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企業水污染排放標准
①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有多個針對不同行業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數十個強制性國家標准:
GB 30486-2013 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9430-2013 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6-2012 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7-2012 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8-2012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201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6-201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7631-2011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6877-2011 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3-2011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1-20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2-2010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3-2010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1-2008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3-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4-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5-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6-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8-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9-2008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544-2008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523-200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9061-2003 銷毀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水污染物控制標准(試行)
GB 14470.1-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炸葯
GB 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工葯劑
GB 14374-19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7-19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② 簡述汽車維修企業應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要求有哪些
汽車維修企業應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要求:首先是污水排放處理,避免對環境的污染。其次就是機油以及其他車身的一些污染設備。要有嚴格的處理,不能隨意丟棄以免對環境、對他人造成危險。
③ 汽車維修企業具備的環境保護條件要求有哪些
環境是國家的重要資源,也是人民生活質量的基本條件,環境保護是國策大事。環境保護人人有責,關系人人。維修企業應具備的環保條件
1.
維修車輛清洗應在規定的固定地點進行,每天應對汽車清洗地點進行
清掃
2.
保持場地清潔,汽車拆卸維修時,應做到油、水不落地
3.
廢舊料應分類放置在規定的收集地點,廢機油倒入收集桶內
4.
銼削制動蹄片應防止有害粉塵擴散
5.
車輛噴漆應在烤漆房或噴漆間內進行,防止漆塵飛揚,污染環境。
6.
檢修空調機時,致冷劑不得隨意排放到大氣中
7.
維修車輛的廢氣排放應達到國家標準的規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④ 杭州市河道廢水排放標准,哪位知道
註:本文1萬2千字,閱讀時間32分鍾,如需下載標准文件請按下圖獲取!
常 用 標 准
目錄
一、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2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4
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5
四、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DB11/307—2013(北京地標)7
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18920—20029
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18921—200210
七、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10
八、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12
九、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12十、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13
十一、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15
十二、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16
十三、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18
十四、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19
十五、啤酒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21—200521
十六、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6877—2001121
標准全文:
一、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466—2005
1、傳染病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一律執行表1的規定
表1: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號 控制項目 標准值 備注
1 糞大腸菌群數 ≤100MPN/L
2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3 腸道病毒 不得檢出
4 結核桿菌 不得檢出
5 PH 6-9
6 CODcr ≤60mg/l
7 BOD5 ≤20mg/l
8 SS ≤20mg/l
9 氨氮 ≤15mg/l
10 動植物油 ≤5mg/l
11 石油類 ≤5mg/l
12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5mg/l
13 色度 ≤30mg/l
14 揮發酚 ≤0.5mg/l
15 總余氯(直接排入水體的要求) ≤0.5mg/l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做要求。
2、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准,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准。
表2: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號 控制項目 排放標准 預處理標准
1 糞大腸菌群數 ≤500MPN/L ≤5000MPN/L
2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
3 腸道病毒 不得檢出 ——
4 PH 6-9 6-9
5 CODcr ≤60mg/l ≤250mg/l
6 BOD5 ≤20mg/l ≤100mg/l
7 SS ≤20mg/l ≤60mg/l
8 氨氮 ≤15mg/l ——
9 動植物油 ≤5mg/l ≤20mg/l
10 石油類 ≤5mg/l ≤20mg/l
11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5mg/l ≤10mg/l
12 色度 ≤30mg/l ——
13 揮發酚 ≤0.5mg/l ≤1.0mg/l
14 總余氯(直接排入水體的要求) ≤0.5mg/l ——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排放標准: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預處理標准: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做要求。
3、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其他要求:
1、化糞池應按照最高日排水量設計,停留時間24-36小時,清掏周期180-360天。
2、採用臭氧消毒,污水懸浮物濃度應小於20mg/l,臭氧用量應大於10mg/l,接觸時間應大於12min或由試驗確定。
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本標准規范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污染物限值。
區民小區和工業企業內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也按本標准執行。
標准分級:
1.一級標准A標準是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當污水處理廠出水引入稀釋能力較小的湖泊作為城鎮景觀用水或者一般回用水用途時,執行一級標準的A標准。
2.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和湖、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准。
3.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類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類功能海域,執行二級標准。
4.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採用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時,執行三級標准。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
表1: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A標准 B標准
1 CODcr 50 60 100 120①
2 BOD5 10 20 30 60①
3 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15 20 —— ——
8 氨氮 5(8) 8(15) 25(30) ——
9 總磷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
11 Ph 6-9
12 糞大腸桿菌(個/L) 103 104 104 ——
註: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COD大於350mg/L時,去除率應大於60%;BOD大於160 mg/L時,去除率應大於50%.
