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旅遊安全監管工作
① 請闡述你單位如何落實旅遊安全生產工作
1、強化責任落實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的領導責任。要強化安全生產的主動意識,由過去被動抓安全變為自我主動抓安全,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理念,充分認識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從高層管理人員到項目經理人員、現場操作人員,把安全責任落實到生產過程的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環節,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企業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其監管職責;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組織者;項目技術負責人、工長和安全員是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制定者,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現場僅靠幾個安全員管理安全是不夠的,必須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發動廣大職工參與現場管理。控制自身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人是安全生產的主體,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事故發生的最大隱患,只有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人的安全意識,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質,增強人的防範意識,規范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才能築起牢固的安全生產的思想防線。
單位領導要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切實負起責任,把"安全第一"的方針真正落到實處。根據施工特點進行安全教育,針對不同工種和不同部位,告知他們本崗位存在哪些危險及危害因素,如何消除隱患,控制不安全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現代安全管理對安全管理人員提出了很高的專業素質要求,他們不僅要組織開展風險防範工作,還必須了解本單位的施工生產,掌握並熟練應用系統安全工程的理論和方法,參與並指導,監督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的具體實施,高素質的安全管理隊伍建設變得越來越迫切。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把責任心強、具備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強、熟悉管理知識的人員充實到安全管理崗位上來,讓他們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強化施工現場管理
企業生產施工現場是動態的,要結合施工現場環境,合理布置施工設備、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各項安全防護和用電設施到位,做到施工標牌化,材料堆放標准化、安全標志規范化、環境防治意識化、作業過程有序化,對施工機具和人的各種不安全行為等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及時整改,認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狀態。對於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企業和工人的「救命錢」,也是預防事故的最有力保障。安全投入減少,導致安全技術裝備、防護設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時消除,極易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因此,要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就必須持續有效地進行安全投入。購買新設備時,必須同時購買與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並定期檢測,使之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操作人員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的發生。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管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工傷保險是勞動安全的「保護傘」,企業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6、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
安全生產工作涉及到企業各個部門和各個生產環節的系統工程,安全不是單純哪一個部門的工作,單靠某個部門的努力是絕對不行的。這就要求各部門結合自身工作性質,在履行好自身職能的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如安全培訓作為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的手段,是一項涉及面廣而又復雜的工作,不可能也不應該由人力資源部單獨完成。如果將安全工作看作是某個部門的事情,那麼安全工作肯定做不好。
7. 嚴格獎懲,增強員工愛崗敬業的責任心
安全生產同時建立獎罰機制,目的在於獎勤罰賴、獎優罰劣。對那些提出重要建議,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要給予獎勵。尤其對那些對認認真真、任勞任怨、在工地上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專兼職安全員,要給予必要的激勵和獎勵,使他們在安全管理的崗位乾的更踏實、更有干勁。
② 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是什麼
根據《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了切實加強旅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旅遊安全管理應當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所謂「安全第一」,就是說,在旅遊活動中,無論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還是旅遊經營單位或旅遊從業人員,都必須自始至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絲毫不得有懈怠的思想。旅遊活動中,安全第一的方針,是對以往實踐的總結與認識。對旅遊業來說,安全問題,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旅遊業的形象和信譽,也關繫到旅遊業的生存和發展。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的發展,也就沒有對外開放、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參考資料: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pd/lypd/lyfg/T215509.shtml
③ 如何做好旅遊安全監管工作
1、旅遊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定期質量檢查,滿足安全要求。2、娛樂器具的安全管理,(與上相同)操作、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3、導游的安全管理,導游必須有一定的安全知識,救護知識,安全意識等,4、遊客的安全管理,對遊客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旅遊注意事項。5、旅遊地點的管理,對旅遊地點的風土人情,人文地理等的了解,提醒旅遊者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減少不必要的誤會所引發的不安全因素
④ 國家旅遊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團隊文明旅遊工作的有哪些具體要求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提高對文明旅遊宣傳引導工作的重視程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文明旅遊宣傳引導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加強對各自區域內旅遊企事業單位開展文明旅遊工作的督促和指導,切實將「行前說明、行中引導、重要環節及時提示」等項要求落到團隊旅遊組織工作的實處。充分結合各自實際,採取多種方式、多種途徑,貼近遊客,開展形式多樣的文明旅遊宣傳引導活動。積極組織旅遊公益宣傳,引導遊客追求旅遊品質,做國內旅遊、出境旅遊的文明使者。
⑤ 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是什麼
旅遊安全管理:
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循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
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安全進行管理。
旅遊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
(一)指導、督促、檢查本地區旅遊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本辦法及國家制定的涉及旅遊安全的各項法規的情況;
(二)組織、實施旅遊安全教育和宣傳;
(三)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工作;
(四)督促、檢查旅遊企、事業單位落實有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保險制度;
(五)受理旅遊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七)參與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處理。
⑥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標
