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汽车配件的政策
㈠ 国家对汽车行业的保护政策
法律分析: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据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汽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下同)、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管理,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私人消费。在2010年前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2010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成企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经营规模。
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法律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第一条 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据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汽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下同)、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管理,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
第二条 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私人消费。在2010年前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
第三条 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2010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
第四条 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产业集中度,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成企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扩大经营规模。
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㈡ 汽车零部件的三包条款
汽车“三包”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及早出台。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年的“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汽车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再次呼吁汽车“三包”尽快出台。
汽车“三包”这个已经让人疲倦的问题,直到现在仍没有明确的说法。曾庆洪对记者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出台的消息2001年就曾传出,2004年年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公示征求意见。然而,自2005年以来,汽车“三包”规定如石沉大海。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仍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除此之外,曾庆洪还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提案,主要包括:落实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优惠税收政策、完善汽车行业管理、统一轿车等级划分标准、修改《价格法》、零部件销往出口加工区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等。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
汽车产品的“三包”规定迟迟没有出台,使得消费者维权艰难、汽车使用费用高昂并且手续繁琐。
如某车主的新车刚刚跑了1000公里发动机就出现故障,大修一次后又跑了2000公里,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他想退车,结果遭到拒绝。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他找了媒体、厂家、消协,还找了权威部门进行鉴定,结果仍然不能退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的免责条款规定,“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以及“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不在“三包”的范围,对于何为“消费者未正确使用”、何为“自行处置不当”,草案中并未明确。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必然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曾庆洪建议尽快出台“三包”法规,他认为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把“三包”中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纳入到《质量法》中。如美国,在制造商质量担保期内出现缺陷的车辆,合理修理次数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补偿;在欧洲,销售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此外,“三包”的权利主体除了自然人消费者以外,还应扩大到法人主体。
同时曾庆洪还提出应该实行汽车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他说:“‘谁起诉,谁举证’这一在绝大多数领域通行的原则,在解决汽车质量问题纠纷时显得很无力,因为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评判标准,消费者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举证。高昂的鉴定费用也可能让消费者中断维权道路。因而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证明汽车产品质量合格。”
应理顺车业管理体制
此次曾庆洪除了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之外,还为广汽自主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他告诉记者,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发布了《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税收政策。曾庆洪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政策落到实处。
现在“大部制”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对于汽车行业来说,行政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管理体制职能分割过细的情况。曾庆洪介绍:多部门职能交叉,造成“多头、多环节管理”。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部门基于自己的管理职能颁布各种政策规章。管理职能重复,部分政策法规内容重叠矛盾。这些繁杂的政策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协调成本,也加重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效率。
如在汽车产品认证中,新车上市要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家认证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强制性认证,同时受《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3C认证管理》、《国家环保型式核准》等政策法规的调整;而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有许多重复的内容,其中公告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总计为49项,3C认证规定的检验项目为47项,两者完全一致的项目有44项,也就是说,这两种认证的检测项目重复率达到了90%。企业所有的产品等于是做了两遍几乎一致的检测。
曾庆洪在提案中建议:应当理顺汽车行业的政府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
据介绍,关于汽车行业的管理模式,外国主要有“一部制”和“两部制”两种模式。以欧洲为代表的“一部制”模式由一个主管部门集中行使与机动车相关的职能;以美国为代表的“两部制”模式由运输部和环保局分别行使安全、节能、防盗和环保职能。在发达国家,机动车管理纳入整个国家交通管理体系当中,基本上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有机结合。实行集中化的纵向管理模式,有利于减少重复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参考国外管理经验,在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可将公告认证、3C认证和环保认证统一起来,实行检验项目互认,减少重复的检验项目。
㈢ 国家保修政策。
法律分析:不同的产品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到三年,例如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洞信责任规定》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七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唯轮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家用纳山轮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㈣ 国家规定汽车配件供多久
2年。在开具购滚或车发票那天起60天内或者行驶银备盯里程3000公里以内,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汽车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申请免费更换相应的部件。同样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质量问题时,也可以申请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8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锋和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以及第27条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㈤ 汽配行业如何发展起来呢
汽车售后市场成为主要增长点。
