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遊安全生產管理
Ⅰ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江西省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發布時間:2006-5-17 點擊:541
江西省旅遊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廳、交通廳、建設廳、質量技術監督局、文化廳、氣象局
(2005年10月8號)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全省旅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明確江西省旅遊安全監管職責,防止和減少旅遊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及國務院、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適用於全省旅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運管、海事、船檢、公路)、建設(園林、規劃)、質量技術監督、氣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門及旅遊生產經營單位。
第三條 旅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旅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屬地原則,由生產經營單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遵循「職責法定,依法行政」及「誰主管、誰審批、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旅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作為旅遊安全生產的主體,應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政府關於旅遊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能和省政府有關文件對安全生產責任的劃定,依照《國家旅遊局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旅遊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區旅遊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和實施對旅行社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四)負責監督旅行社制定旅遊團隊安全運營管理制度,監督旅行社對社內陪同人員(導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將交通安全基本常識和交通事故現場自我救護知識納入導游教育培訓之中,提高導游的交通安全意識。
(五)配合協助交通(運管、海事、船檢、公路)、公安(交警)、安監、氣象防雷等主管部門加強旅遊交通(含旅行社運車輛和船隻)的安全管理;
配合協助公安(治安、消防)、質監、食品葯品監督、氣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門加強對星級飯店和旅遊購物、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
負責所轄景區(點)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設、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門所轄景區(點)的安全管理;
配合協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監、質監、氣象(防雷)等主管部門加強旅遊景區(點)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遊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七)依照相關制度的規定,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查處安全隱患;定期召開安全例會,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分析旅遊安全形勢,採取改進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遊安全工作報告制度。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每季度(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及年終四個時間段)將旅遊安全生產狀況、重要工作、重大事項等安全問題,向同級政府安委會書面報告。
(九)協同有關部門建立旅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制定旅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對旅遊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依法監督檢查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旅遊業務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
(二)協調解決旅遊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依法組織、指導旅遊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考核工作。
(四)依法組織或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五)依法組織對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組織安全專項驗收。
(六)根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旅遊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及各級政府安委會的部署,依監督或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旅遊景區(點)和旅遊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七)組織專家對旅遊景區(點)及旅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現狀進行安全評估,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六條 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對旅遊場所履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依法對旅遊賓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旅遊設施的消防安全設計進行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及省政府對消防安全「三個一律」的要求,對旅遊景區(森林除外)消防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嚴肅查處消防違法行為。
(三)對旅遊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四)依法對旅遊場所(不含森林)火災事故實施撲救並進行查處。
第七條 公安治安部門,依法對旅遊景區的治安狀況進行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遊客人身財產安全的強拉強買、敲詐勒索、毆打辱罵遊客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依法加強對旅遊景區娛樂服務場所的管理,嚴厲打擊影響景區形象的「黃、賭」等社會丑惡現象,凈化社會環境。
(三)依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旅遊景區舉辦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的審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條 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旅遊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個一律」的要求,嚴格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旅遊景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負責依法簽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監督機動車安全檢測站按照國家有關檢測標准對旅遊客運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測工作。
(三)負責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依法對事故直接責任者進行處罰,將違法行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所屬單位。
第九條 交通(運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門,分別依法對水上旅遊交通安全、道路旅遊運輸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依法對道路、水路旅遊運輸業戶經營資格的審查,核定經營范圍和運行區域,禁止旅遊客運車輛掛靠經營,嚴把旅遊運輸市場的准入關。
