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旅遊要結婚證嗎
❶ 內地人可以去香港辦結婚證嗎
可以。但是不建議,因為辦理手續繁瑣,且需要公證後內地才認可。
首先,香港辦理結婚證不是一次辦理完成的,你需要先向登記官提供《結婚通知書》(未滿21周歲需監護人簽署),隨後在滿足結婚條件的前提下,你再需要在預約的時間辦理婚禮並領取結婚證。如果你是去香港旅遊的話,這兩個時間你肯定都要前往香港,會很費時費力。
其次,香港辦理的結婚證需要經過公證才會被內地認可,僅僅辦證是無效的,而香港公證除了提供結婚證原件、雙方的身份證或者護照復印件外,還需要提供詳細的用途(等於使用一次公證一次),同樣費時費力。
你無法在國內領證的原因是年齡不夠,根據你的描述,你是99年的,如果女生的話,今年(2019年)過掉生日就年滿20周歲了,已然符合領證年齡,建議等到年齡後領取結婚證。
❷ 如果不是香港市民想在香港結婚領取結婚證怎麼辦
NHK : 樓上錯了...根據香港法例第181章...婚姻條例的第6條...擬在香港申請結婚的雙方...不用受居留條件所限制...即是...可以屬於任何國籍的人士...但大前題是...居留在香港的條件...必須合法...就算是來香港旅遊...也是合法的居留條件...其實...有不少在香港結婚的人...雙方並不是香港人...只是旅行結婚...但是...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男女雙方都要有16歲...以西歷計算...如果任何1方...是16~21歲...必須出具最少2位...同意這宗婚姻的人...男方1位...女方1位...可以是自己的父母...或是法定監護人...要有他們的姓名...住址...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婚姻同意書...還有證明同意人與結婚雙方的關系文件...如果在世界上...男女雙方都沒有這種關系人...可以跟香港的區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請結婚同意書...由法院批准這次婚姻...當然...超級特別的情況...由香港行政長官...直接發出批准...也是可以的...如果任何1方...是離婚人士...需要提交由你們當地的行政機關...就先前的婚姻所發出的離婚判令...如果任何1方是鰥夫或寡婦...也需要雙方提交....他 / 她先前的結婚證明文件...還有前配偶的死亡證明文件...其他的手續問題...你可以打電話 (852) 3102 3883...那是香港婚姻注冊處的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的24小時服務熱線...在香港結婚...需要先遞交 擬結婚通知書...結婚雙方必須在預定結婚日期前的3個月內...但不能超過3個月...不然...根據婚姻條例第10條...時間訂太久的...例如申請在10年後某天結婚的擬結婚通知書...婚姻注冊官可以提出把它作廢...然後...自己或透過證婚律師...跟婚姻注冊官...遞交了 擬結婚通知書...擬結婚通知書...是由結婚雙方1起...或其中1方單獨簽名...透過證婚律師...或親身遞交給婚姻登記處...結婚雙方的身份證明...例如香港身份證...或雙方居住地發出的旅遊證件副本也是可以的...正式啟動了排期程序後...婚姻注冊官會在婚姻注冊處內...展示你們的擬結婚通知書...不少於15天...如果這15天內...都沒有人提出反對...在15天後的第1個政府工作天起...婚姻注冊官可以隨時發給你們婚姻注冊官的證明書...約見你們去婚姻注冊處...或以神父...或以你們的證婚律師...替你們辦理和完成婚姻注冊程序...當然...到時候...男女雙方也要親自來香港...完成程序...最起碼...要帶上身份證明文件...准備給婚姻注冊處核對...沒問題的話...你們的婚姻...就在香港有效...正式的結婚證書...也會由婚姻注冊處在當天1並發出...所有跟婚姻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也會被香港的各級法院所接受...例如申請配偶的遺產繼承...子女撫養權...或聯名申報稅務等........