近幾年來,我省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公路治安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實現了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連續8年雙下降,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也應當清醒地看到,隨著機動車、駕駛人和道路通車里程不斷大量增加,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勢依然嚴峻。一是部分單位和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安全發展的理念還不牢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尚不完善。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不足,一些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乏,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力量還不適應。三是安全監管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有的地方運輸車輛存在「只掛靠、不管理」的現象,等等。對此,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從以人為本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切實提高對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按照「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的要求,研究制訂本地區「十二五」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努力推進交通安全設施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好轉,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逐年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營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惡性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加強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一)完善交通安全配套設施。認真貫徹執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及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時,應負責投資建設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防撞護欄及其他交通安全設施,並嚴格按照國家標准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交通安全設施達不到相關標准、未經公安部門安全驗收的,一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和通車運行。
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山東省農村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安全設施,不斷提高農村公路安全暢通能力。
(二)抓好道路中間隔離設施建設和隱患整治。統一、規范道路隔離設施設置標准,已經建成的一級及其他雙向四車道以上的公路事故易發路段、雙向六車道以上城市道路,要在3年內全面設置中間物理隔離設施。新建、改建四車道以上公路,中央隔離設施要同步建設。認真貫徹新修訂的《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國家標准和《行人過街信號控制設置規范》行業標准,重點解決道路中心線、車道線、禁止和指示等標志、標線缺失,公路路口標志、標線和減速設施不全,以及顯示的管理信息不明確、不合理等問題,消除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三)加強道路交通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保障和加快道路交通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加大對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學化、信息化水平。學習借鑒青島市等地利用信息化加強國省道管理的經驗,進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強公安交通指揮系統建設,2012年底前,各地要實現設區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並建立起完善的公路網主要節點、省際和市際交界處、事故多發路段等的公安交通監控網路,以及主要公路全程監控網路。各縣(市)要逐步建成集接警、指揮、通訊、勤務管理、路面監控、信息查詢為一體的道路交通指揮系統,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與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要積極推進監控信息資源共享。要推進各地建立城市橋梁檢測評估、信息管理等制度,推廣橋梁「受控管理」,各縣(市)都要逐步建成並使用全省統一的城市橋梁信息管理系統。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規范道路行車秩序
(一)進一步加強道路管控。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嚴格依法管理,著力解決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多發、道路管控力度不足、行車秩序亂、車輛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公安部門要以全省高速公路及主要國道、省道為重點,嚴格落實路面管控定人、定車、定時間、定路段、定責任的工作機制和省、市、縣三級道路巡查機制,實行路面勤務精細化管理,切實提高路面見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切實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認真分析嚴重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和特點,確定階段性治理任務和治理目標,組織開展治理整頓,保持嚴管態勢。繼續開展治理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等專項行動,鞏固治理成果,並逐步建立長效機制。各地應加大對公安機關的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工作經費需要。
(二)切實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分析轄區高速公路管理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本著統一、高效、便民的原則,科學配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機構和警力。要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將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機構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在建和擬建高速公路的路面監控設施、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機構辦公場所基礎設施,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負責統一規劃建設,並與高速公路同步投入使用,產權歸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所有。已建高速公路設置的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機構辦公場所等基礎設施建設,在保持產權不變的情況下,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統籌安排解決。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建立以科技裝備、信息通訊為支撐的現代化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加快推進高速公路超速抓拍、卡口攔截等系統的建設。
(三)強化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針對農村公路安全隱患多、交通違法行為突出、交通事故多發、農村學生乘車難等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建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農村地區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交通協管員招錄辦法,協助交通民警加強農村地區及縣鄉公路、「村村通」公路的交通安全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城市公交體制改革和城鄉公交一體化步伐,並將客運線路向村莊延伸,解決農村地區群眾出行難的問題。農業(農機)部門要繼續開展農機安全「十縣百鄉千村萬戶」示範活動,加強農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安機關和農機部門合作機制,結合不同農時的農機作業特點,定期或不定期對在鄉村道路上行駛的無牌無證、違法載人、未檢未審拖拉機及駕駛人進行檢查處理。
