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旅遊安全保障體系的構建
① 如何構建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轉載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如何有效構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隨著信息化的發展,政府或企業對信息資源的依賴程度;通常所指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包含了信息安全的管理體;構建第一步確定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具體目標;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是組織在整體或特定范圍內建立;信息安全的組織體系:是指為了在某個組織內部為了完;的特定的組織結構,其中包括:決策、管理、執行和監;信息安全的策略體系:是指信息安全總體
如何有效構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隨著信息化的發展,政府或企業對信息資源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沒有各種信息系統的支持,很多政府或企業其核心的業務和職能幾乎無法正常運行。這無疑說 明信息系統比傳統的實物資產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損害,更應該加以妥善保護。而目前,隨著互聯網和網路技術的發展,對於政府或企業的信息系統來講,更是面 臨著更大的風險和挑戰。這就使得更多的用戶、廠商和標准化組織都在尋求一種完善的體系,來有效的保障信息系統的全面安全。於是,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應運而 生,其主要目的是通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安全技術體系以及信息安全運維體系的綜合有效的建設,讓政府或企業的信息系統面臨的風險能夠達到一個可以控制 的標准,進一步保障信息系統的運行效率。
通常所指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包含了信息安全的管理體系、技術體系以及運維體系。本文將重點介紹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建設方法。
構建第一步 確定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具體目標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是組織在整體或特定范圍內建立信息安全方針和目標,以及完成這些目標所用方法的體系。它包括信息安全組織和策略體系兩大部分,通過信息安全治理來達到具體的建設目標。
信息安全的組織體系:是指為了在某個組織內部為了完成信息安全的方針和目標而組成
的特定的組織結構,其中包括:決策、管理、執行和監管機構四部分組成。
信息安全的策略體系:是指信息安全總體方針框架、規范和信息安全管理規范、流程、制度的總和。策略體系從上而下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層 策略總綱
策略總綱是該團體組織內信息安全方面的基本制度,是組織內任何部門和人不能違反的,說明了信息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
第二層 技術指南和管理規定
遵循策略總綱的原則,結合具體部門、應用和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較專業要求和方法以及技術手段。包括以下兩個部分:
技術指南:從技術角度提出要求和方法;
管理規定:側重組織和管理,明確職責和要求,並提供考核依據。
第三層 操作手冊、工作細則、實施流程
遵循策略總綱的原則和技術指南和管理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針對具體系統,對第二層的技術指南和管理規定進行細化,形成可指導和規范具體工作的操作手冊及工作流程,保證安全工作的制度化、日常化。
構建第二步 確定適合的信息安全建設方法論
太極多年信息安全建設積累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方法論,也稱「1-5-4-3-4」。即:運用1個基礎理論,參照5個標准,圍繞4個體系,形成3道防線,最終實現4個目標。
一、風險管理基礎理論
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方法論就是建立統一安全保障體系,建立有效的應用控制機制,實現應用系統與安全系統全面集成,形成完備的信息系統流程式控制制體系,確保信息系統的效率與效果。
二、遵循五個相關國內國際標准
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過程中我們充分遵循國內國際的相關標准:
ISO 27001標准