(二)負責旅遊般舶安全質量的法定檢驗;督促企業加強對旅遊客運車輛定期維護和綜合性能檢測,嚴把船舶(車輛)技術狀況關。
(三)組織、指導對船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督促企業對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把從業人員資格關。
(四)依法監督檢查運輸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嚴格對景區(點)客運站(港)的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違章經營行為。
(五)負責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負責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管養的旅遊公路養護,設置或完善危險路段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志,加強公路巡查,及時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飛石等公路安全隱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暢。
第十條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對景區內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旅遊景區(點)的規劃、設計能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其職責是:
(一)對旅遊景區(點)新建、改建、擴建的游樂設施等各類建設項目及新開辟景區(點)的規劃、設計審批時,必須綜合考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二)依法組織實施對景區房屋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定期組織對旅遊景區在建房屋建築工程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查處並督促整改房屋建築施工安全隱患。
第十二條 氣象(防雷)部門,依法對旅遊景區(點)防雷設施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和防禦氣象災害的指導,其職責是:
(一)負責對旅遊景區(點)防雷設施安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防雷安全違法行為。
(二)負責監督對旅遊景區(點)旅遊設施和文物古跡等旅遊場所安裝的防雷裝置,按照國家防雷裝置,提出整改意見,並跟蹤督促整改。
(三)負責對新建、改建、擴建的旅遊設施的防雷裝置,加強技術指導和設計圖紙的審核,施工質量審查驗收,確保安裝符合標准。
(四)負責對新建旅遊設施的雷擊風險評估的督促和認定。
(五)加強對防禦氣象災害的指導,負責對旅遊生產經營單位管理人員和導遊人員進行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的培訓。
(六)負責及時發布重大氣象災害預報警報。
第十三條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照職責切實加強所轄景區景點的文物古跡、革命遺址的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處理好保護與利用、開發與保護的關系。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的職責是:
(一)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要出示有效行政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秘密,應當為其保密,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二)有權進入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或旅遊區(點)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
(三)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有權要求被檢查單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發現旅遊設備、設施存在威脅遊客生命安全的隱患,有權責令被檢查單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及時通知企業恢復旅遊經營。
(四)對不符合保障旅遊安全的國家標准或行業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器材等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使用,並予以查封或扣押,並應該在十五天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五)對檢查中發現影響旅遊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十五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職責是:
(一)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依法設立並按核準的范圍經營,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遊客運車輛掛靠經營,並承擔安全主體責任。
(二)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特點,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旅遊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生產安全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三)旅遊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四)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管理部門對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拒絕、阻撓,並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五)重視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養職工的安全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職工培訓應做到制度化、經常化;對新聘、轉崗或使用新技術、新設備崗位的職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六)新開業的旅遊生產經營單位,在開業前必須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提請對所使用的安全設施、及游樂設施、設備,防雷設施,消防設施等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進行審查驗收,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經營。
對已經營業的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完善各類安全設施,並保護良好運行狀態。安全設施應每年經法定檢測機構至少檢測一次,合格後方可運行。
(七)堅持日常安全檢查制度,重點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八)對用於接待遊客的汽車、遊船、纜車、游樂設備和其他設施,要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在運行前例行全面的檢查,保證其始終處於良好的安全運行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九)開展登山、駕車、漂流、探險、蹦極等特殊旅遊項目時,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措施和應急預案;開展特殊項目,應按規定程序報有關部門審批,並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並經常進行演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搞好維護和保養,使其保持良好適用狀態。
(十一)妥善處理旅遊安全事故,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第十六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的旅遊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經營使用,項目竣工時,應由所在地縣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專項安全驗收,合格後方可經營開業;危險性較大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必經的安全評價。
第十七條 旅遊管理部門與政府其他有關管理部門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通報情況,反饋信息,分析形勢,研究問題,制定對策;應當建立聯合檢查制度,在監督檢查中,應互相配合,確需進行分別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抄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旅遊安全形勢和特點,確定督查重點,依法查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時,應向同級安全監管部門抄報備案。
