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改装车交易
Ⅰ 有没有靠谱点的汽车改装店
可以自己在网上买质量好一些改装件,然后拿去汽车4s或者维修店改装
正常行驶的车辆,35%-40%的空气会从车身上面流过。10%-15%从车身下面流过,25%从车身侧面流过,一台具有优秀空气动力学表现的车辆,应该是让大量气流通过车身侧面,并对车身底板进行流线化处理,压低发动机罩前端。减缓前风挡玻璃从而减少上下车身压力差,同时尽可能的减少车辆的正面投影面积,对于汽车尾部而言,应避免车顶气流与地板下部上卷的气流混合形成尾涡。
为了保证车辆具有优秀的空气动力性能,应对汽车车身进行结构优化设计,改装升级!
Ⅱ 有没有改装车的网站或者论坛
http://www.stc2002.com上海天马山赛车场官方网站,在下面的链接中有很多改装俱乐部的网址。http://www.modifiedcars.com/
VGCAR改车网:http://www.vgcar.com/
中国无敌改车网:http://www.modi-auto.com/html/index.htm?GB2312
德久改装网是专业的改装网
http://www.gaibar.com/中国汽车改装资讯最丰富的网站
Ⅲ 有没什么网站上有改装车买卖的 不要太久的车1年内或者1-3年的 买改装好的还是没改装好的好啊
这个目前还真没有直接卖改装车的,,毕竟国内的改装文化和改装市场还很落后,不像国外。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每个人的爱好不同,,同一辆改装车,可能这个人觉得好,另一个人觉得不好,本身想买改装车的人就少,,再这样一分,能喜欢上的就更少了,,
而且吧,改装有时候,就是享受这种改装的过程,,按照心目中,自己想要的,进行改装,看着自己的爱车一步步完美,一步步漂亮,你不觉得是一种成就吗??毕竟这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改装的。
所以呢,,你还是买一辆车进行改装吧,可以买二手车进行改装。
Ⅳ 中国改装车有什么规定吗
我国对于汽车改装还有一些限制,有些地方能改,有些地方不能改。不过呢,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些法规,为了避免各位想改装的车友违规改装,今天我们就把汽车改装上哪些违法,哪些不违法的说清楚。
1、车身颜色能不能改?
车身颜色是车友们比较喜欢改装的地方,而车身的颜色不管是用车贴改,还是喷漆改,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改之后要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也就是登记备案,拿到新的行驶证后,就可以合法上路了。
2、车灯能不能改?
车灯可以说是改装党的必改之处。有些人觉得原车的灯光不够亮,有些人觉得原车的灯光不够炫,总之就是要改得与众不同,一般来说卤素灯改成氙气和LED车灯是可以的,那种爆闪、强光和奇奇怪怪的灯源则不可以。
3、轮毂能不能改?
轮毂能改,但是不能随便改,因为轮毂事关行车安全。一般来说轮毂的尺寸不能变动,变了就算非法改装。改装轮毂时要注意轮毂的质量,别选到什么山寨产品,跑几下断了可还行!
4、内饰能不能改?
内饰能不能改得看你想改成什么样,如果只是改装内饰的材质,比如把座椅包上真皮,把内饰颜色改正自己喜欢的颜色,氛围灯什么的都能改,但要是因为改装内饰使得车辆的用途发生了变化就不被允许了,比如买了一辆五菱宏光,本来是用来拉人的,但是你却把座椅拆了用来拉货,这是非法的。
另外,加装尾翼、做大包围、改装排气管等行为,原则上都不被允许,望周知!
希望的对你有帮助!来自湛江金富汽车的从业者!
Ⅳ 国内有没些好的汽车改装网站
改装汽车是比较有成就感的一件事,但是我国的汽车改装行业还在一个比较初期探索起步的阶段,进度比较缓慢。大多数改装车都行走在法律灰色地带,因为它涉及到汽车一系列安全问题和管理问题,涉及到工商管理、交通管理、车辆管理、标准管理保险、环保、产品质量监督等非常多的问题,任何一个环节不过关都有可能被PASS掉。改装汽车的前景市场非常大,但是行业鱼龙混杂,不规范又成了一大难题,还要走很长的路,哪到底存在哪些难题呢?