❸ 我是內地人和香港的女友在香港登記結婚。 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❹ 現在去香港需要辦理什麼證件嗎費用如何計算
去當地的公安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如果五一期間去的就要快,因為由申請到拿到證,要20個工作日,現在好像有變動改成10個工作日,你可以去咨詢下!首次費用就是100元的證件費,每次簽注20元!可以同時簽注香港兩次!
❺ 去港澳旅遊住旅館要帶戶口簿和結婚證嗎
不需要,帶港澳通行證就可以了
❻ 到香港旅遊,如果夫妻同住,需要不需要帶結婚證
不需要,男女雙方足十六歲以上,而且雙方自願的,都可以同住或性愛,而且無人查,徐非有人報警你同未滿十六歲的女仔或男仔過性愛就得了。
❼ 大陸人去香港旅遊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凡 擬 結 婚 人 士 , 不 論 擬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由 婚 姻 登 記 官 主 持 婚 禮 , 或 在 特 許 的 公 眾 禮 拜 場 所 由 合 資 格 的 神 職 人 員 主 持 婚 禮 , 或 由 婚 禮 監 禮 人 在 香 港 其 他 地 方 主 持 婚 禮 , 均 須 事 先 以 訂 明 表 格 向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直 接 遞 交 或 透 過 婚 姻 監 禮 人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擬 結 婚 雙 方 無 須 受 居 留 條 件 所 限 制 , 亦 可 以 屬 任 何 國 籍 人 士 。 結 婚 的 最 低 法 定 年 齡 為 十 六 歲 ( 以 西 歷 計 算 ) .如 何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除 在 海 外 遞 交 的 通 知 書 外 , 擬 結 婚 的 其 中 一 方 或 雙 方 必 須 把 已 簽 名 的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交 往 或 透 過 婚 姻 監 禮 人 遞 交 給 本 港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 並 須 出 示 擬 結 婚 雙 方 的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旅 行 證 件。 在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時 , 他 們 必 須 提 供 雙 方 的 下 列 個 人 資 料 : 全 名 ; 婚 姻 狀 況 ( 即 是 否 未 婚 、 鰥 夫 或 寡 婦 、 離 婚 人 士 或 以 往 曾 否 采 用 任 何 儀 式 結 婚 ) ; 職 業 ; 年 齡 ; 住 址 ; 雙 方 父 母 的 姓 名 ; 及 如 任 何 一 方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 必 須 列 明 同 意 這 宗 婚 姻 的 人 的 姓 名 和 地 址 , 以 及 該 人 的 身 分 ( 即 婚 姻 條 例 附 表 3 指 明 的 有 關 人 士 ) , 並 須 提 交 與 該 有 關 人 士 的 關 系 證 明 文 件 。特 別 規 定未 成 年 人 士 如 擬 結 婚 的 任 何 一 方 未 滿 二 十 一 歲 , 但 超 過 十 六 歲 , 又 非 鰥 夫 或 寡 婦 , 必 須 向 婚 姻 登 記 官 出 示 婚 姻 條 例 附 表 3 所 指 明 的 有 關 人 士 的 同 意 書 。 如 沒 有 該 等 可 發 出 同 意 書 的 人 士 , 當 事 人 可 向 區 域 法 院 法 官 提 出 申 請 該 同 意 書 。離 婚 人 士 / 鰥 夫 或 寡 婦 如 擬 結 婚 人 士 是 離 婚 人 士 , 必 須 提 交 由 管 轄 法 院 所 發 出 有 關 其 先 前 婚 姻 的 解 除 婚 姻 判 令 , 以 作 證 明 ; 並 在 舉 行 婚 禮 前 , 向 婚 姻 登 記 官 遞 交 一 份 蓋 有 印 章 的 法 院 最 後 判 令 的 核 證 副 本 。 如 擬 結 婚 人 士 是 鰥 夫 或 寡 婦 , 必 須 提 交 其 先 前 的 結 婚 證 明 及 前 配 偶 的 死 亡 證 明 書 。 如 離 婚 文 件 或 死 亡 證 明 書 不 是 以 英 文 或 中 文 書 寫 , 必 須 遞 交 這 些 文 件 的 核 證 翻 譯 本 。