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的政府責任主體包括什麼
⑴ 什麼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企業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
2.企業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要技術負責人負有安全生產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強化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
3.完善落實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跨地區、多層級和境外中資企業投資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4.建立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5.國有企業要發揮安全生產工作示範帶頭作用,自覺接受屬地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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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組織。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主體責任主要包括組織機構保障責任、規章制度保障責任、物質資金保障責任、教育培訓保障責任、安全管理保障責任、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
本規定所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以及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實際控制的其他人員。
⑵ 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是指什麼意思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主體責任,並對未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導致的後果負責。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負責。
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就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或稱企業)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和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或稱企業)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就需要在生產經營活動全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否則接受未盡責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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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經長期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實踐證明的成功制度與措施。這一制度與措施最早見於國務院1963年3月30日頒布的《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即《五項規定》)。
《五項規定》中要求,企業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各自在生產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責任,必須加以明確的規定。
《五項規定》還要求:企業單位的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時」制度);
⑶ 根據《安全辦法》第八條規定,旅遊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包括哪幾個方面
根據《安全辦法》第八條規定旅遊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包括哪幾個方面太陽島,邢台大峽谷,邢台天河山,秦始皇陵,武夷山,。
⑷ 政府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包括哪些
政府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包括監管的責任。
1、企業是生產活動的組織者、實施者、受益者,理所應當是責任的承擔者。
2、安全生產工作中,有人說「沒有安全就沒有生產」,這說明安全的重要性。但實際上是「沒有生產就沒有安全」,生產才是主體,沒有生產就不存在安全不安全,安全不是目的,生產才是目的。
3、所以,安全工作一定要適應生產活動的需要,而不能脫離生產活動的實際,脫離了這個實際,生產者要麼造假,要麼不執行。所以有人說「安全生產要求再高也不過分」,我認為是沒有道理的。
4、當然,以上所說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是合法的,以人為本的。
⑸ 的旅遊糾紛種類有哪些,責任主體怎麼確定
你好,旅遊本來是個好事情不過有時會產生很多的糾紛,這個糾紛在發生後必須要拿出解決的辦法,一般可以到當地的旅遊中心進行求助,實在不行的只有到法院起訴處理了。小編通過你的問題帶來了以下的法律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旅遊糾紛類型
一般地說,在實踐中因旅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主要發生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之間。旅遊業是行、住、食、購、游、娛各要素的組合,是涉及各行業多部門的綜合性「大產業」。為旅遊者提供直接服務的是酒店、餐飲、景區、航空、鐵路、汽車、遊船等經營者。旅行社處於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種代理服務。
主體
旅遊糾紛中雖然主體眾多,但是遊客和經營者在旅遊過程中經濟地位、專業知識、經驗閱歷、物質條件等各方面對比懸殊,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因而在實踐中因旅遊行為而引發的糾紛,主要發生在遊客和旅遊經營者之間。
旅遊糾紛可以分為以下類型:
(一)按爭議是否有涉外因素分類,分為國內旅遊糾紛和涉外旅遊糾紛。與國內旅遊糾紛不同,涉外旅遊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外國旅遊企業或其他組織。
(二)按爭議主體分類,分為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旅遊經營者之問的糾紛;旅遊者或旅遊經營者與相關部門之間的糾紛;國內旅遊經營者與境外旅遊經營者或旅遊者之間產生的糾紛。
(三)按爭議內容分類,可分為交通運輸業務糾紛;旅行社業務糾紛;導游業務糾紛;旅館業務糾紛;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糾紛;旅遊保險糾紛以及旅遊稅收糾紛。
(四)按爭議涉及的利益分類,旅遊糾紛可分為涉及財產利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的糾紛;涉及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糾紛。
(五)按爭議當事人人數多少分類,可分為爭議雙方為一人爭議的單一性糾紛;爭議雙方至少有一方為兩人以上爭議的共同性糾紛。
對旅遊糾紛的處理,作了以下四個方面的規定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旅遊投訴,並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3、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可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4、糾紛中旅遊者一方人數眾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
第九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接到投訴,應當及時進行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並告知投訴者。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旅遊糾紛在發現後可以先進行協商處理這樣能夠節約很多的時間,當自己實在不能解決可以找當地的派出所出面協調處理,旅遊一般都是跟團的而且這個領隊都是從一些旅遊公司出來的,有問題可以先和它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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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二是明確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應當貫徹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作出專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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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章 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十五條 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權利。
國家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第十六條 國家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衛人民安全,創造良好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國家加強邊防、海防和空防建設,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衛和管控措施,保衛領陸、內水、領海和領空安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第十八條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建設與保衛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需要相適應的武裝力量;實施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防備和抵禦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開展國際軍事安全合作,實施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軍事行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發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⑺ 安全生產責任主體都有哪些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是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安全生產權利、負有安全生產義務和承擔法律責任的社會組織和公民。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主體主要包括以下四種:
(1)有關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領導人、負責人。
(2)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有關主管人員。
(3)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
(4)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人員。
⑻ 旅遊安全責任制度
1 為了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旅遊資源,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障旅遊者、旅遊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2 在行政區域內制定旅遊規劃,從事旅遊資源開發、旅遊經營和旅遊監督管理以及旅遊者的旅遊活動
3 發展旅遊業應當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旅遊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相結合、經濟和社會發展相協調的原則,促進旅遊業可持續發展。
4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旅遊業的指導、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旅遊業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5 旅遊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服務、指導、協調作用,維護旅遊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6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旅遊整體形象宣傳計劃,結合旅遊特色,加強對城市形象和旅遊區(點)的宣傳。
7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促進旅遊業發展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⑼ 基層單位的旅遊安全管理職責是什麼
你寫錯了吧
應該是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吧?
基層單位履行具體的管理職責,作業現場的安全防護、安全隱患排查、安全意識及技能教育、班前安全講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