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遊合同遊客安全告知書
❶ (3). 出境旅遊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旅遊線路
2)費用及注意:給未能出席的遊客打電話,將應發給遊客的物品發給客人。
落實事項:
包含項目(1、包含項目;2、不包含項目)
3)對旅遊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
4)退團及損失
5)其他相關責任和提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報酬。
6、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1)出境旅遊合同的概念
(2)如何簽訂合同
( 3)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4)合同變更與轉讓
(5)違約責任和協議條款等細節
❷ 我和愛人出境游,我去旅行社簽的合同。旅行社該不該給我愛人也發出團通知書出發前該不該電話提醒我倆
你可以在合同里註明此要求啊!
就是你留你愛人的電話或郵箱,旅行社自然就會按此聯系方式發放《出團通知書》了。
但如果你沒有留下你愛人的聯系方式,旅行社又怎麼可能通知他/她呢?
❸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合同》是誰制定的
中新網3月20日電據中國旅遊局消息,由於缺乏統一的出境游合同文本,導致旅行社和旅遊者的糾紛不斷,這種局面將在今後得到有效緩解。3月20日,國家旅遊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中國公民出境旅遊合同」示範文本,同時宣布該示範文本將從發布之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
據悉,出境旅遊示範文本是國家旅遊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一年多的調查研究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遊業相關法規,根據出境旅遊活動的規律制定的文本。出境游示範文本明確了出境游組團社和旅遊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具有指導性、規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點。
❹ 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有何注意要點
國內合同:
旅行社在跟旅遊的客人簽訂旅遊合同時,為了規避風險,我社要求在填寫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旅遊者情況
要寫清參團人數、客人身體狀況(由客人自述並簽字),或寫「身體均健康,無繼往病史」,由客人親筆簽名。為了防範旅遊風險,老年人參團時,最好要求客人提供醫院體檢證明。
兒童(18歲以下未成年人報名簽合同,需在監護人的監督下簽訂合作),不能單獨與未成年人簽訂旅遊合同。
二、旅遊內容安排
1、 以(?)人成行為基準(如網上報名,可查公司行程中標明的人數),如不能成行,需在違約到期前通知客人(簡訊或書面通知,要留底,備查)
2、 如需轉到其他旅行社,需告知客人所轉至的旅行社名稱,並經客人口頭同意。
3、 成行團號:見公司網上團號,獨立成團的可自編團號
4、 行程時間共計( ),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5、 出發(返回)地點及時間:在沒有拿到大交通的票之前,在合同中不要約定死車次、卧鋪的位置及時間,可含糊一些。
6、 旅遊線路:(註明線路中的主要景點及游覽時間,或見行程)
7、 旅遊費用可按與客人的約定填寫。
8、 單房差的解決辦法要寫清,拼房,住三人間,補單房差及金額
9、 旅遊費用的特別約定可寫明旅遊意外保險團費內是否包含(特殊人群另外增加的費用,不能寫在合同里,不得單獨提出)
10、 團費支付方式及時間(註明團款金額,支付方式,支票,現金,匯款。團隊應約定好收尾款時間)
11、 交通工具:所乘坐的主要交通工具。火車、飛機、旅遊大巴。(如為汽車團,注意避免出現豪華車等字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12、 住宿標准:不要寫相當於什麼標准或准什麼星標準的,如果是掛牌就直接寫掛牌幾星,如果不掛牌,就直接寫雙人標准間。
13、 餐飲安排:幾正餐,幾早餐,正餐的標准金額最好註明。(團隊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湯,如不足十人一桌,菜品數量依人數酌情增加或減少)。
14、 購物安排:要約定好購物次數及購物場所經營的主要品種。實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以出團通知為准。
三、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 旅遊者轉讓合同需明確約定,增加的費用由誰承擔(簽定合同時與旅遊者協商一致)。
2、 旅行社轉讓合同需明確約定,由旅遊者認可,並需書面同意。(國內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1,出境一般情況下可選擇1)。
四、不成團安排 國內合同可選擇合同中第1種方式解決。出境合同可選擇第3種方式解決。
五、爭議解決方式:需填寫( )人民法院。
六、其他約定:可約定一些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優於格式條款。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其他約定中體現。
機票(三不準機票的規定,保險、脫團、小費的時間段)
最後由旅遊者親筆簽名,並填齊相關信息。旅行社有簽訂合同權利的簽約代表簽字並填齊相關信息。
備註:每簽訂一份合同,需要給客人提供兩份安全提示(可到公司領取),並由客人閱讀後親筆簽名,一份交給客人,一份旅行社留檔,與合同訂在一起。
如客人所去地點為海邊,如客人要求下海游泳或參與水上娛樂項目,需有客人書面認可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出境等合同標注內容:
如為出境合同,可以保證金的收取和退費細則等在此約定。
1 散客拼團
2 根據資料情況,出團前有可能收取一定數額的現金保證金。
3 拒簽及退團處理
4 根據航空公司政策,團隊機票不準簽轉 更改 退票。
5 兒童是否佔床 自費項目 小費 稅費等必交費用的交納情況
6 交納保險的客人需註明為「人身意外保險」。
7 合同後需附安全告知書(與合同訂在一起交回公司)
❺ 旅遊風險告知書和旅遊合同有何區別
合同的話就有強烈強制性告知書,只不過就是一個通知而已。沒有什麼強制性。
❻ 遊客和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服務,應當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旅行社的名稱及其經營范圍、地址、聯系電話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二)旅行社經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
(三)簽約地點和日期;
(四)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
(五)旅遊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准;
(六)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
(七)旅遊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八)旅遊者應當交納的旅遊費用及交納方式;
(九)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
(十)需要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
(十一)解除或者變更合同的條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十二)違反合同的糾紛解決機制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十三)旅遊服務監督、投訴電話;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
重點應該約的內容有,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旅遊項目及游覽時間,住宿餐飲的標准,自費項目數量、名稱及價格,參加購物的次數等,當然還有總的旅遊費用。合同中的旅遊行程表作為旅遊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旅遊產品內容的約定。遊客除了認真閱讀之外,還應詳細詢問旅遊線路的具體情況,以免產生誤解。在交完旅遊費用以後,應當向旅行社索要正規發票。出境游要明確領隊。
❼ 求一份出境旅遊電子合同 文檔版的 pdf格式最好
以下是法大大官網出品的合同模板,經律師審核,修改之後可以使用。如需下載更多合同模板,請登陸官網。
出境旅遊合同
合同編號:
旅遊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出境社和旅遊者代表簽字蓋章確認);
出境社: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
第一章 術語和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術語和定義