等級保護建設
分級保護建設
IT流程式控制制管理(COBIT)
IT流程與服務管理(ITIL/ISO20000)
三、建立四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信息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建立信息安全決策、管理、執行以及監管的機構,明確各級機構的角色與職責,完善信息安全管理與控制的流程。
信息安全管理保障體系:是信息安全組織、運作、技術體系標准化、制度化後形成的一整套對信息安全的管理規定。
信息安全技術保障體系:綜合利用各種成熟的信息安全技術與產品,實現不同層次的身份鑒別、訪問控制、數據完整性、數據保密性和抗抵賴等安全功能。
信息安全運維保障體系:在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和指導下,通過安全運行管理,規范運行管理、安全監控、事件處理、變更管理過程,及時、准確、快速地處理安全問題,保障業務平台系統和應用系統的穩定可靠運行。
四、三道防線
第一道防線:由管理體系、組織體系、技術保系構成完備的安全管理體制與基礎安全設施,形成對安全苗頭進行事前防範的第一道防線,為業務運行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礎。
第二道防線:由技術體系、運維體系構成事中控制的第二道防線。通過周密的生產調度、安全運維管理、安全監測預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確保業務系統持續、可靠地運行。
第三道防線:由技術體系構成事後控制的第三道防線。針對各種突發災難事件,對重要信息系統建立災備系統,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形成快速響應、快速恢復的機制,將災難造成的損失降到組織可以接受的程度。
五、四大保障目標
信息安全:保護政府或企業業務數據和信息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系統安全:確保政府或企業網路系統、主機操作系統、中間件系統、資料庫系統及應用系統的安全。
物理安全:使業務和管理信息系統相關的環境安全、設備安全及存儲介質安全的需要得到必要的保證。
運行安全:確保業務和管理信息系統的各種運行操作、日常監控、變更維護符合規范操作的要求,保證系統運行穩定可靠。
構建第三步 充分的現狀調研和風險評估過程
在現狀調研階段,我們要充分了解政府或企業的組織架構、業務環境、信息系統流程等實際情況。只有了解政府或企業的組織架構和性質,才能確定該組織信息安 全保障體系所遵循的標准,另外,還要充分了解政府或企業的文化,保證管理體系與相關文化的融合性,以便於後期的推廣、宣貫和實施。在調研時,採用「假設為 導向,事實為基礎」的方法,假定該政府或企業滿足相關標準的所有控制要求,那麼將通過人工訪談、調查問卷等等各種方式和手段去收集信息,證明或者證偽該組 織的控制措施符合所有標準的要求,然後在此基礎上,對比現狀和標准要求進行差距分析。
在風險評估階段,首先對於信息系統的風險評估.其中涉及資產、威脅、脆弱性等基本要素。每個要素有各自的屬性,資產的屬性是資產價值;威脅的屬性
可以是威脅主體、影響對象、出現頻率、動機等;脆弱性的屬性是資產弱點的嚴重程度。風險分析的主要內容為:
對資產進行識別,並對資產的價值進行賦值;?
對威脅進行識別,描述威脅的屬性,並對威脅出現的頻率賦值;?
對資產的脆弱性進行識別,並對具體資產的脆弱性的嚴重程度賦值;?
根據威脅及威脅利用弱點的難易程度判斷安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根據脆弱性的嚴重程度及安全事件所作用資產的價值計算安全事件的損失;?
根據安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安全事件的損失,計算安全事件一旦發生對組織的影響,即風險值。?
其次,進行信息系統流程的風險評估。根據「國際知名咨詢機構Gartner的調查結果」以及我們在實踐中證實發現,要減少信息系統故障最有效的方式之 一,就是進行有效的流程管理。因此需要在保證「靜態資產」安全的基礎上,對IT相關業務流程進行有效管理,以保護業務流程這類「動態資產」的安全。
構建第四步 設計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總體框架
在充分進行現狀調研、風險分析與評估的基礎上,建立組織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總綱,總綱將全面覆蓋該組織的信息安全方針、策略、框架、計劃、執行、檢查和 改進所有環節,並對未來3-5年信息安全建設提出了明確的安全目標和規范。信息安全體系框架設計在綜合了現狀調研、風險評估、組織架構和信息安全總綱後, 還需要綜合考慮了風險管理、監管機構的法律法規、國內國際相關標準的符合性。為確保信息安全建設目標的實現,導出該組織未來信息安全任務,信息安全保障體 系總體框架設計文件(一級文件)將包括:
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總體框架設計報告;
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規劃報告;
??
