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安全職責
A. 導游的職責是什麼
1)擔任全陪工作的導遊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l)實施旅行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各地接待單位的執行情況和接待質量;
(2)協調領隊、地陪、司機等各方面接待人員加強合作,做好旅行各站的銜接工作;
(3)配合、督促地方接待單位安排好旅遊者的食、宿、交通和參觀、游覽活動,照顧好客人的生活起居;
(4)維護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處理好各類突發事件,並能提供與之相關的延伸服務;
(5)耐心解答旅遊者提出的問題;
(6)反映旅遊者的意見和要求,開展市場調研工作,協助開發
、設計新的旅遊產品。
2)擔任地陪工作的導遊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l)認真做好旅遊者在本站的接送服務;
(2)嚴格按照接待計劃確定游覽日程,安排好旅遊者的食宿、游覽、購物、文娛等活動;
(3)熱情做好導游講解工作,積極向旅遊者介紹和傳播中國文化;
(4)妥善處理好旅遊相關服務各方面的協作關系,認真處理旅遊者發生的各類問題;
(5)維護旅遊者的人身和財物安全,做好事故防範和安全提示工作。
B. 旅遊行業中都有哪些職位職責都是什麼
領隊:
領隊一般是指戶外自助游帶領隊伍的人統稱。每一個領隊都是戶外運動的
權利:
1、有權利安排線路、出發時間和行程;
2、有權利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
3、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
4、有權利出於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
5、有權利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准備裝備;
6、有權利指定人員擔任財務、衛生等職務協助你工作;
7、有權利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8、有權利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9、有權利要求在活動過程中不服從安排的隊員離隊;
10、有權利在活動前要求大家預付活動中將支付的費用;
11、有權利安排為參加活動的人員統一購買適當的保險;
義務:
1、有義務保障每一個參加活動人員在服從指揮前提下的安全;
2、有義務根據活動難度級別在出行前對線路和時間有充分的准備以保障活動安全;
3、有義務根據報名先後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4、有義務在召集活動時說明活動的難度級別,便於參加人員選擇;
5、有義務在活動召集時說明活動的時間、線路安排、裝備要求等信息;
6、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指導幫助隊員;
7、有義務在改變活動安排的時候徵求大家的意見,並將最終決定通知大家;
8、有義務在活動過程中出面與各方面進行聯系溝通;
9、義務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10、有義務保密因活動所需要而搜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所有信息僅用於該次活動;
11、有義務在活動結束後盡快自己或要求你指定的財務發表詳細的費用收支清單。
導游:
導游主要分為中文導游和外語導游。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
根據當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狀況和導游服務對象,導遊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游覽;
(二)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C. 導游的職責
一、導游的概念:《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導遊人員,是指依據本條例取得 導游證,接受旅行社委派,為旅遊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人員。」上述導遊人員的概念包含了三層含義:
第一,特定的程序。在中國擔任導游工作的人員,是依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經過導遊人員資格考試並取得導游證的人員,這與日常生活中人們俗稱的「導游」不同。
第二,特定的委託。導遊人員是接受旅行社委派而從事導游業務的人員,接受旅行社委派從事導游業務是導遊人員概念的特徵。
第三,特定的工作。導遊人員的工作范圍,主要是為旅遊者提供向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向導」,一般是指為他人引路、帶路;「講解」,是指為旅遊者解說、指點風景名勝;「相關旅遊服務」,一般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各種旅遊證件、代購交通票據、安排旅遊住宿、旅程、就餐等與旅行游覽有關的各種活動。
二、根據當前我國旅遊業的發展狀況和導游服務對象,導遊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游覽:
(二)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三、導游根據工作的地點分為全陪和地陪,全陪和地陪的職責分別是:
(一)全程陪同導遊人員的職責
全陪是組團旅行社的代表,對所帶領的旅遊團(者)的旅遊活動負有全責,在全程旅遊活動中起著主導作用。全陪的職責主要有:
1.實施旅遊接待計劃
按旅遊合同或約定,實施組團社的接待計劃,監督各地接待旅行社執行計劃的情況和接待服務質量。
2.組織協調工作
協調導游服務集體各成員之間的合作關系,督促、協助各地方接待旅行社安排、落實各項旅遊活動,照顧好遊客的旅行生活。
3.聯絡工作
負責旅遊過程中組團社和各地接待社之間的聯絡,做好旅行各站之間的銜接工作。
4.維護安全、處理問題
在旅遊過程中維護遊客的人身、財物安全,處理突發事件。
5.宣傳、調研
宣傳中國(地方),解答遊客的問詢;了解外國(外地),轉達遊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二)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的職責
地陪是地方接待旅行社的代表,是旅遊接待計劃在當地的具體執行者,是當地旅遊活動的組織者。地陪的主要職責有:
1.安排落實旅遊活動
根據旅遊接待計劃,科學、合理地安排旅遊團(者)在當地的旅遊活動。
2.做好接待工作
認真落實旅遊團(者)在當地的迎送工作和食、住、行、游、購、娛等各項服務;在地陪、領隊的配合下,做好當地旅遊接待工作。
3.導游講解
做好旅遊團(者)在當地參觀游覽中的導游講解和翻譯工作,耐心解答遊客的問題。
4.維護安全
維護遊客的安全,做好事故防範和安全提示工作。
5.處理問題
妥善處理當地各相關服務單位之間的協作關系,以及旅遊團(者)在本站旅遊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
D. 導遊人員的基本工作職責是什麼
基本職責:
1、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游覽。
2、負責為遊客導游、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3、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4、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5、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辦法明確,導游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有安排旅遊者參觀或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拒絕履行旅遊合同;擅自安排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以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誘騙旅遊者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
作為組團社的代表,在領隊和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的配合下實施接待計劃,為旅遊團(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務的工作人員。這里的組團社或組團旅行社是指接受旅遊團(者)或海外旅行社預訂,制定和下達接待計劃,並可提供全程陪同導游服務的旅行社。這里的領隊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權代表該旅行社帶領旅遊團從事旅遊活動的工作人員。
E. 和旅遊相關的法律法規
1、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行政許可辦法
2、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安全管理辦法
