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逆行超車撞上豪車
A. 三輪逆行撞上豪車反索賠2萬,我弱我有理的認知是怎樣形成的
近日發生一輛三輪車逆行撞上勞斯萊斯反索賠2萬的事件,從交通法來看,是三輪車的全責,勞斯萊斯車主表示不用賠償,想著對方能力有限,但三輪車車主反讓其賠償2萬元,於是勞斯萊斯車主報警。這種非常典型的「我弱我有理」的認知其實是非常多的,就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以弱賣弱,把別人的善意當做理所當然。
所以不要忘了,法律以及規則的真正意義在於讓社會有條不紊地運轉,呵護人民心中的道德感和正義感,倘若不分由頭,什麼都要先去同情弱者,那麼,規則的尊嚴恐怕就剩下一道空殼了。
B. 如果兩輛車都是逆行,超車一方撞到直行一方,定誰的責任
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追尾交通事故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同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在變更車道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變更車道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速較快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一方超寬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另一方在超越過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方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另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4、一方超寬並在與另一方並行或者超越另一方過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寬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志的,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6、一方在車道內停車,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車一方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的,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對向刮擦交通事故
1、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該方承擔全部責任;
2、一方超寬,對方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寬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3、雙方均在本車道內行駛形成的對向刮擦交通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
◆正面相撞交通事故
一方騎壓中心線行駛或駛入對向車道形成的正面相撞交通事故,該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側面相撞交通事故
1、一方車輛轉彎,另一方直行形成的側面相撞交通事故,轉彎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從一條道路駛入另一條道路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發生側面相撞交通事故,雙方均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特殊交通事故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4、在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發生交通事故,不按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有證據證明當事人超速行駛、酒後駕駛、違反交通標志行駛、無證駕駛、駕駛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以及存在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的,根據其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C. 三輪逆行撞上豪車,反索賠2萬元,一般在城市開三輪車的都是那些人
三輪逆行撞上豪車,反索賠2萬元,這種行為真是令人不齒!現在隨著經濟的高度發展,車子也成了必需品,無論是轎車還是三輪車,電瓶車都成為了我們生活便利的必不可缺的工具。而一般在城市裡開三輪車的人,普遍都不是生活在這個城市裡的人,絕大多數是外來務工的人員,素質教育都不是很好,總有那麼幾個道德品質不是很高的,所以為了在這個城市生活,三輪車也成為了謀求生活的一種工具。
沒有出現新的交通規則以前,轎車如果是與人、電瓶車、三輪車等這種比轎車看著「弱」很多的相撞,無論對錯,轎車都是主責。而現在,新的規則出來以後,司機真是非常開心,因為公平了,現在不是看面積大小,誰強誰弱的問題,而是看過錯方是誰來定主責任,也可謂是大快人心。
而就是因為在城市裡謀求生活開三輪車的絕大多數是素質教育不高的人,所以就難免會出現道德品質低劣的人,只希望無論如何,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那些不該發生的碰撞、刮擦這些事情就可以減少很多。
D. 你好,麻煩問一下,我正常行駛,對方逆行超車碰撞到我,我有沒有責任
沒有責任!
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還是要看交警部門如何劃分了。
E. 正常行駛和逆行超車的撞了誰的責任
1.對方是逆向行駛,
2.對方載人是否違反道交法條例。
3.核實對方駕駛員是否有駕駛證。
4.充分向交警反饋意見。因對方屬機動車車輛。雙方的事故認定因按照機動車與機動車的事故認定事故責任。
5.緊密跟蹤交警的定責過程及結果,如認定你有責任,在責任認定書下達的三日內向其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確保 事故的責任認定清晰公平。
F. 遇到小車逆行道超車,發生碰撞,誰的責
當然是逆行超車的主了,他這種情況只要你沒有違章行駛,就是你撞他也是他的全貢!
G. 我掉頭,他超車過來逆行撞上了我的車!交警說是同等責任!這怎麼賠償
同等責任就是一人一半
對方費用花10000你出5000
你花20000,對方出10000
H. 如果左轉彎時,後面的車輛逆行超車,跟我撞上了,請問是誰的責任大
看實際情況而定,一般說
逆行的責任大
I. 逆行超車跟左轉彎車相撞誰的責任
逆行車輛全責。逆行車屬於當事人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承當全部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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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
(一)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當事人對某一起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定因其由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是確定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術認定,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實事求是地表述當事人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須考慮法律責任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 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系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
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後,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二)因果關系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必須認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關於那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作用,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行為才起作用。
1、 因果關系原則
當事人存在有違法行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的嚴重程度與在事故中的作用並不成「正比」,有些行為並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違法行為很嚴重,但在事故中並未起作用。行為與該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也沒有加重事故後果。
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系。交通事故認定是技術認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因果關系時,只需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事實上屬於事故的原因即可。
2、直接原因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是實實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損害後果發生的因素, 它就構成事實上原因, 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三)路權原則
路權原則即各行其道原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各行其道原則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證,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現代化交通設施給所有的交通參與者規定了各自的通行路線,行人、不同類型的非機動車和機動車都有各自規定的通行路線。
然而,在當前的交通環境中,極少有絕對的「專用道路」,「借道通行」必然存在。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同時,也要規范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道路的行為,即「借道通行」的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交通事故責任
J. 轎車逆行超車撞上左轉彎電動車責任怎麼劃分
捷達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因為他從左側車道超車將電動車尾部撞爛,導致人撞倒腿部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