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質量信譽檔案目錄
Ⅰ 汽車維修記錄怎麼查詢在哪裡查詢
查詢車輛在4S店的維修保養記錄:打電話到售後詢問,或者直接去4S店問下。4S店能夠提供最專業,最可靠的維修技術、專業設備工具,注重品牌信譽。
4S店具有完善的服務流程和修後服務跟蹤系統,保證每一道維修工序都嚴格依照品牌的要求進行。
針對維修後的異議4S店會認真負責。
在其它維修廠維修車輛的隱患:
維修後沒有維修記錄,沒有對車輛故障系統的全面參考。
為縮減成本,多採用非原廠零件和假冒偽劣零件,為你的駕車安全埋下隱患。
維修人員沒有經過品牌廠家的專業認證培訓,針對LEXUS車型系統經驗不足。
非原廠零件會造成車輛功能非正常發揮,也影響到其它部件的正常運行從而產生更嚴重問題。
經過非專業維修後的車,從感覺上表面煥然一新,可內部卻存在很大隱患,維修廠對車輛鑰匙的管控無法保證,盜車事件時有發生。
對維修後產生的質疑投訴無門,即使反復維修仍因技術水平不足無法修復,直到您不願再浪費時間精力去理論而不了了之。
回到4S店更換所有劣質件,為同樣的問題花兩次錢,勞民傷財,想圖個方便卻讓自己如此麻煩
Ⅱ 汽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簡述
一、認真組織實施,年審工作取得實效 今年是落實省局統一換發新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一年,我們在年審工作中堅持以安全生產為重點,嚴格對照開業條件,對二類維修企業的經營行為、質量管理、服務意識和三類業戶的合法經營進行了重點審查,使維修企業加強企業管理,增加維修設備,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完善內部管理有了新的認識,通過質量信譽考核,使維修企業的管理水平上了台階,立章建制進一步完善,服務意識顯著增強,達到了年審工作的預期目的,取得了實效。 今年共審驗維修企業53家,其中二類維修企業9家,三類維修業戶44戶,其中整改二類維修企業2家,吊銷經營許可證 37 戶,新審批三類專項維修業戶4家。 二、年審工作具體做法 1、分析研究我縣實際,確定年審工作重點。年審之初,我們根據市處維修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市處及相近市縣年審工作經驗,結合我縣維修市場實際,制定專用年審表格,確定二類維修企業嚴格審查開業條件,規范經營行為,增強服務意識為重點的質量信譽考核,而對三類維修業戶則以安全生產為重點,以清理整頓為主要內容的年審工作重點,為年審工作有序開展奠定基礎。 2、轉變思想觀念,以安全生產為重點,依託年審,嚴把市場准入關。結合我縣十二里半爆炸事件為警示,加強企業檢查,對二類維修企業的廠房場地、設備設施、安全措施、從業人員資質條件,嚴格按照維修企業開業條件一一對照審查。對三類及摩托車修理業戶達不到安全條件,堅決取締,符合開業條件的辦理《經營許可證》,並分門別類,逐戶登記,有效的改善了我縣現在維修市場混亂的狀況。 3、對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內容進行重點檢查,如車輛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制度、車輛維修合同制度等進行責任落實,確保質量;完善企業質量管理重點把關,要求企業建立齊全的二維檔案,一車一檔,及時上報維修登記台帳,完善車輛送檢制度,在年審中,把此項作為二類維修企業評審的一個重要條件,規范企業自身制度管理。 4、為防止審驗工作流於形式,我們制定了自查、現場查驗、整改、驗收四個審驗程序,從2006年9月30日開始,逐戶企業進行檢查,把審檢工作落實到人,工作層層有負責,環環有簽字,有效地杜絕了審驗工作走過場,提高了年審工作質量。 三、存在的不足 通過年審,維修市場進一步好轉,服務意識進一步增強,維修質量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觀念進一步加強,達到了年審預期目的,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監管力度不夠,被取締的業戶有死灰復燃之勢;二是經濟條件影響,未能實現檢測網路,二級維護竣工仍是手工填寫,不能利用計算機管理等等。這些我們將在2007年的工作中重點進行管理,使我縣的維修市場有一個新的發展
Ⅲ 在哪裡可以找到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檔案管理工作,是汽車維修的基礎管理工作,也是企業生產、技術管理的基礎工作。
1.汽車維修檔案由業務部門負責收集、整理、保管。汽車大修、總成大修、汽車二級維護的維修檔案一車一檔,一檔一袋,檔案內容包括維修合同、檢驗簽證單、竣工證存根、工時清單、材料清單等;汽車一級維護、小修的資料在維修登記本中保存。
2.維修檔案應保持整齊、完整。一車一檔裝於檔案袋中,不得混雜亂裝。檔案袋應有標識,以便檢索。
3.檔案放置應便於檢索、查閱,同時防止污染、受潮、遺失。
4. 車輛維修竣工後,檢驗員應在車輛技術檔案中記載總成和重要零件更換情況及重要維修數據(如氣缸、曲軸直徑加大尺寸)。
5.單證入檔後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人員不得隨意查閱,更改,抽換。如確需更正,應經有關領導批准同意。
6. 車輛維修檔案保存期2年。
Ⅳ 汽車維修時,應該出具什麼相關的檔案資料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015年第17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並實行檔案電子化管理。維修檔案應當包括:維修合同(托修單)、維修項目、維修人員及維修結算清單等。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維修檔案還應當包括:質量檢驗單、質量檢驗人員、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等。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如實填報、及時上傳承修機動車的維修電子數據記錄至國家有關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機動車生產廠家或者第三方開發、提供機動車維修服務管理系統的,應當向汽車電子健康檔案系統開放相應數據介面。
機動車托修方有權查閱機動車維修檔案。
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周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
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為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
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
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
Ⅳ 怎麼查詢車輛在4S店的維修保養記錄
輸入車牌號可以查詢車輛是否火燒、是否泡水、結構件是否有維修、外觀件是否有維修、公里數是否正常、重要部件是否維修等重要信息,可以查小客車,大車,新能源小車,新能源大車等類型。
通過車牌號查維保信息的方法如下:
現在網路已經普及,很多事情人們都是通過網路來進行的。現在很多人就已經通過網路查詢車輛信息,像雲文快查。只需要打開微信,搜索:雲文快查,查詢車輛是否火燒、是否泡水、結構件是否有維修、外觀件是否有維修、公里數是否正常、重要部件是否維修等重要信息,但是不能查詢到車主的信息。
上網查詢方式可以為車主節約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讓車主足不出戶便可以了解關於自身車輛的問題。輸入自己的車輛信息,就能很快的看到車輛信息的所有類型情況,讓人們可以詳細地了解自己的車輛信息內容。
(5)汽車維修質量信譽檔案目錄擴展閱讀:
車牌號是標識車輛身份的號牌,車牌號對車的意義就像身份證號對人一樣。例如車牌是河北張家口的車子,驥代表河北,G代表張家口市,驥G就是張家口的車牌代碼。有了代碼車輛的身份信息就一目瞭然了。
Ⅵ 機動車維修的職業信譽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指標包括:
(一)從業人員素質指標:維修技術人員獲取從業資格證件情況;
(二)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制度實施情況及安全生產狀況;
(三)維修質量指標:質量保證體系建設和實施情況;
(四)服務質量指標:服務公示情況、有責投訴次數、服務質量事件和用戶滿意度;
(五)遵章守紀指標:守法經營和違章情況;
(六)環境保護指標:環保設施設備技術狀況和運用情況,廢氣、廢水、廢油以及空調製冷劑等維修廢物回收處理情況;
(七)企業管理指標:質量信譽檔案建立情況、企業形象、獲獎情況、連鎖經營情況。
