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装车的法律
1. 汽车改装法规
改装车法规
法律法规对改装汽车作出了限制
汽车的型号、发动机型号、车架号不能改,不能破坏车身结构;汽车改变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必须交验汽车,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贴面积不能超过车身总面积的30%,超过了就必须去相关部门报批;
外观
1、可以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但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红色为消防专用,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而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2、更换前保险杠属于改变汽车外形,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3、加宽轮胎、进气系统、排气系统等改装是不允许的。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4、申请变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2. 国内汽车改装相关法律
你好,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变更的相关法规如下: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上述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各地方政府(比如浙江省、上海市)根据该法规会制定更加详细的规定。
详细另查。
3. 改装车的法律规定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在用汽车轮胎规格,改装进气系统,排气系统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如在用汽车进行上述改装,可能会改变发动机功率,影响到行车安全,对进行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依法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当然也不是所有改装都是明令禁止的,比如对车身颜色,发动机,燃料种类,车架号码等进行改装都是可以的,只是在改装之后需要向交管部门办理车辆变更手续。特别注意的是在变更车辆颜色时,有三种颜色属于特种车专用颜色,不能使用。1:红色为消防专用,2:黄色为工程抢险专用,3:上白下蓝为国家行政执法专用。
对车身,车架,发动机的变更,要在已经损坏无法修复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进行。申请变更时,须同时出具修理厂的证明及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除了上述这条针对普遍改装配件的严格规定之外,车辆还有其他的限制规定。如:汽车在贴防爆膜时应注意机动车驾驶室前挡风玻璃驾驶员视区部位的透射比必须大于或等于70%,前排座位两侧玻璃的透射比必须大于或等于50%,此外,所有的车窗玻璃都不允许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有些改装人士在看到上面的规定后,不禁会问,如果我的车厢更换前保险杠、升高底盘,加宽轮胎,可以吗?回答是不可以的,更换前保险杠属于改变汽车外形,经过审批后是可行的,但对升高底盘等提升汽车越野性能的改装是不允许的。 年审中一旦发现违规改装,必须恢复原状。
如果您在改装之后需要变更行驶本等一些证件,需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说了这么多法律法规,相信有很多人看完之后决定自己不改车了。不过只要在年审前把改装件都换下来,或者在年审是想写办法,还是没有问题的。在国内改装界来说,代人验车也已经是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了。
4. 汽车改装的具体法律依据
我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显示,汽车轮胎规格、进气系统、排气系统、发动机都不是国家允许的变更项目。
汽车轮胎方面,国家规定必须与汽车出厂状态相吻合,不得私自变更。这里指的是轮胎的尺寸规格,但不限于品牌和型号。
发动机方面,国家规定必须与汽车出厂状态相吻合,不得私自变更。如客观存在需要更换发动机的,需要先行联系当地车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允许后方可实施。
汽车车身颜色方面,国家现行法规允许车主自行改色。但改色后10天内需要联系前往当地车管部门,出示改色的单据以及车辆相关证件,请相关部门受理登记改色备案。如超过10日,则可能面临扣车处罚。另外不允许车身张贴警车,消防,救护车等类似的图文标识。改色面积小于全车油漆面积30%的,可不予申报。
5. 在我国合法的改装车包括哪些内容
