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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安全60個字

發布時間: 2021-11-28 21:28:40

『壹』 外出旅遊需要懂得的安全常識;

1、參加團隊旅遊時,應選擇一家信譽良好的旅行社,簽訂詳細的旅遊合同;自助旅遊時,最好結伴而行,購買一份旅遊意外保險;出行時,還應互相交換導游和同行人員的電話號碼。 2、乘坐交通工具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勿隨意更換座位,上下車時要注意來往車輛;不帶危險或易燃品。 3、旅遊時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貴重物品應放置飯店保險箱;行李物品不要脫離視線。 4、出入飯店房間隨手關門,離開房間應切斷電源,不在床上抽煙;不讓陌生人進入房間。 5、出行在外要少抽煙、少喝酒;要慎吃生食、生海鮮,不要光顧路邊無證攤點,防止暴飲暴食。 6、不可擅自脫隊,如需單獨離隊,應徵得導游和同伴同意,並記住集中地點、時間、所乘車號、所住飯店地址、電話。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白行外出,告知導游或團友。 7、水上活動必須按規定穿著救生衣,勿超越安全警戒線,勿獨自下水;行走雪地、山路要小心謹慎;年邁和身體不適者勿參加劇烈或刺激性活動項目。 8、購物和娛樂消費要注意財物安全,保管好發票或憑證。 9、按不同季節、地區、出遊方式,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常用葯品和證件。 10、遇到緊急情況或安全事故,撥打導游或當地報警、救護、投訴電話,並保護好現場和物證。 11、外出旅遊時遇雨天、山路、險坡等應注意行路安全。 12、景區(點)遊玩時,應嚴格遵守景區(點)設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13、旅途購買食品時應注意食品衛生,防止發生旅途腹瀉等疾病。 14、外出旅遊發生意外安全事故,不要驚慌失措,應及時求助相關部門。 15、提倡文明旅遊,注意自己言行舉止,切忌惹事生非,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6、外出旅遊期間發生危險,應迅速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 17、外出旅遊發生糾紛,需要投訴,請找當地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

『貳』 安全旅遊手抄報內容

旅行安全常識
一.遇到泥石流、山體滑坡
1. 發現有泥石流、山體滑坡,要迅速向兩邊穩定區逃離,不要沿著山體向上方或下方奔跑。
2. 不要躲在有滾石和大量堆積物的山坡下面。
3. 不要停留在低窪處,也不要攀爬到樹上躲避。
4. 應選擇平整的高地作為營地,不要在山谷和山溝底部扎營。
二.遇到雷電
1. 不要在曠野中、孤獨的小屋中、孤立的大樹下、電線桿旁、高坡上避雷雨。
2. 不要赤腳站在水泥地上,不要洗澡或淋浴,不要打固定電話,不要使用帶有外接天線的收音機或電視機。
3. 要遠離鐵軌、長金屬欄桿和其他龐大的金屬設施,避免站在山頂、制高點等場所。
4. 膠底鞋或橡膠輪胎不能抵禦閃電。
三.遇到地震
1. 在室外,要盡量遠離狹窄街道、高大建築、高煙囪、變壓器、玻璃幕牆建築、高架橋以及存有危險品、易燃品的場所。
2. 在行駛的汽車、電車或火車內,乘客應抓牢扶手避免摔倒,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不要跳車,地震過後再下車。
3. 一時無法脫險,要節省氣力,靜卧保持體力;不要盲目大聲呼救;多活動手、腳,清除臉上的灰土和壓在身上的物件。
4. 無論在何處躲避,如有可能應盡量用棉被、枕頭、書包或其他軟物體保護好頭部。
四.遇到洪水
1. 洪水來臨時,要迅速到附近的山坡、高地、屋頂、樓房高層、大樹上等高的地方暫避。
2. 要設法盡快發出求救信號和信息,報告自己的方位和險情,積極尋求救援。
3. 落水時要尋找並抓住漂浮物,如門板、桌椅、木床、大塊的泡沫塑料等。
4. 汽車進入水淹地區時,要注意水位不能超過駕駛室,要迎著洪水駛向高地,不能讓洪水從側面沖擊車體。

