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口去台灣可以個人旅遊嗎
1. 去台灣條件
去台灣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根據不同的出行目的和身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去台灣條件:
1. **基本證件**:大陸居民前往台灣首先需要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以及相應的簽注。這個通行證是進入台灣地區的必備證件,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3個月。
2. **團隊旅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有經營赴台游業務資質的旅行社組織的赴台灣團隊旅遊。這種方式適合沒有自由行經驗或者希望有導游全程陪同的遊客。
3. **個人旅遊**:開放赴台灣個人旅遊城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管理局規定條件的非常住戶口居民,可以申請赴台灣個人旅遊。具體來說,持有北京、上海、廈門、天津、重慶、南京、杭州、廣州、成都、濟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陽、鄭州、武漢、蘇州、寧波、青島、石家莊、長春、合肥、長沙、南寧、昆明、泉州等戶口的居民,不分工作和居住地點,都可以申請赴台個人旅遊。此外,對於18歲以下者不能單獨申請赴台個人游,需父母或祖父母陪同。申請人還需要在開放戶籍城市繳納滿一年以上社保並具有居住證。
4. **探親**:探望在台灣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親屬;尚未取得台灣居民身份的大陸配偶赴台團聚、居留。這需要提供相關的親屬關系證明和邀請函等材料。
5. **定居**:經台灣主管部門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資格的大陸居民,可以申請赴台灣定居。這通常涉及到更復雜的審批流程和材料准備。
6. **應邀**:經台辦批准前往台灣從事科技、文化、體育、學術等交流活動,或者參加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的人員,可以申請赴台灣。這類人員需要提供相關的邀請函和單位派遣證明等材料。
7. **商務交流**:受台灣企業邀請前往考察、會議、展覽等商務活動的大陸居民,可以申請赴台灣。這同樣需要提供邀請函和相關商務活動的證明材料。
總的來說,去台灣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辦理基本的證件、選擇合適的旅遊方式(團隊或個人)、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等。在准備前往台灣之前,建議仔細了解相關政策和要求,確保自己符合條件並准備好所需的材料。同時,也需要注意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尊重當地的文化和傳統。
2. 深圳戶口去台灣一定要跟團嗎
深圳仍未開通台灣自由行,只是還在考慮開放的名單中,故仍需跟團。
環球網2月4日消息,馬英九昨天(3號)出席七大工商團體新春團拜致詞時表示,3月起將擴大陸客來台自由行的城市,從目前的北京、上海與廈門3個城市,增加到11個城市。新增的8個城市包括天津、南京、廣州、杭州、成都、重慶、濟南和深圳。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馬英九昨天表示,3月起將擴大陸客來台自由行的城市。從目前的北京、上海與廈門3個城市,增加到11個城市。新增的八個城市包括天津、南京、廣州、杭州、成都、重慶、濟南和深圳。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3日晚表示,兩岸持續磋商擴大試點規劃,各自都提出想法,最後仍需由台旅會和海旅會協商拍板,預計最快本月定案。並說,馬英九提出增至11城市的方案,是台方預期達到的目標。
台旅會和海旅會預定下周二、三在香港協商。如協商順利,自由行試點城市將突破兩位數,並同時涵蓋四大直轄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以及各區域重要城市,是兩岸交流一大進展。
據了解,深圳與西安都在這一波開放自由行的「可能名單」中,深圳對台灣來說熟悉度較高,開放自由行後能在短時間拉高來台旅客數量,目前雙方較傾向開放深圳。
兩岸協商擴大自由行城市試點已醞釀多時,從最初擬增加3個城市,至去年10月大陸提出新增7個試點城市清單,經雙方多次交換意見,朝擴大開放的基調已達高度共識。
有台灣官員透露,新增試點原本可望於去年底定案,但當時台灣即將選舉,時機敏感。現在選舉已結束,擴大開放城市水到渠成。
陸客自由行政策自2011年6月底正式上路,首波開放城市為北京、上海和廈門,但截至目前為止,平均每日來台的陸客約200多人,距當初設定的每天200人上限,還有相當距離。
陸客自由行新增8個城市後,受惠產業將更為廣泛,陸客來台旅遊人數可望再創新高,航空、飯店、餐飲、租車等產業成最大受益者。
3. 從深圳怎麼去台灣
深圳戶口有開發台灣自由行
你放心去辦理吧
要向公安局入出境處辦理台灣通行證
然後再向旅行社辦理入台證
從香港搭飛機比較便宜
從深圳搭飛機太貴了
從深圳到台灣沒有客輪,就是沒有船到台灣啦
准備材料
1. 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表》
該審批表除了填寫個人資料外,還要注意:
(1)「申請類別」:選擇「通行證和簽注」,
(2)「申請簽注種類」:選擇「個人旅遊(G)」
