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生產月活動背景
㈠ 旅行社的安全生產月的實施方案
一、活動啟動
7月1日召開全市旅遊系統安全工作會議,傳達各級安全會議精神,學習5月31日《**日報》市長署名文章,部署旅遊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
二、營造氛圍
沿街的酒店賓館、旅行社、旅遊用品商店和主要景區懸掛張貼宣傳標語,設置安全宣傳欄等(7月2日至30日)。
三、「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活動
7月3日早8:30選擇2—3家旅行社(酒店)在火車站廣場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宣傳咨詢活動。
四、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活動
配合**市旅遊局開展一次安全集中執法檢查活動(避免重復檢查)。
五、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月活動
組織酒店賓館、旅行社、景區(點)有關人員參加市安監局組織的培訓。
六、開展「四個一」作品徵集活動
在旅遊系統(旅行社經理、導游員、駕駛員、酒店管理人員、景區管理人員等旅遊從業人員)中,組織開展一次以「講述一個旅遊安全故事、舉出一個安全警示案例、介紹一種安全自救常識,總結一條安全旅遊經驗(格言)」「四個一」為主要內容的「安全在身邊,幸福天下游」作品徵集活動。7月下旬將優秀作品匯編成冊,並舉行頒獎和贈書儀式。
市旅遊局將組織督導組督促指導各單位「安全生產月」活動,並將活動情況列入年度考核指標內容。
㈡ 2015年安全生產活動月主題是什麼
2015年「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主題:
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落實年」和「攻堅年」總體部署。以「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為主題,強化正面宣傳,推進安全文化建設,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認真組織安全技術服務,為順利實現項目部各項目標奮斗。
㈢ 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有哪些
1、保障安全,落實責任
2、增強安全意識,促進和諧發展
3、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倡導安全文明風尚
4、安全生產若不講,事故麻煩在眼前
5、違章事故在等你,遵章合家享天倫
6、治理隱患,防範事故
7、事故緣於疏忽,安全重在防範
8、安全從身邊做起,平安從你我做起
9、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10、全面貫徹新條例,保安全、抓節能、促發展
11、把安全系在心,把平安帶回家
12、安全在你足下,生命在你手中202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標語
13、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
14、你對違章講人情,事故對你不留情
15、最安全的路,也是最快的路
16、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17、交通安全靠大家,生活安寧連萬家
18、企業要圖強,安全要跟上

19、把握安全,擁有明天
20、一切為了安全,安全為了一切,為了一切安全
21、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提高全民安全防護意識
22、人人遵章守法,路路暢通平安
23、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24、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5、入海之前先探風,入崗之前先練功
㈣ 今年安全生產月的主題是什麼
2021年第二十個安全生產月主題:「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
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國防工辦、國務院財貿小組、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廣播事業局等十個部門共同作出決定,於1980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月(1991年——2001年改為「安全生產周」),並確定今後每年6月都開展安全生產月,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2021年6月3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2021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1〕988號),要求持續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扎實推進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加強組織開展第20個全國「安全生產月」的各項工作。