『叄』 近幾年來國內旅遊景區安全事故實例

強行超車導致西藏發生30人傷亡的重大旅遊安全事故
呂安
案例背景:2007年7月13日中午,在西藏318國道曲水段桃花村境內發生了一起重大旅遊交通事故。一輛西藏博達旅遊客運公司的金龍牌37座旅遊大巴(內乘遊客28人、司機1人、導游1人)在前往日喀則的途中,行駛至拉薩市曲水縣境內,因司機強行超車,導致車輛墜入離路面80米的雅魯藏布江,事故造成包括司機、導游在內的15人死亡,兩人失蹤,13人受傷。經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鑒定,此次事故系江蘇籍駕駛員范曉東超速行駛、在超車過程中臨危採取措施不當所造成的,駕駛員負全部責任。此次事故是自1980年西藏對外開放旅遊以來,發生的第一起重大旅遊道路交通事故。
發生事故的旅遊團是一個「拉薩-日喀則2日游」散客拼團,遊客分別來自四川、河北、陝西、廣東、內蒙古、江蘇、河南等地,由西藏青年旅行社、西藏中國旅行社、西藏高原散客接待中心及西藏天友交通國際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的門市部分別收客,交給西藏賽康旅行社接待,由其負責安排旅遊團的2天行程。
事故發生後,西藏自治區旅遊局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了「7.13事故善後處理領導小組」,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妥善處理遇難者家屬的接待、重傷員的就地治療和後期轉院、輕傷員治療後返回原籍、遇難者保險金的賠償和支付等善後事宜。經過多次協商,涉及事故的旅行社與遇難者家屬達成賠付協議,每位遇難者家屬獲賠25萬元。輕傷員在拉薩治療期間的費用和重傷員轉往內地治療的交通費和醫療費及遇難者賠償金由西藏人保財險支付。2007年8月20日,傷員全部陸續出院、轉院回內地,遇難者家屬領取賠償後全部返回內地,事故善後處理圓滿結束。(此案例由西藏自治區旅遊局提供)
專家點評: 鄭向敏, 男, 1954年3月生,福建永春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現任華僑大學旅遊學院院長、旅遊科學研究所所長,旅遊管理專業博士點導師組組長,中國旅遊安全管理專家。主要從事旅遊管理、旅遊安全、飯店管理、區域旅遊經濟等方面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主持完成國家級旅遊安全保障體系、奧運旅遊安全研究項目3項,其他各類課題近50項。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表論文220餘篇(約150萬字)。
旅遊交通事故一直是我國旅遊安全事故的主要類型,每年都造成較大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影響較為巨大。大部分旅遊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是司機臨場處置不當或危險的駕駛行為,但往往也與其背後隱藏的市場問題和管理問題有直接的關聯,西藏7.13重大旅遊交通事故即是一例。主要表現在:
一是低價團必然導致高風險。發生事故的旅行團是由4家旅行社的12個門市部收散客拼團而成,該團收費為每人180元(含兩天用車、一晚房費、三頓餐費、導游費、日喀則扎什倫布寺門票),而實際此旅遊線路的最低成本約為每人300元。低團費、零團費、負團費的存在必然導致接待旅行社通過降低服務質量、安排低檔次接待設施、僱傭非專業司機、強制遊客購物、不購買保險等方式來賺取利潤,因而低價團必然導致旅遊者個人安全風險的增加。
二是市場的爆發性增長帶來大量安全隱患。青藏鐵路通車引發了全國性的西藏旅遊熱潮,西藏地區的旅遊基礎設施和接待人員超負荷運行,內地進藏經營旅遊業務的人員迅速增加。據了解,目前拉薩1400餘台旅遊客車中,60%是內地人員掛靠公司私人經營,70%的旅行社門市部是內地人員掛靠承包,50%國內導游員來自內地,內地的一些非法經營方式和手段在西藏迅速蔓延。涉及此次事故的四家旅行社,都是由非法掛靠承包的門市部收的散客拼團而成,死亡的司機和導游都是去年上半年進藏的內地人,司機沒有達到在西藏駕車5年以上才可經營旅遊客運的規定,導游也沒有辦理正式的手續。這種市場爆發性增長、西藏地區旅遊基礎設施和人員服務條件不足、內地進藏經營旅遊業市場監管失控、散客管理混亂無序狀況必然帶來大量的安全隱患。
三是相關部門監管不嚴,監管責任沒有落實。眾多旅遊交通事故的發生與所在地交管部門的監管不力、措施不實、監管責任沒有落實有直接關聯。2007年以前,西藏的交管部門對司機超時超速駕駛甚至酒後駕車沒有嚴格的監管,因司機超速行駛、疲勞駕車、彎道不減速等違規行為而導致的旅遊交通事故屢屢發生。此次事故發生之前的半年內,西藏地區已發生了4起旅遊交通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28人受傷。
