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点新闻
1. 太白湖新区查获一流动黑加油车
3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济宁太白湖新区投资促进中心联合许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等成品油管理小组成员部门,在许庄街道辖区内成功打掉一流动黑加油车。
经查,在京杭路东端北侧,一辆货车非法改装成装有汽油罐体的车辆,非法配备一简易的加油机,罐体大约2-3m。目前,区公安分局已对该流动加油车依法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一般掺杂劣质油品,消费者一旦加注,极易对车辆造成损害,并污染环境。?同时,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存在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操作人员不规范等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太白湖新区成品油市场领导管理小组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持续加强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汽车声活家,咱济宁人自己的汽车资讯公众号,喜欢的朋友关注一下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 非法改装小货车加柴油,无证无照销售柴油,当时车上有1吨柴油左右,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会如何处罚
企业储存柴油自用违法。但前提是要去相关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后才行。必须有合格的储存场地和设备。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管制很严。成品油供应出现一些社会用油单位私设油罐加油机的非法加油站点及油罐车倒卖成品油等违法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备案登记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23号令)、《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0]744号)等文件规定:“内部自用加油站(岸基加油点)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部队内部自用加油站除外)方可储存油品。内部自用加油站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的柴油不得对外销售,违者视同无证经营予以取缔”。凡以自用名义向批发企业购买柴油并储存油品的经营业主,(包括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厂矿、工地等单位)须向当地成品油主管的经贸部门提供备案登记,如发现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将按成品油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论处,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根据闽经贸市场[2006]153号《关于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案件查处情况相互抄告的通知》要求,今后各相关单位在查处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单位违法违规案件时,均应将处罚情况相互抄告有关部门。三、单位自用并已私设油罐加油机的,必须在12月30日前向县经贸局提供备案登记手续。四、备案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2、安全评价报告。 3、油品供应证明(即购油的发票或货运单)。 4、客运或货运的专业运输车队或机关企事业单位用车的,须有清单并附行驶证复印件。 5、需自用柴油的厂矿,工地购油,须有当地经贸部门现场核实的用油数量意见书。 6、厂矿、工地用油的单位还须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并提供详细运油路线。
3. 7坐面包车非法改装加油车出了事故后,交警是不是应该当场把驾驶员抓起来
你好,
如果被抓确实应该当场控制改装车司机,
因为他已经违法,
法律规定个人是没有交易汽油权利的,
而且又是改装车,并且是非法的,
理应其实抓捕控制!!!
希望帮到你,请点击左下角图标“...”,
采纳我的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