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安置房车位出售
A. 回迁安置房车位可以买卖吗
回迁安置房的地下停车位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当事人可以购买,如果没有产权的,购买车位会产生比较大的风险。
B. 安置房车位可以买卖吗
法律分析:回迁安置房的地下停车位如果有合法产权的,当事人可以购买,如果没有产权的,购买车位会产生比较大的风险。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C. 安置房车位三兄弟共有如何处置
安置房车位三兄弟共有可以出售后分售卖额。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看能否办理产权证,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可以办理产权证便可以出售。
D. 统建安置房地下车位办证是划拨可以出售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可以出售。被安置人拿到安置房地下车位证后,取得了安置房地下车位的所有权,随时可以买卖,但如果有限售规定的,要遵守限售规定。
E. 安置房的车位需要买吗
法律分析:不能。
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F. 关于安置房车位的规定
车位可以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大部分是租赁,需要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G. 安置房车位余多的车位以后社区会出售吗
会。根据查询法律快车可知,安置房车位余多的车位以后社区会出售。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H. 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小区车位转让要哪些税费呢
安置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1、房产评估
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大厅,办理时应先确定是谁来管评估费用,申请者填好授权委托书,递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者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评估由市一级房屋评估组织承担,由于要评估的多,一般得等一段时间。
第一,路面整体规划用以放置汽车的车位、停车库,假如是不可以办理产权年限登记非专有部分,就属于全体业主一共有;相反,就属于开发商;
第二,占有小区业主共有的路面或者其它场所用以放置汽车的车位,归属于全体业主一共有;
第三,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是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可以用管理方法,可以享受盈利,可是不可售卖。
住宅小区车位有房产证吗
地下停车库要不是人防设备改造,同时也不计入小区公摊面积,一般都能办理房产证。假如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自掏腰包的建设,它就有权利开展售卖或租赁。但另一种情况就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所市场销售的地下车位归属于人防设备,仅仅通过准许被改成临时性车位,那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买,也无法办产权证的。
I. 拆迁安置房车位
法律分析:1、看能否办理产权证,衡量车位、车库可否销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
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将详细事项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3、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只有20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