受到“重整车、轻零件”的政策倾向影响,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长期面临技术空心化危局。大量中小规模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线单一、技术含量低、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弱。近年来,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攀升使得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率波动下滑。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发展前景:行业向好趋势不变
受益于国内外整车行业发展和消费市场扩大,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尽管在疫情影响下汽车消费市场转冷,但长期向好势头不变,汽车零部件行业仍面临较大的发展机遇。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为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随着技术创新,我国国内零部件配套体系逐步与世界接轨,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仍将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前瞻预测,至2026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将突破5.5万亿元。
㈥ 汽车配件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太平洋汽车网】呈现采购全球化、系统配套、模块化供应逐渐兴起、产业转移速度加快、优势企业市场份额渐趋集中等四大趋势。
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世界各大汽车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逐渐减少汽车零部件的自制率,采用零部件全球采购策略。同时,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为了获取更大利益,减少甚至停止其部分不占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转而在全球采购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整车厂商从采购单个零部件转变为采购整个系统。这一转变不仅有利于整车厂商充分利用零部件企业专业优势,且简化了产品配套环节,缩短了新产品开发周期。系统供应商由于日益深入参与整车厂商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过程,其技术和经济实力也逐步强大。系统配套催生了零部件企业的模块化供应,在模块化供应中,零部件企业承担起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整车厂商在产品及技术上越来越依赖零部件企业,零部件企业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陈美连)
㈦ 汽车配件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汽车配件行业发展趋势是什么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汽车零部件是汽车产业的基础,支撑着整个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见汽车零部件的地位非常重要。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使得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有序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门槛较低,在激烈的竞争状态下,一些企业通常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来扩大销量,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容易造成市场混乱。另一方面,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生产集中度低、生产规模小等问题频发。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管理不完善,同时企业自主R&D能力不足,无法进行规模化生产。辅料种类繁多,质量无法保证,极大地影响了商品的流通。为了解决这种情况,企业必须扩大规模,逐步形成企业间的联盟,弥补各种不足,提高管理和生产技术,逐步完善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
㈧ 汽车配件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分析:汽车零部件行业在行政上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国家发改委。该委员会主要负责行业宏观调控,如产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的制定、技术改造指导、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的确定与审批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汽车配件是构成汽车配件加工整体的各单元及服务于汽车配件加工的产品。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㈨ 沈阳市机动车配件经销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机动车配件经销行业管理,促进机动车配件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配件经销的企业(包括配件公司、配件经销部、配件门市部、配件商店等,以下简称配件经销企业),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凡配件经销企业所经营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配件,均属配件管理范围。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是市机动车配件经销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行业统筹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第二章 开业条件第五条 配件经销企业按其经营规模、条件和方式分为三类,其类别由市交通局划定。第六条 一类企业可经营包括汽车六大总成(发动机、变速器、前桥、后桥、车架、驾驶室,下同)的国产、进口机动车配件批发零售业务。其开业条件为:
(一)营业场地和仓库面积各不少于二百平方米;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五十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
(三)有具有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技术人员,有专职物价、质量检验人员;
(四)配有硬度计、探伤仪、百分表、千分尺、游标卡尺、电器检验等检测器具。第七条 二类企业可经营国产、进口机动车配件零售兼批发业务,同时可经营六大总成件零售业务。其开业条件为:
(一)营业场地和仓库面积各不少于一百平方米;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二十万元;
(三)有专业技术人员,有兼职物价、质量检验人员;
(四)配有硬度计、探伤仪、千分尺、百分表、游标卡尺、电器检验等检测器具。第八条 三类企业可经营国产、进口机动车配件(不包括汽车六大总成)零售业务,其开业条件为:
(一)营业场地和仓库面积各不少于二十五平方米;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八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五万元;
(三)有兼职物价、质量检验人员;
(四)配有千分尺、百分表、游标卡尺、电器检验等器具。第九条 兼营机动车配件的经销企业,其兼营部分须按第八条规定执行。第三章 开业和停业申报程序第十条 配件经销企业履行下列手续后,方可开业:
(一)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向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填报经营资格审批登记表,领取机动车配件经销资格合格证(以下简称资格合格证)。
(二)持资格合格证及相关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三)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第十一条 配件经销企业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地址的,经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企业名称的,除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外,要同时抄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第十二条 配件经销企业申请停业或歇业,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报告,并交回资合格证,同时向所在地工商和税务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十三条 配件经销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遵守以下准则:
(一)经销的配件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经销本市实行生产许可证的配件,其产品标牌、说明书和包装箱上应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和批准日期等标记。经销外埠配件,须向市技术监督部门报验。
(二)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对售出的配件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三)健全各类明细台账、财务账目,遵守统计和财务制度。
(四)柜台内陈设的配件,应使用统一的价格标签,明码标价,并标明配件名称、规格、产地和厂家。
(五)严格遵守物价政策,不得随意抬价或层层加价。
(六)不得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
(七)不得夹带销售日用品。
(八)不得将对私人馈赠钱物变相计入配件费用。第十四条 配件经销企业在经销活动中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专用票据由税务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管理。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资格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审验。第五章 罚则第十六条 配件经销企业应认真接受交通、工商、税务、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 凡未办理资格合格证,擅自营业的,除令其停业,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外,并处以非法收入额一至三倍罚款。
㈩ 汽车配件国家禁止的五大件是什么
1、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指闭拼装汽车。2、禁止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唯坦裂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3、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信好车上路行驶。