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改装燃气
Ⅰ 出租车改烧天然气都改什么
单点喷射系统:加装天然气储气瓶、加气阀、高压气管、减压阀、低压管、低压管流量控制阀、混合器、油泵继电器、仿真器(仿燃油喷射信号给原车ECU)、转换开关及线束等
多点喷射系统:加装天然气储气瓶、加气阀、高压气管、减压阀、低压管、燃气喷轨、油泵继电器、电脑板、转换开关及线束等。
其实是加装一套燃气供给系统到发动机上。而且要求使用天然气的时候要关闭汽油供给系统。
楼上说的使用LNG的车,也有,不过非常少,主要是大城市里的公交车在使用。LNG在一般汽车上使用在技术上还不成熟,有待改善!
Ⅱ 私自改装烧天然气汽车怎么处罚
私自改装烧天然气汽车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车辆私自改装安装“天然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罚款。
出于环保考虑,6年以上的汽车是严禁改装的,而刚购置的新车因为需要磨合也不适合改装, 在用汽油磨合使用8000至一万公里时,才适合改气。而特殊的汽车也不能改装天然气,如危化品运输、校车、救护车、驾校货车等则不允许改装。而已改装的“气”车则有4份档案,分别由车主本人、质检、车管所和改装企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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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油改气车主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到车辆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对车辆安全技术检测。
二、到环保部门尾气排放检测(这个对现在的环保来说,都是要检测的)。
三、出具检测报告后,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尾气排放标准的,由改装企业在规定位置喷涂CNG标志并照相,出具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
四、取得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后,前往特种设备检验所,通过检测后,符合条件出具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五、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车辆所有人需向车管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燃气汽车改装合格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尾气达标报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车辆照片。
车管所在收取资料,对比照片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车辆改气基本完成,最需要注意的是,车辆在每年年审必须出示车用气瓶安装使用证,气瓶则需每三年前往改装企业审验。
Ⅲ 私自改装燃气管道怎么处罚
私自改装燃气管道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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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Ⅳ 汽车改装燃气算不算非法改装
不算,只要你改装后到车管所验车,进行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Ⅳ 出租车油改气国家有政策吗合法吗
一、出租车油改气国家并没有什么政策。
二、不和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
1.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2. 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
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3.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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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改气不合法和改装企业乱象或是叫停原因
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贡敏将油改气称为“不合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
由于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监管制度不完善、改装企业能力参差不齐、在用机动车“油改气”使用的车辆燃气专用装置缺少有效的质量保障及检测等原因;
无法保证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的安全性能及合法使用,各地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车辆事故时有发生。
此次拟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看来,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油改气’改装厂存在的行业乱象”。“因为涉及易燃性的安全问题,有一些改装企业不具备资质。”
郑州市一共60多家有资质的“油改气”企业,在蒋贡敏看来,其中包括日产、宇通等知名品牌企业。“但还有很多小工厂是没有资质的,通过熟人只要获得了出租车公司和天然气公司的认可,就可以成功改装。”