安全生產月的反思:
「隱患治理年」不是年年都在做,可「安全生產月」每年都在搞。「隱患治理年」因為涉及到發展的經濟命脈問題而最終使安全妥協於生產。
安全生產月活動是1980年開始開展的,是當時黨和國家對勞動者的安全健康的關懷,也是四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我們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不要忘記開展這個活動的初衷。更不要將安全生產月當作一場運動來開展,要做到實處,要有形有肉。
安全發展,國泰民安,我們要月月都安全,天天都安全,時時刻刻都安全。「高高興興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是多少家庭對親人的關切。所以我們要視安全生產月活動為日常安全生產活動的一部分。安全生產月應是我們日常安全生產的一個縮影。只有這樣,安全生產概念才能灌輸進每個人的心中,安全生產活動才能融入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㈤ 有關旅遊的「安全生產月」法律法規的資料求詳細的。很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旅行社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提供的相關旅遊服務,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務;
(二)安排住宿服務;
(三)安排餐飲服務;
(四)安排觀光游覽、休閑度假等服務;
(五)導游、領隊服務;
(六)旅遊咨詢、旅遊活動設計服務。
旅行社還可以接受委託,提供下列旅遊服務:
(一)接受旅遊者的委託,代訂交通客票、代訂住宿和代辦出境、入境、簽證手續等;
(二)接受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委託,為其差旅、考察、會議、展覽等公務活動,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務;
(三)接受企業委託,為其各類商務活動、獎勵旅遊等,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觀光游覽、休閑度假等事務;
(四)其他旅遊服務。
前款所列出境、簽證手續等服務,應當由具備出境旅遊業務經營權的旅行社代辦。
第三條 《條例》第二條所稱國內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和接待中國內地居民在境內旅遊的業務。
《條例》第二條所稱入境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外國旅遊者來我國旅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者來內地旅遊,台灣地區居民來大陸旅遊,以及招徠、組織、接待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在大陸的台灣地區居民在境內旅遊的業務。
《條例》第二條所稱出境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旅遊,以及招徠、組織、接待在中國內地的外國人、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在大陸的台灣地區居民出境旅遊的業務。
第四條 對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條例》、本細則的規定和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
第五條 鼓勵旅行社實行服務質量等級制度;鼓勵旅行社向專業化、網路化、品牌化發展。
第二章 旅行社的設立與變更
第六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
(二)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
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
(一)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
(二)傳真機、復印機;
(三)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簡稱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下同)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稱及英文縮寫,設立地址,企業形式、出資人、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書名稱和申請的時間;
(二)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三)企業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經營場所的證明;
(六)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託設區的市(含州、盟,下同)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當事人的申請並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九條 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營業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或者委託下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檢查。
第十條 旅行社申請出境旅遊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其經營旅行社業務滿兩年、且連續兩年未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文件。
旅行社取得出境旅遊經營業務許可的,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旅行社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申請,並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旅行社申請經營邊境旅遊業務的,適用《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
旅行社申請經營赴台灣地區旅遊業務的,適用《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旅行社因業務經營需要,可以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核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統一樣式,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分別印製。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損毀或者遺失的,旅行社應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申請補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及副本的,旅行社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報刊,或者省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網站,刊登損毀或者遺失作廢聲明。
第十二條 旅行社名稱、經營場所、出資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登記後,持已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終止經營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手續後,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文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外商投資旅行社的,適用《條例》第三章的規定。未經批准,旅行社不得引進外商投資。
第十三條 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作為旅行社存入質量保證金的商業銀行,應當提交具有下列內容的書面承諾:
(一)同意與存入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簽訂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的協議;
(二)當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依據《條例》規定,劃撥質量保證金後3個工作日內,將劃撥情況及其數額,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並提供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劃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的復印件;
(三)非因《條例》規定的情形,出現質量保證金減少時,承擔補足義務。
旅行社應當在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指定銀行的范圍內,選擇存入質量保證金的銀行。
第十四條 旅行社在銀行存入質量保證金的,應當設立獨立賬戶,存期由旅行社確定,但不得少於1年。賬戶存期屆滿,旅行社應當及時辦理續存手續。
第十五條 旅行社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後7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作出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的證明文件,以及旅行社與銀行達成的使用質量保證金的協議。
前款協議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旅行社與銀行雙方同意依照《條例》規定使用質量保證金;
(二)旅行社與銀行雙方承諾,除依照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劃撥質量保證金,或者省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降低、退還質量保證金的文件,以及人民法院作出的認定旅行社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生效法律文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質量保證金。
第十六條 旅行社符合《條例》第十七條降低質量保證金數額規定條件的,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旅行社的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向其出具降低質量保證金數額的文件。
第十七條 旅行社按照《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補足質量保證金後7個工作日內,應當向原許可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補足的證明文件。
㈥ 2013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是什麼
現在還沒有出來。
每年的6月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月,按慣例來說,2013年4月份左右才會確定。
建議關注國家安全生產網。
希望能幫到你。
㈦ 歷年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是什麼
2018年第十七個安全生產月主題:「生命至上 安全發展」
2017年第十六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016年第十五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2015年第十四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加強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產」
2014年第十三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2013年第十二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強化安全基礎 推動安全發展"
2012年第十一個安全生產月主題:"科學發展 安全發展"
2011年第十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責任、重在落實"
2010年第九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發展、預防為主"
2009年第八個安全生產月主題:"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2008年第七個安全生產月主題:"治理隱患 防範事故"
2007年第六個安全生產月主題:"綜合治理、保障平安"
2006年第五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發展 國泰民安"
2005年第四個安全生產月主題:"遵章守法 關愛生命"
2004年第三個安全生產月主題:"以人為本 安全第一"
2003年第二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實施安全生產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2002年第一個安全生產月主題:"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7)旅遊安全生產月活動背景擴展閱讀:
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國防工辦、國務院財貿小組、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廣播事業局等十個部門共同作出決定,於1980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月(1991年——2001年改為「安全生產周」),並確定今後每年6月都開展安全生產月,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從2002年開始,我國將安全生產周改為安全生產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委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形勢,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確定2002年6月份開展首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將安全生產周活動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了延伸。
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宣傳安全生產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的一項重要舉措。此次活動旨在最大限度地消除身邊的事故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安全責任重於泰山」這一主題,普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為了進一步強化各級、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活動主題定為「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往年的安全生產周,除雙休日以外,只有5天時間,很難安排覆蓋全國的、有影響的一些重大宣傳活動,很難使黨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得到充分有效的宣傳並產生應有的效果,因此經過各部門慎重考慮,將「周」改為「月」。
啟動安全月通過對典型事故和身邊事故案例進行剖析等活動,增強企業自我防範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將於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開展,包括全國性和區性活動兩部分。
國家安監局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要加強正面宣傳,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宣傳安全生產對於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和諧的重大意義,營造有利於加強安全生產的社會氛圍。媒體要集中宣傳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安全文化、先進人物和典型事跡等。
㈧ 安全生產月的主題有哪些
安全生產月的主題有:
1、保障安全,落實責任。
2、增強安全意識,促進和諧發展。
3、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倡導安全文明風尚。
4、安全生產若不講,事故麻煩在眼前。
5、違章事故在等你,遵章合家享天倫。
6、治理隱患,防範事故。
7、事故緣於疏忽,安全重在防範。
8、安全從身邊做起,平安從你我做起。
9、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10、全面貫徹新條例,保安全、抓節能、促發展。
11、把安全系在心,把平安帶回家。
12、安全在你足下,生命在你手中2020年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標語。
13、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
14、你對違章講人情,事故對你不留情。
15、最安全的路,也是最快的路。

16、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17、交通安全靠大家,生活安寧連萬家。
18、企業要圖強,安全要跟上。
19、把握安全,擁有明天。
20、一切為了安全,安全為了一切,為了一切安全。
21、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提高全民安全防護意識。
22、人人遵章守法,路路暢通平安。
23、關愛生命、安全發展。
24、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5、入海之前先探風,入崗之前先練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