四、嚴格落實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一)不斷完善安全監管制度體系。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落實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嚴密的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推進監管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完善對企業及其營運車輛和駕駛人的考核、處罰、清退等管理體系和工作標准。運輸經營者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負責。道路運輸企業和汽車客運站要認真學習借鑒聊城交運集團安全管理經驗,對安全生產工作實行流程再造,對駕駛人員和營運車輛實行全面監管。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責任制,配備專職安全員,切實加強對車輛和駕駛人的管理,完善獎懲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省政府令第221號),進一步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治理力度。客運企業要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嚴防危險品進站上車、超員車輛出站;嚴格執行雙班駕駛員、夜間禁行、杜絕疲勞駕駛、強制休息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積極開展安全標准化建設,築牢安全生產基礎。交通運輸、公安、安監、保險等部門和單位要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研究制定營運客車管理辦法,促進車輛更新,解決只掛靠不管理及承包中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二)加強營運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各級公安、交通運輸、農機部門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駕駛人培訓機構和教練員、考試員的資格管理,建立健全培訓、考試質量排名通報及培訓能力核定等制度,認真總結宣傳和學習推廣安全行車百萬公里優秀駕駛員先進事跡和經驗,切實提高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和安全素質,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要深入開展運輸企業駕駛人的整治工作,特別是對長途客車、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校車等重點車輛駕駛人要嚴格審查,堅決清退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或存在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建立營運車輛及其從業人員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定期通報制度,按照各自職權分別進行處理,提高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的成本。要進一步加強私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對私用車輛駕駛人安全行車、緊急避險等駕駛常識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切實加強對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校車等重點車輛標識、標牌的監督管理。旅遊、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積極探索對旅遊客車實行全省統一的外觀標識和標志牌管理。要加大對危險物品運輸車、校車外觀標識、標牌的檢查力度,嚴禁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危險物品運輸車、校車從事營業性運輸。針對近年來旅遊車輛事故多發的情況,盡快出台加強旅遊客運安全管理的意見。
(三)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管理。要依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在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前以及對營運車輛進行定期審驗時,嚴格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強化車輛定期維護制度,確定技術等級,核定經營范圍,對達不到車輛技術等級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運輸市場。結合節能減排,進一步加大淘汰老舊汽車力度,對技術性能不合格的營運車輛,依法退出市場,吊銷有關證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堅決予以報廢,避免因車輛機械故障造成事故。積極推進公路營運載客汽車、旅遊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半掛牽引車GPS或行駛記錄儀安裝工作,接入省市管理部門的監控平台,加強車輛運營過程的安全管理。我省機動車生產企業在上述車輛新車出廠前,要全部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汽車行駛記錄儀。
五、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責任
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嚴格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今後,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都要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安監局等部門山東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意見(試行)的通知》(魯政辦發[2010]4號)要求,組織成立事故責任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責任調查處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監管責任的政府機關國家工作人員,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依照《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追究責任。對一年內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要到市政府作檢討;對連續發生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者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市政府分管領導要到省政府作檢討。
各級公安、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財政、司法、教育、衛生、安全生產監督、工商行政管理、質監、監察、旅遊、農業(農機)、氣象、保監等部門要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應急服務體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特別要做好自然災害、極端天氣的預警、預報和信息共享,並按照各自職責,實施部門聯動,切實形成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合力。各級公安、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等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要密切配合,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發揮政府和市場兩個方面的作用,建立道路交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發展汽車救助服務業,為實施救援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少事故和車輛故障帶來的長時間交通堵塞。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相關規定,對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進行救助。各級財政、保監、公安、衛生、農業(農機)部門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協作配合機制,加強工作程序的銜接配合,確保救助基金的合法使用。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報告制度,交通事故處置主體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報事發地政府。
各級政府及新聞媒體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真正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格局。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要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大力開展交通法制宣傳,營造濃厚的道路交通安全輿論氛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中小學校要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職責,開展靈活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進一步推動交通安全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營造文明交通的社會輿論環境。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七日

⑦ 怎麼強化安全監管職能,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隊伍、監管設施設備以及安全中介技術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大量事故隱患得到了治理,各種違法、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受到了嚴厲打擊,廣大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和全社會的安全意識普遍提高,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氛圍初步形成。
深刻體會堅持不懈地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確保各級政府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組織保障。以下幾方面的工作舉措值得我們認真總結:
一是注重加強組織領導,著力健全各級各部門聯合聯動監管體制。
二是注重責任落實,著力健全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體制。
三是注重監管執法機構建設,著力完善安全監管體系。
四是注重健全教育培訓制度,著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履職能力水平。