有行业人士提出,应鼓励发展双燃料机动车。
“国内‘油改气’行业人士已经联合起来向国家有关部委提交建议,以阻止征求意见稿的落地。”一“油改气”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油改气’行业协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今天已经召开,大家现在正在搞联盟。”
Ⅵ 我是一个燃气汽车改装厂,我想问一下汽车改装了燃气,在交警那里算不算非法改型呢
每一个改装车都要有一个牌照的,没有牌照就是非法改装。
Ⅶ 出租车改装天然气好还是石油液化气
好处是费用降低了,坏处是天然气的续航里程很短,一般200公里就要去加一次气,长途时不太方便。
一、天然气汽车的发展现状 近二十多年来,世界天然气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专家预计2020年其在世界能源组成中的比重将会增加到30%。21世纪天然气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好处是费用降低了,坏处是天然气的续航里程很短,一般200公里就要去加一次气,长途时不太方便。
一、天然气汽车的发展现状 近二十多年来,世界天然气需求持续稳定增长,平均增长率保持在2%,专家预计2020年其在世界能源组成中的比重将会增加到30%。21世纪天然气在世界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21世纪将是一个天然气世纪。 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的能源,主要成分是甲烷,燃烧后的主要生成物为二氧化碳和水,其产生的温室气体只有煤炭的1/2,是石油的2/3。天然气汽车则是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汽车,按照天然气的化学成分和形态,可分为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和液化石油气(LPG)汽车3种。近年来,天然气汽车在全球发展很快,在应用与运营方面比较成功。天然气汽车是一种理想的低污染车,与汽油汽车相比,它的尾气排放中CO下降约90%,HC下降约50%,NOx下降约30%,S02下降约70%,CO2下降约23%,微粒排放可降低约40%,铅化物可降低100%。可见天然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小于石油和煤炭,是一种优良的汽车发动机绿色代用燃料。同时,天然气汽车的使用成本较低,比燃油汽车节约燃料费约50%。此外,与电动汽车相比,天然气汽车的续驶里程长。有关 专家认为天然气汽车是目前最具有推广价值的低污染汽车,尤其适合于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使用。目前,它已在世界上得到广泛应用。 根据最新资料显示,全世界约有四百万辆天然气汽车,其中中国约有九万七千多辆天然气汽车。目前,世界上有六七十个国家在进行压缩天然气的研发和使用,全世界约有三百六十七万多辆汽车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动力。中国使用压缩天然气的汽车约有九万辆,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等西部地区。其中,四川省使用压缩天然气的汽车最多,达到四万八千辆,加气站也有一百八十多个。上海有四百余辆CNG公交大客车投入使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其他城市供气系统和全国范围内的加气站网络建设的完善,天然气汽车必将得到大力推广,天然气企业和天然气汽车行业的市场空间极为广阔。 二、天然气汽车存在的问题 用天然气作为汽车动力有很多优势,如污染少,燃料经济性好、价格低等。但由于它与汽柴油在燃烧特性和储存方面有所不同,因而在天然气车的开发和应用中,存在如下问题。 动力性较低。燃用天然气与汽油相比,混合气的热值低(天然气/空气混合气热值为3.36MJ/m3,汽油/空气混合气热值为3.82MJ/m3),进气(空气)量少,分子变更系数少,动力性约下降20%。 供气体系建设有难度。天然气汽车在国内大城市推广应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加气站及为加气站输送天然气的管道,这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经费投入和环境安全等诸多因素。而且建加气站的费用相当高,需500-100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发展天然气汽车的瓶颈。 贮气瓶占用空间较大,携带不便。1m3常压天然气装入20MPa的贮气瓶中,约占5L容量。而与之等热量的汽油(0.81kg)只占1.1L容积,CNG所占容积等于汽油的4.5倍(容积系数等于4.47)。要保证相同的续驶里程,天然气汽车贮气瓶的体积比汽车油箱就要大许多,相对降低了车辆的承载能力。贮气瓶在压力下的携带,技术上不是难题,但毕竟不如汽油和柴油方便。而且气瓶贮气量直接关系到行驶的里程。 汽车用户的初始投资较大。天然气汽车的一些部件如贮气瓶、安全阀等,要求严格,成本较高。此外,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使得它们的造价下降受限。对于目前采用的两用燃料车,则要在原车上另加一套价值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天然气供气系统。 三、发展我国天然气汽车的对策 1.加快天然气发动机关键技术的研究 电子控制技术。应用先进的电控技术对天然气发动机的燃料供给、点火定时等进行精确控制,是实现天然气汽车发动机高效率、低污染燃烧的关键之一。电控系统主要包括电控单元、传感器和执行机构等。 空燃比控制技术。为协调发动机排放(NO/HC)、气耗率和可靠性(排温),空燃比在整个万有特性图上的快速与精细控制是关键。 优化燃烧技术。发动机燃烧技术和高能点火技术及其协调优化是实现最佳性能的必要条件。 先进的后处理技术。