没有验收标准
现在改装万车子后,也没有什么相关的验收标准,直接是店家交货给车主,责任划分很模糊。一旦后期出现质量上的服务问题,车主与商家的交涉又陷入到很难缠的纠纷当中。没有一个相关的验收标准规定,车辆如果自己改装后,车子的结构必然会引起变化,发生了质量上的问题。那这个问题是4S店承担的原厂车问题,还是改装店承担的改装车问题,这个问题到底是改装前的问题还是改装后的问题,大家都说不清楚。出险后,保险公司一般都不会理赔的,4S店因为改装后不会承认,改装店也会因为改装没有相关规定,不会对你负责,最后还是车主来承担。
总结下来,改装前景市场非常广阔,但是中间也存在很多客观和主观的矛盾,虽然大多数汽车改装店没有改装许可证,但是只要合法改装,符合安全标准,规范行驶,改得好的话,都是可以改的,规范汽车改装行业的路还是任重道远啊!
应该是没有的,在国内改装车辆是违法的行为,没人敢做的吧。
Ⅵ 有没有好一点的改装车平台
个人觉得:第一改装网相对改装车来说,信息理比较多,感觉还不错。
Ⅶ 改装过的车可以过户吗
法院认定改装车不在法律强制禁止买卖范围,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未如不在1年内申请变更或撤销则不再影响合同的合法效力。
改装车辆买卖的法律效力
2004年9月25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擅自更换车架(大梁)争议引发的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尘埃落定。法院认定改装车不在法律强制禁止买卖范围,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未如不在1年内申请变更或撤销则不再影响合同的合法效力。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刘某给付原告李某尚欠的车款10000元。
2000年9月,原告李某从重庆购买回一辆五十铃货车,价格55000元。其后,李某未按法律程序经有关有权部门批准,擅自对车架(即大梁)进行更换,由此导致车架号发生变化。车管部门发现后,对李某罚款500元;李某同时向车管部门保证不再将该车转籍,直至报废。
2002年9月3日,李某与本案被告刘某签订汽车买卖协议一份,约定将上述改装过的五十铃货车卖给刘某,价款62000元,交车时付款50000元,余款12000元待刘某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当日,刘某付款52000元,尚欠10000元立下欠据交给李某。刘某在向车管部门申请过户时,车管部门向其告知了车辆改装、原购车价的情况,并出示了李某不再转籍的保证。但刘某并未顾及这些情况,而是于2003年5月坚持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后李某向刘某索要欠款未果,引起诉讼。诉讼中,刘某提出反诉,要求将车辆价款变更为30000元,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反诉费用。
原告李某诉称,2002年,被告刘某向我购车时,我并未口头或书面保证是原装车,按照约定在车辆过户后被告应给我下欠车款10000元,但其至今未给付,现请求法院判决其立即给付。
被告刘某辩称,原告李某与我订立汽车买卖协议时,隐瞒了汽车改装过及向车管部门保证不再出售的事实,且售价超过购买价,故本案原告在与我交易时不仅有欺诈行为,而且显失公平,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我请求法院变更汽车价款,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旧车买卖中并未对车辆是否应为原装车作出特别约定,且被告明知车架、车架号更换及原告不再转籍的保证后,仍坚持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可以推定被告对所购车辆为改装车予以认可。我国法律并未明文强制禁止改装车的买卖,且车管部门在被告坚持下同意车辆过户,说明有权部门最终依法承认了这桩买卖,故应认定汽车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欠款于法有据,应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车款10000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刘某不服,提出上诉。刘某上诉称,李某在与我签订汽车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汽车车架及车架号擅自更换、非原装车及其向车管部门承诺不出卖此车之事实,其行为依法应构成欺诈;同时,李某的车辆购置价为55000元,而其出让价却为62000元,属于法律规定的显失公平;现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变更车价,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李某辩称,双方是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且上诉人刘某已将车辆过户完毕,所欠车款刘某理应予以给付。现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通中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刘某买卖改装车的行为,并未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刘某提出买卖存在欺诈且显失公平,但其在明知车辆改装等情况时仍坚持过户,且未在法定的一年期限内行使申请变更或撤销权,故应认定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刘某应按约支付余款,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评析:本案主要涉及改装旧机动车能否流通及撤销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问题。