五是注重投入,著力推進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六是注重建章立制,為安全生產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奠定堅實基礎。
上述幾方面措施,有效加強了全省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隱患治理,嚴厲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強對危化品持證企業、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推動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企業完成自動化改造。推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全面完成改造提升。開展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狠抓石英砂和木質傢具製造企業的職業危害治理。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集中開展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組織協調各負有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分別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旅遊、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開展專項行動,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安全生產法治秩序進一步規范,較大事故多發頻發的勢頭得到遏制。
目前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處在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特殊時期,安全生產領域各類矛盾、問題和隱患還很多,形勢依然嚴峻。突出表現在:一是事故總量仍然過大,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時有發生。二是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粗放的發展方式沒有根本轉變,大量潛在的事故隱患亟待排查整治。三是企業主體責任尚未落實到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亟待提高,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現象屢有發生。四是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時有發生。五是安全監管機構隊伍不夠健全,基層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同時存在監管工作不到位、不落實問題。
在2015年,將繼續堅定不移地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監管執法機構建設,不斷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管的能力,持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生產全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治理、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強化責任制落實。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立;著力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監管行政執法效能。基本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安全監管與執法能力明顯提高。
安全生產工作將認真貫徹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面落實國務院《通知》和省政府《實施意見》為核心,加強基礎工作,加強責任落實,加強依法監督。加強安全監管體系、法制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省、市、縣、鄉鎮(街道)和企業五級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推進建立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強化鄉鎮、街道基層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推進行政村、居民委員會安全生產信息員制度。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基礎設施建設,裝備配備逐步達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規定的標准要求。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監管意識,按照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要求,依法完善安全監管部門實施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故調查、信訪答復、信息公開、復議應訴等執法活動的程序性規則,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告知、聽證、集體決定、文書送達和立卷歸檔等程序性制度。著力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和水平。著力加強安全監管隊伍政治思想、工作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創造性,不斷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創新發展。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年底進行全省安全生產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比表彰,進一步增強安監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和創造力,切實履行職責使命,自覺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
⑧ 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的《意見》全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安全監管總局 公安部 質檢總局 工商總局交通運輸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06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公布施行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圍繞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國煙花爆竹事故大幅度下降,但在一些地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仍屢禁不止,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有效遏制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提出如下意見: (一)從嚴把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准入關。科學制定煙花爆竹產業發展規劃,嚴格煙花爆竹行業准入條件,合理控制生產企業數量。積極推動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規范進行安全改造,淘汰落後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嚴格把好安全生產許可關,對不符合當地煙花爆竹產業發展規劃和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許可。到「十二五」末,全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量比「十一五」末減少20%。
(二)嚴格控制禮花彈等高危產品生產。開展禮花彈類產品專項治理,嚴格禮花彈等高危產品的安全生產標准和生產條件,嚴格控制禮花彈生產企業數量,禁止生產葯物敏感度高、葯量大、燃放無固定軌跡等危險性大的產品,淘汰對環境污染嚴重的產品。建立禮花彈生產企業國家備案公示和統一產品標識登記管理制度,對禮花彈生產、銷售、運輸、燃放和進出口全過程實行嚴格管控。禮花彈等A級產品由生產企業直接向經公安機關批准燃放的單位銷售或供出口。
(三)加強煙花爆竹葯物和半成品安全監管。嚴格管理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的生產、銷售和運輸,黑火葯、引火線原則上不得跨省際長距離運輸。禁止銷售、購買煙火葯和含葯的煙花爆竹半成品,嚴禁使用退役雙(多)基發射葯或直接使用退役單基發射葯生產煙花爆竹。依法將氯酸鉀納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監管范圍,嚴格銷售、購買和使用流向登記,嚴禁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
(四)加強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標准和包裝標識管理。質檢部門要會同安全監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及時組織修訂有關產品質量技術標准,科學進行產品分類、分級,從嚴規定產品種類、規格、葯量等重要安全技術指標,取消個人燃放的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品種。產品包裝必須對葯量、等級、生產日期、燃放要求等做出完整清晰的標志。