四是旅遊者安全防範意識不強。相對而言,西藏旅遊具有較大風險性,對此,業內外都有共識。但是,旅遊者普遍存在安全防範意識不強、追求低價產品、忽視旅遊保險等問題。此次事故只有旅行社購買責任保險,28個遊客無一人購買旅遊意外險,使傷亡遊客無法得到充分的賠償,給事故的善後處理帶來很大困難。
五是部分旅遊線路道路艱險、行車條件惡劣。我國西部許多熱點旅遊線路的旅遊交通條件還有待改善,大量風景秀麗的地方往往道路崎嶇、懸崖峭壁、行車條件較為艱難。經驗不足或疲勞駕駛的司機一旦碰上危險的隨機事件,容易引發旅遊交通事故。如2004年10月10日在四川省平武縣古城鎮發生一輛旅遊車墜入涪江事故、2006年4月30日在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縣發生一輛旅遊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後翻入路邊100多米落差的谷底事故,都是由此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損失是十分慘重的、教訓也是非常深刻的,需要進行認真總結和反思。為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建議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對旅遊產品要素的安全評估。旅行社是組織旅遊產品的龍頭,要對所采購的食、住、行、游、購、娛六要素產品進行安全評估,並將評估資料備案上報,嚴禁采購不合格、沒有資質、明顯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素產品。
二是加強對旅遊者的安全教育。以零團費、負團費的危害為主題對旅遊者進行全國性的大規模案例教育,使旅遊者認識到零團費、負團費將給自身造成的風險與傷害,掃除零團費、負團費存在的土壤。
三是加大旅遊保險投保力度。以宣傳貫徹《旅行社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推動旅行社責任險的統保工作力度,積極引導遊客購買旅遊意外保險,增強旅遊安全的保險保障能力。
四是在旅遊旺季進行旅遊交通事故的專項治理。在我國,旅遊運營車輛管理不規范、司機疲勞駕駛、不規范操作、危險路段等是造成旅遊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排除以上安全隱患,應該向歐洲學習,對旅遊車、旅遊司機的准入資質進行嚴格的規范和監管,同時對旅遊司機的單次行車時長、特定旅遊線路的行車資質等進行限定,並積極鼓勵遊客對旅遊司機和車輛進行安全投訴。
五是嚴厲打擊零團費、負團費等惡性經營行為。對零團費、負團費的操作者和所涉及的旅行社,取消其相關的旅遊資質,強化旅行社之間的連帶監管。
六是加強旅遊合同管理。對旅遊格式合同進行嚴格監管,要求組團單位將旅遊要素,尤其是旅遊購物點、購物次數、發生額外行程的違約責任等條款內容明確列入合同,以提醒旅遊者謹慎購買旅遊產品,慎防陷入低價陷阱。
七是建立旅遊暗訪制度。通過暗訪調查旅遊企業的經營情況,對違反旅遊相關法規和國家安全法規的旅遊企業進行嚴厲的制裁與處罰,發現一家查處一家,規范和調整旅遊行業的經營模式。
案例背景:
2008年10月4日,廣東省肇慶市鼎湖區硯洲島發生一起旅遊安全事故。兩名隨單位組團參加拓展旅遊的旅遊者在自由活動時,違反旅遊合同約定,擅自下西江戲水、游泳,在深水處突然溺水後死亡。
2008年國慶節前夕,廣東省職工國際旅行社(以下簡稱旅行社)接受鄭州優德偉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廣州辦事處(以下簡稱公司)委託,組織該公司101名員工前往肇慶西江邊的硯州島開展為期兩天的拓展旅遊活動。雙方簽訂的旅遊合同特別約定,旅遊者不得擅自到西江游泳。開展活動前,旅行社團體部經理與公司負責人勘察了拓展旅遊地,該區域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雙方在簽訂旅遊合同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旅遊行程、活動安排、注意事項、有關要求等合同附件。拓展旅遊活動按照合同的約定進展順利。10月4日上午,在游覽鼎湖區硯州島、用完午餐後,公司負責人與隨團導游員協商,給予旅遊者1小時時間整理行李、稍事休息,下午4時集中乘車返回廣州。導游員隨即宣布自由活動,在告知集合時間的同時,提醒大家不要下西江玩水、游泳。當日下午約2:30時許,七、八名旅遊者擅自到沙灘戲水。約2:40時,三名遊客走到水深處突然溺水,大呼「救命」,一名遊客獲救,兩名遊客失蹤。旅遊者向110報案。公安部門接報後,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海事部門、當地村鎮人員搜救。10月6日上午8時許,在當地公安、海事、旅遊及所在鎮政府、村委會等有關單位努力下,於事發現場下游2公里處找到兩名失蹤者遺體。經法醫鑒定和公司領導現場確認,死者為該公司委託旅行社組織的赴肇慶旅遊的團隊成員。