2.提供以下資料:
填寫申請表1份:需申請人親自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要求如實填寫:
檢測回執單、相片1張:辦理通行證用的如《北京市出入境證件數碼相片檢測回執,必須一個月內有效》(藍底2寸彩色相片),並在表格上貼1張與該回執一致的相片。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張: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要清晰辨別。(同時交驗戶口簿原件)。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要清晰辨認。(同時交驗身份證正本)。
以上資料用A4紙,清晰復印,並將復印件按相片回執、身份證、戶口本的順序裝訂於《審批表》背後。
申請手續
(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相片(見標准)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首次申請須另外提交相同規格的相片2張。
(二)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提交戶口簿。
(三)提交具有經營赴台旅遊資質的組團旅行社出具的團隊旅遊辦證名單表。
(四)旅遊團領隊申辦證件及簽注由其所在的組團社統一向組團社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交驗組團社出具的公函及赴台旅遊領隊證。其中異地申請的,由審批機關發函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相關情況後予以辦理。
(五)登記報備的國家工作人員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審批手續後提交申請。
(六)持證人遺失證件,向原受理申請的直轄市、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提交證件報失地警察機關出具的證明。
(七)證件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證件內頁用完,證件損毀的須申請換發,提交原《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證件損毀的,提交證件損毀說明書。
(八)由本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但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陪同辦理或代辦,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相應資料;申請人年滿70周歲可以委託直系親屬或其他監護人代辦,須提交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九)申請人另需按組團旅遊社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辦理「入台許可」。
5相片標准
(一)相片為申請人六個月以內直邊正面兩寸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相片背景為白色,使用光面相紙,相片只限一人;
(二)國家公職人員不得著制式服裝,兒童不得系紅領巾;不著淺色襯衣,不得化妝、塗口紅,不得戴發卡、項鏈、耳環、耳墜、墨鏡等;
(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層次分明,神態自然,露雙耳,無斑點、瑕疵、印墨缺陷等,臉部無局部高亮度、顏色過深或泛白等現象;
(四)不得使用一次性快照、經翻拍的相片和採用各種彩色列印機列印的相片;
(五)相片尺寸:長48毫米,寬33毫米,人像頭部長度28-33毫米,頭部寬度21-24毫米。
6所需條件
年
1、在職人員提供任職半年以上「在職證明信」;(備註:①在職證明信需註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任職日期、現任職務、月工資標准。落款應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電話並加蓋單位公章。②任職不足半年需原單位同時出具在職證明信)。
2、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社會團體和外企提供「注冊登記證」復印件;行政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學生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和「在校證明」。
4、退休和無業人員提供存期三個月以上本人名義5萬元以上銀行存款證明原件、或同等金額銀行存單復印件。
5、填寫「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申請書」並需要本人簽字。
6、有良好出境記錄的護照或5萬元人民幣保證金。
7證件領取
(一)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旅遊簽注,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調查時間不計入承諾領證時限;
(三)證件由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組團旅行社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