據,並進行登記。旅客憑收據在三十天內領回;逾期未領的,視為無人認領物品按月交由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附件一規定的物品之外,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刀具,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等,以及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的手杖、鐵頭登山杖和其他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的銳器、鈍器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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