事故發生後,肇慶市委、市政府和省旅遊局高度重視事件的處理。肇慶市旅遊局及時啟動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主要領導等有關人員,趕赴事發地點,協調相關部門。事發地鼎湖區政府組成了由公安、海事、旅遊以及所在鎮政府村委會等單位參加的工作小組,研究部署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在當地政府以及旅遊、公安、海事等有關部門和組團社、組團單位的共同努力下,經過與死者家屬友好協商,由組團單位代表旅行社、硯州村委會與死者家屬簽訂協議,每位死者獲得經濟補償10萬元、旅行社為旅遊團購買的旅遊意外保險8萬元。死者家屬隨後返回原籍,事故善後處理結束。(此案例由廣東省旅遊局提供)
專家點評:
點評人:韓玉靈,女,武漢生人,教授,碩士生導師。現為北京旅遊發展研究基地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科研處處長、旅遊法律與產業規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旅遊政策與規制、旅遊安全、世界遺產保護、旅遊資源保護等方面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主持並完成省部級、市局級政府和行業協會互動機制、旅遊安全保障機制、旅遊景區安全研究項目、課題多項;主編國家級教材等著作十餘部;發表學術文章50餘篇。
旅遊安全需求是旅遊活動的內在要求,決定旅遊目的的實現與否。安全保障權是旅遊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為此,《消費者權益法》明確規定了包括旅遊者在內的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一般而言,實踐中侵害旅遊者安全保障權較為常見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安全意識淡漠。旅遊業者、從業人員缺乏應有的素質,或違反操作規程或不遵守操作規程、或不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安全知識,安全意識淡漠,或只注重經濟效益,從而引發旅遊安全事故,造成旅遊者人身安全的侵權事故發生。本案旅行社組織的拓展旅遊屬於依託涉水場所的特種旅遊,案發前曾降暴雨,江水泛濫;加之旅遊者對水道又不熟悉,雖然設立了嚴禁下水游泳的警示牌,卻沒有相應的障礙物阻止遊客下水;顯然旅行社選擇的區域存在安全隱患;自由活動期間,沒有安排專人巡視並及時阻止要下水的旅遊者。旅遊業者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識,是事故發生的不容忽視的原因。
第二、盲目銷價競爭。組團社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組織旅遊活動,服務質量、接待標准、住宿條件、交通工具大打折扣。低價格必然帶來高風險:聘用不具備資質的人員、使用帶病上路的交通工具、提供簡陋的住宿設施、缺乏安全保證的游覽地等等,都為旅遊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伏筆。
第三、提供的旅遊產品尤其特種旅遊產品或者旅遊環境不符合旅遊安全要求。在旅遊景區表現在游樂設施老化、質量不達標、缺少安全防護設施或警示標示、自然環境存在潛在隱患等。諸如雷雨天使遊客遭雷擊、迷路等。在組團旅遊活動中,旅行社即是旅遊產品的銷售者,更是旅遊要素的組合者。在設計旅遊產品時,如何避免或者減少其安全風險?如何針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是應當首先考慮的問題。
第四,旅遊行程中第三人的侵權行為。主要是指在旅遊活動中,不法分子針對旅遊者實施的搶劫、強奸、殺人、傷害等侵害行為造成的人身侵權。實踐中,這類案件容易發生在開放性的、以自然景觀為內容的旅遊景區,具有事件發生突然、防範較為困難的特點。
第五,旅遊者缺乏應有的安全意識和防範知識。如前所述,旅遊安全以旅遊本質為基礎,旅遊活動的異地性、空間的移動性又使旅遊安全問題始終伴隨著旅遊活動而存在。實踐中,旅遊者的旅遊安全防範意識不強、旅遊安全知識缺乏是較為普遍的現象。價格趨低的心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不良消費動機,導致一些旅遊者在選擇旅遊產品時過多地考慮價格因素,忽略了對提供旅遊產品者的資質和能力、旅遊產品的安全性、旅遊環境的可靠性的正確評估和判斷;忽略了對自身行為所進行的必要約束和權利行使的必要限制;忽略了對自身利益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以轉嫁旅遊活動中出現的非人為的風險。
