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公租房开豪车
① 住公租房可以买三十万元的车吗
住公租房前如果有三十万车是无法申请的。
② 为什么廉租房,公租房里面有人开豪车
廉租房是指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的一种政策性补助住房,其申请条件中人均收入及人均住房面积都有其上限,而一般有能力购买车辆并进行日常使用及维护的家庭,一般并不能满足该条件,所以不是说廉租房名下不能有车
③ 住了公租房后买了车有影响吗谢谢,
在公租房租赁期内是没有影响的。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④ 开着小轿车,住的公租房,这难道没有人说闲话吗
开着小轿车住着公租房。难道没有人说闲话吗?工作需要必须买个小车开。因为路途太遥远。坐公交车不方便。必须买个小车。上下班。
⑤ 住廉租房的人很多都开豪车
因为连租房价格会比较便宜,有一些人其实他们是冒充这一份额。开豪车都应该去举报。
⑥ 住公租房能买车吗买车有什么条件
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申请公租房不可以购车,但是如果购买的汽车的档次过高则会影响公租房的承租。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6)福州住公租房开豪车扩展阅读: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⑦ 福州公租房不是工资收入怎么样开证明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公共租赁房即之前所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 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8]和外来务工人员。
但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核心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尽管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但仍然有许多这样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处在这个体系的“空白区”。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重庆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这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为填补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的希望所在。
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⑧ 公租房有车几万以上不可以住
首先对于承租了公租房且名下又有车的行为没有相关规定制度。但是,对于承租后购买了较高价格车辆的家庭,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承租时的相关手续进行重新核查。如发现其在申请公租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⑨ 2020年福州公租房本人有小汽车可以申请吗
高档轿 车是不行的。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 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⑩ 我是福建福州的入住公租房后继承我爸的房产那公租房还可以住吗
我是住的公租房,继承我爸的房产,公租房还是可以继续住的:
因为住公租房本就职一个使用权的问题,是没产权的,公房只要你是缴纳了房租的,房管所是不会让你退房的。但是你要转让就不行了,只要你一转让,去办理转让手续时,房管所就会收回去的,但可以租给另外的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