何谓“非法改装”?作为一个自问对汽车很懂专业汽车媒体每每看到“非法改装”这个四个字时总觉得万般不解和困惑。那些懂非懂大众媒体天天将这个词挂嘴边因为他们之间存着某种商业行为或者为了博取点击率或者抢夺眼球但作为一方管治单位否也应该将这个连自己都搞不懂词句放嘴边呢?刚看完一篇关于浙江警方如何定义汽车改装行为报道字里行间发现如此不实事求观点竟然出现官方文件上其啼笑皆非程度绝对不亚于哗众取宠芙蓉姐姐!们借用一篇数年前网曾经推出过一篇关于国外政府如何规范改装行业法律细则或者对于国内作为新兴行业汽车改装业如何规范一个有益参考。不敢说这套法律法规否适合中国使用但可以这么看从上世纪开始因为日及例如欧洲诸国均推出了相类法律法规后他们汽车改装行业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汽车后市场产业不仅拉动了汽车整个汽车工业水平发展更重要他们形成了巨大生产产值譬如一个德国汽车改装行业产值已经达到了近百亿欧元也就说达到了近千亿民币国民产值规模。日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放宽了改装汽车限制。按现行法例改装车分为以下四大类一、完全无须申改装可以像一般市车辆般通过车检便可取得牌照;二、需要向“陆上运输局”申报改装更改汽车登记内容但无须事前查;三、改造车辆;四、车辆改装后不符合日(相当于GB国家安全标准无用何种申方法也不会获发牌。简单地说第四种改装已脱离街车范畴只适用于赛车之类特殊车辆可以就此略过。前三个类别才们要研究对象。《大原则》无改装程度若何车辆要取得牌照必须符合一些基原则。其中一项比较重要条件关乎车辆体积和重量(详见附表1。此外还有一些关乎细节规定例如根据《日道路交通法》第55条第2项任何改装均不能妨碍驾驶者视线和方向盘操作亦不得干扰后视镜和车外照明系统常功效。再到一些更仔细层面时亦有相应原则性规定如更换凸轮轴时引擎便绝不容许超越废气标准。无须申报改装日法例出了八十多种无须申报改装零件亦将之统称为“指定部品”。它们大致上分为两大类别即附件和关乎行驶性零件每一类又细分多个组别(详见附表2。车辆若纯粹换装“指定部品”改装后有没有违反上述大原则(例如重量没有大变有不妨碍驾驶或危及车辆行驶性能和“保安基准”车便无须更改汽车登记资料。为免消费者买到不合格零件日坊间有售“指定部品”发售前均需通过有关方面测试证明产品符合“保安基准”。如此一来消费者只需确定产品附有合格标签便可安心购买亦不怕换装违反改装法例。如果改装零件不属于“指定部品”又怎样呢?这时便会按大原则辩事。一般而言车辆改装后若没有超越体积、重量变化上限所用轻度改装零件有符合“保安基准”车也无须更改登记资料。比较值得留意安装手法也有一个妙用那就“指定部品”即使超出体积及重量限制但安装手法若不属于永久性质(焊类车通常亦无须更改车辆登记资料(详见附表3。必须更新汽车登记资料改装如附表3所示车辆改装后尺寸和重量变化若超出法定范围车通常都需要更改车辆登记资料。此外改装若涉及车身基形状、最大载重量和载客数变化亦必须申报。有关部门否接纳申则视乎该车辆经改装能否符合“保安基准”。例如换装非指定灯管使需要查看其光度否符合标准太光或太暗都不会获得通过。改装车辆所谓[改造车辆]就改装幅度超出上述两种而又符合[保安基准]车辆。这类汽车改装范围可以涉及以下多种一、引擎――更换另一个型号引擎;加大排气量(由此推想换一个排气量较细但形号一样引擎便不属于[改造车辆]。二、排挡――更换另一种形式排挡箱(如手动档变自动档;将原有械式装置换成电磁式。三、操控系统――更改方向盘位置;由二轮驱动改成四驱;更改转向齿轮箱和方向位置(左驾变右驾即属于即此类。四、制动系统――由鼓型改为碟型制动;以气压操作代替油压操作。五、悬挂系统――变换悬挂构造种类例如麦花臣改成多连杆;改造原有叶片弹簧。六、燃料――使用另一种燃料例如汽油引擎改LPG。七、传动装置――更改传动轴尺寸或物料。更换碳纤维传动轴。八、车身――更改前后舷长;更改单体式车架原有形式和结构。涉及上述改装车辆日一律不能像市贩汽车那样按一般手续登记。车必须另行申将坐驾登记为[改造车辆]。有关部门逐会根据[保安基准]检定车辆再决定否发牌。当然这类汽车获准行使之前其登记也必须予以更新。应用实例以改装悬挂弹簧为例如果弹簧属于[指定部品]车多大数情形下都没有须申报。符合[保安基准][非指定部品]改装之后若令车辆载重能力出现明显变化车使必
6. 中国对于改装车的法律限制
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
二、更换发动机(限同品牌、同型号);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6)我国改装车的法律扩展阅读:改装车登记手续材料
一、机动车变更手续
在《机动车行驶本》上,交管部门拍下的汽车照片真实地记录了汽车的车型、车身颜色以及牌号等,并对车的发动机号和车驾号有明确的登记,一旦变更都要到交管部门进行机动车变更登记。
二、机动车变更范围
三、申请变更需备齐材料
1、申请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要先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然后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3、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变更的,车辆归单位所有的还需要提交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批准变更的证明,或工商企业登记部门批准变更证明、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另外,车管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将手续办理完毕。
7. 改装汽车如何处罚在我国交通安全法里有规定
私自重度改装车辆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小结:
其实,处罚只是其次,安全才是第一。不要为了一时的刺激,私自改装自己的车辆,被处罚是小事,如果因此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