(五)加強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質檢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對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責令其認真整改,限期復查,並及時將抽查不合格產品和企業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不合格產品和相關生產企業的處理工作。 (一)嚴格煙花爆竹市場准入。合理布局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點。對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企業和經營者,必須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經營許可證後,才能核發營業執照。對已被取消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經營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取消許可證後5個工作日內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登記注冊或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大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完善煙花爆竹購銷合同制度。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購銷合同管理,生產和批發企業在買賣煙花爆竹時必須簽訂書面購銷合同,並認真查驗相關資質,嚴禁銷售、購買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不得從其他生產經營企業購買煙花爆竹產品後出售或加貼本企業的標識進行銷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點不得銷售禮花彈等A級產品。
(三)加強煙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有關要求,建立完善購買、銷售登記制度,登記記錄至少要保存兩年備查。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對禮花彈的生產、銷售、運輸、燃放、進出口流向實施有效監管,並逐步實現對所有煙花爆竹產品和黑火葯、引火線以及重要危險性原材料流向的信息化監管。 (一)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管理制度。凡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必須持有《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達地縣級公安機關在開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時,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時限、條件等,嚴格審查托運人提交的材料,查驗供貨單位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資質證明。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開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二)加強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相關人員管理。道路運輸煙花爆竹,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並加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系統,實行運輸全過程監控。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持有交通運輸部門核發的相關資質、資格證明。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
(三)加強對煙花爆竹出口安全管理。交通運輸部門加強對出口運輸港口煙花爆竹裝運、臨時存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和船舶適裝審核。質檢、海關部門加強出口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檢驗、裝箱監督和通關查驗。商務部門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加強煙花爆竹出口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對經執法部門認定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罰。 (一)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分級管理制度。公安部門要制定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分級管理辦法,依法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並協助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所需煙花爆竹的臨時存放場所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並盡量縮短存放時間。對違規燃放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加強對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中小學校教育等手段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的法律法規、標准和燃放常識等,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一)健全完善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機制。各級公安、安全監管、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聯合執法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開展執法檢查。煙花爆竹傳統產區和問題突出地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以下簡稱「打非」)工作的組織領導,由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牽頭,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組織開展「打非」行動,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獎勵制度。
(二)嚴厲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非法違法行為。對組織從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進出口煙花爆竹的單位或者個人,要依法依規嚴格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查出的非法生產經營窩點,要依法予以取締,並追根溯源,查清斬斷非法生產原材料供應和產品銷售的經濟鏈條。對因「打非」工作職責不落實、工作開展不力引發事故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地區要研究制訂相關政策,鼓勵煙花爆竹產業集約化發展,支持經濟落後地區配備爆炸物品探測儀等必要裝備,強化「打非」能力。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設完善安全防護屏障、防雷防火防靜電等重要安全設施,持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各類隱患。嚴禁超范圍、超人員、超葯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嚴禁分包轉包企業或生產線,嚴禁使用童工和學生,強化危險生產工序持證上崗制度,杜絕「一證多廠」和擅自以轉包、倒賣、出租等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等違規行為。
(二)加強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由安全監管總局牽頭,公安、質檢、工商、交通運輸、商務、海關等部門參加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通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解決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和專項整治。各地區也要建立相應的部門協調工作機制,根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的特點和規律定期開展安全監督檢查。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指導和自律作用,引導煙花爆竹行業健康、安全發展。
(三)嚴肅查處各類煙花爆竹事故。凡是發生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停產停業整頓,限期消除隱患,經當地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恢復生產經營。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責任事故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一律停產停業整頓並依法重新審查安全生產條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

⑨ 文化和旅遊部將開展哪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據報道: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關於做好暑期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出境自助游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防範各類涉旅突發事件的發生。

針對出境自助游,文化和旅遊部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大我國公民在境外旅遊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切實做好我國公民出境自助游相關工作。要立即對當地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旅行社開展緊急排查,下架一批不合格自助游產品。遊客在購買境外單項旅遊產品時必須填報遊客信息,要求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產品供應商在宣傳銷售高風險的出境自助游項目時加強風險提示。要指導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建立完善出境自助游應急機制,明確在線旅遊企業和平台相關責任,完善應急預案,細化安全措施,暢通信息渠道,及時進行風險提示。此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文明旅遊和理性消費宣傳,引導遊客合理規劃出遊線路,選擇有運營資質的交通工具,不在旅遊探奇中盲目追求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