此次旅遊安全事故的出現,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從組團社和組織單位而言,不可謂不重視旅遊安全問題,也採取了相應的防範措施,拓展旅遊在雙方的努力下進展順利。然而,悲劇在旅遊活動即將結束的不經意間發生了,兩條鮮活的生命消失了。本案再一次證明:對旅遊安全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懈怠,旅遊安全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本案引人思考、發人深省:
第一、確保旅遊產品的安全性,降低直至消除不安全因素。鑒於人類認識客觀世界的局限性,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是必然的。為此,旅遊業者提供的旅遊產品和旅遊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暫時沒有標準的,應保證符合人身健康和安全;對可能危及旅遊者安全的旅遊產品或者服務,要實現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在合同中予以約定;發現提供的旅遊商品和服務有嚴重缺陷的,即使旅遊者採取正確使用的方法仍然可能導致損害發生的,要及時告知旅遊者,並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第二、開展新型的特種旅遊活動,堅持安全第一。隨著旅遊者品味的提高,不斷滿足旅遊者需求、推出新型旅遊產品成為提高旅遊經營者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本案旅行社開展的拓展旅遊,又稱為體驗式旅遊,源於二戰時期英國開展的拓展訓練,是以團隊的形式,讓人們在享受自然風光的同時,通過體驗利用崇山峻嶺、瀚海大川等自然環境設計的富有趣味性、刺激性的項目,達到磨練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煉團隊的身心的雙重收獲。開展類似的特種旅遊活動在風險性及其防範方面的難度更大。這就要求旅遊經營者在產品的設計、地點的選擇、項目的安排、場所的安全系數、安全保障措施的採取等方面有更加嚴格的要求。
第三,組織單位的團隊旅遊,在旅遊合同中要明確規定旅遊過程中的組織指揮責任,並針對項目及活動地點的特殊性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旅行社接受單位委託組織旅遊活動,是旅遊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對團隊旅遊者的人身安全負有合理的保障責任。實踐中,因為是單位組團,有關負責人往往會在活動中不顧合同約定臨時動議,改變行程或變更活動內容,若隨團導游員協調能力欠缺,極易引發導游員與單位帶隊人間的沖突。為此,簽訂旅遊合同,應當明晰旅遊過程中的組織許可權和責任劃分,避免發生事故後,責任分擔困難給旅行社增加管理成本。其次,要針對開展活動環境的特殊性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把旅遊安全保障工作貫穿於旅遊活動始終。本案因公司負責人的意見而改變行程,且公司負責人帶頭違規與其屬下員工下江游泳,與旅遊合同對雙方責任約定不明確有直接關系。
第四,利用公益廣告、公益講堂等形式,對旅遊者進行必要的旅遊知識的教育,尤其是旅遊安全知識的灌輸。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帶薪休假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國作為旅遊目的地會產生越來越多的旅遊者。培養成熟的、理智的、文明的旅遊者,使其養成良好的旅遊消費習慣,旅遊者有責任,政府、旅遊企業和全社會也有責任。政府有義務為旅遊者創造學習旅遊知識的條件,企業也應當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為旅遊者提供必要的旅遊咨詢服務、關於旅遊項目的詳細資料等真實信息,保證旅遊者知情權的實現。
第五,政府部門應當承擔培養旅遊者、旅遊企業的旅遊保險意識,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的社會救援體系的新路徑,確保旅遊者旅遊權益實現的責任。購買旅遊保險,是有效轉嫁旅遊風險的手段之一。長期以來,旅遊者、旅遊經營者旅遊保險意識淡漠,旅遊保險品種單一,旅遊救援體系不完善、資金缺乏保障等等現狀,為事故的善後的處理增加了難度。各級旅遊部門應當引導、鼓勵旅遊者、旅遊企業購買旅遊保險,各級保險監督機構應鼓勵保險公司積極拓展市場,開發更多的旅遊保險產品。

