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账务处理
㈠ 汽车二级经销商的账务处理(公司不开发票,由4s店开票给的客户。公司赚的只是差价。公司之前填的增值税
假如车卖了10万,佣金1万
以代理费收入作为业务收入:
收到预付款时(不考虑税)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代理费 1万
贷:其他应付款 9万
付给厂商货款
借:其他应付款 9万
贷:银行存款 9万
以中介代理商作为买进卖出
收到预付款时(不考虑税)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预收账款 10万
付给厂商货款
借:预付账款 9万
贷:银行存款 9万
厂商发货给客户
借:预收账款 1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9万
贷:预付账款 9万
具体看合同规定商品的所有权怎样转移
㈡ 请教汽车4S店贷款卖车的会计分录;经销商向厂家提货一般全款还是贷款的呢
业务流程是怎样的请解释清楚?
你是银行,还是经销商?如果你是经销商,就不存在分期确认收入的情况,因为你是销售车辆,并非提供贷款,你本身是不会接受分期收款的。因为,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内一般不包括,贷款或融资租赁业务。除非你是租赁公司。
所以,还请将清楚背景。我才可以回答。
另外,如果你是汽车经销商,会计分录是:
销售给个人(不过他是贷款的还是全款的):
借:银行存款(不收到钱不能提车的,所以一定是银行存款)
贷: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借: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
向厂家购车,一般会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因为你不会有这么多自有资金。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计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向银行还本金利息
借:短期借款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㈢ 汽车贸易公司(经销商)要用哪些会计分录
更正一下:从购入到销售的分录多了,这里只列举简单的一点:
购入:
借:库存商品-汽车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销售: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结转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教育附加费、城建税等
缴纳税金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结转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㈣ 汽车销售返利帐务怎么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收到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4)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1、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
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
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
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
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2、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
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3、 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㈤ 汽车二级经销商账务处理的问题
汽车销售的主税是增值税,税率17%(汽车销售应该是一般纳税人)。
这种情况如果全额作为收入,又没有进项,增值税成本较大,17%呢。可以将收到的车款分为两部分入账。
借:库存现金 等
贷:应付账款 (支付给一级供应商的车款)
主营业务收入 (你们多收的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只计算你们多收部分的就行了。
支付一级供应商车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由于没有进项,结转成本时只结转你们店里发生的即可。这样收入与成本也是匹配的。
㈥ 汽车二级经销商会计做账,一般纳税人,暂时都没有开票,销售汽车是4s店直接开票给客户,我主要想问的是
没有发票就不要入账,放在下边做个内账,写个流水备查。没有发票做在账里,被税局发现要交税款的。实在想做,就放在预收账款里面,但是这个科目经常挂账也不行。
㈦ 汽车销售行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点的
(一)汽车销售行业
配件销售
1.配件购入
借:库存商品-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
2.配件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配件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保险理赔
1.一般保险公司理赔先挂账
借: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维修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保险公司回款(含三者修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保险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3.退三者修理费
借:其他应付款-退三者修理费
贷:库存现金
4.结转维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维修成本
贷:库存商品-配件
5.收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三)赠送购置税
1、汽车销售公司赠送给客户购置税,其实是为促销汽车而发生的一项销售费用,账务处理时,应将全部购车款(含赠送税款)一起确认收入,赠送税款作为销售费用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赠送客户的税款,可以理解作为业务宣传费用在税前限额扣除。
(7)新能源汽车经销商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营改增处理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一般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范围纳税人的管帐处理惩罚
小范围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试点期间凭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划定答允从销售额中扣除其付出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付出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付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㈧ 如果新能源汽车补贴收到了 财务上计入哪个科目
如果是执行老会计制度,就直接做补贴收入;如果是执行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补充规定》要求增设“应收补贴款”、“补贴收入”科目的企业,应同时分别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相应位置增设与科目名称相同的项目,以反映“应收补贴款”的余额和“补贴收入”的确认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包括退还增值税的补贴收入,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中国企业的补贴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应收取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一般将其作为企业的非正常利润处理。
㈨ 新能源汽车收到补贴,冲减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两种方法
一是直接冲减汽车的账面价值 假设汽车是做固定资产使用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
二是先确认为递延收益 然后随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均匀分摊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随折旧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