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A. 目前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体系”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四个体系”,严格落实安全主题责任,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继续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立足于加大投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
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继续完善以总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强化项目施工规划、技术方法、工作流程、资源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强化技术指导、技术研发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
3、完善以主管生产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强化主管生产领导按法律法规、按企业规章制度、按技术规程规范、施工方案组织生产的生产组织实施责任。
4、完善以主管安全领导(安全总监)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强化主管安全领导(安全总监)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安全检查监督责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
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安全生产标准化
B. 安全管理体系如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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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建设包括哪几个方面
安全生产的体系包括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监督体系;3、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4、安全生产实施管理体系。一般定义安全体系就是你的体系要以谁为首,并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般企业都是“一岗双责”,即生产(管理)岗位职责、岗位安全职责,体系中的责任要与岗位责任对应。
D.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都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安全管理体系实际上应该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安全管理方法的总称。在不同时期,对于同一个企业要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如果,企业的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发生了改变,则管理体系也要随之发生改变,否则,管理就要落后。
2、按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包含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生产设备设施、科技创新与信息化、作业管理、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16个方面。
E. 如何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运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战略部署;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工作指导方针;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五全”(即全面、全员、全方位、生产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标准达到:“在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在规章制度上严密有效,在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在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的工作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并定期检查考核等现代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型企业”和达到“QHSE综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见注解)” 的安全生产“十二”五奋斗目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组建公司、车间(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 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副主任:生产副厂长(负责生产安全工作)
设备副厂长(负责设备、机修、机电安全工作)
安全主管(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委 员:
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工作、工艺安全和化验室安全工作);
工会主席(代表工会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生产主任(负责本分管工作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调度主管( 同上 );
储运主管( 同上 );
设备主管( 同上 );
化验室任( 同上 );
后勤主管( 同上 );
采购主管( 同上 );
财务主管( 同上 );
人事主管( 同上 );
安全管理(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班长(代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2.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督办安委会形成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和有关文件的起草,收集整理安全工作信息,编发“安全情况通报”,定期总结并向安委会报告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委会其它的日常工作等。
3.公司级安全监督员:
经公司总经理任命以下同志为“公司级兼职安全监督员” 并配发“安全监督员”专用标志。
安全监督员:若干名。
主要职责:协助公司安委会对车间、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参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的考评与指导。
业务达标:(1)必修: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通用电气安全技术、通用机械安全技术、职业健康技术。(2)选修:车辆安全技术、焊接安全技术、起重安全技术、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防尘防爆安全技术、辐射防护技术、安全系统工程学、安全心理学、人机工程学等。
管 理:(1)兼职安全监督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接受安委会办公室直接领导,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2)根据个人业绩,年终给予适当奖励。(3)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称职者报总经理解除任命。(4)对工作优秀的人员,优先向相应岗位推荐。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安委会的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和部署,执行国家以及总公司颁布的劳动安全、劳动保护政策、法令有关规定及人身、设备、防火防爆安全规则。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立工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与管理。
2.根据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研究、部署、指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和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各项措施计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经费,不断改善员工安全生产条件。
3.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贯彻落实公司安全工作部署的情况,并根据季节特点,定期组织设备、伤害、防火防爆安全大检查,研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审批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4.定期召开安委会议,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分析诊断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不安全因素,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对策措施,控制规律性、惯性、倾向性、关键性、超前性问题。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5. 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并对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章违纪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拟定处理通报和整改措施。并对所发生的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和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共同价值观。
7. 安委会负责评审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并对基层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
8.安委会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各单位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目标)考评和大检查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年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每年评审一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适合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行修订时可随时组织实施。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事项。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 月度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例会每月26日前召开,有关车间、部门汇报上月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总结本月生产安全情况以及设备、安全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3)根据本月生产中存在的倾向性和关键性问题,研究确定具体解决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部署下月安全重点工作。
2、 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每年年初召开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上的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全公司安全生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安全奖励活动;并根据总公司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总体思路(计划)。
3、 临时安全会议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结合公司各时期工作重点或日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较大安全问题,临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有关重点工作或应对措施。
4、 自上而下参会和自下而上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要参加车间部门安全例会,特别是各主管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分管车间部门的安全例会,检查督导和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提高车间部门安全例会质量。各车间部门要将本部门月度安全例会会议议程及当月安全工作总结25日前报给主管领导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部)汇总,由安全办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整理反馈上报总公司。
此管理体系是洗煤公司的,比较简单。仅供借鉴参考
F.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转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安全生产的五大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一是理论体系: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已经形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二十八字方针。二是法规体系: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发布了上百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规系统。三是政策体系:国务院提出了12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四是监督管理组织保障体系:从上到下都建立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五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尽管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的重视,但是,生产安全事故仍然不断发生,重特大事故也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形势,怎样来分析,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下面从企业安全管理这个层面进行一些探讨。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它承担者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任,在安全生产方面负主体责任。时下,企业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也十分重视,但是在具体工作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1、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覆盖不全、落实不力的情况。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甚至有的企业就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些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内容简单、笼统,没有可操作性,只是一个摆设,用来应付上级检查,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些企业年初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一年到头也不去检查落实情况,等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了才去对照责任书。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问题,还是思想的麻痹和侥幸,图省事!