『肆』 旅遊中注意的安全問題

一、要帶個小葯包,外出旅遊要帶上一些常用葯,因為旅行難免會碰上一些意外情況,如果隨身帶上個小葯包,做到有備無患。
二、要注意旅途安全,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洞等,在這些危險區域,要盡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往。
三、講文明禮貌,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對人都要有禮貌,事事謙遜忍讓,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四、愛護文物古跡,旅遊者每到一地都應自覺愛護文物古跡和景區的花草樹木,不任意在景區、古跡上亂刻亂塗。
五、要尊重當地的習俗,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許多少數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習俗忌諱。俗話說:「入鄉隨俗」。在進入少數民族聚居區旅遊時,要尊重他們的傳統習俗和生活中的禁忌,切不可忽視禮俗或由於行動上的不慎而傷害他們的民族自尊心。
六、要注意衛生與健康,旅遊在外,品嘗當地名菜、名點,無疑是一種「飲食文化」的享受,但一定要注意飲食飲水衛生,切忌暴飲暴食。
七、警惕上當受騙,目前社會上不存在著一小部分偷、詐、搶的壞人,因此,「萍水相逢」時,切忌輕易深交,勿泄「機密」,以防上當受騙造成自己經濟、錢財上的損失。
八、周密的旅遊計劃,即事先要制定時間、路線、膳宿的具體計劃和帶好導游圖(書)、有關地圖及車、船時間表及必需的行裝(衣衫、衛生用品等)。
九、謹防傳染病:
公共場所患有流感的人可通過談話、打噴嚏、咳嗽等將細菌或病毒傳染給他人。另外,車廂內的拉手、椅背扶手、車窗等部位,均有檢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報道,因此要牢記常洗手。
在外出時要注意,保證自己及家人出行順利,平安旅遊,健康旅遊。
祝你旅行愉快!

『伍』 旅遊安全須知都有哪些

現在經濟條件好了,交通也那麼方便,一放假大家就蜂湧而出裝好行囊准備去旅遊呢,但是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哦!

1、在旅遊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發現食品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品,防止意外發生。

3、旅遊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食。

4、為防止在旅遊中水土不服,遊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葯物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葯品。

5、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飲酒,並對遊客因飲酒發生的意外不承擔責任。喜歡飲酒的遊客在旅途中應嚴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害他人權益以及造成自身損害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迅速安全通過;前往險峻處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在僥幸心理。

3、遊客登山或參與各類驚險刺激項目時,根據應自身身體狀況進行,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避免參與自身身體無法適應的活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瀏覽期間遊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遊客不要走的太遠。帶未成年人的遊客,請認真履行監護責任,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讓未成年人單獨行動,並注意安全。

7、在旅遊行程中的自由活動時間,遊客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並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2、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於付款購物。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遊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防止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4、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不要參與涉嫌違法的娛樂活動。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坐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造成的後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遊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

3、遊客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並注意保存好。

風景雖美,但是也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財物,把東西合理的放置好,前外不要拿出一樣掉了另一樣,翻得亂七八糟最後什麼都找不到!