由于欧Ⅲ排放法规不仅要求限制天然气发动机的非甲烷碳氢(NMHC)而且要求控制总碳氢排放(THC),先进的氧化型后处理技术就成为关键技术之一。 2.改善供气能力,加快加气站基础设施的建设 利用“西气东输”和进口天然气的管网建设在沿线和周边城市改善供气能力,为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提供必要条件。影响天然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加气站的建设。发展天然气必须有大量适用的加气站网点作保障。天然气汽车的发展要有计划有步骤的作好发展规划,逐步实施。各大城市,特别是有条件建设的城市应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列入城市的发展规划中,并尽早投入经费建立天然气的供气系统。 3.贮气瓶的研制 研制储存量大、耐高压、轻质的车载复合气瓶已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关键技术。这方面国外已经成功地研制并生产了压力大于25MPa的复合材料气瓶,且其P/V(质量/容积)仅为0.6。我国应尽快开展这方面的研制工作。 4.政府政策的支持 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影响燃气汽车发展的一个最重要因素。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在价格,税收,投资,补贴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积极鼓励燃气汽车的发展。我国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引导、支撑和排障的作用,如在法律方面予以保障,在燃气汽车生产、改装、零部件生产、加气站建设、燃气汽车购买和使用等环节给予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上海市政府对新增天然气公交车进行补贴,政府投资进行加气站建设,由委托企业经营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燃油税改革,实行税改后,燃油价格将上升,对燃气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材料技术以及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天然气燃料的优势将会大力被开发和利用。从长远来看,天然气将会成为最有前途的车用“低污染燃料”。因此,发展天然气汽车对解决环境问题和能源问题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超过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21世纪将是一个天然气世纪。 天然气是一种洁净的能源,主要成分是甲烷,燃烧后的主要生成物为二氧化碳和水,其产生的温室气体只有煤炭的1/2,是石油的2/3。天然气汽车则是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汽车,按照天然气的化学成分和形态,可分为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和液化石油气(LPG)汽车3种。近年来,天然气汽车在全球发展很快,在应用与运营方面比较成功。天然气汽车是一种理想的低污染车,与汽油汽车相比,它的尾气排放中CO下降约90%,HC下降约50%,NOx下降约30%,S02下降约70%,CO2下降约23%,微粒排放可降低约40%,铅化物可降低100%。可见天然气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小于石油和煤炭,是一种优良的汽车发动机绿色代用燃料。同时,天然气汽车的使用成本较低,比燃油汽车节约燃料费约50%。此外,与电动汽车相比,天然气汽车的续驶里程长。有关 专家认为天然气汽车是目前最具有推广价值的低污染汽车,尤其适合于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使用。目前,它已在世界上得到广泛应用。 根据最新资料显示,全世界约有四百万辆天然气汽车,其中中国约有九万七千多辆天然气汽车。目前,世界上有六七十个国家在进行压缩天然气的研发和使用,全世界约有三百六十七万多辆汽车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动力。中国使用压缩天然气的汽车约有九万辆,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等西部地区。其中,四川省使用压缩天然气的汽车最多,达到四万八千辆,加气站也有一百八十多个。上海有四百余辆CNG公交大客车投入使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其他城市供气系统和全国范围内的加气站网络建设的完善,天然气汽车必将得到大力推广,天然气企业和天然气汽车行业的市场空间极为广阔。 二、天然气汽车存在的问题 用天然气作为汽车动力有很多优势,如污染少,燃料经济性好、价格低等。但由于它与汽柴油在燃烧特性和储存方面有所不同,因而在天然气车的开发和应用中,存在如下问题。 动力性较低。燃用天然气与汽油相比,混合气的热值低(天然气/空气混合气热值为3.36MJ/m3,汽油/空气混合气热值为3.82MJ/m3),进气(空气)量少,分子变更系数少,动力性约下降20%。 供气体系建设有难度。天然气汽车在国内大城市推广应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加气站及为加气站输送天然气的管道,这涉及到城市建设规划、经费投入和环境安全等诸多因素。而且建加气站的费用相当高,需500-1000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发展天然气汽车的瓶颈。 贮气瓶占用空间较大,携带不便。1m3常压天然气装入20MPa的贮气瓶中,约占5L容量。而与之等热量的汽油(0.81kg)只占1.1L容积,CNG所占容积等于汽油的4.5倍(容积系数等于4.47)。要保证相同的续驶里程,天然气汽车贮气瓶的体积比汽车油箱就要大许多,相对降低了车辆的承载能力。