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資質能轉讓嗎
『壹』 汽車維修行業維修資質有哪些規定
汽車維修企業分成1、2、3類,1、2類可以從事整車維修,3類專項修理:如專修水箱、專修發動機、專修塗漆等。具體資質規定要看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及地方政府要求不一樣。國標、地標因地實施。
目前我國最新國標:GB/T16739.1-2014和GB/T16739.2-2014,您可以搜一下。
『貳』 汽車維修資質要取消嗎
你好,沒有收到這方面的通知,請問你是說你的汽車維修廠的維修資質到期了嗎?
『叄』 二類汽車維修道路運輸許可證可以轉讓嗎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許可證是不允許轉讓、出租、轉借的,因此《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不能轉讓。如果你不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可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交到原發證機關注銷即可。
『肆』 辦理二類汽車維修資質需要經過多少手續
汽車維修企業等級的含義:
根據原交通部的(GB/T 16739.1-3-1997)部頒標准,汽車維修企業共分為三類。
一類: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也可從事汽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
二類: 從事汽車一、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三類: 專門從事汽車專項修理和維護,主要如車身,塗漆,裝飾座墊,
水箱,輪胎,曲軸修磨,鏜缸,電氣等專項維修;
通過對以上三類劃分就大致明白他們應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組織管理及設施設備、經營規模等情況。
交通部於二00四年發布新的(GB/T16739.1-2-2004)部頒標准,對原標准作了一些調整。主要內容是一、二類企業的維修項目、技術人員、設施設備的界定趨於模糊,只是經營規模及設備外協上有不同要求。
一般說來,可以從事整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的應比只可從事維護保養及專項修理的技術水平要高。就好比省級醫院與鄉鎮醫院所能完成的手術范圍是不一樣的。
根據新頒布的國標《汽車維修開業條件》 (GB/T16739.1-.2-2004)規定,汽車修理廠分一類、二類和三類維修企業。各類維修企業的條件如場地、技術管理人員、技工及維修專用設備、機具等都有相應的要求。
具體辦理手續的程序是:
1. 遞交書面申請 到所在地區.縣級交通局汽車維修管理辦公室(簡稱汽修辦),汽修辦會根據你的申請向你提交一套完整的格式性的申報資料,再認真填報。
2. 汽修辦管理人員到現場(汽修廠)實地檢查軟、硬體設施是否符合你申辦的開業條件,並會指出還應作哪些整改和補充。
3. 經汽修辦驗收符合開業條件後頒發《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
4. 憑《X類汽車維修經營許證》向當地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5. 憑《工商營業執照》向當地稅務管理部門申報『稅務登記』。
親愛的朋友,我的回答可能對你幫助。如果你想申辦二類(整車維修)的話,專用維修設備費可能要30萬元以上,加上通用設備、場地、技術人員及起步配件費等約需50--80萬元。不過汽車維修業的業務前景也不錯,祝你成功。
需注意的是:1.辦汽修廠的地段較重要,最好處於交通交匯要道且進出車輛方便不受交管限制的;2.汽修廠的技術層次,管理水平起點要高,因為無特點的低檔次的汽修廠很難生存;3.社會資源盡可能廣且盡可能滿足客戶的需求(特別是公車),做好優質服務以最大限度爭取客源;4.要聘請一個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人員負責汽修廠的日常管理,因為汽車維修是專業性較強的行業。5.選擇承包或租賃或轉讓現成汽修廠比新辦的花費要省下不少錢。
親愛的朋友,不知你是何地的,也許我能幫助你。
『伍』 二類汽車維修資質能出租嗎
沒人租
『陸』 我申請的營業執照上工商部門批準的項目不含汽車維修,想變更成有維修資質,已有《道路運輸許可證》,怎麼
如果你是個體:
1、去注冊的工商所直接填寫申請變更登記表;
2、然後拿上你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和身份證、照片,繳納一定的變更費;
3、交回原有營業執照,等待領取新執照就行了。
『柒』 汽車維修企業一類資質與二類資質有何區別
汽車維修企業一類資質與二類資質的主要區別是規模的大小。
汽車整車維修企業,是指有能力對所維修車型的整車、各個總成及主要零部件進行各級維護、修理及更換,使汽車的技術狀況和運行性能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復到原車的技術要求,並符合相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按規模大小分為一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和二類汽車整車維修企業。
一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亦可從事汽車維護、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
二類汽車維修企業:從事汽車一級、二級維護和汽車小修。
『捌』 三類汽車維修轉讓需要注意
只要你有修理的技術資格證書就可以去申請辦理。
你需要帶上本人身份證、營業場所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協議、照片、技術資格證書到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好之後三十天內到稅務所辦理稅務登記證,這樣就可以了。
『玖』 資質可以轉讓嗎
可以的,法人是可以更名的,要辦理企業變更登記的手續。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製作。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資質審批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核發資質證書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塗改、 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