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將依據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模型,從安全組織、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運維四個方面展開而得到。對展開的四個方面再做進一步的分解和比較詳細的規定將得到整個政府部門或企業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二級文件。具體二級文件包括:
信息安全組織體系:組織架構、角色責任、教育與培訓、合作與溝通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安全;物理與環境安全;通信與操作管理;訪問控制;信息系統獲取與維護;業務連續性管理;符合性;
信息安全技術體系:物理層、網路層、系統層、應用層、終端層技術規范;
信息安全運維體系:日常運維層面的相關工作方式、流程、管理等。包括:事件管理、問題管理、配置管理、變更管理、發布管理,服務台。
構建第五步 設計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組織架構
信息安全組織體系是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以保證在實際工作中有相關的管理崗位對相應的控制點進行控制。我們根據該組織的信息安全總體框架結合實際情況,確定該組織信息安全管理組織架構。
信息安全組織架構:針對該組織內部負責開展信息安全決策、管理、執行和監控等工作的各部門進行結構化、系統化的結果。?
信息安全形色和職責:主要是針對信息安全組織中的個體在信息安全工作中扮演的各種角色進行定義、劃分和明確職責。?
安全教育與培訓:主要包括對安全意識與認知,安全技能培訓,安全專業教育等幾個方面的要求。?
合作與溝通:與上級監管部門,同級兄弟單位,本單位內部,供應商,安全業界專家等各方的溝通與合作?
構建第六步 設計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管理體系
根據信息安全總體框架設計,結合風險評估的結果以及該組織的信息系統建設的實際情況,參照相關標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三、四級文件,具體包括:
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敏感性分類與標識實施規范與對應表單、信息系統分類控制實規范與對應表單?
人力資源安全:內部員工信息安全守則、第三方人員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保密協議?
物理與環境安全:物理安全區域劃分與標識規范以及對應表單、機房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門禁系統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
訪問控制:用戶訪問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網路訪問控制規范與對應表單、
操作系統訪問控制規范及對應表單、應用及信息訪問規;通信與操作管理:網路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In;信息系統獲取與維護:信息安全項目立項管理規范及對;業務連續性管理:業務連續性管理過程規范及對應表單;符合性:行業適用法律法規跟蹤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最終形成整體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務必要符合整個組;
操作系統訪問控制規范及對應表單、應用及信息訪問規范及對應表單、移動計算及遠程訪問規范及對應表單?
通信與操作管理:網路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Internet服務使用安全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惡意代碼防範規范、存儲及移動介質安全管理規范與對應表單?
信息系統獲取與維護:信息安全項目立項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軟體安全開發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軟體系統漏洞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
業務連續性管理:業務連續性管理過程規范及對應表單、業務影響分析規范及對應表單?
符合性:行業適用法律法規跟蹤管理規范及對應表單?
最終形成整體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務必要符合整個組織的戰略目標、遠景、組織文化和實際情況並做相應融合,在整個實施過程還需要進行全程的貫穿性培訓. 將整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意義傳遞給組織的每個角落,提高整體的信息安全意識。這樣幾方面的結合才能使建設更有效。
② 國家安全體系有哪些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1個方面的基本內容,即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態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其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是國民安全。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即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中國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統一管理國家安全工作。為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中共中央決定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2)老年旅遊安全保障體系的構建擴展閱讀