『陸』 旅遊安全小常識有哪些

1、事先一定要了解景點的情況,包括天氣情況、飲食住宿等。

2、確定行進路線時,盡量考慮成熟路線。

3、路上交通,盡量選擇火車,長途汽車相比之下不安全。

4、注意備葯,如感冒、腹瀉以及雲南白葯等常用葯物。

5、不要攜帶太多的現金,不要將錢都放在一起。

6、出門要和氣待人,盡量不要與人發生爭執。如果遭遇搶劫,沒有能力就不要反抗。

7、注意飲食衛生,在流行性疾病傳播季節和寄生蟲病流行地區,做好相應的預防工作。

8、如果是自駕車游,准備好備用輪胎。

(6)旅遊安全60個字擴展閱讀:

旅行社的選擇:

1、不要只看旅行社的牌子,旅行社的門市部門基本都是加盟方式,一定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

2、考察選擇旅行社的時候一定要多比較,不能只聽單一的報價,一定要問清楚包含和不包含, 尤其是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保險和一些自費項目。

3、合同簽字一定要認真閱讀,把每一項條款看清楚。口頭承諾永遠是假的,有什麼要求和問題必需寫清楚,才能夠作為事後證據。

『柒』 南京旅遊作文60字

的南京。
哇,南京可真是經濟發達區。在離南京一百多公里處時,有一個引人注目的牌子,上面寫著,「江蘇人民歡迎您。」這只是一處,我呀,還看到了中國第一大河「長江」。雖然我沒有完全看到那遼闊的長江,也沒有親「腳」走上長江大橋,可我仍然興奮不已。
緊接著,我們來到雨花台。下了車,我直奔專賣紀念品的地方。我看中了一塊星星石頭,我很喜歡,連忙問賣主:「阿姨,這快隕石多少錢?」「2元。」阿姨說,真貴,我想:這塊石頭這么小,就2元錢,真不劃算。我越想越氣,這時,我看見吳老師,「汪露露,有沒有買紀念品啊?」我點點頭,邊用手比畫邊說:「這么大的一塊石頭就2元錢!我沒買。」
不知不覺間,我來到了關於毛主席的地方,剛進去,就看到了3.6米高的毛主席雕像。再往下看有許多花盆,花盆裡盛開的花沒有香味,你們猜那是什麼花,哈哈,那是假花,上方有幾個字,寫道:禁止拍照。再往裡走,有毛主席的名言,畫像,還有用銅打的雕塑,各式各樣,好看極了。
接著,我們又乘車來到科技館,已經中午了,大家排著隊,2個服務生站在旁邊發飯票。我和汪雁冰打了飯,找了個空位坐了下來。我打開飯盒,取出筷子,沒想到裝筷子的紙里包著牙簽,可真先進啊!
吃完午飯,我四處溜達,看看這,摸摸那,感覺什麼都新奇。我看見了迷宮,我在裡面轉啊轉,還鑽了好幾次洞,當時任性的我和男孩沒什麼區別。我又來到一塊池塘邊,看著那些金魚,我彷彿也在水裡歡快的跳躍著。我把一樓玩遍了,才依依不捨的來到二樓,沒想到二樓更是讓我大開眼界。
二樓雖說有2個兒童樂園,可都只能讓1.2米的小朋友才能玩,我真掃興。我又玩了拍蝴蝶,每次都拿第一,我還玩了印手印等一些游戲。
三樓有計算機,我對電腦有著濃厚的興趣。與老朋友相間了何不玩一玩呢?否則也太不夠意思了!不過一會兒,我就覺得無聊。可在三樓轉悠了一圈後,又也我的老朋友重逢了。
耶?那是什麼,我抱著好奇心,來到四樓。哇,時空隧道,真不知道可不可怕,可我還是鼓足膽量走了進去。我有坐飛機,可一會兒就敗了。我又繼續尋找其他玩意:宇宙飛船,這可大大吸引了我,要知道,我可從小就夢想當一名宇航員!我排著隊,大約等了30分鍾。終於輪到我了,我當時很激動。坐在太空椅上,還系著安全帶,太空椅一搖一晃的,真有點像宇宙飛船沖上了天空的那種感覺。出來時,我看見和我坐在一起的那個人臉也紅了,看來這的確有一點可怕。
當我再次來到一樓看金魚時,哨子吹響了。我們該回家了。就這樣,我們依依不捨地向南京揮手告別。這是我第一次秋遊,通過這次秋遊,讓我感到外面的世界是多麼的精彩,外面到處充滿了生機,科學如此發達,把我們的中國南京裝扮的如此美麗遼闊,我一定要好好學習,將來要把祖國美化的更加迷人!