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所以,国家对旧机动车的流通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将其分为可流通和不可流通两类。可流通的旧机动车是指办理了机动车注册登记等手续,距报废标准规定年限一年以上的汽车(含摩托车)及特种车辆。对于哪些车辆能否流通问题,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所涉及。该法第14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该法第16条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该说,这两条规定主要是从交通安全管理角度讲的,对哪些旧机动车能否买卖并未作明确规定。从立法精神而言,该法当然否定了报废车的买卖,但对其它旧机动车能否买卖问题,还要结合其它法规加以分析。《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33条对不可 流通的旧机动车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下列机动车禁止交易:(一)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二)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三)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四)没有办理必备证件和手续,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五)各种盗窃车、走私车;(六)各种非法拼、组装车; (七)国产、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八)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九)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经营的其他各种机动车。"结合《交通安全法》和《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可以认定报废车和非法拼组装车属于法律强制禁止销售范围,而改装车则不在强制禁止销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本案情况看,双方当事人买卖的是改装车,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买主刘某明知是改装车而坚持过户的情况下,车管部门对改装行为罚款后同意车辆过户,故不能认定本案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关于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买主刘某提出了存在欺诈行为和显失公平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物买卖中一定的价格浮动显然为市场规则所允许,就本案汽车的购入价和出售之间的差距而言,是难以认定显失公平的。由于本案卖主李某开始时没有明示车辆系改装车,一定程度上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但要从欺诈角度认定无效或行使撤销权,还要受到实体条件和除斥期间的限制。根据上述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时,只有损害国家利益才认定无效,而本案的汽车买卖并未损害国家利益,不能认定无效。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些类似,都是当事人能够行使权利的法定期间,但与诉讼时效所不同的是,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不因任何事件暂停计算。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上述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本案被告刘某自车辆过户至今一直未向有关机构对所签协议及欠据申请变更或撤销,反诉时又未在规定期限缴纳反诉费,已过一年除斥期间,故其撤销权消灭。
综上所述,本案当事人买卖改装汽车的行为,并不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且其诉讼主张的撤销权亦已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应认定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按约给付所欠车款。
Ⅷ 中国有没有改装车好的公司
周海川有两家,ATM Chiptuning相当不错
Ⅸ 有没有汽车改装行业的。
小的很多,一般都是汽车修理和美容的门店,水平参差不齐。建议选择中等规模的,这种汽车改装公司一般不以改装车来命名,都是以机械行业,汽车零件加工行业居多,例如,我的好友就开了一家汽车改装公司,已经十年了,业务主要为:军队系统,改装军队、武警和警察车辆,如卡车或中巴式的野战厨房、野战医院,武警冲锋车、防爆车、反恐车;地方业务主要有警用监控车、移动岗亭,陕汽、牡丹客车、比亚迪汽车、申沃客车、黄海客车、江淮汽车等汽车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等。这样的工厂和车间式的机械制造类的公司具备完全改装规模和资质,有正规协议,有正规质保,长期存在,有保障,但价格会比门店贵。这样的中等规模的公司比较少,在网络上做推广的也比较少,网上不太好找,但也能找到比较靠谱的。如果你要找,就一定要打电话问、再去工厂看设备,谈原材料等,然后确定改装事宜。
Ⅹ 现在改装车犯法不,哪里有改装店
你好
原则上现在中国改装汽车都不合法,但是要看你所在的地区管的严不严,再就是你改装什么地方,如果仅仅是改装音响·地盘装钾·换铝合金轮毂什么的倒没什么,如果你改装进排气系统·疝气大灯·加固车身·铝合金飞轮·高压线·可调避震等就会影响汽车性能
改装店一般的城市都有,但是像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选择的店多点。技术也过硬点,小城市有的东西根本就改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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