國家安全的基本原則:確立國家與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標;採取綜合一體化的手段;新安全觀包括主權安全,綜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國家享有主權,包括獨立權,管轄權,平等權,自衛權。國家綜合安全包括政治,經濟,社會,信息安全等。
經濟安全是國家綜合安全的核心。軍事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支柱;解決經濟發展與國家安全脫節的問題;樹立獨立發展理念,為「全球化」條件下的民族國家定位。
③ 如何做好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管理工作
旅遊公共服務五大內容體系
旅遊信息咨詢服務體系
旅遊安全保障服務體系
旅遊交通便捷服務體系
旅遊便民惠民服務體系
旅遊行政服務體系
旅遊網路信息服務
旅遊信息咨詢服務:遊客中心、信息亭、觸摸屏、旅遊地圖指南信息服務、移動簡訊服務、旅遊呼叫中心服務(旅遊熱線、投訴電話)
旅遊標識解說服務:交通導引、景區解說標識標牌、自助導游
旅遊安全環境建設:購物、餐飲、住宿、娛樂等消費安全環境建設
旅遊安全設施建設:消防安全、游樂安全、安全標識
旅遊安全機制建設:旅遊安全應急預案、安全求助、旅遊保險
旅遊交通通道建設:旅遊風景道、游步道、無障礙通道、旅遊專線專列、旅遊觀光巴士
旅遊交通節點建設:旅遊集散中心、旅遊停車場、旅遊站點、旅遊碼頭、旅遊機場(停機坪)
旅遊交通服務建設:車輛租賃、自駕車營地、自駕車加油站及維修呼叫服務
旅遊便民設施建設:無限網路、通信、郵政、金融等
免費遊憩場所建設:休閑街區、城市公園綠地、休閑廣場、博物館、科普教育基地、公共海灘等
旅遊惠民政策:旅遊消費券、旅遊年票、旅遊一卡通、特殊人群優惠政策(老年人、學生、殘障人士)
旅遊行業規范與標准制定與相關評定服務
旅遊從業者教育培訓服務
旅遊者消費保障服務
國內發展動態
產生背景
旅遊業發展新階段
中國旅遊業進入大眾化、產業化發展的新階段,正在由小產業向大產業轉變。
中國現已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國內旅遊市場,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遊接待國。完善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是建設世界旅遊強國的必然要求。
「大旅遊」發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旅遊業的發展壯大促進社會相關產業鏈轉型升級,有利於加強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進程和改善民生。
遊客需求導向
隨著旅遊業大眾化、產業化發展,遊客更加註重旅遊活動的自主性、靈活性和多樣性,對旅遊公共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遊客更加註重旅遊品質和安全,對目的地旅遊信息服務、旅遊交通便捷服務、安全保障服務等的需求更加強烈、多元,要求更高。完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已經成為適應旅遊業新形勢的必然選擇。
中國自助旅遊起步較晚,但發展迅猛,是近年來最流行的新興旅遊方式,具有自主、靈活等特點對旅遊基礎設施、接待設施、配套設施、自助旅遊信息等要求較高。自助游市場的迅速崛起,急需完善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
建立服務型政府的戰略舉措
中國旅遊業進入大眾化、產業化發展的新階段,正在由小產業向大產業轉變。
中國現已形成世界上最大的國內旅遊市場,為全球第三大入境旅遊接待國。完善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是建設世界旅遊強國的必然要求。
「大旅遊」發展格局正在加速形成,旅遊業的發展壯大促進社會相關產業鏈轉型升級,有利於加強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進程和改善民生。
④ 如何構建全域旅遊保障體系
據報道,5月份文化和旅遊部未來將持續開展旅遊市場秩序整治行動,繼續鎖定市場頑疾,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一日游」亂象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凈化旅遊消費環境。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相關負責人尚生龍表示,大眾旅遊時代,全域旅遊成為國家戰略,旅遊業從單一景點景區模式向綜合目的地統籌發展模式縱深轉變。在這個背景下,就更需要建立適應全域旅遊時代的假日管理保障體系。
業內人士表示,不光是假日旅遊,全域旅遊也有「全時旅遊」的概念,真正做到全方位的立體化保障未來還需要立法層面的跟進。
文章來源:央廣網
⑤ 如何建立旅遊可持續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
健全的旅遊立法是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產業建立和良性發展的法制前提和保障。加快旅遊立法是培育、規范旅遊市場秩序,應對和接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建立我國旅遊法律體系的重要內容和步驟。許多旅遊業比較發達的和法制比較完善的國家,旅遊法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成為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以憲法為基礎,以部門法為主幹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框架體系,但是從部門法的角度看,我國旅遊法律還存在著嚴重滯後性。這種滯後性已給發展旅遊業帶來了不利影響,甚至出現了一些企業為了賺錢,在開發旅遊資源的幌子下搞出破壞環境、糟踏資源的項目,擾亂旅遊經營市場、侵害遊客合法權益,使我國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旅遊大環境的建立面臨嚴重的挑戰。這種滯後性主要表現為:
一是旅遊基本法和單行法空白。旅遊基本法屬於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的「憲法」,是各級、各類旅遊立法的淵源和依據。旅遊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不僅對於旅遊法律體系的建立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對於我國旅遊業的整體發展也具有規范和指導意義。但自建國以來,我們尚未制定過一部全面、系統的旅遊的基本法律或單行法律。九屆全國人大以來,不斷有代表建議國家應將旅遊法的制定頒布作為當前旅遊業發展工作的重中之重,組織專門力量,加快旅遊產業法律體系的建設[1]。事實上,旅遊基本法的缺位使得整個中國旅遊法制建設處於「群龍無首」的狀態,也使得地方性旅遊立法活動缺乏可供遵循的立法根據和原則。這種狀況也是引起目前旅遊市場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國家級旅遊立法數量少,層次低,旅遊法律體系很不完備。改革開放後我國非常重視法制建設,但至今沒有一件專門調整旅遊關系的法律,國務院頒布的調整旅遊關系的行政法規僅有三件[2],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遊規章也僅有六件。總體上看,現行的法規、規章在立法層次上沒有對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作出根本性的規定,也沒有對旅遊業所涉及的各方面的關系作出有效的約束和調整。所以,在我國旅遊法律體系中,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作為社會公共產品在數量上供給嚴重不足,在立法的位階上處於比較低的層次,有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立法思想過時,內容簡單、原則,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地方性旅遊立法各自為政,缺乏統一性和協調性。近年來,一些地方為了實現和保障旅遊業在本地產業中的支柱性地位,相繼出台了地方性旅遊法規。但由於各地市場經濟和旅遊業發育程度不同,這些地方性旅遊法規立法水平參差不齊,內容不一,個別的還存在與國家政策導向相抵觸的現象。同時由於其適用范圍分別僅限於本行政區域,因而無法實現對整個西部地區旅遊資源的整合,也不可能統一協調各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更無法實現跨省、跨區域間的旅遊合作。
法理學原理告訴我們,法的運行與作用的發揮不是僅僅依靠一部法律或地方性立法,而是由成龍配套的一系列的不同類別、不同層次、結構合理有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來共同發揮作用。
旅遊立法也應當是多層級、全方位發展。要加強和完善旅遊立法,首先要合理協調「兩級」的立法關系。國家立法要先於地方立法,要在宏觀上能夠規范和引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要與國家立法相互協調,增加國家立法在地方的適應性,細化國家立法的可操作性;要調動「兩級」立法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國家立法與地方立法在規范、保障、引導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旅遊產業建立、旅遊市場秩序維護及旅遊監管體制創立與運行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要加快國家級旅遊立法的進程。國家立法涉及到以下幾個層次的法律法規:一是完善旅遊大環境的法律。這類國家級大法的重點是解決旅遊發展的法治大環境問題。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有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保險法、食品衛生與安全法等。這些大法對旅遊發展的宏觀環境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法律已經制定,現在需要逐步修訂和完善。二是加快制定旅遊法。旅遊法是規范旅遊業發展的綜合性實體法和部門法。同時該法作為規范旅遊業的「憲法」,還要為旅遊單行法、國務院旅遊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旅遊法規提供立法依據和指導。所以,旅遊法對旅遊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根據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旅遊法》的內容應重點放在:「明確旅遊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確定國家發展旅遊業的原則和措施,確立合理開發、科學利用旅遊資源和環境保護的制度,規定對旅遊者權益的保障等」[3]方面。三是健全旅遊行政法。這是由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通常以「條例」等形式出現。國務院旅遊法規的內容一般操作性比較強,制定程序也不像制定旅遊法律那麼復雜。目前主要有《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還有一些行政法規如稅收、出入境管理、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等涉及到旅遊方面,但這些都不是針對旅遊業發展而專門頒布的旅遊行政法規,在適用上有一定局限性,有的還不相協調,需要進一步完善與修訂。與其他部門法相比較,旅遊行政法規的類型與數量還遠遠不夠,與旅遊大國不相適應。應當盡快制定和頒布《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條例》《旅客權益保護條例》《旅遊飯店管理條例》《旅遊安全與旅遊保險條例》等行政法規。四是搞好部門規章的配套工作。這是由國家旅遊局單獨制定或與國務院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各種調整特定旅遊關系的行業性規范。部門規章已有近20件,其中由國家旅遊局頒布的13件。這些部門規章是目前我國旅遊行業中遵循得比較多的規范,包括一些具體規定和技術標准,是調整全國旅遊工作的主要規范。這類旅遊規章需要進一步清理、補充、修改。