第十九條 旅遊事故發生後,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一)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旅遊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並同時報警,單位負責人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發生死亡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3小時內報至省級有關部門。
(二)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啟動應急,通緝現場搶救,全力救護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盡是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嚴格保護現場,不得故意破壞和毀滅有關證據。
(四)積極穩妥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五)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第二十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未按國有有關規定,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未建立應急救援和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其停業整頓,並依法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一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未按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資金投入,致使本單位不具有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部門可以依法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業整頓,經整頓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提請政府有關部門依法予以關閉,並提請有關部門依法吊銷有關證照。
第二十二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而未履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尚未構成追究刑事責任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二十三條 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對涉及旅遊安全生產事項審批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批或驗收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指、市、縣三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省、市、縣三級旅遊管理局;有關部門是指省、市、縣三級負有旅遊安全生產相關監管責任的部門(如公安、消防、建設、交通、質監、氣象、文化等部門)。
第二十五條 旅遊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單獨注冊的景區(點)、旅行社、旅遊賓館(飯店)、旅遊交通運輸公司(車隊)、旅遊購物商店、旅遊娛樂場所及旅遊設備、設施項目經營者等從事經營旅遊業務的單位。
第二十六條 本意見由江西省旅遊局和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旅行。
Ⅱ 什麼是旅遊景點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020202 一是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和旅遊景點的特種設備安全,二是成立防汛安全檢查領導小組,對各旅遊景點基礎設施進行徹底排查,及時修復不安全隱患。三是啟動旅遊景點應急預案,及早做好人員轉移,景點負責人帶班,值班人員到崗到位。四是加強特種行業的管理,五是加強景區安全生產應急隊伍建設,強化搶險知識培訓,做好應戰准備。五是根據現場檢查情況,重視安全防範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黃金周和旅遊旺季來臨之際,安全檢查和強化訓練,確保遊客安全萬無一失。
Ⅲ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點是什麼
一、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在管理方面重點要做好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及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Ⅳ 如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一、抓好安全工作,必須要有切實可行的制度作保障,建立適合自身實際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抓好安全工作,要注重發揮工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
1、結合《安全生產》進行宣傳教育。
2、結合「安全工作重點」進行宣傳教育。
三、抓好安全工作,需要培養職工的自我安全意識。
1、培養職工自我安全意識需要提煉一套具有自己單位特色的核心安全理念。
2、培養職工自我安全意識必須做到持之以恆。
3、培養職工自我安全意識必須做到齊抓共管。
四、抓好安全工作,還需要提高職工的生產安全意識。
1、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2、普及安全常識。
3、從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著手。
4、以身邊耳熟能詳的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為教材。
Ⅳ 安全生產如何管理好
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嚴細業務保安管理,壓實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落實「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化領導責任、技術責任、現場責任、監管責任,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抓嚴管,推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述責,建立各黨、政一把手安全生產履職正、負面清單,年終考評,檢視責任落實。
2、嚴細業務保安管理。
理清安全綜合監管與職能專業監管的關系,明確職能專業監管為安全綜合監管的前置條件;
強化生產組織、技術支持、設備支撐、人力保障,各職能部門制定生產、技術、設備、人力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管理標准,界定交叉業務工作界面,簡潔高效、服務生產,落實職能管理責任;
強化各生產單位安全保證體系作用,建設以班組建設為重點的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做實自主管理,強化過程管控。
3、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樹立「安全是幹部最大的政治,安全是員工最大的福利」的意識,消除「凡安全的事就是安全人員的事」的錯誤觀念和理解,明確業務與安全責任同等重要,敢於擔當,不能偏廢。
4、嚴肅責任追究,以各單位安全績效考評為基礎,以職能管理負責人履職為重點,以生產單位負責人盡責為保障,推行無後果責任追究,施行不安全事件主體責任、職能管理「一事雙查」,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追責。
二、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強化安全風險管理
《意見》第二十一條里指出:強化企業預防措施。企業要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所以要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觀念,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實行自查自改自報閉環管理。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的標准化。開展經常性的應急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培訓,著力提升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三、加強職業病安全學習、完善職業病防治體系
《意見》第二十五條里指出: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體系。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各級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體系,制定職業病防治中長期規劃,實施職業健康促進計劃。
(5)森林旅遊安全生產管理擴展閱讀:
安全文化
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要緊緊圍繞「一個中心」(突出「以人為本」這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安全理念滲透和安全行為養成),內化思想,外化行為,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責任,把安全第一變為每個員工的自覺行為。由於安全理念決定安全意識,安全意識決定安全行為。因此必須在抓好員工安全理念滲透和安全行為養成上下功夫。要使廣大員工不僅對安全理念熟讀、熟記,入腦入心,全員認知,而且要內化到心靈深處,轉化為安全行為,升華為員工的自覺行動。