『捌』 關於安全的資料50字

小學生安全自護小常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

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

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

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

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污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注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玖』 60到100字,主題是 安全伴我行

安全知識的貧乏和安全意識的淡薄,總是讓我們看到、聽到一幕幕血的教訓,「前車之簽、後車之師」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安全的良好秩序,是我們企業發展,職工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最集中的體現,不懂得「安全第一」的人,是不會平安生存在世界上的,只有安全才會有收獲,有幸福

『拾』 關於旅遊安全感悟讀書筆記的6作文

說到旅遊,從小我也沒少在中國的大江南北轉悠,從長白天池的煙霧繚繞到五大連池的泉水叮咚,從北京故宮的紅牆綠瓦到圓明園的殘垣斷壁,從泰山之巔的一覽眾山小的氣魄到孔府孔廟中的中華文化之悠久,從五台山的晨鍾暮鼓到雲崗石窟的燦爛輝煌,從上海的繁華到蘇園的清幽……
游覽過了名山大川、歷史古跡,當然沒少長見識,可是,無論現在回想起哪個地方,都只有一個大概的輪廓,要我細說,究競看到了學到了什麼,我不得不承認我真的記不得了。為什麼呢?當然,也許那時我還小吧?可是我覺得不全因為這個……
從客觀上說,游覽不少地言時都令我感受到中國人真是太多了!自古人們稱蓬萊為「仙境」,可蓬萊給我的感覺卻是實實在在的「人間」,那裡匯集了黑頭發、藍眼珠、黑皮膚的來自七大洲五大洋的人們,英語、普通話、粵語及各個地區的方言在它的上空交融,肩挨著肩、踵接著踵——別說是妄想見到其盛名遠揚、十幾年才一遇的海市蜃樓,就是想仔細的看一看所謂「仙境」的亭台樓閣也難有空檔機會。所以蓬萊給我最深的印象恐怕要是人了。
中國人真是太忙了!如果跟著旅遊團走,那恐怕沒有哪處景觀你是能真正看懂看透的。每到一處,總會在長長的人流後面側耳細聽導游的講解,而往往導游已將大隊人馬拉向另一處景點時,你還沒能看見導游剛才講述的那座廟、那間殿中到底是何般景象。所以大多數情況下,旅遊給我的印象是匆匆忙忙,走馬觀花。
中國人把名勝搞得太商業化了!不和說很多景點過一道門就要收一次費、檢一次票,更可怕的是,過度商業經營已經使一些景觀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記得在煙台某處香火鼎盛的寺院,我們游覽時正值某位大師在寺中講禪論道,不少人都站長排,尤其是帶孩子的家長們,都想讓大師的靈光照一照,輪到我時,在一位小僧的引導下,我們進了一間暗室,一位蓄有極長的白須的年老僧人盤坐在地上的一個蒲團上,然後說了聲「阿彌陀佛」,就對在旁的另一位小僧使了個眼色,叫他把我們帶進了另一間屋子,只見那和尚拿出一個紅布裹著的小盒子,打開後是一塊玉佩,他說了大師認定我與佛門有緣之類的一些話,宗旨是需要哪塊玉佩的保護,而那一塊小小的玉佩的售價竟是一千五百元!這就是所謂的「佛門聖地」?我有些懷疑。
當然還少不了主觀原因,就像沒有知識就算再富貴也談不上高雅,不了解就談不上喜愛。古人雲:「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我自己不曾讀過有關的書籍,當然也就談不上對某處景觀能存有深刻的理解,當然就不曾有過真正地感悟,沒有感悟的游覽就像是過眼雲煙,一會就散,沒有什麼東西是真正刻在腦海中的。
然而不涉足名山大川,不游盪江河海湖,就不知祖國地域之廣大,歷史之悠久。不登山,不知山高;不涉水,不曉水深;不賞奇景,就不知其絕。讀萬卷書,不須行萬里路。不如此,哪能知徐霞客「五嶽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岳」的真諦!不如此,怎能悟毛澤東「不到長城非好漢」、「無限風光在險峰」的境界。
就算某些古跡已被現代人們賦予了太多的意義,或者已被現代文明摧殘的面目全非,但如果我們能夠理解並靜下心來去感悟,拋開世俗加在那些景觀上的東西,那麼「旅遊」就有了真正的價值與意義。
我記起曾經有人說過:「旅遊,不在於看到了什麼,而在於感悟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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