3、文化和旅遊部 旅遊法
4、文化和旅遊部 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部 導游管理辦法
(5)文化和旅遊安全職責擴展閱讀:
以下是規范性文件,非法律法規,均來自於文化和旅遊部:
1、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
2、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游市場監管的通知
3、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換發電子導游證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
4、辦公室關於加強出境旅遊管理規范出境旅遊經營的緊急通知
5、國家旅遊局關於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遊客合法權益的通知
6、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F. 深圳市文體旅遊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文化、體育、旅遊業的行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和旅遊的行業管理;協調指導文化產業發展。
(三)承擔對全市重大文化活動以及從事文化經營項目和演藝活動的機構的監管責任;依照許可權承擔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機構的監管責任;承擔對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和印刷市場、發行市場以及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的監管責任。
(四)承擔文物管理、文物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
(五)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劃,組織指導監督體育競賽工作。
(六)承擔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管責任,組織指導旅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七)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旅遊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G. 請闡述你單位如何落實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1、強化責任落實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的領導責任。要強化安全生產的主動意識,由過去被動抓安全變為自我主動抓安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理念,充分認識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從高層管理人員到項目經理人員、現場操作人員,把安全責任落實到生產過程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環節,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企業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其監管職責;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組織者;項目技術負責人、工長和安全員是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制定者,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現場僅靠幾個安全員管理安全是不夠的,必須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動廣大職工參與現場管理。控制自身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人是安全生產的主體,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發生的最大隱患,只有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人的安全意識,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質,增強人的防範意識,規范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才能築起牢固的安全生產的思想防線。
單位領導要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負起責任,把"安全第一"的方針真正落到實處。根據施工特點進行安全教育,針對不同工種和不同部位,告知他們本崗位存在哪些危險及危害因素,如何消除隱患,控制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現代安全管理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了很高的專業素質要求,他們不僅要組織開展風險防範工作,還必須了解本單位的施工生產,掌握並熟練應用系統安全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參與並指導,監督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具體實施,高素質的安全管理隊伍建設變得越來越迫切。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把責任心強、具備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強、熟悉管理知識的人員充實到安全管理崗位上來,讓他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強化施工現場管理
企業生產施工現場是動態的,要結合施工現場環境,合理布置施工設備、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各項安全防護和用電設施到位,做到施工標牌化,材料堆放標准化、安全標志規范化、環境防治意識化、作業過程有序化,對施工機具和人的各種不安全行為等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及時整改,認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對於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企業和工人的「救命錢」,也是預防事故的最有力保障。安全投入減少,導致安全技術裝備、防護設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時消除,極易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因此,要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就必須持續有效地進行安全投入。購買新設備時,必須同時購買與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使之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操作人員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管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工傷保險是勞動安全的「保護傘」,企業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6、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
安全生產工作涉及到企業各個部門和各個生產環節的系統工程,安全不是單純哪一個部門的工作,單靠某個部門的努力是絕對不行的。這就要求各部門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在履行好自身職能的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如安全培訓作為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的手段,是一項涉及面廣而又復雜的工作,不可能也不應該由人力資源部單獨完成。如果將安全工作看作是某個部門的事情,那麼安全工作肯定做不好。
7. 嚴格獎懲,增強員工愛崗敬業的責任心
安全生產同時建立獎罰機制,目的在於獎勤罰賴、獎優罰劣。對那些提出重要建議,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要給予獎勵。尤其對那些對認認真真、任勞任怨、在工地上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專兼職安全員,要給予必要的激勵和獎勵,使他們在安全管理的崗位乾的更踏實、更有干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