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設施設備
『壹』 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標准有哪些
游樂設備安全標准
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在封閉的區域內運行,承載遊客游樂的設施。隨著科學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現代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充分運用了機械、電、光、聲、水、力等先進技術,集知識性、趣味性、科學性、驚險性於一體,深受廣大青少年、兒童的普遍喜愛。對豐富人們的生活,鍛煉人們的體魄陶冶人們的情操,美化城市環境,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游樂設施種類。現代游樂設施種類繁多,結構及運動型式各種各樣,規格大小相差懸殊,外觀造型各有千秋。目前游樂設施依據運動特點共分為 13 大類,即:轉馬類、滑行類、陀螺類、飛行塔類、賽車類、自控飛機類、觀覽車類、小火車類、架空游覽車類、光電打靶類、水上游樂設施、碰碰車類、電池車類等。
游樂設施安全使用。游樂必須安全,安全保障游樂。
1.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佐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佐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 300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每一位遊客在的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上幾點游樂設備安全措施,這樣在過程中才可以盡情遊玩。
『貳』 旅遊景區如何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旅遊景區的安全、服務、檢查與管理的重要。
沒有範文。
以下供參考,
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叄』 基層單位的旅遊安全管理職責是什麼
你寫錯了吧
應該是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吧?
基層單位履行具體的管理職責,作業現場的安全防護、安全隱患排查、安全意識及技能教育、班前安全講話等
『肆』 鄉村旅遊的配套設施那些最需要改進
5總則 5.1基本要求鄉村旅遊點硬體設施、安全標准及服務質量的基本要求可概括為:設施齊備,安全有序,衛生達標,服務規范。 5.2設施 5.2.1硬體設施齊備到位,遊客感知舒適。 5.2.2交通設施完善,交通組織快捷高效。 5.2.3各活動區的配套與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5.2.4環境配套設施如住宿、餐飲等功能完善,滿足要求。 5.2.5通訊設施完善,確保暢通。 5.3安全 5.3.1鄉村旅遊點須獲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書面許可,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5.3.2配備必要的、充足的、有效的各項安全設施,確保鄉村旅遊的正常經營。 5.3.3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監督、操作規程,並確保嚴格執行。 5.3.4確保遊客參加鄉村旅遊活動的人身安全。 5.3.5安全配套設施及工具要建立完整的維修、保養、更新制度,有專人、專職負責。 5.4衛生 5.4.1鄉村旅遊點的環境衛生符合規定標准。 5.4.2制定各項衛生制度和措施,定期進行各項衛生檢查。 5.4.3遵守國家、地方政府的相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 5.5服務 5.5.1樹立遊客至上,優質服務的宗旨。 5.5.2實行規范、標准化管理和服務。 5.5.3建立服務質量監督保證體系,定期進行服務質量考核。 6鄉村旅遊點質量等級劃分條件 6.1三星級 6.1.1鄉村旅遊點硬體設施 6.1.1.1 建築裝修 a) 鄉村旅遊點的主體建築和配套設施建設,具有較強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特點,其建築形式、體量、色彩能夠充分地與周圍景觀及其氛圍相協調。 b) 鄉村旅遊點建築的內部裝修簡朴大方,在用材、內容上能充分體現民族性、地方性和農村特色。 6.1.1.2 住宿設施 a) 鄉村旅遊點的住宿設施內配備有足夠的冷暖設備或換氣裝置。 b) 鄉村旅遊點客房內配套設施與用具能做到配備齊備,且一客一換。 c) 鄉村旅遊點客房被褥、枕巾等用具能統一收集、統一清洗消毒。 6.1.1.3 餐飲設施 a) 鄉村旅遊點餐飲設施建設能與鄉村旅遊點的整體環境相協調。 b) 餐飲服務設施規模能與接待遊客數量相適應,且能滿足遊客要求。 c) 餐飲設施設備完好,能隨時提供當地特色菜餚,且品種豐富、獨特性明顯。 6.1.1.4 衛生設施 a) 每一樓層均能分設男、女公用衛生間,其數量、分布能與遊客容量相適應。 b) 衛生間標志明顯且有防滑設施,室內設施齊備,盥洗室有門、水沖、通風良好、光線明亮。 c) 衛生條件能符合GB/T 17217-1998的要求。 d) 有殘疾人專用衛生通道與衛生設施。 6.1.1.5 垃圾桶(箱) a) 在鄉村旅遊點內能設置足夠的垃圾桶(箱),並註明標識。 b) 鄉村旅遊點內垃圾箱的數量與布局適當合理。 c) 鄉村旅遊點內垃圾桶(箱)體完好、有蓋,表面干凈無污漬,能及時處理桶內垃圾。 6.1.2 鄉村旅遊點布局 6.1.2.1 布局與分區 a) 鄉村旅遊點有明確的功能分區,且各活動區的分隔明顯、布局合理。 b) 鄉村旅遊點有足夠面積的綠化區域,植物與小品布置得當、環境優美。 c) 鄉村旅遊點內有明確引導和介紹標識,且美觀醒目,文字准確規范,位置合理,數量充足。 6.1.2.2 特色活動項目 a) 鄉村旅遊點能提供特色多樣的活動項目,活動項目有較強的地方性、季節性和參與性,能充分地體現當地農業(漁業)和農村特色,遊客感覺舒適有特色。 b) 鄉村旅遊點活動項目區域具有充足的活動空間,且項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展示、游覽、體驗等活動能有機結合,協調統一。 c) 鄉村旅遊點活動項目與其他旅遊點及附近鄉村旅遊點之間,具有較強的差異性。 6.1.2.3 鄉村旅遊點的功能管理 a) 鄉村旅遊點建立有機構健全、職責分明的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市場秩序優良。 b) 鄉村旅遊點設有常設性接待人員,接待制度健全,且設有面向公眾的旅遊咨詢電話和投訴電話,接聽及時。 c) 鄉村旅遊點有介紹鄉村旅遊點區位概況及活動項目等內容的小冊子或折頁,並同區內外旅行社建立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客源穩定。 