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的 展 示 及 結 婚 儀 式 的 安 排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須 在 接 收 通 知 書 的 婚 姻 登 記 處 和 婚 姻 登 記 事 務 及 紀 錄 辦 事 處 公 開 展 示 , 為 期 最 少 十 五 整 天 。 在 這 段 期 間 內, 任 何 在 法 律 上 獲 授 權 人 士 如 對 該 宗 婚 姻 提 出 反 對, 可 以 在 登 記 官 出 示 以 供 查 閱 的 通 知 書 的 副 本 上 寫 上 「 不 准 」 一 詞 , 加 上 簽 署 及 書 明 反 對 該 宗 擬 締 結 的 婚 姻 所 憑 的 身 分 。 如 婚 姻 登 記 官 認 為 該 人 其 實 並 非 在 法 律 上 獲 授 權 , 則 可 准 許 該 宗 婚 姻 繼 續 辦 理 。 如 婚 姻 登 記 官 認 為 反 對 有 效 , 擬 結 婚 的 任 何 一 方 可 就 登 記 官 的 決 定 藉 呈 請 書 向 原 訟 法 庭 提 出 上 訴 , 由 法 庭 裁 決 該 宗 上 訴 。 原 訟 法 庭 的 裁 決 即 屬 最 後 決 定 。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展 示 滿 十 五 整 天 後 , 如 無 人 提 出 反 對 , 婚 禮 便 可 舉 行 。 擬 結 婚 人 士 應 事 先 就 婚 禮 的 確 實 日 期 和 時 間 , 與 婚 姻 登 記 處 的 主 管 婚 姻 登 記 官 商 議 。 如 婚 禮 擬 在 特 許 的 公 眾 禮 拜 場 所 舉 行 , 則 與 主 禮 的 神 職 人 員 商 議 。 如 聘 用 婚 姻 監 禮 人 主 持 婚 禮 , 則 與 該 婚 姻 監 禮 人 商 議 。 發 出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後, 雙 方 必 須 在 三 個 月 內 結 婚 , 否 則 該 項 通 知 即 完 全 作 廢 ; 之 後 雙 方 必 須 重 新 發 出 通 知, 始 可 結 婚 。 擬 結 婚 人 士 可 透 過 互 聯 網 ( 網 址 : www.gov.hk/marriagebooking ) 或 互 動 話 音 系 統 ( 電 話 : 3102 3883 ) 預 約 一 個 時 間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預 約 安 排 是 以 先 到 先 得 的 方 式 進 行 , 以 確 保 每 位 人 士 都 能 獲 得 公 平 的 處 理 。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舉 行 的 儀 式 新 郎 及 新 娘 應 按 照 與 婚 姻 登 記 官 約 定 的 時 間 十 五 分 鍾 前 到 達 , 並 攜 同 兩 位 見 證 人 簽 署 作 證 。 他 們 可 邀 請 親 友 到 場 觀 禮 。 在 婚 禮 進 行 中 , 雙 方 可 交 換 戒 指 。 結 婚 雙 方 及 見 證 人 須 在 一 式 兩 份 的 結 婚 證 書 上 簽 署 。 婚 姻 登 記 官 須 將 一 份 證 書 交 予 結 婚 雙 方 , 並 將 另 外 一 份 在 婚 姻 登 記 處 存 檔 。補 辦 婚 姻 登 記 於 一 九 七 一 年 十 月 七 日 前 在 香 港 締 結 舊 式 婚 姻 或 認 可 婚 姻 的 人 士 , 可 以 申 請 補 辦 婚 姻 登 記 。 如 任 何 一 方 對 申 請 提 出 異 議 或 他 / 她 的 下 落 不 明 , 申 請 人 可 以 在 出 示 法 庭 命 令 聲 明 該 段 舊 式 婚 姻 或 認 可 婚 姻 確 實 存 續 後 , 單 方 面 申 請 補 辦 婚 姻 登 記 。 申 請 人 須 出 示 證 據 , 證 明 其 舊 式 婚 姻 或 認 可 婚 姻 是 在 一 九 七 一 年 十 月 七 日 以 前 在 香 港 締 結 。 兩 位 婚 禮 的 見 證 人 須 作 出 法 定 聲 明 , 證 明 他 們 當 時 確 曾 參 加 該 結 婚 儀 式 。費 用各 項 收 費 是 根 據 《婚 姻 條 例》 和 《 婚 姻 制 度 改 革 條 例 》 所 訂 的 應 繳 費 用 而 徵 收 。在 海 外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誰 可 在 海 外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如 擬 結 婚 的 雙 方 均 居 於 海 外 , 但 有 意 在 香 港 結 婚 , 可 在 海 外 遞 交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 如 何 在 海 外 遞 交 通 知 書 他 們 應 直 接 致 函 香 港 婚 姻 登 記 事 務 及 紀 錄 辦 事 處 , 索 取 一 份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表 格 , 並 填 寫 該 份 表 格 。 