1. 團隊出境旅遊服務,指出境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和《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出國旅遊及赴中外雙方政府商定的國外邊境區域和港、澳地區等旅遊目的地旅遊,代辦旅遊簽證/簽注,代訂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飲、住宿、游覽等兩項以上服務活動。
2.旅遊費用,指旅遊者支付給出境社,用於購買本合同約定的旅遊服務的費用。
旅遊費用包括:
(1)必要的簽證/簽注費用(旅遊者自辦的除外);
(2)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
(3)住宿費;
(4)餐費(不含酒水費);
(5)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門票費;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7)導游服務費;
(8)邊境旅遊中辦理旅遊證件的費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務費用。
旅遊費用不包括:
(1)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費用;
(2)辦理離團的費用;
(3)旅遊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4)合同未約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5)境外小費;
(6)行程中發生的旅遊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 、飲料及酒類費用,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3.履行輔助人,指與旅行社存在合同關系,協助其履行本合同義務,實際提供相關服務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4.自由活動,特指《旅遊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5.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遊行程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遊者不參加旅遊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後旅遊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遊者經領隊或者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6. 不合理的低價,指出境社提供服務的價格低於接待和服務費用或者低於行業公認的合理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和充分證據證明該價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務費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購餐飲、住宿、交通、游覽、導游或者領隊等服務所支出的費用。
7. 具體購物場所,指購物場所有獨立的商號以及相對清晰、封閉、獨立的經營邊界和明確的經營主體,包括免稅店,大型購物商場,前店後廠的購物場所,景區內購物場所,景區周邊或者通往景區途中的購物場所,服務旅遊團隊的專門商店,商品批發市場和與餐飲、娛樂、停車休息等相關聯的購物場所等。
8.旅遊者投保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指旅遊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於航空意外險、旅遊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9.離團,指團隊旅遊者在境外經領隊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0.脫團,指團隊旅遊者在境外未經領隊同意脫離旅遊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轉團,指由於未達到約定成團人數不能出團,出境社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行程開始前將旅遊者轉至其他出境社所組的出境旅遊團隊履行合同的行為。
12.拼團,指出境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准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遊者同意,與其他出境社招徠的旅遊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遊服務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4.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客觀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
15.必要的費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經發生的費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 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旅遊簽證/簽注費用、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遊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
16.公共交通經營者,指航空、鐵路、航運客輪、城市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經營者。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二條 旅遊行程單
出境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遊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遊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結束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遊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址、檔次等級及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准(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准);
(6)出境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遊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
(8)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行程單》用語須准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准用語中不應當出現「准×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准」、「與××同級」等不確定用語。
第三條 訂立合同
旅遊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和《行程單》,在旅遊者理解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後,出境社和旅遊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由旅遊者的代理人訂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遊者的授權委託書。
第四條 旅遊廣告及宣傳品
出境社的旅遊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出境社和旅遊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出境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核實旅遊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全額旅遊費用;
4.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和緊急避險措施並要求旅遊者配合;
5.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
❽ 旅行社的合同行程和出團通知書內容不一樣
可以投訴,你可以先跟旅行社溝通,因為你這個估計是小問題,應該能解決就說要是不能處理會像旅遊局質量監督所投訴的,如果沒有達成一致以合同搭配的行程為准,如果是紙質合同需要有騎頁章,如果是電子版合同旅遊局是有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