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遊局召開旅遊安全會議
㈠ 鄉鎮文化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會議錄模板
會議記錄模版:關於**的會議記錄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參加人員:記錄人:會議主要內容:1.2.3.—————————————按照這個模式就就可以了。
㈡ 禁止各行政機關在旅遊景點召開會議的措施和方法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全文如下:
1998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以來,各級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12個風景名勝區開會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違規到上述風景名勝區開會問題仍未完全杜絕,到其他熱點風景名勝區開會以及在風景名勝區外開會到區內旅遊的情況時有發生,有的單位還巧立名目組織公款旅遊,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廣大幹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杜絕以會議名義到風景名勝區公款旅遊等違規行為,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到八達嶺-十三陵、承德避暑山莊外八廟、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黃山、九華山、武夷山、廬山、泰山、嵩山、武當山、武陵源(張家界)、白雲山、桂林灕江、三亞熱帶海濱、峨眉山-樂山大佛、九寨溝-黃龍、黃果樹、西雙版納、華山21個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禁止召開會議的區域范圍以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核心景區地域范圍為准。
二、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的會議一律在本行政區域內召開,不得到其他地區召開;因工作需要確需跨行政區域召開會議的,必須報同級黨委、政府批准。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與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區域高度重合的,當地黨政機關應當在機關內部會議場所或定點飯店召開會議。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到京外召開會議的,必須嚴格執行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
會議主辦單位要合理安排會議日程,嚴格遵守報到、離會時限,嚴禁超出規定時限為參會人員提供食宿,嚴禁組織與會議無關的參觀、考察等活動。
三、黨政機關召開涉及旅遊、宗教、林業、地震、氣象、生態環保、國土資源以及景區規劃等工作的專業性會議,確需到禁止名單中的風景名勝區召開的,應當完善管理制度,從嚴控制、嚴格審批。垂直管理單位應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其他單位報同級黨委、政府批准。
四、嚴禁各級黨政機關以召開會議等名義組織公款旅遊。嚴禁在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中列支風景名勝區等各類旅遊景點門票費、導游費、景區內設施使用費、往返景區交通費等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嚴禁向下級單位以及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旅遊中介公司等單位轉嫁上述費用。嚴禁違反規定要求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有關企業等單位免除上述費用。
五、財政部門要建立會議經費定期或不定期財政監督檢查制度,審計機關要建立會議費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力度,必要時對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接待服務場所、會議培訓中介機構等單位開展延伸監督檢查和審計,防止轉嫁費用,並及時將違規違紀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六、本通知適用於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七、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㈢ 文化旅遊局是實權單位嗎
文化旅遊局是實權單位,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文化和旅遊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201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批准設立。

(3)文化旅遊局召開旅遊安全會議擴展閱讀:
文化和旅遊部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律法規草案。
2、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㈣ 文化旅遊部:關於推進旅遊企業擴大復工復業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推進旅遊企業擴大復工復業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結合當前疫情防控總體形勢,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推進旅遊企業擴大復工復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項
(一)恢復跨省(區、市)團隊旅遊。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經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同意後,可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跨省(區、市)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中、高風險地區不得開展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出入境旅遊業務暫不恢復。
(二)調整旅遊景區限量措施。旅遊景區要繼續貫徹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接待遊客量由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30%調至50%。在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預約、限流等方式,開放旅遊景區室內場所。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疫情防控管理。各地要堅持把疫情防控擺在首位,統籌做好旅遊安全等各項工作。要按照「誰組織、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壓實旅遊企業主體責任,指導旅遊企業制定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和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團隊規模,做好行程管理,將防控措施貫穿遊客招徠、組織、接待各環節。在線旅遊企業參照執行《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二)規范旅遊市場秩序。各地要創新發展理念,支持旅遊企業綜合運用科技創新成果,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擴大復工復業,加快轉型升級,著力提升服務質量。行業組織要倡導誠信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自我監督。旅遊企業要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准和服務規范,不斷增強遊客滿意度。
(三)加強旅遊景區開放管理。各地旅遊景區要按照《旅遊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強清潔消毒和垃圾分類處理。要在重要游覽點、觀景平台、交通接駁點、狹窄通道、購票餐飲等容易形成遊客擁堵的區域,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疏導,指導遊客做好安全防護。
(四)樹立文明旅遊新風尚。各地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文明旅遊宣傳,引導遊客遵守旅遊活動中的疫情防護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遊規定;鼓勵和支持旅遊企業創新服務模式,推廣「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遊新方式;加強對遊客的宣傳教育,引導遊客講究衛生、拒絕野味、理性消費,樹立文明、健康、綠色旅遊新風尚。