2、安全投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一遇到具体问题就不重要,在投入上往往是压了又压。有的该投入的不投,矿山企业它明明知道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需要改造,但迟迟不肯拿钱买设备,因为拿钱投入通风改造直接影响矿山的经济效益。有的企业提了安全费用,却没有花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舍不得购买新设备,一些应该淘汰的设备还在继续使用。国有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上就比较好,制度健全,安全费用提取正规、支出合理,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户有的没有帐目,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说到底还是一个钱的问题,还是效益的问题。
3、安全设施“三同时”存在应付问题。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由于很多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上项目往往搞“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也不买票。现在的问题是旧的三同时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新的三同时问题又在出现。
4、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有的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有的培训机构受利益的驱使,只管收费,不管培训质量,给了钱就完事,甚至是不培训,致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质量不高。
5、隐患排查不彻底。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企业虽然进行了多次检查,但就是没有查出问题和隐患,有的发现了问题也没有认真整改,以致造成了事故。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隐患不除,事故不已。一个企业、一个车间、一个岗位,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和隐患,靠别人来检查只是一时的,自己的隐患自己最清楚,只有每个岗位、车间、人员都瞪起眼来了,才能够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如果应付上级、蒙混过关,到头来是企业自己倒霉、职工自己倒霉!
6、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自觉。分析事故原因发现,有80%的事故是由于职工违章造成的。这里有职工素质的问题、管理者的方式方法问题、安全文化氛围问题,等等。
G. 什么是旅游景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020202 一是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旅游景点的特种设备安全,二是成立防汛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各旅游景点基础设施进行彻底排查,及时修复不安全隐患。三是启动旅游景点应急预案,及早做好人员转移,景点负责人带班,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四是加强特种行业的管理,五是加强景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强化抢险知识培训,做好应战准备。五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重视安全防范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加强黄金周和旅游旺季来临之际,安全检查和强化训练,确保游客安全万无一失。
H.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I. 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建设包括哪几个方面如何定义安全体系建设它与个人责任的落实有什么关系
一、安全生产的安全体系建设,以吉林省为例,包括:
1、建立警示教育体系。
2、建立责任落实体系。
3、建立隐患整治体系。
4、建立支撑保障体系。
5、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二、安全管理体系,顾名思义就是基于安全管理的一整套体系,体系包括硬件软件方面。软件方面涉及到思想,制度,教育,组织,管理;硬件包括安全投入,设备,设备技术,运行维护等等。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企业安全、高效运行。
三、与个人关系
1、安全文化及理念的树立
2、管理层的承诺、支持与垂范
3、安全专业组织的支持
4、可实施性好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5、有效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员工的全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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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J.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都包括哪些内容
1、安全文化及理念的树立
2、管理层的承诺、支持与垂范
3、安全专业组织的支持
4、可实施性好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5、有效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员工的全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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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
1、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抓经营管理的同时必须抓安全生产。
3、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原则:对企业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4、“三同时”原则: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5、“三同步”原则:企业在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技术改造时,将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
6、“三不伤害”原则:教育职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四不放过”原则: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领导和责任者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8、“五同时”原则: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工作的时候,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