贮气瓶在压力下的携带,技术上不是难题,但毕竟不如汽油和柴油方便。而且气瓶贮气量直接关系到行驶的里程。 汽车用户的初始投资较大。天然气汽车的一些部件如贮气瓶、安全阀等,要求严格,成本较高。此外,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使得它们的造价下降受限。对于目前采用的两用燃料车,则要在原车上另加一套价值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天然气供气系统。 三、发展我国天然气汽车的对策 1.加快天然气发动机关键技术的研究 电子控制技术。应用先进的电控技术对天然气发动机的燃料供给、点火定时等进行精确控制,是实现天然气汽车发动机高效率、低污染燃烧的关键之一。电控系统主要包括电控单元、传感器和执行机构等。 空燃比控制技术。为协调发动机排放(NO/HC)、气耗率和可靠性(排温),空燃比在整个万有特性图上的快速与精细控制是关键。 优化燃烧技术。发动机燃烧技术和高能点火技术及其协调优化是实现最佳性能的必要条件。 先进的后处理技术。由于欧Ⅲ排放法规不仅要求限制天然气发动机的非甲烷碳氢(NMHC)而且要求控制总碳氢排放(THC),先进的氧化型后处理技术就成为关键技术之一。 2.改善供气能力,加快加气站基础设施的建设 利用“西气东输”和进口天然气的管网建设在沿线和周边城市改善供气能力,为大力发展天然气汽车提供必要条件。影响天然汽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加气站的建设。发展天然气必须有大量适用的加气站网点作保障。天然气汽车的发展要有计划有步骤的作好发展规划,逐步实施。各大城市,特别是有条件建设的城市应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列入城市的发展规划中,并尽早投入经费建立天然气的供气系统。 3.贮气瓶的研制 研制储存量大、耐高压、轻质的车载复合气瓶已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关键技术。这方面国外已经成功地研制并生产了压力大于25MPa的复合材料气瓶,且其P/V(质量/容积)仅为0.6。我国应尽快开展这方面的研制工作。 4.政府政策的支持 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影响燃气汽车发展的一个最重要因素。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为了保护环境,在价格,税收,投资,补贴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积极鼓励燃气汽车的发展。我国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发挥引导、支撑和排障的作用,如在法律方面予以保障,在燃气汽车生产、改装、零部件生产、加气站建设、燃气汽车购买和使用等环节给予税收、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上海市政府对新增天然气公交车进行补贴,政府投资进行加气站建设,由委托企业经营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燃油税改革,实行税改后,燃油价格将上升,对燃气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随着材料技术以及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天然气燃料的优势将会大力被开发和利用。从长远来看,天然气将会成为最有前途的车用“低污染燃料”。因此,发展天然气汽车对解决环境问题和能源问题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Ⅷ 私自改装燃气车辆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4条及87条规定,将处以收缴违法装置、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噪音或者排气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珠海条例》第12条及82条规定,将处以2000元罚款。
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Ⅸ 我国关于天然气汽车改装有什么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特函(2014)42号】文《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车油改气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加强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
1. 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不允许继续进行在用机动车“油改气”,各地不得再出台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在用机动车“油改气”规定。
2. 加大对已改装车辆的监管力度。各地应明确规定已改装车辆的使用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同时强化已改装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排放性能检测和气瓶检验,强化对已改装车辆驾驶人员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对于检验检测不合格的已改装车辆,不得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发安全检验标志、不予加气、不准上路行驶。
3.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改装行为,严禁私自改装燃气汽车上路行驶,加气站严禁为私自改装燃气汽车加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