(五)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各地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強化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門之間的協作,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按照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隱患排查、風險評估等工作,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並暫停有關經營活動。
(六)做好汛期旅遊安全工作。各地要始終綳緊汛期旅遊安全這根弦,進一步壓實責任,根據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安排,加強對索道、纜車、大型游樂設施等設備的安全檢查,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停止運營或使用;加大水上旅遊項目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及時關注雨情預報和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汛情預報,避免組織旅遊團到汛情嚴重的區域旅遊;正在行程中的旅遊團一旦遭遇突發汛情,要採取有效措施應對,必要時暫停旅遊經營活動。
特此通知。
附件: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旅行社有序恢復經營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結合當前疫情防控總體形勢,為指導全國旅行社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和有序恢復經營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常態防控。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屬地原則,把疫情防控擺在首位,結合團隊旅遊涉及范圍廣、流動性大、鏈條長等特點,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動態調整。指導旅行社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規定,按照相關技術指南,制定企業經營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建立應對機制,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能力。要按照「誰組織、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把防控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個人,從嚴做好遊客招徠、組織、接待等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提醒遊客增強安全意識,積極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堅持有序恢復。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經當地省(區、市)黨委、政府同意後,可恢復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跨省(區、市)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中、高風險地區不得開展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出入境旅遊業務暫不恢復。
(三)堅持高質量發展。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創新發展理念,支持旅行社綜合運用科技創新成果,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擴大復工復業,加快轉型升級,著力提升服務質量。行業組織要倡導誠信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自我監督。旅行社要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准和服務規范,不斷增強遊客滿意度。
二、行前管理
(四)加強風險研判。旅行社要對旅遊產品進行安全評估,選擇具有相應資質且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應商、合作商,明確各方權責。要加強溝通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衛生健康部門疫情防控情況,做好線路設計、產品對接和預訂等工作。要強化數據分析,提高產品防疫標准。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明確雙方疫情防控相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確保團隊旅遊平穩、有序、安全。
(五)控制組團規模。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各地防控要求,根據自身運營能力和供應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發布組團人數等產品防疫要求,從嚴控制團隊人數,提倡小規模旅遊團隊。要合理安排團隊旅遊線路、規模和出遊時間,分時段、分批次、分區域開展旅遊活動,避免遊客聚集。
(六)配備防護用品。旅行社應當配備數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准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溫檢測設備、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護用品,為司機、導游和遊客提供必要的防護保障。要正確儲存和使用消毒物品,遠離火源和電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檢查並及時補充更換。要督促供應商、合作商對旅遊包車、酒店客房、餐廳等接待設施和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清潔。
(七)加強宣傳引導。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團隊旅遊各項制度和規范,依法簽訂旅遊合同,明確各方權責。要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布遊客出遊防控注意事項,提醒遊客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距離」要求,增強遊客自我防控意識。
(八)加強行前排查。旅行社要做好遊客信息採集、健康檔案、檢測登記,要求遊客報名時出示健康碼並在出行前再次核驗。對沒有通過健康碼檢核的遊客要做好解釋說明和勸阻工作。要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制度,體溫異常的遊客不允許參加行程,勸導其就醫檢查並做好登記。
三、行程管理
(九)落實防控措施。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飲、游覽、購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應商、合作商落實通風、消毒等措施。要加強對遊客的體溫檢測,遊客乘坐汽車等交通工具應全程佩戴口罩,嚴格執行景區和文化娛樂場所「限量、預約、錯峰」等措施,主動配合接待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
(十)加強服務規范。旅行社要進一步落實《旅行社服務通則》《導游服務規范》等行業標准,加強對遊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導游要做好遊客在乘車、入住、購票、游覽、就餐等環節的防控提醒,引導遊客科學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提醒遊客配合開展健康檢疫,做好個人防護。行程結束後,旅行社要做好旅遊團隊檔案整理並妥善保管。
(十一)倡導文明旅遊。旅行社應當結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強文明旅遊宣傳,推廣「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遊新方式。要加強對遊客的宣傳引導,倡導講究衛生、拒絕野味、理性消費,提醒遊客規范處理垃圾,樹立文明、健康、綠色旅遊新風尚。
四、企業內部管理
(十二)加強辦公及經營場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實防控責任,制定企業內部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辦公場所和旅行社服務網點衛生清潔、消殺和通風等工作。要減少開會頻次和會議時長,盡可能使用網路會議工具。辦公場所和旅行社服務網點應當將日常值守、清潔消毒、檢測登記、垃圾清理、場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個防疫環節的責任落實到人,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時動態調整。