第三,地方立法的重點是要抓緊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旅遊條例、旅遊資源保護條例、旅遊市場行為的監管及遊客利益保護等地方性旅遊規范[4],細化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拓展地方旅遊立法的空間范圍;注意把比較成熟的由政府頒布的行政規章及時上升為穩定的地方法規。這樣既可以完善地方立法,又可以為旅遊基本法的制定和頒布積累豐富的地方立法經驗。
⑥ 旅遊公共服務的體系有哪些
也旅遊——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研究(一)
旅遊公共服務、旅遊公共服務體系相關概念辨析
一、旅遊公共服務是什麼?
2011 年,我國頒布首個有關旅遊公共服務的綱領性文件《中國旅遊公共服務「十二五」專項規劃》,提及旅遊公共服務的定義:政府和其他社會組織、經濟組織為滿足海內外遊客的公共需求所提供的基礎性、公益性的旅遊產品與服務,強調基礎性和公益性的特徵。提出旅遊公共服務是政府及公共部門運用公共權力和資源來實現的,不僅需要考慮滿足旅遊者需求,還要考慮旅遊目的地公共利益,強調非營利性的特徵;李爽、黃福才(2012)認為旅遊公共服務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以滿足遊客普遍需求為主要目標的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強調公共性的特徵;李軍鵬(2012)則指出旅遊公共服務以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為中心,以滿足遊客的共同需求為目的,為遊客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強調基礎性、公益性的特徵。
通過政府文件和有關學者對旅遊公共服務內涵的分析,可歸納出旅遊公共服務以下四方面特徵:
第一,旅遊公共服務的首要供給主體是政府。王佳欣(2017)提到政府向非政府組織和企業進行授權、委託購買服務,從而實現對外提供旅遊公共服務。服務生產者、組織者的發展途徑和組織方式可以是多樣的,但政府始終是責任主體。
第二,需求主體具有不確定性。旅遊公共服務並不排斥旅遊目的地居民的消費(李季,2004),需求主體的不確定性同時體現在旅遊公共服務同樣具有非排他性特徵(常文娟、熊元斌、付瑩,2015)
第三,旅遊公共服務內容具有地域性、時代性。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需求對象對旅遊公共服務有不一樣的要求,而旅遊目的地本身資源的差別導致供給的差異(張泰城、王偉年,2009),因此,旅遊公共服務的體系內容會伴隨時間與空間的變遷而不斷變化。
第四,突出社會公益的性質。常文娟、熊元斌、付瑩(2015)指出旅遊公共服務首要解決的是現階段的市場機制所無法直接提供的、不願意提供或無法完整提供的公共產品與服務,是以政府為供給主體的非營利行為。此外,旅遊公共服務具備基礎性、公益性、非盈利性的特徵,反映了旅遊公共服務與公共服務兩者的共同之處。「公共服務是指由政府、社會組織、經授權的企事業單位等提供的可共同消費的物品與服務。」(黨秀雲,2009)。兩者關系表現為:
一方面,旅遊公共服務建立在公共服務的基礎上,城市旅遊公共服務的質量,會受制於該城市的公共
⑦ 企業安全保障體系包括那些內容
安全目標和安全保證體系及措施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無行車險性及以上事故,無工程重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的發生,消滅一切責任事故,確保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害,創建安全生產標准工地。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安全管理職責
貫徹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規范、執行上級各項安全規章規程;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定期開展安全大檢查,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總結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重大施工安全方案;制訂本項目各項安全制度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全員安全教育培訓。
安全保證體系
本標段工程施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技術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各項規定,做到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
安全保證措施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
根據本標段工程特點,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類機械的安全作業制度;用電安全制度;施工現場保安作業制度;防洪、防火、防風等措施;高速公路影響地段作業安全措施;起重作業安全制度;各項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及維護措施等。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綜合各種安全生產管理、操作規程,對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應負的安全責任明確出來。使安全工作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時時想安全,處處要安全的氛圍。
