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汽車車間出租
① 個人廠房出租改成汽車修配城要交稅嗎
② 想租和地方,買台汽車維修舉升機,按照小時出租,專門服務4s店的修理工出來幹活用,不知道有沒有前景
這個可以肯定的告訴你,沒有前景,你自己核算一下投資回報率,4S店裡的人出來干私活是少數,並且車主找這些人出來圖的就是能省錢,你想想那些修理工租你舉升機的費用能自己承擔嗎?還不是要加到車主身上,你租金收多了,修理工不合適,收少了,你又不合適,畢竟這是個鑽空子的活,還是找點正規行業做吧,個人建議,僅供參考。
③ 開汽車修理廠好,還是開汽車租賃公司好
修車的資金回籠慢!佔地面積大!租金貴!
汽車租賃:得人硬啊!但是卻實很剩錢啊
!
④ 求汽車修理廠轉讓合同 急急急啊
汽車租賃合同樣本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准。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准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准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 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准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 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2000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 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 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 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准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准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000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
擔保方: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出租方:
電話:
經辦人:
⑤ 我是個汽車維修工.針對縣城400輛計程車能開什麼店合適
開一個小的修理店應該不錯,平時就是做一些保養,快修,遇到故障的時候幫助解決。這樣應該可以的,成本方面需要投入些。
⑥ 流動汽車修理車間需要多少錢
幾百元至幾萬元。
1、騎輛自行車,買套常用工具,也就幾百元。
2、買輛汽車(長安車、五菱車或者躍進、金杯、五十鈴),加上托頂(卧式千斤頂)、專用工具、常用工具幾萬或十幾萬吧。
3、還要看你修什麼項目,才好賠什麼樣的專用工具。
⑦ 怎樣承包汽車維修車間
跟老闆談,簽下合同就OK,看要怎麼提,了解下行情和利潤空間
⑧ 我家門面出租給做汽車維修的,一般需要幾箱電。我家原先是二相的。現在改為三相大概要多少錢
不是按方算的,要根據你的用電負載去選多大的。三相電最低是10千瓦,各地方不同吧,有些地方不好申報,地方超負荷,需要托點關注,一般報裝是1500左右,還有預存1500左右的押金。一般修理廠20千瓦的唔夠了,家庭用電耗不了多少。舉個例:修理廠用電負荷(算最大的,燈泡之類直接可以忽略),壓縮機6千瓦+噴漆房5千瓦+焊機2千瓦+排氣扇100瓦×4,冰箱+廚房用電+照明算1千瓦,家庭用電負荷:熱水器2千瓦×2套,廚房用電,冷氣2千瓦×2套,所以大概25千瓦的足夠。意思就是滿載(全部電器同時全開)不超容量就可以了。你選裝容量越大交的錢越多,10千瓦起步,報裝費是固定的,每增加一千瓦大概增加100塊。有關系的,價錢是有調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