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實行計分制,考核總分為1000分,加分為100分。
在考核總分中從業人員素質考核佔100分、安全生產考核佔150分,維修質量考核佔200分,服務質量考核佔200分,遵章守紀考核佔150分,環境保護考核佔150分,企業管理考核佔50分。
企業管理指標中企業形象、獲獎情況、連鎖經營情況為加分項目。
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等級,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下列條件進行考核:
(一)AAA級企業:
1.考核期內未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和重大、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
2.考核期內未出現超越許可事項或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違法違章行為;
3.考核期內未出現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擅自改裝機動車或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的違法違章行為;
4.考核總分和加分合計不低於850分,且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等考核分數在該項總分的80%以上。
(二)AA級企業:
1. 未達到AAA級企業的考核條件;
2.考核期內未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和重大、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
3.考核期內未出現超越許可事項或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違法違章行為;
4.考核期內未出現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擅自改裝機動車或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的違法違章行為;
5.考核總分和加分合計不低於700分,且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等考核分數在該項總分的65%以上。
(三)A級企業:
1.未達到AA級企業的考核條件;
2.考核期內未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和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
3.考核期內未出現超越許可事項或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違法違章行為;
4.考核期內未出現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擅自改裝機動車或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的違法違章行為;
5.考核總分和加分合計不低於600分,且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等考核分數在該項總分的60%以上。
(四)B級:
考核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質量信譽等級為B級:
1.發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
2.出現超越許可事項或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違法違章行為;
3.出現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擅自改裝機動車或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的違法違章行為;
4.考核總分和加分合計低於600分或者企業從業人員素質、安全生產等考核分數在該項總分的60%以下的。
重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是指由於企業原因,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而受到市級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事件;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是指由於企業原因,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而受到省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事件。
《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http://www.yunzheng.org/Fagui/Class2/0135.htm
Ⅶ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2)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後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後的標准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准執行。當上述標准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准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後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並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准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 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准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准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並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於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准並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准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並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准。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 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並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於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 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託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 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並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並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台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並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於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中外合資、中外合作、獨資形式投資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等相關證件工本費收費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