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
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施工隊長至施工人員,逐級簽訂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自最基層的施工人員起,逐級向上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負責,直至項目經理,以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確保整體工作的安全,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的局面。項檢查。
⑧ 企業安全保障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山東棲霞市「1.10」事故反思:安全生產管理依舊道阻且長-工保網

2、安全生產保障機制構建仍待完善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提高事故救援與救濟補償,近年來國家相繼建立了多項機制措施。其中,引入保險力量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在實踐中被證明是健全「事前風險防範」,提高「事後風險補償」的有效手段。同時,由於保險機構與第三方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獨立於企業生產經營管理之外,其提供的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更加公正、客觀,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現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從事後風險補償來看
早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普遍損失賠償較大、責任追溯較難。最終的事故賠償,往往由政府部門為涉事企業、責任人「買單」。
1
一方面,數額巨大的事故賠償增加著政府財政負擔;
2
另一方面政府賠償發放具有一定的滯後性,事故人員、家屬無法得到及時的經濟補償;
3
此外,每次事故救援所涉的事故救援費用(人員出勤、交通、燃料、物資、設備損耗等)也數額不小,最終也往往由各地政府及救援隊伍自身承擔,存在嚴重的不公平,嚴重挫傷救援隊伍的積極性。
在事後風險補償環節引入保險機制,保險公司能夠在保險責任范圍內,通過保險賠償的方式代替責任人向事故人員及其家屬進行及時賠償,支付相應的事故救援費用,改變以往政府「買單」的尷尬情況。
從事前風險防範來看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事前風險防範,主要即通過企業自檢自查與監管機構檢查形式完成。但以此次事故為例,事故爆炸、長達30小時的瞞報,暴露出企業自檢自查與監管機構檢查都明顯存在失效問題。甚至若不吝以最壞的情形假想,一旦地方監管機構與企業達成利益、責任共同體,那麼各類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執行、安全生產事故上報與救援,都將徹底失效失聲。
近年來,國家通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藉助保險機構與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各類安全生產活動構建全新的事前風險防範機制。這種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有著較高的獨立性:
1
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受聘於保險公司,且服務內容、標准、管理受到國家與行業監管;
2
保險公司為避免出現理賠損失,將竭力識別、評估、防範各類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風險因素,不存在與相關主體、機構利益一致情形。
因此,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相當於在現有監管機制之外單獨建立起一層風險保障機制,以此保證安全事故預防服務的客觀、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已證明「保險機制能夠健全完善現有安全生產保障機制」,但客觀上,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自身發展時間較短,在市場應用推廣、保險賠付力度、風險管理服務實施等方面還亟待進一步完善發展,因而限制著其安全生產保障作用的發揮。
以保險賠付力度(海南省)一項為例:
作為國內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最早試點地區之一,海南省自2011年開始即在省內若乾重點行業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企業在保險期間享有每起事故200萬到2000萬不等的保險賠付限額。但實際上2011年-2019年間,海南省平均每起事故獲得的保險賠付金額僅為6.12萬元。
同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雖然包括事故救援一項,但在實際賠付中,事故救援賠償在「賠償順位」中往往是較為靠後的。換句話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賠付額度主要消耗在對事故人員、家屬的經濟賠償上。若加上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實際用於事故救援的賠償費用是很少的。綜上,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管理與保障工作依舊任重而道遠,務必警鍾長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