d) 鄉村旅遊點服務人員著裝有當地特色,態度熱情,服務優良,全體從業人員均接受過旅遊服務、安全等相關培訓。 6.1.3 鄉村旅遊點安全 6.1.3.1 鄉村旅遊點的安全設施 a) 鄉村旅遊點獲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書面許可。 b) 鄉村旅遊點有足夠的消防、防盜、救護等設備,且完好、有效。 c) 鄉村旅遊點能保證各項安全設備的安全可靠,能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使用有事故隱患的各項安全設施、設備;嚴禁使用超過安全期限的安全設施、設備。 d) 鄉村旅遊點危險地段的標志明顯,防護設施齊備、有效。 6.1.3.2 鄉村旅遊點的安全制度 a) 鄉村旅遊點能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的議事日程,培養全員安全意識。 b) 鄉村旅遊點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 c) 鄉村旅遊點相關人員能經常參加當地主辦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d) 鄉村旅遊點建立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預演、監督和及時匯報制度。 6.1.3.3 鄉村旅遊點的安全管理 a) 鄉村旅遊點經營管理與服務人員均接受過消防培訓,並具有緊急情況下組織遊客疏散、電話報警和快速救援的知識與技能。 b) 鄉村旅遊點和遊客較為集中的地區配備有足夠的保安安全人員,以保證秩序和維護安全。 c) 鄉村旅遊點能向遊客提供安全衛生的餐飲服務,消毒措施到位,並有嚴格的定期監督、處罰和公示制度。 d) 鄉村旅遊點建立有相應的醫療急救措施,並配備醫務人員和遊客常備葯品。 e) 鄉村旅遊點建立有必要的緊急救援機制、突發事件處理及應急機制。 6.1.4 鄉村旅遊點衛生 6.1.4.1 衛生條件 a) 鄉村旅遊點的衛生設備和設施完好、無缺損,不漏水。 b) 鄉村旅遊點的衛生場所內無蚊蠅、污物,牆壁、隔板、門窗等清潔無霉斑、無脫落、無刻畫。 c) 鄉村旅遊點內無污水污物,無亂建、亂堆、亂放現象,空氣清新無異味。 6.1.4.2 衛生制度 a) 鄉村旅遊點內公共衛生有定期的消毒制度和檢查制度。 b) 鄉村旅遊點衛生良好有保障,餐飲場所能達到GB 16153-1996規定的衛生標准。 c) 旅遊飲食衛生具有嚴格的定期檢查和抽查制度,並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獎懲機制。 d) 鄉村旅遊點具有嚴格的衛生消毒設施與衛生消毒制度。 6.1.4.3 衛生管理 a) 鄉村旅遊點無遊客針對旅遊飲食衛生的投訴情況。 b) 鄉村旅遊點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的措施。 c) 鄉村旅遊點內的衛生便池能及時沖洗,做到干凈、無污垢、無異味。更多見 http://www.qz.gov.cn/lyfw/lyzn/zcwj/200803/t20080326_71222.htm
『伍』 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的第五章 旅遊安全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擬訂本市旅遊業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在職責許可權范圍內督促、檢查旅遊業重點單位落實有關旅遊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組織制訂旅遊安全應急預案,消除事故隱患,依法查處違反旅遊安全規定的行為;對相關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及時報告,並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旅遊安全工作。 旅遊經營者應當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設置內部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專門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和設施,切實保障旅遊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發生旅遊安全事故,旅遊經營者應當及時採取處理措施,並向旅遊、公安等有關管理部門和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報告。 經營涉及人身安全的特種旅遊項目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項目,其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准,並定期檢測。
旅遊經營者應當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保證安全運轉,對存在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組織消除。 旅行社組織旅遊,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符合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宜,應當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導游員在引導旅遊者旅行、游覽過程中,應當就可能發生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向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按照旅行社的要求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旅遊區(點)應當根據旅遊安全、環境保護、文物保護以及服務質量等要求,確定旅遊接待承載能力,實行遊客流量控制。
旅遊區(點)達到或者接近遊客流量控制標准時,旅遊區(點)的經營管理者應當及時進行疏導,並採取分時進入或者限制進入等措施。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旅遊市場的管理和旅遊服務質量的檢查、監督。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執法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主動出示有效執法檢查證件,依照法定程序,文明執法。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旅遊經營活動。 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向旅遊、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門或者消費者協會申訴或者投訴;
