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費只要清單有法律效力嗎
『壹』 汽車維修清單
什麼車?有什麼問題?你什麼都不說,哪來的清單
『貳』 車輛維修結算單上簽名加什麼字有法律效力
車輛維修結算單,只是車輛維修內容和維修費用的計算清單,它只代表你對維修過程、維修結果和維修款的認同,它不代表有沒有付錢,付錢有另外的票據。
所以,你簽字時不管加上什麼字都沒有多大的意義,除非你不認可對方的維修內容或者對方結算價款的方式與原先你們約定的不符,或者對方提供的配件不是約定的原裝配件等……
『叄』 我司是汽車修理,開具的發票明細全部為維修費,我需要把結算明細單與發票一起粘貼在憑證後面嗎
可以把結算明細單與發票一起粘貼在憑證後面,不是必須粘貼在後面。
銷售的原始單據過多,可以另行保管,不用全部釘入憑證。
『肆』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4s店出具維修清單和發票具有法律效應嗎
這個情況是有法律依據的。
『伍』 財務憑證車輛維修費用沒有貼明細清單,這樣做對嗎
財務憑證車輛維修費用沒有貼明細清單這樣做是不對的,只有後附維修清單所花的錢才真實,沒有作假行為。
『陸』 汽車維修行業的發票——維修費必須附維修工料明細嗎沒附不能入帳嗎
安規定明細不清的不能入賬,但是若項目少雖未附清單但是發票上寫明了就可以不要清單了.
『柒』 保險公司定損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後,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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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四十三條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
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第四十四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捌』 汽車維修清單手寫的能不能起到法律依據
手寫機打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是否蓋章 蓋章才能生效具備法律效力
『玖』 維修費發票是否必須附清單
很簡單,當同樣的商品,同種商品的價格可能會有所不同的顏色與增值稅發票價格標示其規格(顏色略,型號略)和品種除了價格所附清單時,不同的車型也必須打標志著外部顏色和具體型號,該列表是起到這樣的作用。當模型的顏色過於復雜的時候,但是基本上是相同的價格,那麼我們應該重視的規格(詳細列表)的列表,而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身份驗證)可以打開的模型的詳細信息的摘要不標記和顏色。
『拾』 汽車維修費沒有維修清單可以報銷嗎
嚴格來說發票應附明細表才能入賬,不過這個問題會計高興了會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