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车辆整治行动存在问题
⑴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违反以上规定处以50元到150元不等的罚款。
1、非法改装车辆即对车辆的外观、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进行非国家法律允许及厂商同意的超出原车设计负载能力及功能的改装。包括更换关键部件的行为。
2、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3、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5、(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⑵ 【开展改装车专项整治行动】 型否拉风否知否(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开展改装车专项整治行动】型否?拉风否?知否?(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⑶ 中山交警严抓改装车!真的!这样做,一定被罚!
拉风的车头、炫彩的外观、个性的轮毂,改装后的排气管,这样的车吸睛率绝对是100%。
非法改装车辆,不仅“违法”,还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生命和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为最大程度上杜绝炸街行为,中山交警出台了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其中有举报非法改装窝点、举报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等行为,最高可奖励1000元。
中山交警将继续加强路面执勤与“电子警察”数据研判,针对私自改装的机动车及各类重点车辆,保持常态化严查严管。最后再次提醒各位车主,切勿为了个性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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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关于改装车子交警会不会抓的问题
通不过年检的。如果你不违章驾驶,一般警察也不会管这事的吧!
⑸ 驾驶非法改装车辆如何处理。交警说要吊销驾证是不是属实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不会吊销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⑹ 国家对非法改装车辆有什么处罚呢非法改装车辆又应该由那个部门来管理呢
1、政策法规角度:如果事先未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改装发动机的车是无法正常通过年检的。根据现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款,改变已领牌照机动车的车身颜色、车型、性能、用途和结构,更换车架、车身或发动机,车主都必须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改装发动机的行为,原则上不被允许。
2、技术角度:对于发动机的增压改装,绝不是安个涡轮就完事的,许多配套的零件也要一并更换,现在基本上都是电喷发内动机,所以还要复杂的电控系统调校,因此并不建议私家车改装涡轮增压装置,而且加装的成本远高于直接买涡轮增压发动机。并不是所有的车都适合加涡轮增压,比如压缩比过高的车或者原厂制造工艺就不算好的车,是不适合加装涡轮的。此外,一些自动挡的车在出厂前已经做过了最完善的整车性能匹配,这些容车也最好不改,因为自动变速箱很有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了来自发动机的大扭矩而报废。因此,不经过考量地改装涡轮增压,即使短时间内能提升一些动力,但也只是在榨干发动机今后的寿命,十分不可取。
⑺ 什么是非法改装车辆
没有去车管所登记、备案、私自改装车辆属于非法改装车辆。具体的规定下面网址有。
⑻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理
1、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
2、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3、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8)非法改装车辆整治行动存在问题扩展阅读:
非法改装车辆包括: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7、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
8、改变轮胎数量、规格。
9、增加钢板弹簧片数。
10、改变货厢结构(如:将栏板货车改为厢式或仓栅式货车,在普通货车上增加随车吊,在封闭的货厢顶部开口或两侧开门等)。
⑼ 轿运车行业存在的非法改装超载超限问题,现在治理的怎样了
《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是指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厂、钢铁厂、沙石料场、建筑工地、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
第五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并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环节的监管,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信誉档案,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确定相关部门在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第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