填 妥 表 格 後 , 應 盡 快 以 掛 號 郵 遞 方 式 將 表 格 寄 回 該 辦 事 處 。 擬 結 婚 雙 方 在 表 格 上 的 簽 署 , 須 由 其 居 住 國 家 的 一 位 公 證 人 認 證 。 訂 明 費 用 應 以 銀 行 匯 票 繳 交 , 抬 頭 人 寫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 並 應 連 同 已 填 妥 的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一 並 寄 回 。 擬 結 婚 人 士 可 以 書 信 形 式 提 出 預 約 排 期 舉 行 婚 禮 的 要 求 , 並 連 同 填 妥 的 擬 結 婚 通 知 書 一 並 寄 回 。 通 知 期 由 該 辦 事 處 收 到 通 知 書 的 翌 日 起 計 算 。 婚 姻 登 記 處 會 發 信 給 擬 結 婚 雙 方 , 以 確 認 舉 行 婚 禮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
❽ 去香港要辦什麼手續
去香港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辦理流程: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當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
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8)去香港旅遊要結婚證嗎擴展閱讀
2018年9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
2019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實行「全國通辦」。申請人異地申辦赴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還可在自助簽注機上辦理,立等可取。
❾ 內地人可以到香港登記結婚嗎
一、雙方在香港注冊結婚,與香港人注冊結婚的手續一樣,在向婚姻登記署提交"擬結婚通知書"排期時, 需連同你的一下證件:
1)來港通行證/旅遊證件的復印件或傳真件,
2)身份證復印件或傳真件,
3)戶口本(以證明婚姻狀況為未婚)或無結婚證明書,
4)雙方簽署的「擬結婚通知書」(要填寫對方父母的資料).
在結婚注冊當天帶同以上1), 2), 3) 的正本去注冊就可以了。
二、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專門發布的《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規定。華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自願在國內或內地結婚的,雙方應到國內或內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國內或內地公民須提供的證件為: 1、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2、所在工作單位或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和婚姻狀況證明。
港澳同胞的證件為:1、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海員證;2、我司法行政機關委託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3、澳門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此外,華僑、港澳同胞在申請結婚登記時,還需持有在國外或港澳從事的職業或可靠經濟來源的證明;婚姻登記機崐關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證明。不在原籍登記結婚的港澳同胞還須持有原籍(或原住地、原工作單位)崐鄉(鎮)人民政府、市、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崐證明,或內地兩個了解情況的親友為其出具的無配偶保證。當事人若是離過婚的,還需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原配偶死亡證件,有過同居關系的,須持有脫離同居關系的協議書。
三、如果你在香港注冊結婚,則適用婚姻注冊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