(三)有仲裁協議的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接到旅遊者投訴後,應當在10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應當在4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答復投訴者;對應當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處理。
北京市旅行社質量監督管理所依法受理旅遊者對旅行社服務質量的投訴。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國家規定的執業證書進行導游或者領隊活動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導遊人員或者領隊進行導游或者領隊活動時未佩戴導游證或者領隊證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下罰款。(2010年12月23日刪除)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未經旅行社委派從事導游或者領隊活動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導游證或者領隊證並予以公告。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旅遊業管理和行政執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本條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陸』 四星級旅遊景點需要配備哪些安全設施
1、消防,若有橋,河等景點的話,需要有專業的水手,游泳圈等必要的救生設備
2、有疏導旅客的安全指導員,近幾年來,各處景點經常出現遊客擁擠,踩踏事故發生,若某一節假日,特別是五一,國慶這樣的大長假期,需要提前安排一些這樣的人員,進行培訓,提前上崗來負責一些位置的監督與分散。
3、再就是一些敏感的地方,需要有一定的監控頭來看管,防止一些小偷等進入,偷盜與破壞等形為的發生
希望對朋友您有幫助.祝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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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標准
1. 安全保險措施
游樂設施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採取保險措施。
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於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游樂設施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
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後,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縛裝置
當游樂設施運行時,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內被移動、碰撞或者會被甩出、滑出時,必須設有乘人束縛裝置。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要時應考慮設兩套獨立的束縛裝置。可採用安全帶、安全壓杠、擋桿等。
束縛裝置:應可靠、舒適,與乘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有適當的柔軟性。束縛裝置的設計應能防止乘人某個部位被夾傷或壓傷,應容易調節,操作方便。
安全帶:可單獨用於輕微搖擺或升降速度較慢的、沒有翻轉沒有被甩出危險的設施上,使用安全帶一般應配備輔助把手。對運動激烈的設施,安全帶可作為輔助束縛裝置。
安全壓杠:游樂設施運行時,可能導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險時,必須設置相應型式的安全壓杠;安全壓杠本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鎖緊力,保證遊客不被甩出或掉下,並在設備停止運行前始終處於鎖定狀態。
3.對安全柵欄、站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柵欄應分別設進、出口,在進口處宜設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安全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人行進方向一致(特殊情況除外)。為防止關門時對人員的手造成傷害,門邊框與立柱之間的間隙應適當,或採取其他防護措施。
邊運行邊上下乘人的游樂設施,乘人部分的進出口不應高於站台300 mm。其他游樂設施乘人部分進出口距站台的高度,應便於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樂設施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
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
游樂設施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採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應急常識
游樂設施是在特定區域內運行、承載遊客游樂的載體,一般為機械、電氣、液壓等系統的組合體,同所有機電產品一樣都可能產生故障,產生故障時會造成遊客恐慌、受困以及其它危險事故。
1.游樂設施常見故障。
(1)突然停機;
(2)機械斷裂;
(3)高空墜落。
2.故障產生的原因及預防。
游樂設施多由幾個系統組合而成,故障產生的原因很復雜,大多是由維修保養不當或不及時造成。因此,故障的預防重在加強日常的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檢驗檢測。
3.應急要點。
(1)在遊玩過程中出現身體不適、感到難以承受時應及時大聲提醒工作人員停機。
(2)出現非正常情況停機時,千萬不要輕易亂動和自己解除安全裝置,應保持鎮靜,聽從工作人員指揮,等待救援。
(3)出現意外傷亡等緊急情況時,切忌恐慌、起鬨、擁擠,應及時組織人員疏散。
4.專家提示。
(1)遊客遊玩時首先要認真閱讀《遊客須知》,聽從工作人員講解,掌握遊玩要點,高血壓、心臟病等人員不要遊玩與自己身體不適應的項目。帶領未成年人遊玩時起好監護作用。
(2)任何游樂設施都有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出現設備故障時,保持鎮定、聽從指揮,等待救援是遊客的最佳選擇,可以降低事故的嚴重程度,甚至避免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