(十三)做好員工監測。旅行社應當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員工健康記錄表》,每日進行體溫檢測,及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發現員工出現發熱、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相關症狀,及時安排到就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跟蹤相關情況。要在導游上崗前進行健康碼檢核,要求導游科學佩戴口罩。
(十四)加強教育培訓。旅行社應當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置等方面的專項培訓,督促員工掌握疫情防控、個人防護、衛生健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知識,提高員工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壓實導游責任,細化崗位職責,做好全陪、地陪等各項服務工作。
五、應急處置
(十五)建立協同機制。旅行社應當預先掌握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衛生健康部門、定點醫療機構等聯系方式,並確保導游等服務人員知曉。要加強與合作商、供應商的協調聯動,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疑似疫情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十六)做好應急處置。旅遊團隊如發現疑似症狀人員,旅行社要立即停止該團旅遊活動並第一時間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措施。旅遊團隊中一旦出現確診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實應急處置預案,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患者隔離、密切接觸者追蹤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之間的聯動,強化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門之間的協作,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有序恢復經營工作平穩有序。
(十八)加強監督檢查。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團一報」制度,在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填報旅遊團隊信息,上傳電子合同。要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檢查,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要及時糾正,依法依規查處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九)加強日常調度。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按照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開展應急演練、隱患排查、風險評估等工作,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並有效處置。發生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並暫停有關經營活動。
㈤ 文化旅遊部門假日旅遊安全工作幾點思考
㈥ 文化和旅遊局結合本職工作如何開展國家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文化局
一、深入學習《國家安全法》,理解其內涵,切實掌握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界定范圍;二、結合自身工作,增強保密意識;三、以《國家安全法》為武器,運用法律武器同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的破壞活動以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有力的斗爭。
㈦ 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
一、與旅遊法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標准
1、《旅遊法》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二、與星級酒店、綠色飯店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3、《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4、《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5、《綠色飯店等級評定規定》
6、《綠色旅遊飯店評定標准(附附錄A、附錄B)》
三、與美麗鄉村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7、《美麗鄉村建設指南》
8、《民族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認定》
9、《農家樂經營服務規范》
四、福建省和旅遊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
10、《福建省旅遊條例》

(7)文化旅遊局召開旅遊安全會議擴展閱讀:
在法律層級上,除了《旅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我國規范旅遊活動的法律主要集中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司法解釋方面,其中還有:
1、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
2、規范旅行社旅遊經營活動的有《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等。
3、規范導游和領隊旅遊活動的有《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出境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領隊人員管理辦法》等。
4、規范旅遊安全的有《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等。
5、規范旅遊糾紛處理的有《旅遊投訴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問題的通知》等。
6、現行有效調整旅遊活動的一般性法律還包括《合同法》、《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刑法》等。
㈧ 文化旅遊系統進一步加強履職盡責,促進文化旅遊發展還有哪些具體意見和建議
可以採取一些措施促進文化旅遊的發展,一、客觀的認識和挖掘當地的歷史文化,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宣傳和保護,引進多種形式和資金發展文化旅遊。二、發展壯大現有的文化旅遊項目,做大做強。三、利用好現階段的方針政策,全社會合力,集中精力財力做出改觀,好的要變更好。積極申請旅遊景區星級評定,提高知名度。
㈨ 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屬於違反什麼行為
是違反廉潔紀律行為。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零八條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一)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的;
(二)決定或者批准舉辦各類節會、慶典活動的。
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取費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9)文化旅遊局召開旅遊安全會議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零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公款旅遊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遊的;
(二)改變公務行程,借機旅遊的;
(三)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借機旅遊的。
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