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客運專職安全員職責
㈠ 國企專職安全員的職責
一、具體負責車間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的指導,對操作工進行作業安全指導,有權直接向安全環保部匯報工作。
二、協助車間主任進行車間安全標准化的創建工作並積極推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參與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
三、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四、監督、教育車間員工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
五、對車間內的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實施監控,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制定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六、參加車間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進行統計分析。
七、建立車間內各級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檔案,安全組織如有更換、調離的,要及時登記。
八、協助車間主任做好員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教育工作,堅持定期安全教育,做好車間員工安全培訓教育管理檔案,提高車間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九、負責新入廠人員的車間級安全教育,指導並督促檢查班組(崗位)的安全教育。
十、負責安排並檢查班組安全活動。
十一、根據車間實際情況自行制定適用可行的巡迴檢查路線,進行 「查找問題、消除隱患、杜絕事故」的檢查,認真監控、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十二、定期進行車間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並根據演練情況對預案進行完善,演練有方案、有記錄、有評價。
十三、檢查作業人員對各項規程的執行情況,糾正並制止違章作業,協助車間主任解決生產中不安全因素,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方案。
十四、定期組織車間安全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
十五、參加車間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三同時」審查,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十六、負責車間安全設施、警示標志、消防器材、防護用品和應急器材的管理並登記建檔,掌握塵毒、高溫、雜訊以及其他職業危害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十七、加強對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根據危險作業情況安排現場監護人員,確保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單位有權制止或停工限期整改
十八、參加並協助公司或安全環保部組織的安全專項檢查和季度安全檢查,配合好各級臨到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
二十、參加安全環保部定期組織的安全改進會,真實反映部門當前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貫徹落實整改措施。
二十一、建立健全本部門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並認真執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復審、辦證等工作。
二十二、做好一級及以上動火作業安全措施的制定並指導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好二級及以下動火作業的審批,並指導安全措施的制定並監督落實。
二十三、在公司安全環保部的指導下,做好本部門的職業健康管理工作。
二十四、建立健全本部門的待處理問題台賬。
㈡ 專職安全員的職責是什麼
一、明確本部門安全防範職責,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責任,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順利實行安全生產工作。
二、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參與編制事故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特別在重大節日、重大假期進行中。
三、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責任、組織、制度、防範措施四落實。
四、加強對部門人員工有關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員工無違法犯罪。
五、積極開展創建「文明施工」活動的宣傳,使人人知曉創建活動和積極參加。
六、加強有毒有害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要對化學物品嚴格管理,做到「五雙」嚴格手續,定期檢查,賬物相符。
七、對由於安全防範工作不重視、不及時報告發生事故的部門和個人,有權越權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八、負責跟班中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落實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整改。
九、帶動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充分發揮群眾安全員(群安員)的作用,積極開展群安員活動。
㈢ 專職安全員是干什麼的
[編輯本段]定義 專職安全員是指專門負責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培訓、教育;建議、咨詢施工地或者工作單位的人。 [編輯本段]專職安全員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和有關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上級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參與HSE計劃及各項施組措施方案的編制(安全相關內容),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並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台帳。 四、參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觀工現場安全隱患,簽發限時整改通知單。 五、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六、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並做好記錄。 七、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並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供安全技術咨詢。 八、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九、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十、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匯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十一、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十二、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並作好監控記錄; 十三、參與協助對項目存在隱患的安全設施、過程和行為進行控制,參與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並驗證糾正預防措施。 [編輯本段]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九條: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三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前款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