②括弧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
三、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標准分級:
1.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表2: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 -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 - 脈金選礦 100 500 -
3 懸浮物(SS)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 -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表2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 -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 -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5 化學需氧量(COD)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6 石油類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10 硫化物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1 氨氮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 -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 -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其它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 - -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 -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 -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續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
⑤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有哪些
1、國家排放標准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地方排放標准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
3、行業標准
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4、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
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
污水排放標准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
⑥ 我國現行的排放標准有哪幾種各標準的使用范圍及相互關系是 什麼
污水排放標准根據控制形式可分為濃度標准和總量控制標准。根據地域管理許可權可分為國家排放標准,行業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
濃度標准規定了排出口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濃度限值,我國現有的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都是濃度標准。總量控制標準是以水環境質量標准相適應的水環境容量為依據而設定的,水體的環境質量要求高,則環境容量小。
國家排放標准按照污水去向,規定了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適用於排污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以及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行業排放標準是根據各行業排放廢水的特點和治理技術水平制定的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地方標準是各省直轄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管轄地水體污染控制需要制定的標准,地方標准可以增加污染物控制指標數,但不能減少,可以提高對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但不能降低標准。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
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
⑦ 工廠的工業污水排放標準是什麼怎樣才可以實現達標排放
針對不同行業,國家制定有相應的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你們工廠屬什麼行業,不得而知。以下列出的是查到的一些行業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如當前尚沒有本行業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按下面最後一個標准 GB 8978-1996 執行。
另,不同地方也可能制定有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標准,亦須參照執行。
GB 13456-201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7-19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炸葯
GB 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工葯劑
GB 14470.3-2011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9430-2013 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523-200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1-2008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3-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4-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5-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6-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8-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9-2008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1-20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2-2010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3-2010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6877-2011 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7631-2011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6-2012 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7-2012 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8-2012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0486-2013 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544-2008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201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⑧ 2015新環保法對汽車維修行業有何規定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於2015年1月1日修訂施行《環境保護法》並沒有對汽車維修行業作出專門規定,但有與汽車維修行業有關的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六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第三十六條國家鼓勵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使用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和再生產品,減少廢棄物的產生。
國家機關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組織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有利於保護環境的產品、設備和設施。
第四十條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第四十二條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雜訊、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條國家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或者轉移、使用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
禁止引進不符合我國環境保護規定的技術、設備、材料和產品。
第四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控制、應急准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等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環境受到污染,可能影響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時,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啟動應急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有關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評估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和損失,並及時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八條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處置化學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物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第四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農業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和養殖,科學合理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用薄膜、農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禁止將不符合農用標准和環境保護標準的固體廢物、廢水施入農田。施用農葯、化肥等農業投入品及進行灌溉,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境。
第五十九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前款規定的罰款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防治污染設施的運行成本、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或者違法所得等因素確定的規定執行。
地方性法規可以根據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增加第一款規定的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的種類。
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採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
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不公開或者不如實公開環境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公開,處以罰款,並予以公告。
第六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
(二)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
(三)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葯,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四條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⑨ 工廠排水環保要求
針對不同行業,國家制定有相應的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你們工廠屬什麼行業,不得而知。以下列出的是查到的一些行業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如當前尚沒有本行業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其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按下面最後一個標准 GB 8978-1996 執行。
另,不同地方也可能制定有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標准,亦須參照執行。
GB 13456-201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7-19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炸葯
GB 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火工葯劑
GB 14470.3-2011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918-200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9430-2013 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523-200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1-2008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3-2008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4-2008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5-2008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6-2008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7-2008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8-200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909-2008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1-20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2-2010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5463-2010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6877-2011 汽車維修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7631-2011 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6-2012 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7-2012 毛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8938-2012 麻紡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0486-2013 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3544-2008 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4287-2012 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⑩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什麼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滿足水環境標準的要求,對排污濃度、數量所規定的最高允許值。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實行濃度控制與總量控制相結合的原則:中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各省(區)對不能達到質量標準的水體,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滿足水環境標準的要求,對排污濃度、數量所規定的最高允許值。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實行濃度控制與總量控制相結合的原則:中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准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
各省(區)對不能達到質量標準的水體,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為控制污染,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國家新近頒布了《錫、銻、汞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製革及毛皮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檸檬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繅絲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等四項水污染物排放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