企業可以通過搞好站場班組安全文化建設來實施,如根據各時期安全工作特點,懸掛安全橫幅、張貼標語、宣傳畫、製作宣傳牆報、出版通訊、發放宣傳資料、播放宣傳片、廣播安全知識,在班組園地和各科室張貼安全職責、操作規程,還可在班組安全學習會上,不斷向員工灌輸安全知識,將安全文化變成員工的自覺行動。還可將安全知識製作成視頻、電子雜志、幻燈片、動畫發給員工,讓員工自覺學習。
安全法制
應加強國家立法標准和政策,變成強制性法規;加強與國際接軌的認證標准,規范行業標准。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必須堅持「以法治安」,用法律法規來規范企業領導和員工的安全行為,使安全生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產法制秩序。堅持「以法治安」,必須「立法」、「懂法」、「守法」、「執法」。
「立法」,一方面要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另一方面,要建立、修訂、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相關的規定、辦法、細則等,為強化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懂法」,要實現安全生產法制化,「立法」是前提,「懂法」是基礎。只有使全體幹部、員工學法、懂法、知法,才能為「以法治安」打好基礎。「守法」,要把以法治安落實到安全管理全過程,必須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到生產管理全過程。
全體幹部、員工都必須自覺守法,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為目標,才能避免和減少事故發生。「執法」,要堅持「以法治安」,離不開監督檢查和嚴格執法。為此,要依法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督,維護安全法規的權威性。
安全責任
必須層級落實安全責任。企業應逐級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責任書要有具體的責任、措施、獎罰辦法。對完成責任書各項考核指標、考核內容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對沒有完成考核指標或考核內容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處罰;對於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單位,應對該單位領導和安全工作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安全生產的基本保障。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資金投入。對於安全生產所需的設備、設施、宣傳等資金投入必須充足。同時,企業應創造機會讓安全工作人員參加專業培訓,組織安全工作人員到安全工作搞得好的單位參觀、學習、取經;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招聘安全管理專業人才,提高公司安全管理隊伍的素質,為實現公司安全和諧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安全科技
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必須加大安全科技投入,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來監控安全生產全過程。如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消防噴淋系統、x射線安全檢查機、衛星定位儀(GPS)、行車記錄儀等,把現代化、自動化、信息化全部應用到安全生產管理中。
Ⅵ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什麼原則
安全生產基本原則及安全知識
1、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指企業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的一項原則。國家和企業的職責,就是要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保證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這是一,其次,企業的最優化目標是高產、低耗、優質、安全的統一,這是體現安全與生產的統一。
3、三同時原則
指凡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五同時原則
指企業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5、生產過程中的「三違」現象
指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6、「四懂三會」
「四懂」是懂設備性能、懂設備構造、懂設備原理、懂工藝流程;「三會」 是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7、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落實不放過。
8、崗位安全操作要遵循「一想、二查、三嚴」的原則
一想是想當天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問題及注意事項。二查是查是否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查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嚴是「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9、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安全色:紅、藍、黃、綠
l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
l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
l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意思。
l 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10、安全管理體制企業負責 行政管理 國家監察 群眾監督 勞動者遵章守紀
Ⅶ 安全生產管理五大要素是什麼
(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思,是存在於人們頭腦中,支配人們行為是否安全的思想;
(2)安全法制,即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
(3)安全責任,是指安全生產的責任心;
(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產科學與技術;
(5)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必須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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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淺談如何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任何工作都離不開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工作的優劣,尤其是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管理工作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下面,筆者結合單位幾年來的工作實際談一下安全管理的膚淺認識。
抓安全生產管理,就必須首先強化職工安全意識。
要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除進行必要的正常的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營造一種警鍾長鳴的氛圍。首先在全局范圍內建立強有力的嚴密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做到安全生產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黨政工團一齊抓,分管領導重點抓,專職人員具體抓,上下左右都配合的管理體系。其次確定安全第一責任人,層層簽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直至一線班組,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目標明確,任務具體。
抓安全生產管理,就必須對職工加強安全知識的培訓與考核。
要充分利用時間,經常組織他們學習掌握常用的安全知識,吃透《安規》。要設置兩道關卡,一是嚴把新上崗工作人員的《安規》知識關,嚴格實施崗前培訓,通過崗前培訓與考核,提高他們的安全知識水平與安全操作技能。二是嚴把持證上崗關,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驗證,無證不能上崗,持證上崗率必須達到百分之百。抓安全生產管理,就必須做到超前預防。
為做到安全無事故,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分析安全形勢,找出防範重點,有計劃、有目的的開展檢查。檢查時要從嚴從細入手,深挖細查,不留死角,避免走馬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